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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刘玄德的仁义

《三国演义》中的刘备以仁义诚信,感召天下,从一个救了董卓,反而遭董卓白眼的平头百姓,在讨卓的盟军中,只是站在公孙瓒身后当跟班的些微角色,终于成了鼎立的三雄之一,被曹操誉为“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的风云人物。他那时一无地盘,二无兵马,依人篱下,能令世人刮目相看,他的仁义诚信,确实起了一部分号召的作用。

但他后来,所以在三分天下中,始终处于苟安一隅的最弱地位,虽有孔明、庞统智谋之士,关、张、赵、马、黄等勇武之将,而未能大发展,大开拓,东不能与孙吴撷抗,北不能与曹魏争雄,这其中,败因固然很多,但他的这种以仁义诚信取世,造成个人性格与情感上的偏执行事,而影响了政策,贻误了时机,也不能不说是很重要的一点。

任何政治行为,都得把握其一张一弛,有收有放,包括极其表面层次的,例如打出来的任何旗帜、口号,都不宜过头,凡过头,强化到极致,必然走向它的反面。古往今来,有无数这样物极必反的例子,直至我们大家都熟知的“文化革命”,最后走到极端,不就悖谬到“革命文化”而成浩劫了吗?

刘玄德的仁义,有时也很害了自己的。取荆州,就是一个例子,刘表病笃,孔明建议他取荆州,以拒曹操。他也认为“公言甚善”,但又说:“备受景升之恩,安忍图之。”孔明警告他:“今若不取,后悔何及!”他那仁义劲一上来,罔顾其他。“吾宁死,不忍作负义之事。”随后刘琮将荆州献于曹操,伊藉和孔明都劝他“以吊丧为名,前赴襄阳,诱刘琮出迎,就便擒下,诛其党羽,则荆州属使君矣”。刘备又是那一套:“吾兄临危托孤于我,今若执其子而夺其地,异日死于九泉之下,何面目复见吾兄乎?”于是本来唾手可得的刘表的荆州,变成曹操的荆州,然后又变成在道义上是孙权的荆州。他呢?无论诸葛亮用怎样的言辞,强词夺理,说到底,也是暂借栖身荆州。

益州,又是一个例子,本来到益州,就是图谋这方土地。庞统、法正都劝他对刘璋“就筵上杀之,一拥入成都,刀不出鞘,弓不上弦,可坐而定也”。“事不宜迟,只在早晚图之”,而刘备却说:“刘季玉与吾同宗,不忍取之。”结果,他还埋怨庞统:“公等奈何欲陷备于不义耶?”此时要仁义,最后又大动干戈,不是十足的伪善,便是二十分的愚执了。荆州和益州,都坏在刘备的坚而不决上。他不是不想要,而是想在无碍于他的这种仁义诚信的招牌下要,那当然等于白日做梦。

旗帜不妨打,但要因时因地因利害而变,所以庞统说:“乱离之时,因非一道所能定也。”这是具有辩证法的观点。

他说得很清楚,也很实际:“且兼弱攻昧,逆取顺守,古人所贵。若事定以后,封以大国,何负于信,今日不取,终为人利耳!”严格地讲,只要是非我之物,占有的本身,就不可能有公理正义可言。但在那个占有、被占有,和反占有的时代,诸侯间不停地重新绘制政治地图的时代,弱肉强食,是历史的必然。腐败昏昧的政权,垮台只是时间上的迟早罢了。你不吞噬掉的话,别人也会毫不客气地要下嘴的,这里不存在任何感情上和道义上的契约责任,甚至哪怕信誓旦旦的盟友,此时最佳之计,吃掉他,也许倒是救了他。要是成为另外一个凶悍者的俎上肉的话,那日子说不定会更糟一些。

一个目标物放在那里,人人都想获得它,在这个目标物未明确落入谁的手中时,角逐者的争斗,便一刻也不得安宁。只有争夺已经无望,归属成为定局,大家这才会停下手来,这就是法正劝谕刘备取西蜀时,所说的“逐兔先得”的规律。于是,视情势而定,该取则取之,不该取则决不伸手;该取而不取者,谓之愚,不该取而取者,则谓之妄,都是偏颇的行为了。

刘备,一次次地被他的那些虚假名声,误了大事。庞统说,事当决而不决者,愚人也。刘备所以成不了大气候,他的虚张声势的仁义诚信,不也成为他碍事的包袱吗?

