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白颜希伸出的那双手,我一定还在医院里。
即使现在站在人潮川流不息的繁华街头,依旧没有实感。因为奔跑而剧烈喘息的胸口,比起身上的病号服更能提醒自己什么才是真实。
“多谢你啦。”白颜希的道谢也带着独有的年少飞扬,哪怕一只胳膊被绷带捆着吊在脖子上,居然也不显得狼狈。
“你也帮了我。如果没有你,我不会在这里。”我抚着胸口平缓呼吸。
“我帮你不过是顺手,你帮我的可是个大忙。”在我疑问的目光下,白颜希只是哈哈大笑,然后用另一只手把他的外套扯上来披在我的肩上,“小心着凉。”
半个小时之前,他在医院里里引起混乱,一堆人追着他跑,我故意跌倒在追他的医生面前挡路,他趁机顺利逃走了。半刻钟后,他出现在我回病房的路上,握住着我的手拉着我从医院跑了出来。
我问他:“为什么会帮我?”
白颜希不置可否的一耸肩膀:“因为你看起来一副很想出去的样子。”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胳膊是因何受伤,又是因何而在医院逃跑。我想我的确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不管医院会不会因为我的失踪闹到天翻地覆,此刻,我站在正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确切的说,是我站着看白颜希派发传单。
他把传单夹在缠着绷带的胳膊下面,另一只自由的手抽出传单发给路人。
“奶奶很担心你啊,你这个样子还发什么传单?”
他不说话,只是把我推到墙角的台阶上坐着,太阳冒出了地平线,我看到他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昨晚他带我回家,幽深小巷中二层小洋楼,墙面上爬满了白色的蔷薇。他与奶奶独居,轻易编了一个谎言,我被小混混打劫,而他英雄救美,这么晚了不方便回家,便把我带了回来,我配合以陈恳地点头,老人家露出欣慰的笑,而白颜希别过了脸。
白颜希牵我手时我还在发呆,他说:“走,带你去吃好东西。”
这是我吃过最简单的早餐,十几平米的小粥铺,水泥地面,简单破旧的木质桌椅,坐上去会咯吱响动。我抱着白瓷大碗小口喝着只有大米的粥,白颜希把茶叶蛋剥开递给我。
温热的粥,茶香的鸡蛋,搅拌在一起,胸口的地方格外温暖。我摸着自己的心跳,看着白颜希的侧脸,温柔至极,忽然感觉活着真好。
再次醒来,是熟悉的米色天花板与白色的墙壁。这是医院,我待了很久的病房。
恍惚了瞬间,我才想起这才是我该待的地方。不过之前,我在跟着白颜希去市场买菜,他说自己下厨比店里还要好吃,跟我讨论着晚上吃什么。
然后,我又昏倒了吗?
房门外有刻意压低的说话声,白颜希的声音听来格外陌生:“是,我在公园遇到她的,昏迷不醒,我看到你们的找人的悬赏公告……感谢信没必要,我只需要钱。”
“多谢你送大小姐回来,一切会……”
我挥手把床头柜上的玻璃杯扫落在地,门外交谈的声音停止,父母安排照顾我的秘书小姐快步走进来,白颜希站在门边,没有更近一步,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空洞:“赶快处理好,我饿了。”
白颜希拿着装在信封中厚厚的一沓钱离开了,我冷漠的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秘书小姐替我送来营养餐,坐在床头对我碎碎念,她陪我许久,多少是了解我的。
她说我离开的那天,找人的悬赏就覆盖了这个城市。那个男孩子抱着我飞奔到医院的时候,我面色苍白,心跳骤停,已经很危险。他的脸色比我更苍白,受伤的胳膊过度用力,这次需要打石膏。
我终于决定接受心脏手术,虽然只是危险性并不十分高的心脉搭桥。毕竟是在心脏动手术,而医生也一直说我的心态调整不好,不是最佳时机。
那个打了石膏的家伙,同样被医生叮嘱不能任意妄动,每日到医院复查。我喝到了白颜希带来的粥,跟那家小店一模一样的味道。我一脸崇拜的望着一只手都能煮粥的他。他一拳敲在我的头上。
“当然是买的。笨蛋。”
“呐,如果时光倒流,你还会握住我的手吗?”
“会,因为你还是一副看起来很想出去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