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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流浪心灵的归宿——索尔·贝娄

197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获奖理由:由于他的作品对人性的了解,以及对当代文化的敏锐透视。

主要作品:《晃来晃去的人》、《奥吉·玛琪历险记》、《赫索格》、《赛姆勒先生的行星》、《洪堡的礼物》、《系主任的十二月》

洪堡是明白这一点的,然而到后来他却一点都不同情我了。他自己病愁潦倒,对我也毫不宽容。他一个劲地强调瑰丽的面纱和巨额金钱之间的矛盾。其实,那些钱是我自己赚来的,是按照资本主义那些说不出来的古怪道理赚来的。世道就是这样嘛。

——《洪堡的礼物》

到了学期末,他讲课时经常会久久地呆着说不下去,有时甚至干脆停了下来,喃喃地说声“对不起”,伸手从怀中掏出钢笔,使劲地在一些碎纸片上写起来,弄得讲台也吱吱嘎嘎作响。他全神贯注,眼圈发黑,苍白的脸上七情尽露。

——《赫索格》

《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一书,多年来对我们就颇有影响,可是境况使我们没法身体力行。西蒙长得皮肤白皙,金黄头发,颧骨高大,一对灰色的大眼睛,两只板球运动员的粗壮手臂——我是从插图上看来的。我们只玩垒球,和他那英国风度相反的是他那痛恨英王乔治三世的爱国热情。

——《奥吉·玛琪历险记》

我是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我想没有必要道出母校的大名使她难堪。要不是靠了亨德森这个姓氏和我父亲的名望,他们早就把我踢出学校了。我生下地就有十四磅重,而且是个难产儿。长大后,身高六英尺四,体重二百三十磅;偌大一颗头颅,凹凸不平,头发像波斯羊身上的毛;一双阴阳怪气的眼睛,常常眯成一条缝;举止粗野,还有一个大鼻子。

——《雨王亨德森》

“这就要看我自己了,”舅舅说,“现在只有黑夜和冰才能帮助我。夜晚,我看不到自己的一切,冰则是一种纠正剂,冰是冷酷的。而且,那儿除了苔藓,什么植物也看不见。因为,如果没有联系,如果一切联系都消失了,我就可以在那没有植物的环境里好过一些。是通过细微的感受,而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这是一种生存的手段。我将运用大量的冰和北极的黑暗。感谢上帝,喷气推进器使得我有了这个补救办法,否则我就要淹死在迈阿密的大海里了。”

——《更多的人死于心碎》

作家小传

索尔·贝娄,1915年在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出生,他是家中四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一个。这一年是他的父母离开俄国的第二年。为了摆脱沙俄政府对犹太人的迫害,他们不得不从圣彼得堡逃难到加拿大。随后,索尔·贝娄在蒙特利尔度过了童年时光。

从4岁开始,索尔·贝娄就在家庭的影响下开始学习希伯来语和犹太经典,因此,他对自身的犹太传统有着深刻的了解和认同,对犹太人特别是犹太移民所遭遇到的种种苦难有着深刻体验。不过,在未来的生活中,他也渐渐意识到犹太人在美国社会的“身份认同”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纷纷在他的小说作品中体现出来。

1924年,索尔·贝娄9岁,他跟随父亲移居美国的芝加哥。父亲带着他的“美国梦”来到这座繁华的都市,最终迎来的却是梦想的破灭。当时,美国的经济尚未从战争中复苏,加上当地人对犹太移民持有严重的歧视和偏见,使得父亲的生意屡屡失败。索尔·贝娄一家只能待在犹太人聚居的贫民区里,经济糟糕的时候还要靠朋友接济才能度日。

17岁那年,索尔·贝娄的母亲去世。作为家中最小和最受宠爱的孩子,他和母亲的关系十分亲密。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再婚给他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创伤,以至于未来几十年,他都很难和女人保持长久的关系,前四次的婚姻更是不可避免地走向破裂的结局。

索尔·贝娄18岁时,考入了芝加哥大学,随后转入伊利诺斯州埃文斯顿的西北大学,并获得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1937年,他又考入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他留在高校任教,长期在普林斯顿大学和纽约大学任讲师,明尼苏达大学任副教授。多年来,除了当过短暂的编辑和记者,并在二战期间到海上服兵役外,他都生活在高校的学术圈里。

1944年,索尔·贝娄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晃来晃去的人》。这是一部用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描述了主人公约瑟夫在辞去工作,等待入伍的时间里不断变化的心理状态。约瑟夫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犹太青年。结婚五年来,他一直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准备入伍之后,他辞去了工作,在家静静地等候通知书的送达。在漫长的等待中,他开始回看自己的人生,开始重新定义爱情、友谊、家庭和生活的目的。

