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以国大党为主体的政党制度
印度是一个政党众多的国家,其数量可为世界之冠。根据印度选举委员会的报告,印度第一次大选时,全国政党总数为一百九十二个。另据印度学者S.N.萨达西文估计,从1947年至1977年间,印度存在的政党数在二百个以上。这种政党众多的现象正是印度社会、经济、民族、语言、宗教和地方差别等方面的多样性的反映。
但是,主宰印度政治和左右政局发展的核心力量乃是国大党。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与之匹敌。1947年以来,除了两年多时间(1977年3月至1980年1月)为人民党执政外,国大党一直居执政党地位。在八次大选中,除第六次(1977年)大选外,均占优势。第一次大选获364席,占人民院总议席的74.7%。第八次大选获403席,占人民院议席的80%。国大党在各邦历次议会选举中一般也居领先地位。如1952年国大党议员邦议会共获22扣席,占邦总议席的68.4%。1985年国大党议员在邦议会共获1416席,占总议席的56%。各反对党在全国范围内均不能与国大党相抗衡。第一次大选,人民社会党在人民院中成为第一大反对党,拥有二十一个议席,仅占总议席的4.3%;在邦议席中仅拥有二百零二个席位,占邦总议席的6.1%。第二次大选,印共成为第一大反对党,在人民院拥有27个议席,仅占总议席的5%。第四次大选,自由党成为第一大反对党,在人民院中拥有四十四个议席,占总议席的8.4%。第五次大选,国大党(组织派)成为第一反对党,但在人民院中仅拥有16个席位,占总议席的3%。第七次大选,民众党在人民院中成为第二大党,拥有42个议席(后减到33个议席),占总议席的8%。第八次大选,泰卢固之乡党成为第一大反对党,在人民院中拥有28个议席,占总议席的5%。
独立以来,一些政党曾在邦一级政府执政。执政较多的一次是在1967年第四次大选时,有九个邦由反对党执政。另一次在1985年第八次大选后,又有九个邦由反对党执政。如印共(马)在西孟加拉、喀拉拉、特里普拉三个邦执政,人民党在卡纳塔克执政,泰卢固之乡党在安德拉执政,全印安纳德拉维达进步联盟在泰米尔纳北执政,阿卡利党在旁遮普执政(1987年初国大党政府又重新接管)等。从发展趋势看,反对党在地方执政有可能增加。但从总的情况看,各反对党的实力远不能同国大党相比。国大党党员在独立前1920年时就有二百万,独立后1950年达一千七百万,1981年国大党(英)拥有一千四百万左右。而曾是全国第一大反对党的印共拥有不到二十万员党(1957—1958年),印共(马)才拥有二十七万党员(1980年以后)。国共两党力量相差十分悬殊。
国大党之所以几乎一直保持优胜者的纪录,其深刻的原因在于:该党是亚洲最老的资产阶级政党之一,在印度自始至终领导了半个多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动员和组织印度人民进行过声势浩大的反英斗争,并最终取得了独立;它有提拉克、圣雄甘地和贾瓦哈拉尔·尼赫鲁这些国大党著名领袖,他们在印度人民和各政党中享有较高威望和声誉;独立以后,国大党能够顺乎历史潮流并根据印度具体国情拟定一套有利于印度发展的经济和政治纲领和政策,因而不仅得到印度多数资产阶级和地主富农阶级的广泛支持,也得到一部分工农以及少数民族、低级种姓和贱民的支持。除此之外,由于国大党具有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能够一次又一次地渡过党内外的政治危机(如1967—1969年;1977—1980年;1984年等),使印度政治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一定时期的政局动荡和不稳,并未对印度政治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失。
三、经济发展与改革
(一)印度经济发展概况
独立前由于英国殖民主义者长期残酷的剥削和掠夺,国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主要经济命脉掌握在英国垄断资本手中,致使印度农业凋蔽、工业停滞,国家经济处于极端的贫困之中。独立后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其经济有了明显的变化和改观。
印度独立后的经济,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7—1956年,即从印度独立到“一五”计划结束,是经济恢复时期。
印巴分治不仅造成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大仇杀,而且打乱了本来就不平衡的国民经济。分治后大城市和大工业均分布在印度境内,而原料产地和粮食产区却多半分布在巴基斯坦。据统计,91%大工业如钢铁、黄麻、造纸等工业几乎全部留在印度;而巴基斯坦却生产38%的棉花和80%的黄麻。这就使独立初期的印度花费巨额外汇进口黄麻、棉花和粮食。印度独立初期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工业生产总指数从1948年的108.4降到1950年的105。农业下降到1950—1951年度的95.6,粮食下降到90.5。