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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背了乔七七,常征有一次对齐唯民说:我说一句话,你可别生气。

齐唯民说:我不会生气。

常征说:你对小七,保护得太好了。

齐唯民忡怔了半天,才说:七七生下来就没有妈妈,我妈把他接过来养,可,到底不是自己的孩子,隔了一层,我总想着,能多疼他一些。

常征说:我明白的,可是,大树底下,长不出小树来,只能长草。

然而齐唯民对乔七七,总还是脱不了“舍不得”三个字,常征想着,兴许,再过两天,等七七再大些,就会好点。

常征一天比一天喜欢齐唯民,他学习刻苦,与人为善,老实但不愚笨木讷,言之有物,厚厚道道,她最喜欢他不卑不亢的态度,他对她好,并不是刻意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温和与体贴。

有一天,常征又约了齐唯民还上乔七七一起出去玩,常征说想要教七七骑自行车。

那一天,天突地转凉,乔七七穿了件深灰的厚外套,围着齐唯民的一条厚的黑毛线围巾,衬得他脸孔雪白,乌眉俊眼,兴奋得小脸通红,连耳朵都红到半透明。在扶着他坐在车坐上时,常征发现七七的衣服袖子上有手工接过的痕迹,那是齐唯民的针线。看着七七在齐唯民的帮助下摇摇晃晃地向前,常征站在初冬的寒风里,闻着风中隐隐的雪气,从嗓子到胸口这一路都是透爽的。

她觉得自己找对了人。她对齐唯民说:这个周末,你上我们家来吧。

那个周末,是齐唯民第一次正式去常征的家。

他按响门铃,听见有嗒嗒嗒的脚步声,好象跑过来的,是一匹小马驹。

门开处,齐唯民看到一个六七岁的漂亮得象洋娃娃似的小男孩,扎着个标标准准的马步,比了两根手指直指向齐唯民的鼻子尖儿,响亮地说: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小楼上的一扇窗忽地被推开,常征堆了满头雪白的肥皂泡冲着那小娃娃说:常有有,你要小心,我呆会儿把你后脑勺上几根反毛给揪了!

那洋娃娃似的孩子转头便绽出满脸甜蜜蜜的笑,对常征喊:二姐,二姐,小七他哥来啦!

齐唯民无声地打心眼儿里笑出来。

他真爱他们。

真的。

他的生活,很圆满。

不过,齐唯民还是有点晕,他实在是被常家那一屋子的漂亮人给晃得眼晕头也晕。

常征的母亲,年青得不象话,身姿轻盈,步履快捷,齐唯民听常征叫她做兰姨。

后来齐唯民才知道,常征的母亲早逝,这一位是她的继母,原先省歌舞院一位出色的独舞演员,自嫁了常征的父亲后便不再跳舞,做了编导。常征的父亲是一个十分庄严的漂亮老人,花白了头发,按常征的话,我爸年青时比王心刚还漂亮呢。

常征家人也非常喜欢齐唯民,也很怜惜乔七七,叫齐唯民没事多把七七领家来玩,这院子后门出去,便是大学校园,地方大,安全,正适合孩子玩。

在与这些温暖的人相处的过程中,乔七七的轻微自闭症终于好了。齐唯民看着他跟常有有在大学校园里疯跑,拢着手放在嘴边冲着常征大叫:阿姐阿姐!那是齐唯民心中极至幸福的一刻。

常征与齐唯民订了婚,许多的同学都不解,以常征的条件,何以找一个家势极平常,又其貌不扬的男人,何况这男人都快二十七了,研究生尚未读完。

常征说:你们知道什么,这个人我要是不抓牢了,将来会后悔一辈子的。

常征与继母兰姨竟比亲母女还亲,还有一种姐妹般的情份,兰姨在看过齐唯民之后对常征说:征征你要抓牢他,千万别松手。有的男人,你是可以安安稳稳放心地地跟他走一辈子的,不过这种男人少,遇上了,就别放过。

常征笑问:那我爸呢?他是怎么样的男人?

兰姨又笑,笑得狡诘:你爸爸,是不一样的。他不是让人放心或是不放心的那两种类型,他是让女人敬佩的那种男人。他的学问范畴对我来讲,高深莫测,象武林至尊似的,越是不懂,越是佩服他,女人对男人的敬佩是美满婚姻的基础之一。女人对男人的放心也是基础之一。这两个基础,得其中之一,就是有福的女人。

常征觉得,自己果然是有福的。

与齐唯民相比,乔一成的恋爱之路走得就要磕绊得多。

他与胡春晓的情份一直不明,乔一成实在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打的是什么样的主意,当他走近两分时,胡春晓的态度里便会突地多出两分矜持来,他若是后退两步吧,胡春晓却又扯了他的衣袖把他拉上前两分。乔一成被她的推搡拨弄弄得心烦意乱,下了决心,一定要捅破窗户纸,干脆把事情说明了,成不成的,都比现在半吊在空中好些。

然而,还没等他找胡春晓要一句明白话,胡春晓闪电一般地,结婚了。

那个男人,是省里的十大杰出青年,做生物工程研究的,胡春晓采访时认识他的,那场采访持续了四个小时,之后,胡春晓便把电话打到了那个杰出青年的实验室去了。

从认识到结婚,不过一个半月,结婚那天,做为杰出青年的夫人,胡春晓受到了市长的接见与祝福。

整个新闻部有一半人惊掉了下巴,说什么的人都有,最多的议论集中在新郎的长相上,胡春晓怎么说也算个美人,按小摄像的话:新郎倌长得真有特色,人家要么是锛儿头,要么是地包天,他是两头翘。有人立刻凑趣地接上:这新郎倌想要跟夫人接个吻得搬把梯子吧?

