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的每个人,都只能通过四种渠道和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发生联系。而我们言行的评判标准、社会地位的划分,也是通过这四种渠道,即:我们的职业、外貌、言谈以及我们说话的技巧。然而,我们中的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是在错误和迷失中度过。这些人一旦离开学校,就不再会有意识地去丰富自己的词汇量;而在词意的表达运用方面,也不再力求精益求精和干净利落,他经常习惯性地说一些大白话和废话。难怪他的语言缺乏个性和创意,并且常因表达不清而让旁人不知所云。
语言的魅力可以助你成功
一位穷困潦倒的英国无业游民在费城的街头徘徊,他想找一份工作。稍加思索之后,他走进该城著名商人保罗·吉朋斯先生的办公室,请求进行一次面谈。
吉朋斯先生用很不信任的眼光打量了一下这个陌生人。显然,这位陌生人的装扮与吉朋斯先生格格不入。
他衣衫褴褛,衣服上有几处还开了线。总之,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穷酸气。也许一半是因为好奇,一半是因为怜悯,吉朋斯先生同意给这位陌生人一次面谈的机会。起初,吉朋斯先生打算谈上几分钟就可以了。但是没想到,几分钟变成了几十分钟,几十分钟又延展到一个小时,面谈还是没有结束。而面谈的最终结果是,吉朋斯先生当即打电话给费城一家公司的经理——罗兰德·泰勒先生,把这位陌生人举荐过去。泰勒先生是费城有名的大金融家。他很快便邀请这位陌生人共进午餐,并给了他一个人见人羡的职位。
那么,这位霉运当头、穷困潦倒的人是怎样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否极泰来的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说着一口极标准、地道的英国话,或者说,他对英语的运用非常娴熟、自如。事实上,他是英国牛津人,来费城做一笔生意,但是生意做赔了,于是就沦落到了现在这样的下场。在费城,他一无金钱,二无朋友。多亏他能说一口精确、优雅的母语,可以让听者忘却他的衣衫褴褛和蓬头垢面。因此,正是他的口才和语言,成为他跻身商界名流的通行证。
也许这位陌生人的故事非比寻常,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它确实揭示了一个根本而又普遍的真理。那就是:人们判断一个人,通常是根据他的言谈举止,因为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正是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体现。那些明察秋毫的听众,可以因之判断这个人的教育背景、文化程度以及所处的社会阶层。
查尔斯·伊列特博士,在荣膺哈佛大学校长长达三分之一个世纪之后,曾公开发表感言称:“在我看来,衡量学校教育成果的一个必需的标准,是看学生们能否说一口精确、优雅的母语。”这是一位资深教育界人士数十年从教经验的总结和概括,确实发人深省。既然语言的润饰是如此的重要,你也许会问,怎样才能熟练地运用语言,做到意情并达、优雅顺畅呢?所幸的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神秘,也并非遥不可及。所需的方法是公开的秘密。亚伯拉罕·林肯就是运用这种方法取得极大成功的典型。
罗宾逊曾在他的一本著作——《林肯传》中写道:“他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伟人。他用高尚的、纯粹的文化与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你可以称他为天才,但是我却认为,他成才的途径应像爱默生教授评价托马斯所说的那样,‘他很小就中途辍学,他是靠着孜孜不倦的勤奋学习与努力实践才取得成功的。而这种孜孜不倦的勤奋学习与努力实践正是无往而不胜的法宝。’”