为改变这种状况,印度政府拟定了“一五”计划(1951—1956年),其目标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变印度停滞不前的经济结构,以便为以后的经济发展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经过努力,印度国民经济在“一五”计划结束时,平均增长率达到3.6%,超过原定指标的2.1%。五年内工业生产增长25%,农业生产增长22.2%。按1970—1971年价格计算,工业生产平均每年增长7.4%,农业生产每年增长4.3%,国民收入每年平均增长3.6%。此间,物价比较平稳,工厂工人实际工资恢复到战前(1939年)的水平。在“一五”计划期间,还实行了取消中间人地主的土地改革,有40%耕地面积的土地转移到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手中,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农村的阶级矛盾,并促进了印度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第二阶段1956—1966年,即实行“二五”和“三五”计划的十年,是印度工业体系形成时期。根据尼赫鲁的经济发展战略,印度“二五”和“三五”计划在工业方面强调优先发展以机械制造业为中心的重工业。在这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集中力量投资在电力、冶金、矿山、采矿、机械制造、化工原料、采油、煤油、石油化工以及化肥等各种重工业和基础工业方面,从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经过十年的努力,工业生产增长近一倍,总指数从1956年的136(1950年为100)上升到1966年的264.4。工业产品增长最快的是为生产服务的机械设备和耐用消费品,其中机床增加二十一倍,内燃机增加七倍,动力水泵增加五倍,发电机增长四倍,家用电冰箱增加六倍。此外,食糖和食油分别增加14%和13%,机纺棉布反减少15.2%。印度政府在积极发展国营企业的同时,也鼓励私人垄断财团以及同外国资本合作兴建的新型工业。印度国营企业从二十一家增至七十四家,投资额增加二十九倍,从8.1亿卢比增至241.5亿卢比。印度国内和国外垄断组织在印度投资增加132.5%,从47.83亿卢比增加到106.93亿卢比。印度五家最大的财团资产总值从1958年的45.44亿卢比增至1966年的131.94亿卢比,增加近二倍。
在农业方面,尼赫鲁的战略是实行乡村发展计划和实行合作社。前者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合作社评议会制度,使其成为农村基本经济行政单位,要求十年内把全部耕地纳入广泛的发展计划,并在美国专家的建议下实行农业精耕计划,集中使用高产品种、化肥、农业机械等现代化技术,以达到大幅度增产目的。但该计划当时基本上未能实行。1964年尼赫鲁去逝后,继任的夏斯特里抛弃了尼赫鲁的上述战略。其间,工业增长一倍,而农业只增产14%,年平均增长率为1.5%。而且农业生产很不稳定,每隔二、三年就出现一次减产,有时甚至出现大幅度倒退。如1965—1966年度的农业生产低于1958—1959年度16.6%。1965—1967年连续两年灾荒,加上1965年的印巴战争和美援的中断,形成了粮食恐慌、通货膨胀、外汇短缺和工业减产为特征的经济危机。农业生产的停滞和倒退严重影响了工业的发展。
第三阶段:1966年至1984年,即从三个年度计划经过“四五”、“五五”、“六五”计划到英·甘地逝世,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是调整经济和着重发展农业,较多依赖市场经济。60年代中期,印度粮食恐慌,粮食库存全部耗尽,配给制度基本上依靠美国进口小麦来维持,从而使印度对美国和世界银行的依赖加深。在美国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英·甘地同意实行“绿色革命”,即农业发展新战略。在工业方面,对国内外私人投资提供新机会,放松工业许可证政策,对十四家大银行(存款总额占全国56%)收归国有,对垄断财团新建和扩建进行审批等限制措施。在这个时期,对农业和能源动力方面的投资比例增大。农业投资比重从“三五”计划(1964—1969)的20%,提高到“四五”计划(1969—1974)的23%。工业企业的投资从20%下降到18%。“六五”计划(1980—1985)对农业的投资占25.4%(“五五”计划为21.7%),能源动力开支占28.1%(“五五”计划为26.2%),工矿业开支占15.4%(“五五”计划为18.7%)。“六五”计划期间预计国民收入增长率为5.2%,人均收入增长率为3.28%。
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印度工业、农业、科技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从1950—1951年度到1984—1985年度,印度人口从3.59亿增加到7.5亿,即增加一倍。按1970—1971年度价格计算,国民生产总值从1746.9亿卢比增加至6120.1亿卢比,即增加2.41倍,同期内人均国民收入从466卢比增至771.5卢比,即增加65.56%。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4.4%。印度工业有重大发展,已建成初具规模的独立的工业体系。工业设备的自给率已从独立初期的10%左右上升到90%左右。