然而,再怎么样,也抹杀不了胡春晓飞上了高枝这个事实,杰出青年的父亲原本就是全国很有名的一个医学专家,胡春晓婚后便搬进了公婆给准备好的一大套婚房里,他们并没有大排酒席,只在新房的小院内办了个小型的酒会,十分地时尚,小院摆了一溜长桌,铺着雪白的台布,与十分少见的鲜花,各色西点,西餐,玻璃缸里盛着琥珀色的鸡尾酒。新闻部的年青人基本都去了,去了回来,有小姑娘便发议论说:这样的条件,别说是两头翘,就是他两头翘得都搭在一起了也值啊!说完便咯咯笑。

胡春晓也请了乔一成,没有给他请柬,是特特地跑到他面前请他的。

乔一成咬着牙去了,去了之后,胸口一直堵着的那口闷气倒扑地全吐了个干净。

他输得心服口服。

并且,他彻底明白了胡春晓要的是什么,他与她,不过是两条挨得极近的,平行的线。

胡春晓不是他的菜,剜不到他乔一成的竹篮子里。

仅仅三个月以后,乔一成也站在家里的堂屋里向全家人宣布,他要结婚了。

说起来,他与他妻子的相遇到是挺有趣的,可谓不打不相识。

那天市里有个新闻发布会,乔一成早早地跟搭档过去占位置,好容易架好了机器,这边主持人刚宣布发布会开始,那边,乔一成搭档的镜头便被一个留着蓬松短发的脑袋挡住了。

乔一成小心地拍拍那脑袋主人的肩膀,请她让开一点。

那人轻轻一甩肩,把乔一成那只手给甩开了,那篷松的脑袋依然把镜头挡了个严严实实。

乔一成的搭档脾气不好,上前就要动粗,乔一成挡开他的手,轻声说:算了,跟人家女孩子计较什么,也不容易,我们往那边移下就好。

前面的人闻言转过头来,是与她娇小的个头极不相衬的粗眉大眼。

发布会结束时,乔一成发现,话筒套不见了,那不过寸把长的东西,足是乔一成半年的工资,乔一成惊得起了一身的细毛汗。

那个把话筒套还到他手里的,就是后来成了他第一任妻子的,市晚报记者,叶小朗。

4

叶小朗是北方姑娘,来自一个很小的北方小镇子,十分钟内可以走遍全镇,路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沾点亲带点故,物价倒是低,日子不难过,只是闷得人身上要生出霉斑来,无端地失了志气。所以,在叶小朗考上了大学,第一天跨进这个城市,站在华盖一般遮天蔽日的梧桐树下时便下定了决心,这辈子绝不再回家去,不仅不回去,她还要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有自己的一方天地,然后,把父母接出来。再然后,也许会去往一个比这个城市更大更美更现代更新潮的地方去,归根的是叶子,叶小朗不是叶子,叶小朗是一棵蒲公英,好风频借力,要一直一直地往更好的地方去。

叶小朗能够留在市晚报社是一个极偶然的机会,那是一家新兴的报社,正在招人,许多人看到他们窄小的办公环境,便打了退堂鼓,那可真是三五个人七八条枪,叶小朗不在乎单位小,小有小的好处,灵活,上头管人的婆婆少,叶小朗采编摄影一把抓,连跑印刷厂这种杂事也照样干,倒也做得有声有色。

两人都在新闻单位,难免的,也就有了常碰见的机会,或者,也是缘份吧。

有时碰上了,便在一块儿吃顿饭,两个人闲聊起来,小朗提到她的家乡,乔一成笑着说:真看不出你是北方姑娘,这么小个儿的一个。

小朗斜起眼来瞪了一成一眼,一成心头突地一跳。

这一笑,仿佛是像着什么人,不过很久很远的事了,乔一成不大愿意想起来。

小朗又笑起来:算了,遗传罢了,我妈妈就是小个儿,比我还矮半拉脑袋。

这么一笑,那一点点的像,也不见了踪影。

偶尔有回在一块儿吃饭,就那么巧让同事看见了,于是便说:乔一成有了个女朋友,也是我们新闻界的人,挺能干的,是晚报的顶梁柱,乔一成想否认,却发现是越抹越黑,索性不说了。

胡春晓依然坐乔一成的对面,趁着没有人在的时候,低了头带笑不笑地问:有女朋友了?听说挺漂亮。

乔一成说:一般人,跟我一样。

胡春晓撩起眼来看看他,短促地笑了一声:别这么说,依我说,你是这个新闻部里头最有良心的人。

乔一成没有接她的话,心里冷笑一声,转了话题说:我听说你现在正在争取做晚间播报的主播,是不是真的?

胡春晓也冷笑一声: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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