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希望拥有自信,那就应为了这一目的去做一些必要的事情。耶稣的使徒约翰写过这样的话“完美的爱,可以赶走恐惧”。那么,完美的准备工作也会消除紧张。韦伯说过如果他不精心准备就作演讲,正如在公众面前衣冠不整一样,只想尽快逃离现场。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去认真地准备自己的演讲呢?有人说自己不清楚准备工作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去准备,还有人说没有时间去进行准备工作。鉴于以上原因,在这一章节里,我们将充分讨论这些问题。
演讲准备的正确途径
准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是阅读书籍吗?那只能算是一种方法而已,却不是最佳途径。阅读可能有助于演讲,但是,如果演讲者力图把书中“成品”的思想为己所有并迅捷地表达出来,这其中,就好似缺少了一点什么。也许,听众不能中肯地指出演讲缺乏的东西,但是,演讲者将不会获得他们热烈的响应。
下面我们来证明这一点。
不久以前,我为纽约市银行的高级官员讲授公共演讲课程。自然,这一群体成员的时间都安排得非常紧张,他们经常发现在演讲之前去进行精心地准备,或如自己所构想的那样去准备,是很不现实的。在其生活中,他们总是从自己的思想出发去思考问题,进而形成自己的判断,从自己独特的视角和以往的生活阅历中去看待事物。因此,在那样的习惯中,他们四十年如一日地积累着演讲的材料,而自己却很难认识到这一点,往往是一叶障目。
这群学员通常在周五晚上的五点至七点进行演讲的培训。有一次,我们指定一位城镇银行的男士杰克逊先生作一次发言。他四点三十分就到了。他会带给我们一次什么样的演讲呢?走出办公室时,他首先在报摊上买了一本《福布斯杂志》,接着,在去联邦储备银行培训的地铁上阅读了一篇文章,名字是《你只有十年的时间取得成功》。其实,这篇文章并非他的兴趣所在,但为了找一个话题应付这次的演讲,他选择了这样做。
一小时后,他上台发言,不言而喻,他力图把这篇文章令人信服而饶有兴趣地讲述出来。那么,这一结果或者该说这一注定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很明显,他并没有加以消化和吸收这次演讲的内容,他只是试图去复述原文罢了,所以,在演讲中,缺乏自己真正的东西。他的言谈举止已使这一切暴露无遗。因此,他又怎能幻想着给听众以震撼呢?由于不断地提到自己阅读的这篇文章,提到文章作者的观点如何如何,使得这次演讲已成为了《福布斯杂志》的,而不是他——杰克逊先生的。
因此,针对这一情形,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杰克逊先生,我们对那位幕后的文章作者毫无兴趣,他不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也无缘识荆。但我们对你本人及观点却是饶有兴致,请讲出自己的思想,而不要人云亦云。在这次演讲中,你要更多地向我们展示你本人的东西。建议你下周再以此为题进行发言,对这篇文章要反复阅读,弄清自己是否同意文章的观点,如果同意,要用你自己的经历来证明,如果不同意,也要实事求是并讲出理由。但愿这篇文章成为你自主演讲的开端。”
杰克逊先生采纳了这一建议,重新阅读了这篇文章之后,发现自己根本不同意作者的观点。对于下一次的演讲,他不再重蹈覆辙,像上次一样坐在地铁里敷衍了事了。相反,他努力使自己充实丰富起来。开始时,他的头脑就如孩童一般单纯,但如今,就如孩子们的身体一样,不断成长发育,在不知不觉中,好像女儿突然长大了似的,令他大吃一惊。当他看报时,某个想法会瞬间闪现;当他与朋友讨论这个演讲主题时,某个事例也会不期而至。在这神奇的一周里,随着他的不断思索,这一主题不断得到深化和提升,其广度也不断扩展、内容也不断丰富和翔实。
当杰克逊先生再次以这一主题发表演讲时,他有了自己的真知灼见,正如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矿藏和财富一样。因为与作者的观点大相径庭,所以,自始至终他都是在演讲而不是复述。意见相左可谓是对演讲者最大的激励。
同一个人,在两周之内,关于同一个主题所作的两次演讲,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效果,多么不可思议啊,而这恰是正确的准备使然!