国内市场的消费品大部分是本国制造,并能输出纺织、制糖、钢铁、化纤等工厂和电站的成套设备。工业生产总指数(1960年为100)从1950—1951年度的49增至1980—1981年度的278,增加4.67倍。许多产品成倍增长。独立初期与1984—1985年相比,煤由3300万吨增至1.47亿吨,增加4倍;发电量由53亿千瓦增至1399亿千瓦,增加25倍多;原油由23万吨增至2899万吨,增加133倍;钢锭由147.2万吨增至1081万吨,增长7倍多。印度农业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就。农业生产指数1969—1970年度平均数为100)从1950—1951年度的58.5增至1930—1981年度的135.2,增加1.31倍,年均增长率是独立前二十五年的1.5倍。从1950—1951年度至1984—1985年度,粮食产量从0.5亿吨增至1.46亿吨;棉花产量从51.7万吨增至140万吨,甘庶从7049万吨增至1.73万吨,油料从4980吨增至13100万吨。在科学技术方面不仅改变了过去严重依赖外国技术的状况,而且还能向第三世界一些国家甚至向某些西方国家出口工业产品和技术。印度在原子能、电子、高分子、空间技术等方面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已能制造飞机、导弹、人造卫星、原子能发电站。其中四座原子能发电站总功率为860MW,85%的设备由印度自己制造。科技队伍人数在70年代末就已有232万人,仅次于美国和苏联,自称居世界第三位。科研开支从1950—1951年度的4700万卢比增加到1982—1983年度的123.7亿卢比,即增加260倍。教育事业也有较大发展。全国中小学生从1950—1951年度的1920万增至1984—1985年度的8110万,增加3.3倍。同期,全印大学生从36万增加到350万,增加9倍,大学从27所增加至150所,小学从209671所增至52万所,识字率从16.6%上升到36.2%。
当然,印度经济在四十年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困难。如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国民经济比例有时失调,工业设备长期使用不足,病态企业不断增加,经济管理特别是公营企业的管理混乱,劳动生产率低下,贫困和失业严重,两极分化不断扩大等。印度政府力图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关问题可参见第五编。
(二)印度的混合经济体制与主要经济成份
印度独立以来一直实行公营经济与私营经济同时发展的方针。1948年4月的工业决议中写道:“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增加国民财富的办法是,扩大同前已进行的各种生产活动,并集中力量建立其他新的生产项目,而不是接受原有企业。与此同时,私营企业只要方向对头,调节得当,也可以起到极有价值的作用。”1956年工业政策决议把工业分为三类:第一类共17种,由国家垄断,其中包括武器弹药、原子能、钢铁、重型铸件、重型机械、重型电器、煤炭、石油、航空、铁路、造船、电力和采矿等工业。私营企业已在这类工业中经营的仍允许继续经营。第二类共12种,由国家建立公营企业,同时允许私营经济企业进入以补充其不足,这些工此包括机床、药品,合成橡胶、公路运输和海上运输等,其余均属第三类,留给私营部门经营。金融和外贸由公营部门控制和经营。
公私营两种经济部门共同存在于一社会之中,有各自的经营范围,在同一计划下发挥各自作用。公营经济主要集中于投资较大、周转期较长、收益较少的基础工业、重工业、交通运输、军火工业、公共设施、重要的金融机构等。它们通过印度政府接管英国殖民政府原有企业、对私人企业国有化和国家投资兴建而得到迅速发展。它们对整个国家经济生活起着统治和支配的作用。“一五”计划开始时,只有五家中央控制的公营企业,到1982年初,已增至二百零三家,增加40多倍。投资额在1951—1952年度为29亿卢比,1982—1983年度增至2659亿卢比,增长850多倍。投资额占全国有组织企业(指根据印度各种法令进行注册并受其管制的工业企业),投资总额的50%,拥有整个生产能力的60%。在国内净产值中所占的比重约占20%左右,企业的职工人数占全国有组织企业职工总数的65%以上。70年代末,公营企业在印度一百家最大公司中的数目已增至三十六家,资产共达1088.3亿卢比,占一百家最大公司资产总额的74.3%,其中有的公营企业已列入世界的“跨国公司”,如印度钢铁管理公司在世界四十三家最大钢铁托拉斯中名列第二十位。从公营经济的规模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所起的作用来看,它已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从性质上说,它无疑代表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
