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不服气起来。她那能甘心落后于人呢,就算恋爱也不行!
好好想想,总有的。
学生时代青涩的暗恋算数吗?
瞬间,一个男神的模样强行而入:
修长的体型,干净的面容,文雅的谈吐。
大学同班同学——那个冷酷无情之冷面帅哥!
在那樱花开遍校园的季节里,他坐地而起成为众多女孩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偶像!当时粉丝爆棚呀!
可大多数偶像只可远观,不可近处。
2004级国际贸易(二)班,全班四十五人,男生十八人,‘僧’多‘粥’少。不等第一学年修完,班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生名花有主,剩下的百分之零点一就是他拖的后腿。
听他上下铺的兄弟说:他不屑于学生时代谈恋爱!他的爱情绽放在事业线之上!
正是这种酷毙冷杀的言语,将情犊初开的丝丝迷得昏头转向,稀里胡涂。
还记得校园里最多的树是法国梧桐。夏日里,满树的粗枝大叶,将校园里的大道小路全掩映在它们的绿荫之下。
丝丝最愿意守在宿舍楼到教学楼之间的石凳上,呆在树荫下,盼望着路过的他。
但很少有机会与他搭上讪。
他行走的速度极快。每每低头佯装看书的丝丝发现他来了,就在抬头瞬间,他已走过了她。再要追上他,只能像猎狗一样猛窜。丝丝跑步速度达不到这个标准。试过几次,她均以失败而告终。
可以说,丝丝的跑步考试能够及格,跟追帅哥有关。那些年里,她为了追上他的速度,清早六点,晚上九点,经常在田径场上发狠发飙。
大二那年,丝丝和他选修了同样一门公共课。
公共课在大教室里上。大教室很大,坐在旁边和后面的同学通常看不到黑板和听不到教师的讲话。所以产生了一种现象——占座位。
丝丝每次上公共课都早早地去,占据讲台下面的好座位。偶然有一次她发现他来得较迟,好位置都占完了,只好遥遥地坐在最后面。
从而让她想到了又一个接近他的办法。
再上公共课时,丝丝早早地去自己坐一个座位,把书放在另一个座位上,占两个座位。
等到他来时,小心地邀请他过去坐。
当然成功的机率也少。因为他是个爱学习的好学生,到课的时间也很早。仅那么几次晚到而已。再加上他冷傲的性格,并不是每次邀约都过来的。
少之又少的两人坐在一起的时候,丝丝总幻想能发生一些难忘的小插曲。
可一个学期过了,电视剧里、小说里那动人情节一个没有。
从那以后,丝丝再不愿动这些无谓的脑筋,只是远远地观注。他笑,她也笑;他皱眉,她也皱眉……
光阴荏苒,四年的校园生活转眼间结束。
丝丝的小心思,一直没向任何人透露过。几何时,她把他沉入了阴暗的角落。
就在即将分别的那一刹间,却让她的心碎裂得如散落的珍珠。
毕业典礼结束了,同学们即将背起行囊各奔东西,离别的愁恨袭击了整个校园。宿舍里,绿荫下,校门口,你拥我抱,泪流满面者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