一、威廉·詹姆士的多元论起源
﹝爱尔兰﹞詹姆士·R.奥谢
威廉·詹姆士认为,“一元论和多元论之间的差别也许最可能地孕育着哲学上的所有差别”(James1979:5),而且他本人坚定地站在彻底的哲学的(认识论的、形而上学的和价值的)多元论一边。一个世纪后,多元论的讨论现在充满着政治迫切性的意义,这使得更为重要的是,后退一步并批判地反思我们目前的多元论讨论不得不以“可选择的概念框架”语言来进行的流畅性,不管这些讨论是在政治哲学上还是在一般认识论上。在任何这样的思想史上,没有哪一个人物享有比威廉·詹姆士更突出的地位,他是最早表达全面哲学观的思想家之一,结合了我们今天发现的叫做概念图式多元论很自然的东西。在这样做时,他引入了自那时以来已经成为我们哲学思想的母语的概念。
在本文中,我打算考察詹姆士的范围广泛的多元论的性质和根源,特别是集中注意他为概念在感觉经验中的作用提供的论述。什么样的关于概念性质的观点把詹姆士同他的一元论的反对者分离开来,并支撑着他维护一种一般的哲学多元论的尝试呢?除了其内在的历史兴趣作为整个20世纪多元论概念发展的首要原动力之外,詹姆士的情况还有助于强调,多元论的概念引起的一些更困难和更重要的问题都根源于一个似乎更神秘的问题,即为何确切地说这一概念能够使我们把握任何真理。
在第一节,我将阐释和分析我视为詹姆士关于概念表象性质的功能主义论述的东西。在第二节,我接着考察詹姆士通过批判“邪恶的抽象主义”和论证“概念流”而确立的概念理解的局限性,我表明詹姆士如何根据这些局限性发起了对各种一元论命题和论点的重要批评,由此为他本人的易错论的和经验主义的多元论假设提供支持。在最后一节,我转向詹姆士本人关于我们借以理解现实的可供选择的概念图式的建设性论述,结尾时区别并简要评论詹姆士对这种多元论观产生(并继续产生)的冲突性图式问题的四种回答线索。
概念在经验中的作用
感觉与概念
詹姆士在他的全部著作中,都贯穿着感觉与概念之间的根本的认识论区别。他告诉我们,对这一区别的感觉一方来说,大约同义的术语是“知觉”、“感情”、“感性经验”和“直接的意识生活流”;关于“概念”,他表明他自由地用“思想”、“观念”和“反思”来代替(James1996:48n)。通过感觉,我们可以靠熟悉特殊的可感觉的现实享有知识,而概念能使我们在思想上表示或表现这些同样的现实,从而拥有关于它们的知识(James1975b:18-20,35)。詹姆士把感觉和概念都看做是全部人类经验必不可少的。“我们实际上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一个不可能把智力的贡献同感觉的贡献分离开来的世界,除非靠理论的回溯”(James1996:108);我们“在哲学上同时使用感觉和概念,就像我们使用一把剪刀的两个刀片一样”(James1978:273-274)。
尽管詹姆士因而强调概念和感觉之间的相互作用,但他也论证支持我们可以叫做感觉第一性的东西。首先,他维护强烈的经验主义—抽象主义的命题,即所有人类概念都是“从……感觉的事例中抽象出来并一般化的”(James1996:52;cp.68-69),主张,“一切概念的内容都来自于”感觉流,这“适用于最纯化的秩序的概念,就像适用于质量一样”(James1996:79-80)。接着,他进一步论证,概念的理解在原则上绝不能十分充分地表现经验本身,事实上概念天性上倾向于“篡改”直接的流(下面详述这一点)。总之,他写道,“概念是第二性的形态,不充分的和仅仅代理的;它们篡改以及忽略,并使得这个流成了不可能理解的”(James1996:79)。
对概念的这些限制将构成詹姆士对哲学多元论的总体维护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为了看看如何是如此,我们将不得不首先更认真地看看在詹姆士看来概念是什么,看看概念在人类知识中所起的必不可少的有益的作用。詹姆士本人提出,为了“更好地理解概念的性质,我们现在必须进一步把它们的功能同它们的内容区别开来”(James1996:58)。他用这种区分意味着什么呢?