印度政府在发展公营经济的同时,也大力扶植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积极扶植大财团,的经济发展。印度政府虽然也采取了一些限制私人垄断资本的发展的措施,如实行垄断和贸易行为法、工业许可证制度等,但总的说,扶植是主要的,或小限制大扶植。私营经济的消费品工业、建筑业,商业利润一般都比较高,而公营企业由于投资大,利润则均较低;而且公营企业为里断财团提供所需要的种种有利条件,如廉价原料、燃料、基地设施、机器设备、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方便。正如阿吉特·罗易在《印度垄断资本主义》一书中所说:公营经济提供最基础的结构,而“私营部门主要是垄断资本在这个基础结构上建筑起自己富丽堂皇的大厦”。在政府和公营企业的扶植下,使本来就具有实力的垄断财团获得迅速发展。1851年拥有二亿卢比以上的财团只有九家,1981年已达一百家,其中超过十亿卢比的有四十四家,资产总额1514亿卢比。
印度政府还采取若干措施支持和鼓励非垄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企业一般不超过一百万卢比,特点是投资较少,技术水平不太高,容纳劳力多,产品花色品种齐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1961年小企业的数目不到三万家1981—1982年已增至五十三万家,拥有固定资产919亿卢比,就业人数750万,其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40%,产品出口额约占全部出口额的20%。尽管每年都有大批小企业倒闭,但又有更多的小企业兴起。小型工业是印度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外国私人资本企业,印度政府一方面采取限制和削职外国资本在印度的势力和影响,另一方面又允许存在并积极发展同外国资本的关系。独立以来,外国私人资本到70年代末直接投资总额达216亿卢比(约合27亿美元),相当于1943年投资总额的8.5倍。除英国资本外,美国、德国、法国等外国资本对印度的投资明显增加。但是,外国私人资本在印度公私营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1949年为5.5%,1956年为36.3%,1976年再降至17.9%。1978年外国直接投资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就是说,外国资本虽然在印度仍有一定重要地位,但作用远不如独立前。
总之,独立后印度有五种经济成份并存发展:公营经济、印度私人垄断资本、外国私人垄断资本、印度中小私人资本、农村小农经济。这五种经济成份的总和构成印度的经济基础。
(三)土地改革和绿色革命
印度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印度人口中80%以农业为生,农业吸收了全部劳动力的70%,它的发展决定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它是印度国民总产值的主婆来泥,是整个国民经济的越础。为改变印度农业的落后面貌,印度政府采取种神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独立后印度农业政策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独立到1965年为“全面发展农业”阶段,重点是实行土地改革、合作社运动和乡村发展计划等。第二阶段,从1965年到1978年,以技术改革为中心,实行农业发展新方针,又称“绿色革命”;第三阶段,从1978年起至今,以消除农村贫困和失业为目标,实行农村综合发展计划。三个阶段中以土改和绿色革命最为重要,取得的成果也较为明显。
印度土改有三项内容:第一项,废除柴明达尔等大土地所有制。印度政府法令规定,以补偿金的办法接管柴明达尔等大地主的荒地、森林和耕地的一部分,然后有代价地分给耕种者。即非通过强行没收柴明达尔地主土地并无代价的分给农民。到50年代中期,大约在全国38%的土地上取消了柴明达尔,政府付给柴明达尔的赔偿费高达62.2亿卢比,其价格相当于被征收土地每年地租收入的十至二十五倍。第二项,租佃改革。从1053年起,各邦通过租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租金公平合理并保障租佃关系,各邦政府均规定了地租数量并规定地主不得驱逐佃户,农民耕种六年者将取得永佃权,允许佃农购买土地等。第三项,实行土地持有最高限额法。1961年底印度开始宣布实行土地持有最高限额的法令,规定超出限额的土地由国家交付评议会分配。各邦根据这一法令实行土地最高限额的标准不一,安得拉邦个人持有土地最高限额是27英亩到324英亩,拉贾斯坦是22英亩到336英亩,古吉拉特是19英亩到132英亩,卡纳塔克是27英亩到216英亩,旁遮普和哈里亚纳是30英亩到80英亩,马哈拉施特拉是18英亩到126英亩。1972年7月,印度政府又规定以五口之家为一单位,最高限额水浇地为18英亩,旱地为54英亩。根据土地最高限额法,各邦共取得剩余土地567.8万英亩,已将其中的446.3万英亩分给329万无地或少地农民。土地限额法规定国家征收限额外的剩余土地要付给土地所有者很高的补偿金。由获得土地的人20年内付清,全国预计实行最高限额而付给地主的补偿金达233亿卢比,等于废除柴明达尔时所付的补偿金的四倍。
