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车里的那位挥舞起了拳头。博诺大笑了起来:“让你体验一下死亡的快感,哈哈!”就这样,我们一前一后,玩起了猫捉老鼠。不一会儿,博诺再次加速,又一次撞上了雷克萨斯,这次撞得更狠,然后又是一次。几次过后,雷克萨斯的屁股便像被压扁的马口铁罐一样了。
最后,我们都把车开到了路边。那个家伙走下车来,眼睛充血,暴跳如雷。我们也下了车。这时,那个家伙的表情似乎发生了变化,连续几秒钟一直盯着我们,似乎是在说:“不会吧,难道是你们吗?果真是你们吗?”
我们站在那里,似乎在说:“嗯,啊,对呀,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吗?”他说:“哥们儿,你们可真把我吓坏了。啊,天哪,你们简直太酷了!我挡了你们的路,简直是罪该万死。如果我早知道是你们就好了,我说的都是真的!”
博诺说:“嗯,不问何方神圣就轻举妄动,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谁敢肯定你后面的是不是耶稣或者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①呢?”
那个家伙有些目瞪口呆,似乎在问我们:“什么布特罗斯?你说的是布特斯?柯林斯吧?是吗?”他说:“真的,对此事我深感抱歉!”
这就是博诺的厉害之处了。他走过去,与他握了握手说:“嘿,哥们儿,这多么刺激啊,不是吗?我接受你的道歉。”然后,博诺又说:“来,这个送给你吧!”说着他把自己的黑色U2型iPod递到了那个家伙手里。“拿着吧。”他说。
那个家伙瞪眼看着,似乎在说“啊,这怎么可能”,他看上去像是从猫王手里接过一辆卡迪拉克的钥匙般荣耀。
这就是我喜欢博诺的原因。通过这件事,我再次领教了博诺。这是私下里的博诺,公众所看不到的博诺,他具备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博诺,你真是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