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新加坡、中国香港、菲律宾等境外资本市场上,通常都有介绍上市(Listing by way of introduction, 简称LBI)模式,其规则基本一致。
关于介绍上市的定义,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7.13条规定:“介绍(introduction)是已发行证券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该方式毋须作任何销售安排,因为寻求上市的证券已有相当数量,且被广泛持有,故可推断其在上市后会有足够市场流通量。”
一般而言,在以下的情况下,公司会选择以介绍形式上市:(1)该公司的股份已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2)公司股份由一家交易所转到另一家交易所上市。
11.7介绍上市与IPO有何区别?
申请以介绍形式上市的公司,上市的股份都是已发行股份,而涉及的股份有一定数量,并通过在其他交易所上市而广为投资者持有,因此有关股份已具备条件在公开的市场进行交易,而有关上市活动亦无需再作任何市场推广。
由于以介绍形式上市的股份为公司的已发行股份,因此公司不会发行新股,亦不会筹集新的资金。
IPO与介绍上市的比较
IPO介绍上市募集新资金√×发行新股份√×已经发行的股份上市×√资料来源:香港投资者教育中心。
11.8介绍上市有哪些具体形式?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7.15条以及《新加坡上市手册》第236条均规定,下列情况,一般可采用介绍方式上市:
1)寻求上市的证券已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人的证券由一名上市发行人以实物方式分派予其股东或另一上市发行人的股东;
3)控股公司成立后,发行证券以交换一名或多名上市发行人的证券。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编:《新加坡上市手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20页。
根据笔者的观察,上述规定在现实中演绎为以下四种主要形式:
1.转板上市
在这种方式下,公司股份由一家交易所转到另一家交易所上市,即公司从原来的交易所退市,转到另一家交易所上市,或者在同一个交易所的一个板块退市,转到该交易所的另一个板块。福建网龙即属于这种形式的后一种情况。
案例:网龙从香港创业板转到香港主板介绍上市
福建网龙于2007年11月2日在香港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8288。在港上市后,网龙的收益由2006年约1.22亿元增长至2007年的约6.45亿元,增长幅度达到4倍;年度利润也由2006年的约4298.5万元增长至2007年的约3.75亿元,增长幅度达8倍之多。
为提升网龙的知名度,吸引大型机构及投资者对公司的兴趣,并增加股份交易的流通量,网龙决定从香港创业板转到香港主板挂牌,采取的方式是介绍上市。为此,网龙聘请了券商、律师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团队,制作了“介绍上市说明书”,其篇幅和难度与IPO时的“招股章程”(内地叫“招股说明书”)差不多。
2008年5月23日,网龙获得了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原则上的批准。2008年6月23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公司股票结束在创业板买卖。2008年6月24日,开始在主板买卖。
2.以介绍方式实现第二上市
在这种方式下,公司股份在一家交易所上市的同时,将一部分已上市股份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交易,从而实现公司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上市的目标。
案例:凯德商用第二上市
凯德商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商用”)就是以这种方式实现第二上市的。
以物业资产总值及地理覆盖范围计算,凯德商用是亚洲上市的最大购物中心开发商、拥有者及管理者之一。凯德商用在亚太地区拥有及管理新加坡、中国、马来西亚、日本及印度五国52个城市的102个商业地产项目。
2009年11月,凯德商用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进行的首次公开发售,共筹资20.2亿美元,创下新加坡IPO市场16年之最,并冲入该年度全球十大IPO。
2年后,凯德商用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其现时已发行的所有普通股上市及买卖。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作第二上市仅以介绍方式进行且概无就本次上市发行或销售股份。
2011年10月18日,凯德商用在港交所完成二次上市。股份将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进行买卖。股份代号为6813。
第二上市完成后,在新加坡登记的股份将继续在新加坡交易所交易,部分股份将在香港登记和买卖。
凯德商用指出,第二上市的考量主要鉴于凯德商用于中国的业务重要性日益凸显。两地市场会吸引不同背景的投资者,从而有助于扩大公司的投资者基础、研究范围并增强股份的流通性。凯德商用董事长廖文良说:“我们视在港交所第二上市为长远的战略性举动,将有助公司在未来于亚洲两个顶尖的资本市场取得资本。”
3.分拆后介绍上市
在这种形式下,公司(母公司)股份已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然后通过实物分派的形式,将该公司持有的另一家公司(子公司)的股份分配给其股东,然后将子公司通过介绍上市的方式在交易所上市,母公司仍然保留在原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实物分派,这种做法在外国公司比较常见。一家公司通常在其资产多于债务的时候可向其股东进行股息分派。常见的是周年股息分派,即将分派一事在年度股东大会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但是公司也可在其会计年度内任何时刻作特殊分派。分派形式可以是分派现金或该公司所拥有的其它资产。实物分派就是以实物(而非现金)形式进行的股息分派,所分派的实物可以是该公司的任何资产(包括该公司持有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实物分派一般需按该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及公司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TCL集团旗下TCL通讯在香港介绍上市,以及中国手游在纳斯达克介绍上市,都属于这种情况。
案例:TCL通讯在香港介绍上市
TCL系拥有3家上市公司:TCL集团(000100.SZ)、TCL多媒体(1070.HK)和TCL通讯(2618.HK)。最早上市的是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于1999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后更名为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070。而TCL集团是于2004年1月30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
为了适应TCL集团业务整合、发展壮大移动电话业务的公司战略,TCL集团拟对从事移动电话业务的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简称“TCL移动”)的股权进行整合及重组,在境外交易所上市。
TCL移动成立于1999年3月,主要经营移动电话机业务,注册资本为2980万美元,其中TCL集团直接持有36%的股权,TCL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TCL实业控股”)控股约54%的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以其股票代码“1070”作为简称)持有40.8%股权,捷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捷迅”)持有9%股权,美风有限公司(简称“美风”)持有其4.2%股权,齐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齐福”)持有10%的股权。截至2003年12月31日,TCL移动的总资产为44亿元,净资产为21亿元。2003年销售收入为94亿元,毛利19.6亿元,净利润为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