印度的土改无疑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性质的措施,但对其结果应进行公正的评估。既要肯定其成功之处,也要看到其失败和不足之处。其成功之处在于,印度土改废除了柴明达尔“中间人”地权制,从而限制和削弱了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势力,为印度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柴明达尔制度是英国在印度培植的极端腐朽落后的封建土地制度,这种制度在土改前占印度全国耕地的一半,它们构成印度农村最大的封建势力。由于实行土改立法,在近92.4%的柴明达尔地区实行,取消了259万柴明达尔中间人的征收地租权,接管了700万公顷土地,有800万佃农获得土地所有权。土改后,土地所有制有局部的变化。独立初期,不到农村人口15%的地主、富农占地85%,其中不到2%的大地主却占全部土地的70%;而占农村人口85%的贫苦农民则仅占土地的15%。经土改到1970—1971年度,则有近50%的人拥有80%的土地,其中大多数是占有五至十公顷的中小地主阶级,而拥有二十至五十公顷以上的大地主仅占农村的1%,只占有土地13%。可见,柴明达尔大地主势力已受到严重打击而日趋削弱,地权已经分散到中小地主阶级手中。这也表明,经过土改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土地再分配土地集中程度有所下降,新兴中小地主阶级已经兴起,他们容易接受新的农业技术,并开始逐渐经营资本主义农场。此外,由于土改立法,允许地主收回土地“自营”,从而引起夺佃高潮,不少佃农失去土地而成为无地佃农,他们的数量急剧增加,他们之中有相当一部分变为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工人,这无疑为发展农业资本主义创造了另一个必要的条件。
印度土改失败之处首先在于,它不是采取消灭农村封建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革命措施,因而不可能解决印度农民的土地问题。土改后的土地再分配主要是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至多涉及到一小部分富裕农民。因为支付征收柴明达尔的土地赎买金,只有少数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才有可能,无地和少地农民是无力支付的。土改后,土地所有者与实际耕作者之间的关系并未发生根本的变化。印度土改失败之处还在于,土改中除废除柴明达尔土地制度外,其它二项基本上没有贯彻执行。租佃改革立法大多停留在纸面上,而且地主利用法令本身的弊病,硬性提高租金,合法进行夺佃。土地最高限额法令也收效甚小,它的目的是企图解决贫苦农民的土地问题,进行合理土地分配,但实际上,得利者只是一小部分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无地和少地农民由于无力支付补偿金,同样得不到土地。
印度政府从6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以技术改革为中心的发展现代农业战略方针,即人们通常说的“绿色革命”。这一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1)扩大灌溉而积。它是新方针的核心和关键。印度灌溉事业早在英国统治时就比较发达,当时印度西北部的旁遮普有“世界灌溉中心”之称。独立以后,特别是实行绿色革命以来,印度政府对灌溉的投资和面积不断扩大。灌溉投资在70年代中期比50年代初期增长三十二倍,水浇地面积从1958—1951年度的2256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的17.1%)上升到1979—1980年度的5264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的30.8%;80年代中期已达六千万公顷以上(占总面积的35%),比独立初期增长一倍多。(2)引进、培育和推广高产品种。印度政府开始是从国外引进高产品种,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建立中央和地方的种籽研究中心,对上千种小麦和上万种水稻品种进行了筛选。到70年代后期已培育出了一批小麦和水稻的高产优良品种,被称为“神奇的种籽”。一般比当地品种高产二至三倍。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高产品种面积从1965年的一万公顷扩大到1975年的二千五百万公顷,分别占小麦和水稻播种面积的31.5%和69.6%。(3)大量使用化肥。印度政府为保证化肥供应,兴建了一批化肥厂,并从外国进口相当多的化肥(约占40%)。化肥从1952—1953年度每公顷平均用量的0.5公斤增加到1978—1979年的29.8公斤,提高了59.6倍。(4)提高机械化程度。拖拉机在1951年仅9000台,平均每10万公顷使用7台,到1978年增加到30.67万台,每10万公顷平均使用213台,增加34.1倍。农业电力从1951年每公顷使用1.5度增加到1975年的50度。