随着思考的深入,他开始认不清自己,也找不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他觉得和同事相处不来,在朋友、兄弟之间也是格格不入。越思考头脑越不清楚,于是他好像变成了一个被“挂”起来的人,在现实约束和内心坚持这两种标准下晃来晃去。

实际上,犹太青年约瑟夫面临的问题,正是索尔·贝娄面临的“身份认同”问题。作为生活在美国社会的犹太人,他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宗教,也不愿意放弃犹太人的习俗和传统,可是,他们又无法抵御“美国梦”的诱惑,无法不去追求和享受丰富的物质生活。于是,他们在这两种标准之间“晃来晃去”,找不到一个让生活幸福,同时让内心平静的方式。

实际上,索尔·贝娄曾公开声明,不喜欢被称为“美国犹太作家”或者“犹太裔美国作家”。按照他的说法,虽然不能作出“作家的犹太人身份代表了一种贫穷、无知和地方主义”这样的简单判断,但是可以看出,在美国的犹太作家,或者说在美国的少数民族作家要比本土作家承受更多来自社会、来自心理和来自民族历史的压力。

1947年,索尔·贝娄的第二部作品《受害者》在欧洲引起巨大反响后,他的创作进入了黄金时期。1953年的《奥吉·玛琪历险记》、1964年的《赫索格》和1975年的《洪堡的礼物》成为他的定型之作。其中《奥吉·玛琪历险记》不仅成为他的成名作,帮他第一次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后来还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叙事风格,即“贝娄风格”。

在《奥吉·玛琪历险记》里,索尔·贝娄试图描绘在大萧条期间芝加哥的第一代美国犹太人的流浪生活,由于他将丰富多彩的流浪汉故事和对当代社会、文化的分析结合到一起,使得这部小说成为当代美国文学中描写个人自由和自我意识的经典之作。

小说的主人公奥吉·玛琪是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犹太少年。他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成为自己应该成为的那种人。在流浪和谋生的过程中,奥吉·玛琪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比如劳希祖母、瘫痪的老板艾因·霍恩、伦林夫妇、怪女人西奥、木匠巴斯特肖等。奥吉·玛琪在他们身上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生,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企图将自己的人生哲学灌输到奥吉·玛琪的脑子里。

奥吉·玛琪经历了迷茫、困惑和深入的思考后,终于意识到,这些人所讲的话都很有道理,但是只能限制他的思想自由,妨碍他寻找人生的本质。最后,奥吉·玛琪毅然地抛下了财富和舒适的生活,继续寻找心中那“值得追求的命运”。

《只争朝夕》和《雨王亨德森》相继出版后,索尔·贝娄在1964年发表了长篇小说《赫索格》。这部作品让作者迎来了自己的创作高峰,也成为20世纪50年代美国小说创作的高峰。

在《赫索格》中,作者真实地表现出中产阶级在现代生活中的苦闷和迷惘,书中运用意识流的手法,描写了大量的感觉、回忆和意念,构造了主人公杂乱无章的内心世界。相较于乔伊斯和福克纳缺乏情节和鲜明人物形象的深层意识描写,索尔·贝娄清晰地叙述了人物、情景和主人公的内心变化,在揭示主人公隐秘内心的同时,也让故事看起来清晰明快。

书中的赫索格是一个历史系的教授,是一个犹太裔的知识分子。经历过第二次婚姻的失败后,他开始变得精神恍惚。他整日带着一个手提箱出门旅行,还执着地写一些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漫游过童年时的故居和曼哈顿城宏伟的建筑之后,他独自一人回到了伯克郡的房子里,准备迎接新的生活。

在这部小说中,索尔·贝娄探讨犹太人在美国的“身份认同”。虽然这位历史教授早已经从贫民区的少年变成了跻身高等学府的知识分子,他却一直受童年记忆的影响,为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他走在干净整洁的城市街道上,心里却在想着犹太人集中营的废墟,无法停止对犹太人苦难历史的回忆。小说的人物在社会上拥有工作和地位,心理上却仿佛在风雨飘摇的世界里漫游,找不到自己的立足之地。

这种对身份的追寻始终是索尔·贝娄的创作主题。1975年出版的《洪堡的礼物》中,洪堡和西特林依旧是犹太裔知识分子的形象。表面上,他们已经将自己的犹太身份抛到了脑后,完全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内心里,却始终清晰地记得犹太传统文化,记得自己是外来人。生活在这两种文化的边缘,让他们经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

