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们纷纷抱怨说行程已经结束,只想赶快回家,所以不应该交这钱。导游赶紧解释说她可以在这段时间为大家再安排其他的旅游内容,绝不会让大家吃亏。一段僵持之后,还是一位老大妈出面调和了局面。导游带着大家到了不远处的一家家庭旅馆,说是可以去海边欣赏夜景,但是大家都归心似箭,没有什么心思去玩儿了。
第二天中午大家终于坐上了青岛到太原的火车,又是一路颠簸,不过总算回到家中。之后的几天里,大家不断地接到导游打来的电话,要向大家收取多支出的一天的旅馆费、餐费和火车票钱。大家都明确表示这钱本应由旅行社出,但是也有一部分心软的游客经不住小导游的软磨硬泡,把钱给了她。
后来交钱的游客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向当地旅游局进行了投诉。当地旅游局在查明情况后,做出了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已经补交的费用退回决定,至此这段不愉快的旅游经历才告一段落。
经验总结
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旅行社不但有协助的义务,更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实际主持者,游客作为旅游服务合同的“接受服务者”,无需对突发事件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无论出于什么考虑,都应该首先以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应该按时、安全地把游客送回旅游出发地。
在上面的小故事中,旅行社老板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安排承运条件有限的大巴车,在接待过程中一再降低服务标准。经过长途旅行后,大巴车终于受不了长途颠簸,损坏在路上。
在车辆发生问题后,导游不是在第一时间安排游客的食宿和返程,而是要求大家补交费用,在游客回家后,还念念不忘要补齐自己的经济损失,这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旅游局介入后,认定了旅行社的行为违规,最终保障了游客的利益。
我们应该在旅行中注意以下几点:
1.在旅行前,应该选取有资质、信誉好的大型旅行社;
2.不要选择低价或者极低价的旅游线路;
3.对旅行社的车况、司机、接待导游水平和能力要有基本的了解;
4.查看各大网站,比较各家旅行社的价格和服务,选取性价比高的旅行社;
5.纠纷发生后,积极通过有关途径进行维权。
旅行必备法律
《旅游法》
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第七十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十三条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九、境外游证件丢失怎么办?
旅行小故事
法国的首都巴黎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政治与文化中心之一,是一座不可以不去的“浪漫之都”。18600元,法国深度游,这个价格实在太具有诱惑力,小佳十分向往充满现代艺术气息的巴黎,毫不犹豫地就报了名。
这趟巴黎之行实在是太值了。凯旋门、卢浮宫、巴黎圣母院、塞纳河畔、凡尔赛宫、埃菲尔铁塔,香榭丽舍大街,蒙马特高地,老佛爷百货……真是让小佳目不暇接。但是让小佳十分不满意的一点是,法国人骨子里有一种深深的傲慢,司机、门票销售人员、博物馆介绍人员,他们的眼中总有一种异样的目光。小佳心里想,毕竟是生活在巴黎,他们的优越感是可以理解的。
就在小佳的梦幻之旅马上结束的时候,在一条小佳钟爱的巴黎小巷里,她被几个黑人小青年打劫,钱包、身份证、签证、护照全部被抢走了。小佳的巴黎梦终于醒了,她赶紧报警,联系大使馆。大使馆的接待人员都挺热情,告诉她身份证件可以回国后再补办,护照等出国证件,在巴黎等待些时日就可以给予补办。唯一的问题是时间有些长,在此期间属于没有身份的状态,如果被警察发现会以非法滞留的名义抓走。在没有拿到护照、办理完签证之前,由于身份的原因,小佳也无法购买机票。需要的话,他们还可以提供部分零钱。在拿到相关证件前,大使馆工作人员建议小佳不要做引起巴黎警察注意的事情。
大使馆可以提供的帮助毕竟有限,小佳拿到了大使馆预支的部分零钱,按照大使馆工作人员的提示,一切不“绅士”的行为都是不可以的,她谨言慎行,生怕会引起警察的注意。于是,小佳不敢躺在长椅上晒太阳了,不敢穿着奇装异服到处疯跑,用餐后不再把多余的餐巾纸收在口袋里,接受服务后主动给小费等,丢失证件后的日子小佳过得小心翼翼。
住的地方好在原先有登记,店主不会因此将她扫门出地,小佳想幸亏没有办理退房手续,不然很可能要露宿街头。三天暗无天日的日子,小佳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没有身份、没有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小佳觉得这三天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在内心极其不安的情况下,还要行为“绅士”,改变占小便宜、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成为不断塑造自己的过程了。
小佳终于在三天后拿到了自己补办的证件,也终于顺利平安地回到家中。丢失证件的经历让小佳学会了如何做一个讲明文、有道德的人,即使回国后,她也始终约束自己的行为,还劝身边的朋友也要适当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
经验总结
出门在外,证件丢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如果在国内丢失的,回到原籍或者住所地办理挂失手续、重新办理证件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国外旅行丢失证件,求助于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便可以获得帮助。但由于办理时间的限制,往往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如果在经济上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支付,也可以向大使馆求助,获得他们的帮助后,等待新护照、签证的下发。
在等待证件的过程中,遇到事情也不要着急,不要与当地的工作人员和居民发生冲突。遇突发情况要向当地的领事馆求助。游客们出国游玩时,在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的同时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做任何有损国格、有辱人格的行为。
旅行必备法律
《旅游法》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三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第五十五条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八十一条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第八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