绿色革命与土改一样其效果成败兼而有之,但从总体来说,基本上是成功的。在生产力方而,绿色革命提高了农业增长率和生产率,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1351—1965年间,农业增长率主要靠扩大耕种面积,平均年增长率为1.7%,生产率增长1.4%。而绿色革命后,从1965年到1979年,农业产量增长率和生产率分别为2.6%和1.7%。粮食产量在1964—1965年度为8956万吨,到1978—1979年度则为1.3亿吨。1979—1982年为1949—1952年的2.17倍,小麦同期增长4.6倍。由于粮食产量增加,使印度由一个“饥荒之国”变为“余粮之因”。1960—1970年平均每年进口650万吨粮食,到1978年不仅停止进口粮食,还向亚洲一些国家出口100万吨粮食,绿色革命最有成效的是旁遮普、哈里亚纳、北方邦西部,政府收购的商品粮主要集中在这三个邦。以1977—1978年度为例,政府总共收购小麦480万吨,而从这三个邦分别购了281万吨、83万吨、70万吨,占小麦收购量的98%。旁遮普稻谷产量的78%、哈里亚纳稻谷的91%卖给了国家。从生产关系方面说,绿色革命促进了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绿色革命之后,在全国出现了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特别在绿色革命之乡西北部的三个邦被认为是连片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农业占优势的地区。这里出现了一大批新兴的农业资本家阶级和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工人。
绿色革命是在不改变现有生产关系的前提下,通过现代农业技术从生产力来改造传统农业的。它尚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绿色革命的收益被极少数新兴地主阶级和富农所分享和独吞,他们可以运用大量资金扩大再生产,获取高额利润。而农业雇工则大量增加,贫困农民不断丧失土地并负债累累,从而加剧了农村的贫富两极分化。绿色革命与土改一样是为印度资产阶级和地富服务的措施。
四、当代社会性质
从上述印度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两个方面的介绍和分析中不难看出,印度经过四十年的变迁,其社会性质已非独立前的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应是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但这个社会又不同于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具有自己的许多特色。
肯定印度是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依据在于:
(一)印度在政治上、经济上、外交上基本自己当家作主,保持了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今日之印度不存在帝国主义的势力范围和外国租界,没有驻扎外国军队。帝国主义在印度无领事裁判权,印度的一切重要通商口岸、海关均控制在印度人手中。印度独立初期虽然在军事、文官方面的局部大权依然为英国人所控制,但印度政府自50年代中后期已逐渐实现印度化,印度政权已牢牢掌握在印度资产阶级之手。印度不仅在政治上取得了独立,而且在经济上也基本上取得了独立,并且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印度本国资本迅速增长,外国资本则急剧下降,对外援的依赖也明显减少。70年代中期,外资在印度资产总额中只占17%,印资则上升为83%,据印度财政部长1982年宣布外资投资仅占总投资额的4.2%。外援在公营企业的投资一般占12%-20%。“六五”计划时外援只占5.7%。印度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外资外援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从独立以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基本上是成功的,它没有因利用外资外援而丧失自己的独立性,反而使其独立性不断增强。印度在外交上实行的基本上也是独立自主的政策,虽然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与一个大国打得火热,偏离甚至背离它所一再倡导的不结盟外交政策,但并未因此而使其成为这个大国的附庸,它依然保持了在外交上的独立性。它的这种外交政策“真意在于要在美苏夹缝中间捞取最大限度的利益”。
(二)印度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其主导方面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从印度的五种经济成份中可以看出,公营经济(即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大财团经济(即印度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外国财团经济(即外国私人垄断资本主义)、中小型工业经济(即印度私人非垄断的资本主义)无疑均属资本主义性质。而且,国家垄断和私人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具有决定性的主导地位。农村经济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种是原来的封建生产关系,一种是新兴的资本主义的农业经济,前者虽然仍占相当大的比重,但正在向第二种类型缓慢地发展。