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547500000018

第18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8)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修改。原条文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解释】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修改。原条文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条: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解释第1条、第2条】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根据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修改。原条文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解释第3条至第11条】[13/2/19

03/2/802/2/34]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相关法条:本法第17条第2款】[14/2/9110/2/6008/2/2

08/2/5108/2/6507/2/1606/2/706/2/6204/2/602/2/38]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2/1810/2/60]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06/2/6305/2/12]

第三百五十条【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12/2/62]

[真题演练]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12/2/62]答案:ABC。

A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B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放纵走私罪

C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D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29条】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犯罪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08/2/51]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

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相关法条:性侵未成年人意见第26条】[09/2/5407/2/12]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7/2/306/2/57

04/2/8604/2/8903/2/37]

[难点注释]注意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情形,不是以强奸罪和本条规定的罪名实行并罚,而是仍以组织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论处,只不过是适用更重的刑罚。与本罪规定相似的还有拐卖妇女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4/2/89]

同类推荐
  • 7S倍速考试法

    7S倍速考试法

    每天,你第一个走进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每天,你充分利用一分一秒的时间去学习,从来不会像其他同学那样快乐地玩耍; 每天,你无法顾及奔波的劳累,放下书包就又开始了学习……尽管你如些努力,然而,做梦都想考第一的你,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对比之下 ,那轻松学习的同学却出乎你的意料,取得了无比出色的成绩。此时,你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能力。“难道我真的与第一无缘吗?”你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在今天和明天的学习中,考试的成败决不仅仅取决于勤奋、刻苦和耐力,也不单纯跟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正比,更主要的是要有学习的高效率。
  • 电脑常识

    电脑常识

    电脑的发展,使人们的住宅大为改观。在高度电脑化的住宅中,当你按了门铃,你的面容便清晰地映在客厅电视荧光屏上,主人按一下电钮,大门就会自动开启。进入客厅以后,你刚落座,按一下电钮,房间的空调就会按指定的温度自动调整。如果室内光线太强和太弱,你可以按一下电钮,窗帘就可以根据需要自动提升和降落,达到你要求的亮度。如果你要喝茶或者喝咖啡,电脑微波炉立即会煮出来,一杯可口的饮料会送到你的手中。如果你想听音乐或者跳舞,电脑录放机会按你的旨意,选择歌曲或舞曲。这样的住宅,每个窗户和门口都装有防盗报警器。小偷只要跨进窗口或门口,报警器就会自动响起来。
  • 金融学基础联考重点、难点及模拟考场

    金融学基础联考重点、难点及模拟考场

    本书紧扣2010年金融联考大纲,并结合最新的金融理论与实践详细解析重点、难点部分,有助于配合考生第二阶段的复习。除此之外,本书还配有10套模拟试题,模拟试题严格按照2010年金融联考大纲样卷的题型结构与知识点分布进行编写,可以让考生抢先品味联考真题的“滋味”。对每一道题,我们均给出了详细的解析,非常适合考生复习巩固知识要点。
  •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为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道德经》一书。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
  • MPA公务员必修课程半月谈

    MPA公务员必修课程半月谈

    本书文字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公式和图表,根据MPA教育方法,从公共政策、沟通技巧、领导艺术、谈判方法、行政道德伦理、公共经济等方面入手,系统地阐述了公共管理方法;同时在突出重点地基础上,收集了大量案例。相信读者掌握理论方法之后,能够结合案例,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成为新世纪的优秀管理人才。
热门推荐
  • 中恶门

    中恶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在哈佛听讲座

    在哈佛听讲座

    想聆听世界的声音吗?只有两个地方吧,一个是联合国,另一个就是哈佛。在哈佛,能够听到来自人类智者最有冲击力的声音。哈佛,让学子仰慕,让世人瞩目。人们渴望了解哈佛;渴望领悟哈佛的追求、哈佛的理念;渴望解读哈佛三百多年历史的精髓和她博大宽广的胸怀……
  • 古话三国志

    古话三国志

    错综复杂的三国历史关系,扭转了乾坤,一个新的王朝建立,抗匈奴,战古日本,收夷洲,拓宽疆域,更改历史,这些统统都在古话三国志!欢迎进入古话三国志的时代!
  • 妃常财迷之王的金牌妃

    妃常财迷之王的金牌妃

    她本是二十一世纪杀手界的第一名,虽然是倒数的,代号妖夭,凡是出任务皆失败而归,最终终于看破这个行业是多么特么的不挣钱,誓死也要脱离。然而却不幸的惨死,唉!宝宝下辈子在完成挣很多钱的任务吧!临死前,她是这样对自己说的!再次醒来竟然意外穿越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朝代,爹爹不疼舅舅不爱,小妈还太坏,真是让人忧桑!每天勾心斗角玩的不亦乐乎!(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后来,我的未来没有他

    后来,我的未来没有他

    如果…曾经的年少轻狂时伤害过的前女友给你发来了结婚请柬,你去吗?如果…前女友要结婚的对象,是你曾经一夜情的对象,你还去吗?…如果…你在那样的一个场合被前女友的学长+前女友老公的上司求婚了,你会怎样?
  • 鬼帝宠妻:腹黑神医

    鬼帝宠妻:腹黑神医

    前世,她是古界玄气天才,副科呢,一不小心成为了神医。有仇必报有恩必回,余业呢就是喜欢腐腐!今世她是修炼废材,左手带着神器,后面跟着上古神兽,但是谁能告诉她,她右边的男人是谁,长的比她好看也就算了,实力居然也比她强,上帝不是应该给你一扇窗关你一扇门么,说好公平呢!对女人不屑一顾的鬼帝,有洁癖的鬼帝,别人碰他一下就砍断手臂的鬼帝,竟然主动爬上她的床!是世界玄幻了,还是世界玄幻了!【男强女强+爽文,虐白莲,一对一宠文】
  • 我一生只为你

    我一生只为你

    讲的是男女主是青梅竹马,却因当初女配的陷害从原本的全国首富变成了贫穷人家,在女主父母的努力下,终于又变成了世界首富,同时,女主也变成了世界前二的杀手,在她们上学时,见到了女配,便开始了复仇行动,她们却又再一次爱上了男主,她们能把握好爱情和复仇吗……
  • 识破厚黑术

    识破厚黑术

    厚黑术无疑就是巧于辞令、善于献媚、心黑手辣、蛇蝎心肠、陷害忠良、排挤人才等等,这些都是厚黑者的共同特点,本书就这些现代厚黑术,教你如何洞悉人性、察言观色,用最好的办法去做有意义的事,识破在人际交往中的种种黑洞和陷阱,从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得心应手。
  • 大巧若拙(从关键词读经典)

    大巧若拙(从关键词读经典)

    中国历来有向学的传统,把读书看得很神圣。古人为我们树立了读书的榜样:苏秦头悬梁、锥刺骨,匡衡凿壁偷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这样的典故还有很多。这些"书痴"不仅书读得好,人生也很成功,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们崇尚读书,尊重读书人,乃至习惯于对读书人高看一筹,这是烙在中国人灵魂中深深的印记,永远都抹不掉。今人读经典,正是这种传统的延续。
  • 我的26岁校长老婆

    我的26岁校长老婆

    【都市热文】最强兵王苏寒回归都市,却成了一名为祖国提供栋梁的老师,而且校长还是一个超级漂亮的美女!上课睡睡觉,下课泡泡妞!打打小流氓,逗逗女校长!一代最强教师横空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