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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作家论(3)

“三剑客”文学世界的植根与风貌

莫言:高粱地里的精魂

新时期以返,在广阔的乡土题材上用力最勤收获最丰的主要有两类作家,一是所谓“右派”作家,二是所谓“知青”作家。(试想想,从高晓声的“李顺大”、“陈奂生”到贾平凹的《浮躁》、张炜的《古船》,其间其后有多少佳构!)这两类作家不管其时代遭际多么迥异,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创作的价值取向和审美风范多么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都熟悉当代中国的农村和农民,原因就是他们都或长或短地当过一段农民。这一个共同点同时也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他们都仅仅是当过农民,他们原本都还不是农民。他们过去不是农民出身,今天也早已跳出了农民的圈子,和农民拉开了相当的距离。因此,他们对农民的回忆与审视、剖析与塑造,就难免会带上一些“局外人”的视角与眼光。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莫言和他们区别开来了。

莫言是农民。(当然,广义而言,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是一个农民的汪洋大海,往谁家上溯三代两代,又有多少人敢说自己不是农民呢?但我这里是就狭义而言。)莫言过去是地道的农民出身,今天仍然和农村保持着血缘的、亲情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他在一间黑黝黝的土炕上呱呱坠地,到他“满脑袋顶着高粱花子”步人现代军营,其间整整二十年光阴,他在山东高密东北乡那无际无涯的高粱地里嬉耍长大,耕作与收获(他小学五年级辍学开始习农)。这是一份沉重的人生履历,也是一笔丰厚的文学矿藏。仅以此而论,莫言在当今一大批来自土地又跳出土地最后再去返观土地的“乡土作家”(不仅仅是“右派”和“知青”两类)中也显得是富有而独特的。他不是在高粱丛中采花酿蜜的蝶和蜂,也不是在高粱地里孵过一两窝蛋的候鸟;他就是一棵高粱,是从那块土地中长出来的,他就是一粒土坷垃,和那片土地融为一体。或者干脆说,他就是受孕于那块高粱地的日精月华风霜雨露孕育而成的一个精灵、一缕游魂。他生长于斯,飘荡于斯,吟唱于斯。对于发生在这土地上的一切的一切,他都“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他的全部的歌唱就是这块土地全部的苦难、光荣与梦想。

如果从文化承传的角度看,这块高粱地对莫言的精神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先定的。这主要指的是“非典籍文化”(非文字文化)的浸润,是北中国那块特定地域所独具的乡风乡情、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间艺术、神鬼传说、生产方式和生产景况等共同组构的文化背景所形成的定向遗传。也就是说,那儿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个传说、一首民谣、一窗剪纸、一台村戏、一声号子、一缕炊烟、一点鬼火、一头牛犊、一条猎狗……都与当地的历史、人生具有某种别样的关联,它总是精心地保留着恒久的以往,并始终不渝地培植着未来,对这方水土上的人们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般年复一年地进行着文化的浸淫与渗透。莫言作为一个受动体,还远在他成为作家之前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文化的潜移默化,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领悟,一种天人合一的“胎教”,一种艺术创造的超前训练。他日后的文学母题、风格、情调和景观的形成与凸显,都不过是那种深长的文化积淀的外化罢了。“汪洋血海般的红高粱”和那“苦涩微甘的薄荷气息”浸透了莫言的灵魂,它们总有一天会在莫言的跟前辉煌起来,从莫言的心灵中荡漾出来,而成为莫言艺术世界一种悠长的情调和氛围。莫言深爱着这片土地,无论它是美丽还是丑陋、辉煌抑或暗淡。这是莫言文化的根之所在、艺术的魂之所系。明乎此,我们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1985年蜂拥而至的外域小说大师中,莫言特别地对福克纳和马尔克斯这两位“小老头”情有独钟?——福克纳的“邮票说”对莫言的启迪是显而易见的,而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和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对莫言营造“高密东北乡”的参照意义同样是不言而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莫言拥有这样一块意蕴了独特文化意蕴的“高粱地”是上苍对他的恩赐。