印度的土改和绿色革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印度西北部的旁遮普、哈里亚纳和北方邦西部已连片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其它地区也有相当一部分在向这个方向发展。(有关情况参见第四编第四章)。从印度国家政权来说,它无疑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权。如前所述,它有体现印度资产阶级意志的宪法,它的议会是印度资产阶级的最高立法机关,它的责任内阁政府是向资产阶级负责的办事机构,它的文官制度是印度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重要标志,它的军事机构是维护印度资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和保证。总之,它的国家政权无论从内容到形式基本上是西方资产阶级的类型,而非封建君主的或军事专制的政权。从生产力发展角度说,印度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确立促进了它的发展,为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余地,印度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且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但却在朝着现代化方向迈进。独立以来,国民生产总值比独立时增长四倍多,建立了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工业基础,粮食达到自给有余的境地,科技达到较高水平,均是独立前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无法比拟的。仅就增长不快的农业生产来说,1945—1979年农业生产平均增长率为2.5%,而独立前的二十五年间(1922—1947)平均增长率仅为0.28%。独立前后相差十几倍。
印度的资本主义不同于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其特点在于:
其一,印度是经济不发达的资本主义。这种不发达表观在许多方面:(1)印度国民经济结构尚未发生根本变化。印度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6%,靠农业为生的农业劳动力占70%。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农业占40%,工矿业仅占20%,这表明落后的农业生产仍占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2)生产工具落后。印度的生产工具虽然有较大改进,工业自给能力和技术水平在第三世界也是较高的,然而同发达国家相比则十分落后。据联合国公布的材料,1976年印度使用的农业拖拉机为25万台,而美国为438万台,西德为145万台,日本80万台;收割机脱谷机印度为879台,美国为64万台,日本为50万台,西德17万台。(3)人均国民收入低下。以1983年为例,印度国民生产总值为1738.8亿美元,按人口平均产值为244.7美元(1982年数字),美国则各为3256.5亿美元和13887美元,日本分别为10628.6亿美元和8973.1美元。
(4)人民生活贫困不堪。(详见第五编第三章)
其二,印度是封建性和半封建性较浓厚的资本主义。这种浓厚的封建性和半封建性集中体现在农村的生产关系上。实际上,就全国农村总体而言,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相当缓慢而有限的。在大部分地区,农业中占优势的仍然是封建或半封建土地制度。国大党的土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地主势力,但并未根除封建和半封建土地制度,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关系只是在局部地区发生变化,就印度总体来说,并未发生根本变化。正如1980年9月《商业旗报》一篇评论所说,“(土改)计划一个个订出来了,又一个个执行了,但土地结构依然如故。”土地占有仍集中在封建地主手中。就剥削形式说,封建地租剥削,特别是分成制在很多地区仍然是主要形式,据统计,分成制约占全部出祖土地的47%,地主收入通常在农民收成的一半以上。此外,私人高利贷剥削在印度依然盛行,再加上宗教迷信、种姓制度等使印度封建色彩更加浓厚。在上层建筑中,如前所述,印度虽然实行西方议会民主制,但它在许多方面远不如西方国家体现得充分,有浓厚的东方封建专制制度的某些痕迹。
其三,印度是对外国有一定依赖的资本主义。
