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那么一种人,德才不佳,本事不大,但当官的欲望却很强。在这个岗位上板凳还未坐热,就寻思做更大的官。于是乎,上蹿下跳,“跑官”“要官”,且频频得手。而一些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商品明码标价,公然“出售”。原山西省汾西县县委书记郑泽生,在接受了一个曾因贪污劣迹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的金钱之后,竟然背弃党性原则,将此人安排在反贪局担任局长,上演了一出“让强盗看金库”的丑剧。
“跑官”“要官”“卖官”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的少数人身上,然而,它的负面影响非常恶劣,危害极大,我们切不可等闲视之。众所周知,干部任用,历来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毛泽东同志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同志:“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由此可见,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不仅关系到执政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能否得到贯彻落实,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今天,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除了党和政府制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外,关键是我们有一大批经过严格程序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认真坚守在各级领导岗位上。他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上,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孔繁森、吴天祥、李国安等就是他们的代表。正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事业才能够兴旺发达。
那么,为什么在一些地方会出现“跑官”“要官”“卖官”这种丑恶现象呢?说到底,是因为这些地方和部门中的一些领导干部将党的宗旨、党的原则、党的纪律抛到了脑后,丧失了共产党人应有的基本原则,致使一些本领不大,素质不高的人,把功夫用在工作之外,且频频得逞。而那些虽被群众公认为德才兼备但不善于与领导“联络感情”,或敢于说真话、直话,挂不上“关系”的人被冷落、遗忘。
改革开放需要建立健全用人机制,需要我们坚决而有效地制止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为了明天,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干部任用工作的原则和规定。各级掌握着干部任用权力的部门和领导同志,应该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出发,选用提拔干部。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使其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群众路线相结合,采取科学的考核办法,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要对干部任用中的腐败现象敢抓敢管,正本清源,纯洁干部队伍,加强监督,惩治“跑官、要官、卖官”者决不能心慈手软。
(发表于1999年4月29日《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