詹姆十关于概念内容的功能主义理论
詹姆士写道:“这样的感觉流……不意味着什么,不过是它直接所是的东西……[它]包含概念所能挑拣出来、加以孤立因而一直意指的无数方面和特点。”(James1996:49)经历任何既定的短暂时刻的经验流动,是对概念的孤立化和一般化来说潜在的可利用的方面和特点的一种无限复杂的表现。就其根源来说,概念产生于我们对这些方面的注意以及(如詹姆士所说)“命名”它们,由此添加给“人类精神靠其解释生活的名词、动词、形容词、连接词和介词的储备”(James1996:52)。因此产生各种概念的“世界”,如他所说,常识“事物”的、数学形式的、伦理命题的等,“一切抽象于和概括于早已忘记的感觉事例……通过这些什么,我们统觉我们的所有这个。感觉和概念相互渗透”(James1996:52)。
然而,对詹姆士来说,比这一关于概念起源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于概念的功能性用途和价值的问题”(James1996:55-56,此处黑体系本文作者所加),特别是“概念世界的全部影响是否在于它与感觉经验的联系的问题,或者它是否还是对现实的一种独立的展示的问题”(James1996:63)。正是要回答这一问题,詹姆士作出了他的关于概念性质的广泛功能主义的论述[1]。
詹姆士提出的观点是,一个F的概念(他的例子是“人”)“是三种东西”:(1)“词本身”;(2)人们可以形成的关于F的精神形象或图画(也许是模糊的);(3)作为“一种表征某些对象的工具”的概念的功能方面(James 1996:58;James 1976:28-29)。詹姆士认为精神形象是“内容”或“概念的实质部分”(James1996:59,61)。在这一关联中,“内容”一词不是指我们可以叫做概念的“意向的内容”的东西(尽管它可以在产生这样的内容上起一种作用),而是指任何精神形象或图画可以规则地伴随我们关于F的概念的东西的“静态的”(詹姆士的用语)、非联系的属性。几年前在《心理学原理》中,他类似地区别了“所有精神事实毫无例外地可以采取的两个方面;它们的结构的方面,是主观的,它们的功能的方面,是认知”(James 1983:452n)[2]。正如詹姆士的分析所继续的那样,显然在他看来,概念的意向内容的意义派生于它作为一个信号或象征的功能作用,能够表示某些对象,并且在各种关系中再现它们[3]。尽管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在这里对这一问题进行充分论述,但这种解释需要至少多说一点儿。
詹姆士声称,在某些概念的情形中(例如“上帝”“数字”“实体”),“它们的全部价值看起来是功能的”:它们“表示的不是确定的图画”,“它们的意义看起来完全在于它们的倾向,在于它们可以给我们的行动或我们的思想的进一步转向”(James 1996:59)。在存在着与一个概念相联系的确定的图画或形象的情形中,詹姆士认为,它们的“价值”首先是美学的(在广泛的意义上),比起其联系的或功能的“结果”来,这是概念意义的不怎么重要的部分:
一个概念的实质部分不管会有什么样的值得静思的美丽或别的什么,它的意义的更重要的部分可以自然地被认为是它导致的结果。这些结果可以要么在于使我们思考的方式,要么在于使我们行动的方式。谁对这些有一个明确的观念,就会有效地认识概念特别意指的东西,不管它的实质内容是不是有趣的。(Jame;1996:59)
在写完这段话后,詹姆士呼唤出他的一般的实用的“解释概念的方法”,他这里叫做“实用规则”(James 1996:60;cp.James 1975a:27-30),结果是,他刚才所谓的根据其功能后果“认识概念实际意味的东西”最终开妈等同于一个概念的意义:
实用规则是,一个概念的意义总是可以被发现的,如果不是在它直接意指的某种可感觉的特殊之中,那么就是在人类经验过程中它的真实所造成的某种特殊差别中……服从这一规则,我们忽略概念的实质内容,唯一遵循它的功能。(James 1996:60,61,黑体系本文作者所加。)