虽然索尔·贝娄声明不喜欢“犹太裔作家”的身份,他却在十二部长篇小说中屡屡描写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尤其是犹太知识分子为寻求“立足之地”而经历的生存状况和精神危机。正因为这样,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授奖词中说:“他笔下的那些主人公根本没有一个找到过立足点。不过他们都在奔忙,都在进行各色各样的冒险行动,他们不是‘逃离’而是‘奔向’,奔向某个目的地,盼望在那儿能得到他们所缺乏的东西,即一小块坚实的立足之地。”

2000年,索尔·贝娄出版了他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拉维尔斯坦》。这部小说被看成了“回忆录”性质的小说,因为主人公拉维尔斯坦正是作者的好朋友阿兰·布鲁姆。在小说中,作者细致地记录着阿兰·布鲁姆这位哲学家的生活状态,甚至大胆地暴露了他的同性恋和艾滋病隐私。

2005年,索尔·贝娄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布鲁克林的家中去世,享年89岁。当时,他的妻子和女儿都陪在身边。他的朋友和律师沃尔特·波詹说:“贝娄是到了寿命的尽头,自然死亡的。”索尔·贝娄的去世,给美国的文学界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人们纷纷发表纪念和哀悼的文章。著名的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说:“20世纪的美国文学是由两位小说家支撑的——威廉·福克纳和索尔·贝娄。”

作品赏析

赫索格

主人公赫索格48岁,是一位在大学任教的历史教授,也是一个敏感善良的知识分子。他善于思考,崇拜理性,时刻关注人类文明的发展,还曾发表过颇具水平的专业论著。可是,和思想上的成熟敏锐相比,他的个人生活却是一团糟。

他和前妻离婚后,娶了戏剧导演的女儿玛德琳。玛德琳生性风流,又任性胡为。两人结婚后,她觉得赫索格不应该将才华埋没在教书匠的生活里,而应该找一个舒适的环境专心写作。于是,赫索格到乡下买了一幢大房子,两人开始在乡下生活。

玛德琳在那里生下了他们的女儿琼妮后,马上就改变主意,想要回到大城市居住。不仅他们要搬回去,她还要求赫索格给他们的邻居瓦伦丁找一份城里的工作,和他们一起搬回去。赫索格并不知道,妻子和瓦伦丁早有私情,一起搬回城市不过是为了偷情方便。

赫索格多方奔走之后,终于在芝加哥为瓦伦丁找到了一份工作。玛德琳得偿所愿,却并没有安心生活,脾气反而越来越坏。当赫索格兴致勃勃地布置新家时,她却跑来宣布“我根本不爱你”。随后,将赫索格赶出了家门。

赫索格尚未理清头绪,已经变成了一个失去了职务、房子、财产和女儿的落魄男人。他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泥沼,由于精神压力,他变得身心憔悴,形容枯槁。在医生的劝说下,他打算到欧洲旅行一段时间。半年时间过去了,当他从欧洲回来时,他才从朋友那里得知,一切都是玛德琳和瓦伦丁的阴谋,“现在他们已经同居了”。

得知自己的好朋友夺走了心爱的妻子,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赫索格的心理经受了沉重的打击,精神也处在了崩溃的边缘。从此以后,他的大脑开始飞快地运行,每天不停地思考,行为也开始变得怪异。他提着一个装满信件的旅行包到处游走,然后不停地给别人写信,比如报刊、名人、朋友、亲戚和总统。在这些信中,他不断地回忆自己的家庭、父母、妻儿和朋友,回顾自己这半辈子的经历。奇怪的是,他写了五十多封信,却从未寄出过一封。

和玛德琳离婚后,赫索格和一位经营花店的女子蕾梦娜保持暧昧的关系。虽然蕾梦娜非常喜欢他,也渴望和他组建家庭,一起过平静的家庭生活。可是,赫索格因为两次失败婚姻的打击,早已经对婚姻产生了恐惧,一时间无法做出决定。

在好友处躲避一段时间后,赫索格想要去看望女儿琼妮,同时找机会对玛德琳和瓦伦丁实施报复。他从童年的故居取来了父亲留下的一把左轮手枪,随后潜入了玛德琳的住所,想要亲手宰了瓦伦丁。可是,当他见到瓦伦丁为女儿洗澡的场面,善良的赫索格立马打消了报复的念头。

经历过一场不小的车祸和左轮手枪引来的警察局遭遇后,赫索格再次回到了乡下的房子。在玛德琳留下的熟悉的气息里,他第一次感觉到畅快的自由,第一次感觉回到这里是如此地令人满意,他感觉自己已经彻底放下了玛德琳,精神上得到了解脱。