独立以来,印度外资外援虽然与本国资本相比相对下降,但从绝对数上看是急剧上升的。1948年时,外资总额为25.6亿卢比,1982年时则升到250亿卢比。主要投资国除英国外,还有美、西德、意、法、瑞士、日本等。主要投资于制造业(占一半以上),其次是服务业、石油工业、种植园业和矿业。印度也是接受外援较多的国家之一。自独立到1984年共接受外援3647.44亿卢比(包栝赔款420.6亿卢比),到1抑4年初,印度外债总额已达1233.9亿卢比,约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3.8%,平均每个印度人负外债二百卢比。由于还本付息总额不断增加,预料1987至1992年间,印度每年要向国际货币基金偿付本息十亿美元以上,因而印度将陷于举外债还旧债之中。苏美两国是印度的最大援助国。美援到70年代末已达113.1亿美元。印工业上需要的重要原料和先进技术设备大部分从美进口。苏自1955年以来援印共三十多亿美元,援建项目七十多个。苏又是印最大的军火供应国,向印度输入了各种现代化武器装备,军援达五十多亿美元。这为数众多的外资外援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印度的经济、政治与外交。印度在相当长一个时期里偏离不结盟政策,与一些邻国不和甚至发生战争,在阿富汗、柬埔寨等问题上偏袒实行霸权主义的国家等,不能不与上述的外资外援有关系。
其四,印度是采取某些社会主义作法的资本主义。1955年印度国大党就正式通过了在印度建立“社会主义类型社会”的决议,1985年国大党成立一百周年纪念时,仍继续强调要在印度实行社会主义。国大党所倡导的社会主义并非马克思主义者所倡导的科学社会主义,而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是印度资产阶级为发展民族经济、巩固独立成果而采取的一些适应本国需要而借用社会主义的某些作法(主要在经济领域)和方法,为其最终走上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行列服务的。正如尼赫鲁自己所说:“就印度来说,就印度目前所处的地位来说,我确实喜欢民族主义……社会主义最终将不得不作为政治外衣把民族主义推向前进”。因此,尼赫鲁的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无疑是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但这种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以社会主义为外壳的。许多作法颇类似社会主义。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实行公营和私营经济并举的混合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印度独立以来共推行了六个五年计划,从未中断,从1986年起又开始推行第七个五年计划。这种计划经济内容包括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基础工业,同时重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做到粮食和基本原料、国防、技术力量、机器设备自给;公营部门以指令性原则实行计划生产,私营部门以指导性原则实行生产;消灭失业和贫困问题等。印度的计划经济实施以来并没有给印度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根本的变化,贫困和失业也未得到根本解决,但这种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计划经济也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整工业体系的建立与形成,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现代化水平和自给率的提高等等,均表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在印度同样有较大的威力。
其五,印度将是一个经过较漫长的站程才能过渡到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印度社会的发展无疑面临着两种前途:一种是在印度实行彻底的民主民族革命,既在无产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建立新型的人民民主政权,彻底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真正解决农民的土他问题,为发展社会主义道路扫清障碍。但是,这种前途目前条件并不具备。客观上无革命形势,统治阶级能够照旧统治下去,人民未达到非起来推翻现政权不可的程度。从革命政党本身的主观条件来说,尚处于四分五裂状态,力量单薄,无力领导这场革命斗争。另一种前途则是在现存的资产阶级政权控制下沿着一条痛苦的“普鲁士道路”缓慢地发展资本主义。这种前途已成为现实并似乎在不可逆转地向这个方向发展。无论从国际上还是从印度国内均为这种可能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印度执政的资产阶级有能力利用国内外有利条件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并沿着资本主义的方向不断发展。然而,印度能否最后走上并发展成为欧美式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也并非轻而易举,这要经历漫长甚至是痛苦的历程。这是因为今日之印度,人口众多,物质基础薄弱,农村封建或半封建生产关系尚占统治地位,宗教、种姓制度严重存在,民族、教派矛盾异常尖锐,在短期内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