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你看今天的天气多好呀。真没想到这山间小路上有如此美丽的风光。”风景旖旎的山间小路上有一主一仆两人一前一后的骑着马漫游。说话的是仆人,那主人是位身穿酱红色丝绸长袍,束腰箭袖的男子,长得英气勃勃,红润帅气的脸,闪着一对机警而又略带狡黠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唇,使这张英俊的面孔显得更加性感,只见那主人,仰身在马背上,闭上眼笑了笑说:“是呀,这阳光好舒服呀,好久没这样晒过太阳了,小福子,我们出来几天了。”
“回,主子,我们出来大约十日左右了右。”小福子恭敬的回话。
“大约你个头呀,我们整整出来十天了,哎,十天了耶,我们才做了一件好事,太……”话声未落。便听小福子惊慌的声音传来:“主子,小心……”
已经来不及了,被称为主子的男子抬眼一看,不由的一惊,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天降横祸,从他的正上方居然掉下一物来。他起弃马而逃已是不可能了,物体与他已经到了亲密接触的距离了。还好他有一身好功夫,由不得他多想,危急时刻,抻出双手去接下坠之物。由于压力太大,他连同那物一同落下马来,翻滚了好几下才稳住自己的身子,怀中还抱着那个从天而降的不明飞行物,喘了口气,好似自言自语道:“天呀,好险,唉,老天都在怪我做的好事太少。”
看向怀中的不明飞行物,不由的一怔,好美的女孩子呀,秀发如瀑布般披肩而下,肌肤胜雪,岱眉如月,一双杏目紧闭,只是,身着的服饰好奇怪。
“怎么会是她,她怎么会从天而降呀。”小福儿疑惑的低喃。
那主人奇怪的问。“你认识她?”
“是啊,不过她怎么会穿的如此奇怪?”
“别卖关子,快说她是谁?”
“她是凌醉墨。”
“你是说凌丞相的女儿,凌醉墨。”
“正是。”
“她有这么漂亮吗,我怎么不知道。”那男子自言自语的说。
仆人抿嘴偷笑,“主子怎么会知道,主子整天忙主子的大事。凌家小姐也很少进宫,主子不知道也很正常。”
“小福子……你这是讽刺我呢吗。”那男子历声说道。
小福子见主人把脸沉了下来,他深知主人的脾气,赶忙跪倒说:“主子息怒,奴才不是那个意思,请主子不要怪罪奴才了。”惧怕之色溢于眼底。
那男子叹了口气,“哎,小福子,你我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我从来都把你当兄弟一样看待,哪次真正怪过你,而你呢,每次都这副死嘴脸,烦都烦死了,如果下次你在这样禁不起玩笑,我就把你的头砍下来,别人怕我是应该的,但你不应该怕我知道吗?”
男子一脸无奈又叹了口气接着说:“哎,要这样高的地位做什么,连个说知心话的都没有,去拿粒仙丹来。”
男子没有放下怀中的女孩,从小福子手中接过仙丹,把仙丹送入该女子口中。
须臾,乐萱苏醒,但她并没有睁开眼,此时的她正与自己做心理对话:天哪,我这是到达目的地了吗?或是我已经死了?全身好疼!疼,哦,我没死。
想到这,她舒服的移动了下身体,闭着眼她依然能感受到阳光的温和。
见乐萱动了动,却依然赖在自己怀中,男子先是一怔,然后开口:“姑娘如果你醒了的话呢就不要闭着眼睛了,我抱着你抱得好累啊。”他揣测着乐萱的反映,应该会尖叫着离开自己的怀抱吧。
乐萱猛然睁开眼睛,耀眼的阳光侵入她的眼眸,有少许的不适。柔柔有些刺痛的双眼问道:“这是哪?”神情不缓不慢,似乎在努力适应眼前的环境。
“具体是哪我也不知道,不过这条路是通向杭州的。”男子颇有兴致的看着乐萱,惊讶与乐萱竟如此大方的躺在自己的怀中。