林肯曾经写信给一位渴望成为一名出色律师的年轻人,信中写道:“成功的秘诀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要勤读书、勤思考。”
马克·吐温语言魅力的源泉
我们知道,马克·吐温是世界级幽默大师。他那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是怎样养成的呢?这还要从马克·吐温年轻时代的长途漫游谈起。那时候,他只身一人从密苏里州游历到内华达州,乘坐的是公共马车,因过于笨重,行驶速度极慢,行程可谓历尽艰辛。由于当时交通落后,路况糟糕,放在马车上的行李都是以盎司计重的,因为多一份重量,马车的行进就多一份危险。食物和水是乘客与马匹的生活必需品,必须携带。此外,多余的载重量已寥寥无几,即便如此,马克·吐温还是想方设法地随身携带了一部《韦伯斯特大词典》。不管是翻山越岭,还是穿行沙漠,抑或出入土匪强盗的出没栖息之所,马克·吐温都没舍得抛弃这部厚重的大词典。他渴望成为一名语言大师,不管条件多么险恶,那种执著的学习精神始终如一。就这样,凭借他那非凡的勇气和惊人的毅力,马克·吐温在一步步朝着他渴望的目标接近。
不仅是马克·吐温,庇特与占丹也将《韦伯斯特大词典》从头到尾,一词不落地看了两遍;布朗宁每天都要浏览一下这部词典,认为它不仅具有指导性,而且是寓教于乐;林肯在形容他的传记作者尼科莱时曾说道:“他们经常在黄昏时分掌灯阅读词典直到睡意袭来才作罢。”事实上,这些并非特例。举凡稍具盛名的作家或演说家,他们肯定都通过了苦读词典这一关。
美国前总统伍德·威尔逊对英语的掌握运用可谓出神入化。他的一些著作及发言,包括他起草的美国对德宣战的宣言书的一部分,都毫无疑问地在英美文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那么,日理万机的威尔逊如何得以具备这样的语言能力呢?他曾亲口讲述了下面这段故事:父亲对我们的要求极为严格,他绝不允许我们有任何不正确的语言表达。每当我们出现口误,便会立刻得到父亲的纠正;每当我们遇到不熟悉的词汇,也会得到父亲耐心的解释;为了加深对生词的印象,父亲还鼓励我们用生词造句,全面熟悉生词的用法。美国纽约有一名演说家,他演讲时句子结构的严谨、语言表达的优美凝练备受人们推崇。在最近一次的谈话中,他终于揭开了罩在他惊人口才上的神秘面纱。原来,每当他在与人交谈或在阅读书报的过程中遇到不熟悉的单词,便会随手记在备忘录上。当晚临睡前,他会查阅字典,认真地学习并掌握这个单词。如果哪天没有搜集到生词,他便会翻读弗纳德编著的《同义词、反义词和介词》这本书,用心掌握每个单词的确切意思,因此他的词汇总是能够变幻无穷、多姿多彩。
一天掌握一个生词,这就是这位出色的演说家成功的秘诀。它意味着他在原有词汇量的基础上,每年可以额外掌握三百六十五个词汇。为了增强记忆,他还把这些新单词分批抄录在一些小型笔记本上,随身携带,抽空便看上几眼,时间长了,他发现,一个单词,只要他使用过三次,便永远不会忘记了。
单词背后的浪漫故事
词典的作用,不但在于明确词意,而且在于揭示单词的起源。一般来说,在单词词意的后面,会附上该单词的起源和历史,并用括号括起来。不要把你日常使用的单词纯粹视为枯燥乏味的音符,它们其实色彩斑斓,每一个单词的诞生,都是那样的罗曼蒂克。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们没有吸取各种语言和文明的精华,我们就不会创造出丰富多彩的词汇,从而连最普通的“telephone the grocer for sugar (给杂货店打电话买些糖)”这句话都无法表达。“telephone(电话)”这个单词起源于两个希腊单词,“tele”是“远”的意思,“phone”是“声音”的意思;“grocer(杂货店)”这个单词来源于一个古老的法语词汇“grossier”,而这个法语单词又来源于拉丁文“grossarius”,本来的意思是批发商或是零售商;“sugar(糖)”这个单词,也是来源于法语,而法语中的这个单词又是从西班牙语中引进的,再追溯下去,是西班牙语引进了阿拉伯语,阿拉伯语又引进了波斯语,而波斯语中的“shaker”则又起源于梵语中的“carkara”,是“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