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纪人与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是与增值税相互配合的税种,即增值税不课征的商品和劳务部分,须征营业税。由于经纪人的经纪业务不是生产性的经营活动,一般不征增值税,但它主要是提供中介劳务,因此,要视情况课征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务、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事业、娱乐业、服务业等7个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简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分别为3%、5%、20%等几个档次。其中交通运输业为3%,建筑业为3%,金融保险业为5%,邮电通讯业为3%,文化体育业为3%,娱乐业为5%~20%,服务业为5%,转让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应当注意,如果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公式中的营业额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其确认问题是计算的关键。纳税人的营业额一般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汁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要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营业额的界定,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殊情况。例如与经纪人相关的几个特殊情况为:(1)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险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只有当纳税人达到规定的起征点后,才对其征收营业税,否则免征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凭据的当天。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税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经纪人与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与经纪人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对一个成功的经纪人来讲,了解和学习一些有关所得税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所得为征税对象。由于个人所得的范围很广,在征税时就必须明确规定征税的所得项目。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及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纳税人收入总额中扣除税法规定的必要费用后的余额。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征收制,与此相适应,费用的扣除也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对各种不同所得分别规定是否扣除费用,以及扣除的方法和数额。例如,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费用84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按不同的所得项目,规定了以下几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如下表所示: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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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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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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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采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下表所示: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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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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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超过5,000元的 ┃ 5 ┃
┃ 2 ┃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 10 ┃
┃ 3 ┃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20 ┃
┃ 4 ┃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 5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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