现在,我们再援引一个例子,从中我们能够理解演讲前的准备与否会产生何种不同的效果。
有这样一位男士,我们称为弗兰先生,他是华盛顿特区公共演讲班的学员。一个下午,他要作一场赞美首都的演讲。在此之前,他仅是匆忙而未加思考地搜集了一些事实材料,而这些材料来源于哪里呢?它们来源于一家报社发行的压缩本小册子。而这些事实听起来干涩,毫无逻辑并且生硬无比。而且,这位同仁对演讲主题也缺乏充分的准备,因而,难以调动起自己的激情。他对自己的演讲只是感到没有多少意义可言,整个过程显得平淡、乏味而又无效。
两个星期以后,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弗兰深受触动:在公共停车场,他的车失窃了。他马上飞奔到警察局,并许诺破案后的酬劳,但这一切好似徒劳无功。警员们承认说,处理这样的犯罪行为,对他们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就在一星期前,这些人却在街上闲逛,手里拿着粉笔,还因弗兰先生停车超时十五分钟而给了他一张罚单。这些整日繁忙而无暇抓捕罪犯的“粉笔警察”激怒了弗兰先生。他开始愤愤不平起来,他感到有话要说,这些话不再源于报社印刷的小册子,而是从他那活生生的生活经历中滚烫地流出来的。
这是一个人真实生活的组成部分,它唤醒了弗兰先生的感情和信念。在对华盛顿溢满赞誉之词的演讲中,他的言语并不顺畅,可现在,他只需从自身的角度出发,直抒胸臆,对于警察的怨言便会喷涌而出,正如处于活跃期的维苏威尔斯火山一样。这样的演讲很少遭到失败,因为它是生活经历和感悟的完美结合。
演讲准备究竟是什么
演讲准备意味着把一些完美无瑕的辞藻连缀成篇并背诵下来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演讲准备意味着把偶发的、对你并无多大意义的思想汇集起来吗?当然也不是。
演讲准备究竟是什么?它是一种结合——一种你个人思想、观点、信念和冲动的结合。在日常的生活中,你拥有着这些思想和冲动,它们甚至在你的梦境中蜂拥而至。正是它们,构成了你完整的人生。然而,它们就如海岸上沉睡的卵石一样,沉睡在你的潜意识里。准备就是沉思、回忆、选择那对你最有吸引力的东西,并对其润色、加工,让它们浑然一体,成为你自己的完美工艺。也许,这乍听起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实质上,它很简单。你只需片刻地聚精会神即可做到。
迪瓦特·默德的演讲创造了精神的诗篇,那么他是如何进行准备的呢?
当我选择了一个主题时,我会把它写在一个大信封外面,这样的大信封我有许多。在我读书看报时,如果看到了对演讲主题有意义的东西,我就把它塞进相应的大信封里。同时,我总是随身携带着一个笔记本,在接受布道时,每当听到了对我有启发意义的言语,我就把它记录下来,也塞进信封里。也许,它们会呆在信封里一年或更长一段时间,而不会受到惊动。当我要做演讲时,我将充分利用平时积累下的知识,凭此,我会拥有充足的材料来论证我的研究成果。于是,任何时候,查阅我的演讲,只要对之进行适当的取舍和补充,它们将永不过时。
布朗主任的睿智建议
在耶鲁大学神学系庆祝建系一百周年时,系主任查尔斯·雷纳德·布朗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布道艺术的演讲。纽约麦克米兰公司已把这些演讲编纂成书,并冠名以《布道的艺术》出版了。三十余年来,布朗博士始终如一地亲自为每周的演讲精心准备,同时,还对学员的演讲及其准备工作进行培训。
因此,关于如何进行演讲的准备,其工作使他能够给予我们睿智的建议,无论演讲者是一个准备对第九十一首赞美诗发表演讲的、衣着得体的男士,还是一个准备对工会发表演说的制鞋业工人,这些意见都会大有裨益。所以,在这里,我十分冒昧地引述布朗博士的话:
要对你的演讲主体和正文精益求精,以使它们天衣无缝,富有感染力。当你突破文章局限的狭小天地而踏入广博的生活乐园时,你将会拥有无穷的珍贵思想。