“哦,不,我问现在是什么朝代。”好俊美的男子啊,乐萱有些呆住了。
“你没事吧?”她竟然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不会吧,那男子伸出手摸乐萱的头,这女孩不会是摔坏了脑子吧。
乐萱随即站起身来,拍拍手,“你抱我很久了吧,哎,幸好我不是很胖,否则你就惨了。”英雄救美耶,美男和美女一样都是比较受欢迎的。稍稍的在心中窃喜了一下,继续说道:“是你们救了我吧,谢谢你们,不,不是这样的,应该是这样的。”说着,双手一抱拳,粗声粗气道:“多谢公子搭救。”然后被自己自认为滑稽的动作惹的拍腹大笑。
主仆两人面面相觑,满脸惊讶与错愕。
“我叫乐萱,来至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的生活方式与这里不尽相同,车子都是四个轮子的……”乐萱夸夸其谈,尽可能的不让自己的语言刺激到眼前两人的耳膜神精。
“两个轮子就可以行使,做什么浪费资源放四个轮子?”男子一脸不屑的打段乐萱。
“那是高科技,我们叫它为汽车,它不像你们的马儿还得吃草……”
话为说完又被打段,“还想叫马跑,还不想让马吃草,天方夜潭。”
“算了算了,这么复杂的问题和你们说也不懂,古人都是很迂腐的,的确没错。”
“大胆,你敢说我主子迂腐,你,你,你,放肆。”小福子动气,冲着乐萱喊道。
男子摆摆手,一脸玩味的看着乐萱,示意小福子不要插话。
“还是说些简单的吧,现在是什么朝代,你叫什么呀?”乐萱也不理会小福子的叫嚣,好奇宝宝似的追问。
听乐萱问话,那男子心中暗忖,这姑娘多半是摔坏了脑子,不然就是害了什么病,又何与她一般见识,便冷冷的说道:“现在是玄龙开元五年,我姓修,名龙,他叫小福子。”
穿越前,乐萱恶补了下历史,可无论如何她都不记得历上哪代帝王用过‘玄龙’这个年号,“有没有看见我的包包?”乐萱突然想起来她随身带着的登山包,里面可是有她心爱的万能笔记本的。虽然她知道这里是上不了网的,只是用来记录下这里的所见所闻,也一定会对中国的考古科研有很大的帮助。
“什么包包,是那个奇怪的东西吗?”修龙手指向路边说道。
乐萱顺着修龙所指的方向看去,正是自己容纳万物的登山包。打开拉链,里面包罗万象,看看完好无损的笔记本,不仅感叹,大辉说的没错,这包包能抵挡着住穿越时的压力。
正在这时,远处一人骑着一匹骏马飞奔而来。乐萱看着马上的人心想,穿越小说上写的并不都是假的,看看,这古代的帅哥还真是多如牛毛呢。
“主子,事办好了,恶棍已交与官府,严加惩治,被欺负的姑娘也安顿好了,给了些银两,已后应该会衣食无忧了。”帅哥一跃下马,向修龙汇报。
“好,斯严,你办事我放心。”修龙点点头,又继续说道:“回来的正好,你看,这姑娘……”是不是被摔坏了脑子,只是后半话没有说出口。
罗斯严这才注意到乐萱,惊讶溢与言表,“穿越来的?”这装束他在熟悉不过了。
“罗斯严,你是罗斯严对不对,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乐萱激动的拉着斯严又蹦又跳,她以为找斯严是一件艰难,且找到机率接近与零的事情。没想到这么轻易的叫她寻到。
“你知道我?”罗斯严满脸疑惑,他以为在那个现代的世界里,世人应该早就忘记他的存在。必境都已经过去六年了,整整六年他都没办法回去,没有办法与惜日伙伴联系。
“我是专为寻你才来的,不过,好容易穿来的,我要玩些日子在带你回去。”说着开始翻她的登山包。
“你的东西可以带到这里来?”斯严很是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