莫言是幸运的。

莫言又是不幸的。

说他幸运,是说他作为数千年来中国农民文化(即乡土文化,主要是“非典籍文化”)的天然产儿,因了高密东北乡那块高粱地的摇篮的滋养而发育得特别地健壮。说他不幸,则是说他作为当代中国农民的一分子,其现实生存景况的窘迫和艰难给他童少年的心灵烙下了无数痛苦的印记。莫言出生的50年代后期,刚刚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中国农村又陷入了政治风浪的颠簸,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到批“三自一包”、割“资本主义尾巴”直至“三查”、“四清”搞“文化大革命”,农民在政治上反复被愚弄,经济上不断被剥夺,发家致富的梦想终成泡影。在这种情势下成长起来的莫言自然难逃厄运。还在少年时期,他就遍尝各种野菜,未及成年便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其间种种惨痛的经历在他早期作品(如《枯河》、《秋千架》、《筑路》、《透明的红萝卜》)中都有着最真切的表述。

如果说物质的匮乏和肉体的重负对一个生性坚韧的少年来说还堪可承受的话,那么精神的压抑和心灵的折磨对于一个渴望温情与爱抚的孩童就未免显得过于残酷与残忍了。少年莫言的精神压抑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政治,来自于他的家庭的上中农成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月里,农村里的“上中农”是一个极其微妙又极其危险的阶级成分——你是贫下中农的团结对象,搞好了,你可以向贫下中农靠拢而成为依靠对象;反之,则可能成为打击对象,随时都可以把你升为富农,列入另册。因此,“上中农”都有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悬悬乎乎如走钢丝的心态和过于谨小慎微的行为准则。莫言的家庭是这样,莫言的父亲就更是如此。他持身甚严,家教更苛,约束子女几乎到了“不准(在外面)乱说乱动”的程度。莫言自称幼时生性活泼,好说好动。这与他成年后寡言少语内向阴沉的个性之间有着多么遥远的距离呵。塑造或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的因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对莫言来说,上中农成分压抑下的上中农的父亲无疑在无形中压抑和扭曲了他的天性。(而且我揣测,之所以如此,或许是有过现实生活中的沉重教训的。请想一下《枯河》中那个上中农之子小虎破了“家规”去和支书之女小珍玩耍,不慎闯下大祸,最后被迫自杀的惨剧吧。)被这种“左倾”政治所扼杀的当然远不止是一个孩童的童趣和天真,还有人们之间的一种普遍关爱,甚至是亲人之间的一种基本情感。正如《枯河》的结尾所写到的,面对小虎的尸体,“他的父母目光呆滞,犹如鱼类的眼睛……百姓们面如荒凉的沙漠”——“枯河”就是一个象征,象征人间温情的流失乃至干涸。也许比这个题目更具象征意味的还有小虎爬在树上时无意中看到的一个画面:“他看到有一条被汽车轮子辗出了肠子的黄色小狗蹒跚在街上,狗肠子在尘土中拖着,像一条长长的绳索,小狗一声也不叫,心平气和地走着,狗毛上泛起的温暖渐渐远去,黄狗走成黄兔,走成黄鼠,终于走得不见踪影”。一个弱小的生灵就这样无依无助,孤苦伶仃,身罹大难而处变不惊(甚至“也不叫”),视苦痛为平常,视生死若鸿毛。该让我们悲悯它的麻木,还是赞叹它的忍力?作者在这里传达的是又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还是别无选择之后的无奈的认同?

《枯河》是莫言灰黯的童年记忆的一次艺术显影,也表露了他对特定历史时期中中国农民命运的直觉感知和把握。他以痛苦为起点揭开他沉重的人生的帷幕,他的个体的人生体验的深度决定了他对中国农民命运的把握的深度。如果说以此作为代价来看,这是莫言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

当然,莫言最终是幸运的。这还不是说他终究逃离了土地(并不意味着逃离痛苦),而是从作家生成学和创作发生学的角度来看——“痛苦产生艺术”,或如海明威所言,作家最好的早期训练就是有一个不愉快的童年。也就是说“愤怒出诗人”,“文章憎命达”,“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句便工”。在一个优秀作家的身上,痛苦和艺术必定会呈现为成正比的能量转换。事实上,莫言无欢少爱的童年记忆和深重的婚姻情感历程就像两个巨大的能量源,不仅催发了他的早期作品如泉喷涌,而且以它凄迷而忧伤的美丽光晕笼罩并照亮了它们。把握住了这两点,也就掌握了解读莫言全部前期作品的两把钥匙。