所以,什么事情,都不宜绝对化。适可而止,最好,留有余地,则更主动些。陈琳与《檄豫州文》

汉末,袁绍与曹操在争雄中原的时候,曾经让他手下的一位诗人陈琳,替他写一篇《檄豫州文》,声讨曹操。

陈琳原是朝廷重臣何进的主簿,参与机密的重要僚属,曾经谏阻何进,不要轻率地召外兵来中央诛除宦官,因为这种游戏,具有很大的危险性,结果屠户出身的何进不听,把脑袋玩掉了。陈琳怕因何进的关系被牵连,“避难冀州”。冀州是袁绍的根据地,而袁绍也曾是何进亲信。所以,就把赋闲在家的陈琳请出来,“使典文章”,无非看在老朋友面上,安排一份差使,有一份饷银而已。

所谓“使典文章”,某种程度类似现在的专业作家,是有空就来上上班,不来点卯也无所谓的闲差。但人家给你开工资,分房子,偶尔给你一点创作任务,当然也不好意思拒绝。其实,陈琳在建安七子中,是位比较有些平民意识的作家。他的名篇《饮马长城窟行》,对于修筑长城的徭役,给民众带来的苦痛,寄予极大的悲悯。可想而知,袁绍和曹操的这一场战争,对河北一带会造成多么严重的灾难,他该是什么态度了。但端人碗,就得服人管,只好“奉命文学”了。

檄文,用现代语言来讲,就是军事总动员前的舆论宣传攻势。据《三国演义》里讲,曹操看到陈琳的檄文时,他的偏头疼病正在发作,卧病在床。读完之后,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病竟然好了。文章能起到阿司匹林的镇痛作用,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要谈到文学的功能方面,最令历代文人们扬眉吐气的,莫过于此篇了。大概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历代皇帝对于文人也就不大客气,动不动大兴文字狱,要收拾收拾的。曹操在诛杀文人方面,名声也不甚佳,祢衡、孔融、杨修,都死在他的手下。连“建安七子”中的刘桢,因为胆敢抬起头来平视他儿媳妇一眼,就被送去采石场劳改。而对这个把他祖宗骂了个狗血喷头的陈琳,成为了他的俘虏,刚刚被提了来,倒是破例的宽容。《三国志》载:“袁氏败,琳归太祖。太祖谓曰:‘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而不咎。”

《三国演义》在这里添了一句陈琳的辩解之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这倒是一句实实在在的话。一方面,他不否认是箭,而且恐怕还是一支利箭,这是他对于自己文学能力充满自信的表现。另一方面,认清自己不过是工具,袁绍手中的一支箭罢了,他扣弓弦射出去,箭是无法自己拐弯或者罢工的。显然,这种切合实际的自审精神,打动了曹操,不但放他一马,还安排他当了自己的记室,相当于今天的秘书长的职务。文而优则仕,从此享受至少也是局、处级的待遇,比在袁绍幕下仅仅“使典文章”要得意多了。倘不是公元193年许都流行一场可怕的瘟疫,他未能逃脱厄运,弃世而逝,曹操还会提拔重用他的。

现在,重读陈琳这篇檄文,也真是把曹操恶心得够呛,丑化得够呛。而曹操能有这份雅量,一笑置之,也着实让人敬佩。如今那些热爱对号入座的老爷,像阿Q先生一样,神经衰弱到这等地步,因为他秃头,别人说光,说亮,也在忌讳之列,恐怕连曹操的一个小拇指也都比不上的了。

不知有人考证过没有,这种檄文是不是后来大字报的老祖宗?至少在批判之刻骨仇恨,揭露之刻薄狠毒,措辞用字的无所不用其极,和公开的斗倒斗臭等方面,是极其相似的。不过,那些年里,我们虽然创作出了差不多是天文数字的大字报,却没有一篇达到陈琳批曹操,骆宾王批武则天的檄文水平,真令人有今不如昔之叹。

