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分,去声。未针之先,必以脉诊,故善诊者,察色脉,别阴阳,审色之清浊,而知面王之部分,视气之喘息,听言之音声,而知脏腑之所苦,观权衡规矩,脉应四时,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观三部之浮沉滑涩,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则无过愆,以之为诊,则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言病之始起也,可刺之而已其病。方其盛也,可待其自衰,乃刺之,而已其病。故因其病轻之时,而发扬之,乃始起刺已之意也,因其盛重之时,而衰减之,乃其盛待衰之意也,因其衰减而彰明之,乃衰而刺已之意也,此善诊而为刺之之法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不行刺法,但以气味之药治之,凡形体不足,而羸瘦者,当以阳分之气药温之,阳气为能外达也;阴精不足而虚弱者,当以阴分之味药补之,阴味为能内滋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可吐而已。
其下者,引而竭之。可下而已。
中满者,泻之于内。可消而已。
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有邪者,邪从汗解,故当渍形以为汗,申明渍形为汗,乃其邪病之在皮者,是可汗而发之也。
其 悍者,按而收之。病气 悍,是当按收,恐正气之并脱也。
其实者,散而泻之。病气内实,是宜散泻,恐邪气之过实也。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掣作掣导也。凡此施治之法,当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柔刚者,干刚坤柔,亦天地之道也,阳盛则阴虚,故阳病当治其阴,阴盛则阳虚,故阴病当治其阳。定其血气,定其病之在血在气也。各守其乡,血病勿使伤气,气病勿使伤血也。血实宜决之,勿使伤气矣,气虚宜掣引之,勿使伤血矣。此一节,言人身之阴阳形体,而应象于天地,是当法天地之阴阳,以为延医之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