他的结论说,“特殊的后果是一个概念的意义的唯一标准,是它的真理性的唯一检验。”(James 1996:62)那么,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是,詹姆士用构成一个概念之意义的“功能后果”意指的是什么。
对詹姆士来说,概念最基本的功能涉及到他所谓的概念的“独有的实际用处”,他猜测地称之为“人类智慧的最早阶段”:
人们对他们的感觉进行分类,用概念来代替它们,以便“把它们用于它们相配的东西”,并且准备表达可以摆在前面的东西。分类名称表示一些后果,这些后果本身在其他场合附加于同类其他成员——眼前的知觉还将可能或肯定显示的后果。眼前的知觉以其直接性因而可以经常下沉于后果的赤裸裸符号的状态,这些后果是替代的概念所表示的。(James 1996:63-64)
我以为,詹姆士关于概念内容的总体功能主义理论像是如下的东西。对一个人S来说,有一个既定事物K的概念,就是对S来说形成如此的习惯(在范例上,即使不是必然的[4],也是通过社会语言的训练的),以致S的“这是一个K”的表达或精神表示将在S的精神系列里是与一个涉及到“K”一词(或涉及到相关的“实质的”精神形象——不管概念的特殊的“结构的”实现在任何既定情形中碰巧是什么情况)时易被激发推论的一般形式相联系的。由于语言训练和其他连续的社会探索的方式,S的推论形式将在很大程度上“适应”(詹姆士的用词)于S的环境,意思是说,这些形式将开妈系统地反映或“构画”在S自身的经验中,并根据他人共享的证据由Ks所显示的规则性[这里“实际的适应”和“构画”是詹姆士讨论过的(James 1996:63-74)]。
例如,有一个刀子的概念,不是一个人在形成明确的刀子精神形象时机智的事情(尽管在任何既定的事例中,形象可以构成概念的实质的、结构的现实化的一部分),也不是假定的以“精神之眼”“在精神上伸向和意向”或“精神上指向”刀子的能力的事情(采取两种由来已久的,但对詹姆士来说最终不成功的解释概念意向性的方式)[5]。毋宁直截了当地说,对S来说,有一个刀子的概念,就像是对S来说成为这样一个人,他关于刀子的知觉反应、推论、行动能被信赖(假使其余情况均相同)去满意地反映刀子的特有的“习惯”或属性,结果对S来说,成为一个其推论和行动一般导致成功地处理(理论上和实践上)刀子的人。不管对一个既定时刻的经验者来说,概念和形象会真正拥有什么样的主观的“心理体或结构”,它们都具有一个一般的意义的观念“在把它们的用途、含意或推论运用于它们可以显示的那种对象时,只有一种意义”(James 1983:452-3n)。总之,特殊的语言条款或特殊的精神事件具有它们的意义、意向的内容或“表象的功能”(James 1983:452n),唯一是由它们的最终与我们感觉上碰到并作用于的对象相联系的正常的被支配型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各种沟通的推论链条)[6]。
关于这一总的观点,我们现在能够更清楚地理解詹姆士的表述(前面已引用):“眼前的知觉以其直接性因而可以经常下沉于后果的赤裸裸符号的状态,这些后果是替代的概念所表示的。”(James 1996:63-64;cp·James 1983:954论“接受者”)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詹姆士主张,人类经验是一起起作用的知觉和概念的结合。在他的彻底经验主义(连同其关键的和困难的纯粹经验学说)的哲学中,詹姆士最终想维护直接现实主义的观点,即在对一个既定物理对象K的知觉了解中,我们能够以一种并不要求经典经验主义或间接现实主义意义上的直接的“观念—形象”的方式,直接地意识到K本身(James 1976:8,27;James 1983:450)。这是与事实完全一致的,同时的同样的感觉经验存在靠规律性的经验或规则“沟通”,这些经验或规则蕴涵于一个人获得关于一种事物K的一般概念(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概念的意向内容正是由这种沟通功能所构成的)。简言之,在我看来,詹姆士关于概念表象的功能主义论述是与他关于感性知觉的直接现实主义的理论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