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老的谚语,也表达了同样的道理:“百闻不如一见。”因此,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表达清楚明了,那你不妨勾画出自己的要点,使之成为可视的东西。这也是新近故去的著名的国家资产注册公司的总经理约翰·帕特森经常采用的演讲方法。他曾经为《系统方法杂志》撰写过一篇文章,其中就介绍了这一演讲方法:
我个人认为,仅凭演讲辞就让听众理解并接受你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你理想的目标,我们还需要大量的手段作为必要的补充,而这些手段之一就是采用图画法。如果说图表的说服力强于单纯的文字,那么,图画的说服力更胜过图表。这种非常理想的方法就是把要演讲的各个分要点用图画表示出来,而它们之间则用文字进行联系组合。在很早以前我就发现,对于听众来说,图画实在远胜过我的枯燥说教。
别小瞧了这些貌似滑稽的小型图画,它们可是具有非比寻常的功效呢。而对于这些卡通制作或“图画语言”,我自有一套完整的体系:一个圆圈加上一个美元符号代表一张纸币,一个书包加上一个美元符号代表许多纸币;月形的脸庞代表好的结果或影响;一个圆圈里面画上五道横线,分别代表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改变这些横线的形状则改变其含义——嘴角向下代表落伍的人、嘴角上翘代表紧跟时代潮流的人。的确,这些图画可能不会很漂亮,但我们应懂得,一个出色的卡通画家并不一定要画出最美的画儿,只要这些画能表达出你的思想观点或意图即可。
在演讲中,如果你能正确运用这些图画,那么你将大获成功。你可以边演讲边迅速画出这些图画,以辅助表达你的意思,而听众也会在你的引导下,根据这些图画,一步一步地、最终理解你演讲的意图。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听众也会领略到这些图画带来的幽默感。
过去,我曾雇佣过一位画家,和他一起奔走于各个画店里,对于那些画得不妥的图画,我们这位画家便悄悄地勾画下来,回来后,再把它完善成完美的图画。然后,我会在公众面前让画家向他们展示事情的本来面目。在我听说有了幻灯机后,我马上去买了一台,利用它,我就可把图画投放到投影银幕上,这样一来,我的演讲就变得更富有效率了。后来,动画制作也问世了,而我有幸成为了其首批产品的使用者。现在,我已拥有了许许多多的动画片子和六万多张幻灯片。
当然,并不是任何的演讲主题和场合都要借助于图画展示,但是,如果我们能恰当地使用它们,则能更好地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兴趣,从而使我们的演讲表达清楚无误。
洛克菲勒先生桌上的硬币
洛克菲勒先生也曾利用《系统方法杂志》的专栏向人们阐释了他是如何依靠视觉感官说明科罗拉多燃料和钢铁公司的财务状况的:
科罗拉多燃料和钢铁公司的员工们认为我们洛克菲勒家族通过股息收入从其公司里获得了巨额利润,而局外人也总是这么认为。但事实情况如何呢?实际上,在我们与其合作的14个年头里,并没有通过普通股票获得哪怕是一分钱的分红。
在一次会议上,我特地对其公司的财务状况作了一个实事求是的说明:我先把一些硬币放在桌面上,接着拿掉一部分,表示从公司收入中扣除普通员工的工资——这是最基本的一部分;然后,把剩余的钱币再拿掉一部分,表示要支付公司中行政官员的薪水;最后,为了表示还要付给各位董事的费用,我不得不拿掉桌上所有的硬币。随后,我问大家:“先生们,同样是公司的合作者,其他三方分得了所有收入,而我们作为其股票持有者却一无所获,这难道公平吗?”
基于这种视觉的强烈效果,我们应充分利用一些特定而明确的图画。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把想 象中的构图尽可能清晰而鲜明地绘画出来,就如鹿角旁挂上一轮夕阳一样令人过目不忘。举例来说,提到“狗”一词,我们的脑中会浮现出一些狗的特定图片——可能是一只善于讨人喜欢的长耳狗,也可能是一只苏格兰品种的小猎狗,还可能是一只波美拉尼亚种的狗。但如果我讲到一只“牛头犬”,那你脑中所浮现出来的图片肯定要清楚明确得多。同样的道理,“一匹黑色的谢德兰群岛的小马驹”与“一匹马”相比,“一只白色的断了一条腿的雄性矮脚鸡”与“家禽”相比,前者比后者更能让人构组一幅具体、生动、鲜明的图画。
善于运用不同词汇重申你的要点
拿破仑认为重复是修辞学中最重要的原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一个观点对演讲者而言非常熟悉并不意味着对听众而言也非常熟悉,毕竟,人们接受一个新的思想是需要时间的,而且,它还需要人们对之进行持之以恒的思考。简而言之,在演讲中,你应重申自己的重要观点。当然,你不必重复使用同一个词汇,事实上,如果你能不断使用新的词汇,那么听众是根本不会意识到你在重申你的观点的。
不久前去世的布莱恩先生曾经说过:
在演讲中,如果你对主题都不甚了解,那么,听众也是不会理解的,正所谓“以己之昏昏,怎使人之昭昭?”而如果你对主题理解得越深刻,则听众也会理解得越明白。
在这段话中,最后一句只是对前面一句的重复而已,但在演讲中,人们是无暇顾及于此的。而且,听众只会感到更加清楚明白了。
在我教授课程的过程中,每一学期都会有那么一些演讲——如果演讲者注意使用重复这一重要原则,能够表达得更加清晰透彻。可是,事与愿违,初学者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这是多么令人扼腕的啊!