如果在星期六的上午你为明天的演讲做最后的准备之前,这种精益求精的过程得以持续地进行,那么,演讲往往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如果一位牧师在传授某种真知之前,有一个月、半年甚或一年的时间为之深思熟虑——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坐在火车里感到疲劳而不想看书时,那么,一朵思想之花将会破蕾绽放,直至展示出其最美的丰姿。
“的确,牧师可能会冥思苦想至深夜。对牧师来说,不使教堂里和布道上的工作影响自己的就寝,是一个好的习惯——讲坛是一个布道的好场所,但却不是休息的好地方。然而,尽管如此,为了那些不期而至的想法不至于被遗忘,我依然会在深夜披衣而起。”
当你为布道而专心致志地收集材料时,记住把你想到的有关的一切、你第一眼看到的一切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思想全部记录下来。请用寥寥数语勾勒出你的思想,并利用你的思维使之更加丰富多彩,成为一个不断动态发展的体系而绝不是从书中剽窃的僵化思想。这种训练方式会使思维变得高效。
如果你采用了这种方法,就会使思维过程鲜活、本色而又积极——把属于你自己的思想记录下来,它们是你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其珍贵远胜过宝石和黄金。在记录时,你手头上的纸片、已用信纸的背面、折破的信封、废纸等等应是你最佳的选择,这要比使用漂亮、干净的大页写字纸好很多。当然,我们不是从经济这个角度出发才这样说,实际上,当你把这些松散的只言片语按一定的逻辑整理成篇时,使用前者远比后者容易得多。
坚持把你的观点记录下来,并经常对其加以思考。在思考过程中,你不要急于求成。它终将使你的精神世界产生重大变化,使你的思想得以成长——你也许会发现,无论你最钟意的,还是实际上对人们的生活最有意义的布道,都主要来源于你自己的内心世界。它们与你骨肉相连,是你精神劳作的果实,是你活力四射的产物。
相反,那些歪曲你内心意愿或者刻意编纂的布道总难消除剽窃、虚假的烙印。有些布道富有生命力,历经沧海桑田,赞美着上帝,最终进入了神殿庙宇;有些布道溶入了人的心灵,使人们像天使一样长出了翅膀,越飞越高,使人们在充满责任的道路上勇敢前进,绝不迷失方向。这些真正意义上的布道都是从人们生命的激情中孕育而生的。
林肯是如何准备他的演讲的
林肯是如何准备他的演讲的呢?非常庆幸,我们知道这一答案。当你阅读林肯的方法时,你可能会发现在布朗主任的发言里,提到了四分之三个世纪以前林肯使用过的几个程序和步骤。林肯在一次著名的演讲中以自己的远见卓识宣称道:“如果房子遭到分割,那么,它将会坍塌;如果我们继续实行半农奴半民主的制度,政府统治将不会维持太久。”那么,对于这个演讲,林肯是如何想得这样通透的呢?当他处理日常的工作时,他在想;当他吃饭时,他在想;当他走在街上时,他在想;当他坐在谷仓里挤牛奶时,他在想;甚至当他每天去肉铺和杂货店的路上时,他还在想。他的肩上披着一件陈旧的灰色披肩,胳膊上挽着一个菜篮子,身旁是他的小儿子在喋喋不休地发问、怨气渐长、徒然地扯动着他细长而瘦骨嶙峋的手指头,希望他对自己讲话,但是,林肯大步流星,沉浸在思索中,考虑着他的演讲,好似忘记了孩子的存在。
在这个不断思索和孕育的过程中,林肯经常会匆匆忙忙地写下一些文字片段和句子,而这些片段和句子总是被他随意地写在零散的信封上、纸片上或从纸袋撕下的纸条上,总之,只要是他身边可写的东西即可。他会把这些记录塞进帽子的顶端,随身携带。最后,他会将它们按逻辑顺序加以整理,付诸笔端成文并加以修改,直至定稿交付演讲和出版。
在1858年的公共讨论会上,参议员道格拉斯每到一处都发表同样的演讲;但是,林肯却不是如此,他不断地研究、思考和反省,力争使演讲更易理解和被接受,他说宁愿每天做一个新的演讲,而不愿天天重复。这个目标使得他的思想日益扩展。
就在林肯进入白宫前不久,他复印了一份宪法和三份演说辞,仅以此为参考,他把自己锁进了一间脏兮兮、布满灰尘的房子里,这是一间废弃的房子,位于春田田径场的一家商店的楼上。就在那里,远离了外人的入侵和干扰,他写出了自己的就职演说。那么,林肯是怎样准备他的葛底斯堡演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