陈琳的作品,后来大部都散失了,现在已无法窥其全貌。但从曹丕的《典论》里,把他排在“建安七子”中的第二位,仅次于孔融,可见对他的评价是不低的。魏文帝在《与吴质书》里还说过:“孔璋(陈琳字)章表殊健,微为繁富。”曹操俘获了他,而不杀他,也说明曹操对他的才华,是十分肯定的,否则就不会“爱其才而不咎”了。建安文学中的这两位重量级人物的看法,如此一致,是很足以说明问题的。

不过,一位作家,或者,一部作品,要想获得文坛的交口称赞,人皆褒誉,大概也难。文人相轻,是作家诗人根深蒂固的劣根性。你说好,我却摇头,你说不好,我偏赞赏,由于这种文学批评中感情因素作祟,常常是一叶障目,而褒贬也就必然颠倒是非了。曹植和他的老爹、老哥的称赞恰恰相反,对于陈琳就颇有微言,在《与杨德祖书》中,说到陈琳时,“以孔璋之才,不闲于辞赋,而多自谓能与司马长卿同风。譬画虎不成,反类狗也……”

这位才气横溢的公子,说出这番酸溜溜的话,和他那时的处境不佳,情绪恶劣,是大有关系的。宫廷里的接位之战,弟兄们的权力之争,加之大多数文人围着五官中郎将的曹丕转,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文学上,这位七步诗人都处于劣势,因此过着又恨又怕又嫉又不甘心的日子。所以,曹丕说了“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就说“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未来也”。一定要唱个反调,这也是在无可奈何的状况下,求得心理平衡的一法了。后来,曹丕当了皇帝,他不断上书效忠,曹丕死后,曹睿登基,他给这个侄子,又接着上书致敬,其中有许多言不由衷的话。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所谓“辞赋小道”,“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的言论,是有一种矫情成分在内的。

加之,他是贵族,对于平民,和反映平民疾苦的作家,自然会有一种天然的隔阂。在文学史上,贵族文学和平民文学的分野,从来是泾渭分明的。正如今天一些描写现实生活的作品,不大见容于那些在象牙之塔中的唯美主义者,为艺术而艺术者,和新潮先锋一族,以及生吞活剥西方现代派的二道贩子们,不是一回事。他们一看这些反映生活面貌,社会现状,百姓想法,大众心声的作品,甚至还没有看,就摇头,就撇嘴。这和曹植生活在深宫禁院之中,陶醉于醇酒美人之间,不理解《饮马长城窟行》的那种役夫们抛妻别子,背井离乡,饱受残虐,度日如年的悲苦境遇,也不理解陈琳创作的要旨,是完全相通的。吃得太饱的人,是很难体会饥饿的滋味,所以,指望打饱嗝的文学,把饥饿的感觉写出来,那大概和痴人说梦也差不多了。

作家是精神生产者,自然要有一点精神,特别是创作的自信心,如果缺乏的话,总是自惭形秽,大概很难写出什么宏篇巨著来的。陈琳自谓与司马长卿同风,这种自信,是无可挑剔的,曹植也曾说过“孔璋鹰扬于河朔”,说明他承认陈琳并非凡庸之辈。如果,就司马相如拼命往贵族文学中挤去,替那些后宫里失宠的贵妇人,写她们的哀怨和性苦闷,予以考察的话,《长门赋》里的凄怨,未必有陈琳诗篇中的长城脚下的血泪,更令人震撼呢!从这个意义上讲,陈琳很自信地和司马相如相比,也就没有什么“画虎不成,反类狗”的话柄了。

其实,陈琳不但有自信的一面,在《三国志·吴书·张昭传》的裴注中,我们还看到他自审的一面。“见陈琳作《武库赋》、《应机论》,与琳书深叹美之。琳答曰:‘自仆在河北,与天下隔,此间率少于文章,易为雄伯,故使仆受此过差之谭,非其实也。今景兴在此,足下与子布在彼,所谓小巫见大巫,神气尽矣!’”

他很清楚自己,所以能够逞雄一方,称伯(即霸)一时,是在一种隔绝的情况下,而又少有竞争的同行,使之然耳。这样实事求是的估量,并非每个作家都能做到的。文坛时不时地冒出几位沾沾自喜,夜郎自大,目空一切,失态忘形者,就是缺少这种清醒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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