更具意义的还在于,皮亚杰的认识发生论原理告诉我们,一个人少儿时期积淀的认识基础将会成为一种心理定势,终生影响和制约他的经验与思维。质言之,莫言在高粱地里二十年的生养劳作实际上已经决定了他此后文学世界的基本格局和气象。这要分三个层次来讲。第一,莫言作为自然之子,通过高粱地这个文化摇篮,毫无保留地拥抱或融入了深沉博大的农业文化,并以此作为自己生生不息的艺术活力之根。第二,莫言作为农民之子,在感同身受了农民的苦难的同时,也全部接受了他们的情感,包括他们的心态、思维、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等等,并终生不能割舍,从而使他获得了一个极其独特和宝贵的资格——农民代言人,始终代表农民自身对其历史和现实做出农民式的抒写和评判。第三,莫言作为缪斯之子,他的艺术个性和他的人格个性一样,都是在乡村生活的磨砺中锻打完成的。来自现实生存的压抑造成他性格的双向逆反发展。一是压抑导致自卑,导致自我的龟缩,导致对强大冷酷的外部世界的逃避。(就像《红萝卜》里的黑孩儿努力逃离人世的困扰而一心一意生活在自己的心灵王国里。黑孩儿不啻是少年莫言的自我写照——“一颗天真烂漫而又骚动不安的童心,一副忧郁甚至变态的眼光,寡言而又敏感多情,自卑而又孤僻冷傲,内向而又耽于幻想”)二是压抑导致反抗,导致自我膨胀,导致对道德的文化的现存秩序的英勇的反叛(就像《红高粱》中的“我爷爷”、“我奶奶”敢于蔑视一切人间法规而高扬自由生活的大旗)。两点概括而言,正是:物质的贫困培育了想象的辉煌,精神的压抑爆发为文字的张狂;压迫愈深,反抗愈烈,不平则鸣,一鸣惊人。遂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遂有汪洋恣肆的文体和语言,遂有惊世骇俗的审丑眼光、渎神精神和叛逆品格——遂有汪洋血海般的红高粱一样辉煌瑰丽的莫言小说艺术世界。

最后再重申一点,本节开头以“右派”和“知青”作家切入乡土的视点比较出莫言的独特,其实把目光再放远大一些(扫瞄新文学迄今全部的乡土作家)就不难发现,像莫言这样从乡土中生长出来而始终保持了农民的情感方式和思维方式的作家仍然是罕见的。他身上当然也包含了农民的局限性(如狭隘的“中农意识”等,我将在后面谈及),但他的意义和价值也许正在这里,他因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考察中国农业文化和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绝好标本。他对中国乡土小说技术策略的革新也许正在被一些更新进的作家所继续推进和完善(如一些“新写实”小说家),但他对中国农民的生命体验所达到的深度恐怕一时还难以被超越。

周涛:天山来风

虽然任何比喻都是跛脚的,但我在这里却不得不继续借用,因为它多少有利于我将周涛与莫言进行某些对比——

如果说莫言为我们展现了一块凝重的土地,那么周涛则给我们带来了一股飘逸的长风,前者得益于年深月久的淤积,后者则来自不同气流的对撞与交汇;莫言是纯正的农业文化之子,周涛则是文化杂交的“混血儿”,前者是根深叶茂的红高粱,后者则是随风而发的蒲公英……

周涛祖籍山西榆次“坂坡村”,出生于干部家庭,曾在北京度过几年少儿时光,九岁便随全家迁移新疆。像所有在都市度过漂泊不定的童年的人一样,故土的遥不可及所造成的家园感的缥缈与失落是他们的一般特点(譬如普遍不懂得一种“母语”——方言)。周涛也不例外。那么,和莫言相比,周涛的“根”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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