他坐在充满霉气的沙发上,开始回顾这几年的经历,随后,闻讯赶来的蕾梦娜让他再次萌发了一种宁静的真情。他知道,不管未来如何,至少那种写信的冲动将彻底消失,再也不会出现了。

从整体故事来看,赫索格经历了因为婚姻的破裂从一个习惯思考、精神忧郁,甚至有点神经质的教授变成了一个狂躁的、愤怒的、险些走上暴力之路的复仇男子,到最后心灵平静,重新收获快乐的过程。可以说,这是一个人经历挫败重新迎接生活的过程,也是一个人从受伤、受骗、受情绪所控、受现实所困走向心灵康复的过程。

赫索格和索尔·贝娄创作的一系列犹太知识分子形象一样,富有才华和理智,是典型的浪漫主义者。可是,他们又在现实中,尤其是在婚姻生活中屡屡遭受挫折,导致精神紧张,生活混乱。其中,知识分子的困境来自美国众多中产阶级家庭,而犹太知识分子的困境则多来自索尔·贝娄的自身体验。尤其是遭受婚姻不幸的主人公,多数取材于作家本身失败的婚姻生活。

作为社会中的中产阶级,赫索格接受高等教育,在高等学府任职,属于社会结构中的精英阶层。作为知识分子,他的脑子从来不会停止思考。他每天追忆、联想、分析问题、寻找结论,还出版著作,对社会大众有着广泛的影响。

在学术上颇有建树,在思想上羡煞他人的赫索格,在生活中却变成了一个“意志薄弱、满怀希望的大傻瓜”。和那些抱着实用主义的社交明星相比,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不懂得包装和推销自己;和投机钻营、经商有道的哥哥相比,他太过善良,勇气不足。他能够用理论驳倒任何持有反对意见的人,却永远缺乏将想法付诸实际行动的决心。

贝娄自己评价书中的人物说:“赫索格是一个弱化了的学究式的喜剧形象,他本性良好,情感高尚,在人生的危机中,他向自己所受过的‘教育’寻求帮助,可是他发现‘教育’几乎跟一句笑话差不多。”

的确,赫索格是一个长年研究历史和理论的学者,他带着知识分子身上严重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精神,对世人的苦难充满怜悯,对世界各地发生的大事忧心忡忡,时刻关心在膨胀的物质主义下堕落的人性,可是,这些并不足以让他从容应对自己的生活。他带着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生活,结果生活却给他一系列的挫败和重创。

两次失败的婚姻,变成了所受的教育和头脑中的知识都无法解决的现实。于是,他开始反思、回忆、检讨,试图在过去几年甚至半辈子的生命中总结得出结论,试图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找到一条新的道路。他想要找到一条既能保持自我本性,又能在现实中舒适自处;既可以避免随波逐流,又能够保持个人尊严的道路。然而现实是,这样的道路并不存在。

小说中,索尔·贝娄用意识流的方法为主人公加入大量理性的思考。赫索格像所有的知识分子一样,试图用纯粹理性的方式来分析生活中的问题,并企图寻找解决的方法。当然,结果一定是无路可走。因为这正是美国知识分子面临的困境:他们用所受的教育追求个人生活的幸福,最后却只得到了无奈和耻辱。当然,索尔·贝娄不仅仅想要表现知识分子的天真和迂腐,而是想要透过赫索格的困境,表现理性思考的局限和脆弱。

有人评论说:“索尔·贝娄是一个观念小说家。”的确,他最成功的作品正是在观念上对知识分子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在《赫索格》中,信件成为他表达内在观念的一个最直接的途径。全书中,赫索格写了五十多封信,就相当于他做了五十多次“灵魂的拷问”。他借着信件表达了自己对政治、经济、道德和爱情的看法,为现实中的陷入困境的自己找到了一个倾诉的途径。

然而,赫索格并不会将这些信寄出去,于是所有的诉说都变成了内心的独白。赫索格说:“我一直手忙脚乱地在给四面八方写信,用更多的言辞,也许我希望把一切都变成语言。”诚然,在赫索格看来,语言也是理性之一。

在经历了理性崩塌之后,他终于不再将困难诉诸理性分析,不再奢望头脑中的知识能给予他改变世界的方法。他选择了与世界和解,他原谅了妻子和朋友的背叛,重新选择生活的价值。或许在赫索格未来的生活中,他依然会遇到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他写信的冲动,寻求理性帮助的日子将永远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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