运用泛泛的说明和具体的例证
为了清楚地表达演讲要点,我们可以采用一个最容易也是最保险的方法,即运用泛泛的说明和具体的例证。那么,泛泛的说明和具体的例证这二者之间有何不同呢?顾名思义,前者是泛泛的,后者则是具体的。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阐释二者的差异以及对二者的运用。请看这样一句话:有些职业人士的收入数额大得惊人。
这句话是否表达得很清楚了呢?你在读完之后是否获得了一个明确的意思呢?并非如此,而且,即使是演讲者自己对你究竟如何理解这句话也并不确定。因为居住在欧扎克山区的乡村医生也许会把此意理解为在小城市工作的家庭医生每年有五千元的收入;而一个成功的矿业工程师会把此意理解为同行者每年有十万元的收入。
所以,这句话的表达是非常模糊和不确定的,它的准确的涵义尚需进一步的界定:对于究竟是哪些职业以及何谓“大得惊人”等处,都需要作详细的说明。我们继续看这句话下面的部分:这些职业人士,诸如律师、职业拳击手、作曲家、小说家、剧作家、画家、演员、歌手等等,他们每年的收入比总统的还要多得多。
现在,我们是否可以说这个表达要较最初的表述清楚了呢?当然是的。可是,这个说法仍没有足够细化,它仍然使用了泛泛的说明而缺乏具体的例证。比如说,它只说明了“歌手”,而没有具体到特定的歌手,如罗丝·旁丝乐、科森·弗莱哥史泰德、莉莉·旁丝等。因此,这段话仍显得有些模糊。那么,演讲者是否又使用了具体的例证呢?正是如此。那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在下文中借助于具体的例证,演讲者的本意是如何得以清楚地阐释的:
大律师塞缪尔·昂特麦耶和麦克斯·史蒂沃每年要赚一百万美元;众所周知,杰克·登姆普西的年收入逾五十万美元;乔·刘易斯,作为一名未受过教育的黑人拳击手,在其二十几岁时,年薪已达五十万美金;欧文·柏林的爵士乐据说每年为其赚取五十万美元;西德尼·金斯雷因其演出,在一周时间里入账一万美金;威尔斯坦言其自传为其带来了三百万美元;迪欧·里维拉从其绘画中每年入账五十万美金;凯瑟琳·康奈尔曾一度拒绝每周五千美元的广告报酬。
至此,演讲者的本意终于得到了生动、准确而又朴实的传达。所以,在演讲中,一定要具体、确定和明确,这不但是清晰表达的需要,也是加深印象、增强说服力的需要,还是激发兴趣的需要。
不要效仿那高山上的山羊
威廉·詹姆斯教授,在一场对教师演讲的中途停下来发表评论说,在一场演说中,演讲者应只设一个演讲要点,随之,他就举出了一个这样的演说范例——这个范例演讲用时约六十分钟。然而,最近我听了一场限时三分钟的演讲,在演讲开始时,发言者提醒我们他要讲11个要点。也就是说,每个要点占时不到16.5秒!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也许,在这里,我选择了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但正是这种类似的错误——即使没有像这个例子那样荒谬,阻碍了许多初学者前进的脚步。类似的演讲者正像航海者科克式的导游,力争游览者一日遍览整个巴黎,或30分钟便结束对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观赏。这也许能够做到,但对游览者而言,将既不会获得清晰的印象,也不会获得愉快的享受。许许多多的演讲正是因为在一定的时间里涵盖了太多内容致使表达不清从而导致了最终的失败。而为了要讲完各个要点,演讲者不得不蜻蜓点水般从这里飞快地落到那里,从那里又急忙奔向下一个地方,多像那高山上乱窜的山羊啊!
我们知道,绝大部分演讲应保持短小精悍,因此,你应把演讲的旁枝蔓节做相应的修剪。例如,如果你要以工会为题发表演讲,那就不要试图面面俱到——既要讲它的来由,又要讲它运转的方法,还要讲它的成绩、它的不足以及如何解决劳资纠纷等等。否则,没有谁能准确地把握你所说的内容,而你的演讲也只能沦为一锅糨糊。
所以,抓住演讲主题的一个方面并对之进行深刻地阐述,不失为一个英明之举。这样的演讲只会让人印象深刻、理解透彻、易于记诵。可是,如果你必须要涵盖讲题的几个方面,那该如何呢?这时,你不妨在演讲结束部分作一简洁的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