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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右手《道德情操论》:“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19)

热心公益的精神所需要作出的更大努力也是如此。如果一个年轻的军官为了国王的领土得到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扩张而殉职,并不是因为他认为国家的领土比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而是因为他在对比这两者的价值时,是以旁人的眼光、民族的眼光来看待:对整个民族来说,战争的胜利是至关紧要的,而个人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当他这么想时就会觉得,为了这个崇高的目标,他就是抛头颅洒热血也值得。英雄主义便体现在这种对自然感情的成功抑制中,而这正是出于强烈的责任感和合宜感。有许多可敬的英国公民,平时从个人角度看问题时,会觉得米诺卡的失陷也不如一个几尼的损失更让人揪心。而一旦他们的责任就是保卫那座堡垒时,他们就会为保卫它而万死不辞。当布鲁图一世由于他的儿子们阴谋反对罗马新兴的自由而把他们判处死刑时,他是以一个罗马公民而非一个父亲的眼光看待他的儿子们,从而大义灭亲。对一个罗马公民来说,即使是布鲁图的儿子,在同罗马帝国的利益放在一起时也是微不足道的。我们对这类品质的钦佩,与其说是因为其效用性,不如说是因为它的出乎意料、伟大、崇高所表现出来的合宜性。当然,在对它的效用性进行考察之后,我们会对它产生进一步的情感赞同。而这种美,通过人们的深思熟虑才能察觉出来,决不是一开始就受到了人们的情感赞同。

可以看到,就赞同的情感来自效用的这种美的知觉作用而论,它和其他人的情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如果可能的话,一个人同社会没有任何联系也会长大成人,他自己的行动仍然会因其所具有的有利或不利的倾向而使他感到适意或不愉快。他可以在谨慎、节制和良好的行动中觉察到这种美,而在相反的行为中觉察到丑恶;他可以以我们在前一场合用以看待一架设计良好的机器的那种满足,或者以我们在后一场合用以看待一个非常笨拙而又粗陋的发明的那种厌恶和不满,来看待他自己的性格和品质。然而,由于这些概念只涉及爱好问题,而这种爱好正是建立在这类概念的合宜性之上,因而易被一个处于封闭状态中的人所察觉。在他融入社会之前,他无法把二者联系起来,他不会因为品质方面的缺陷而惭愧,更不知道自己会因此受到惩戒;也不会因为意识到自己的美德而振奋,或者知道这将使他得到奖赏。所有这些意味着:他人的想法才是真正的法官;只有通过对他人的想法抱有的同感,他才能够感受到自我赞赏的喜悦或自我谴责的羞耻。

卷五论习惯和风气对生活的影响

习惯和风气对审美观的影响

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对人类的道德情感具有重大影响的,并且流行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有关什么是应该责备或值得赞扬的原则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就是习惯和风气,它们是支配我们对各种美的判断的原则。

如果两个事物经常在一起,即使只是一种纯然的习惯而已,人们也会对此把两者联系起来。打个比方,如果一套衣服缺少了一些惯常的装饰,而且如果这种搭配有着某种自然的搭配感,我们就会觉得非常别扭。有些人习惯用高尚的眼光看待世界,而厌恶一切平庸或丑恶的事物。如果那些事物存在不恰当的联系,我们就会慢慢淡忘那种感觉。肮脏混乱的人丧失了对整洁和优雅的感觉。不同的人对不同样式的家具或衣服有不同的感受。

广义上的风气是指某种特殊的习惯,而狭义的则特指身份高或者素质好的人身上体现的风气,而非贩夫走卒之流。大人物平时衣饰豪华,举止优雅,不怒自威,所以他们偶然摆出的姿态会有一种特殊魅力。等到大家习惯了这样,他们也就成了雅致和豪华的代名词。其实这种姿态并没有太多的内在含义,如果哪天大人物换上了另外一套架势,可能就变成了下等人的样式。

风气的产物有很多种,最普通的包括衣服和家具,当然,产物还涉及人文情趣等各个领域,如音乐、诗歌、建筑等。单纯从衣服和家具来看,习惯和风气只是一时的流行,因为人们总爱嘲笑五年前流行的式样。制作衣服或家具的质料都不很耐久,如果一件漂亮袍子要花十二个月才能缝好,则根本谈不上什么流行了。家具比较结实耐用,所以它的式样不像服装款式变化那么快,不过,每五到六年,家具式样就要有一次革新。人一辈子中有机会见到家具的很多种流行式样。从艺术品(诗歌、建筑等)来看,人们的审美标准不会很快随着习惯和风气而变化。一幢建筑如果施工精良,可以存在好几个世纪;一首歌曲如果优美,可以口耳相传流行很多代;一首诗歌如果动人,可以流芳百世。原因就在于创作者的独特风格、情趣和手法。人们在一生中很难有机会看到这些艺术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对不同的年代和国度里的流行艺术也没有多大机会了解,所以很难不带偏见地把他们与自己身边的流行时尚进行比较。人们总觉得艺术品是以理智、天性为标准的,不过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建筑、诗歌及音乐之于衣服和家具,它们受到习惯和风气的影响丝毫不逊色。

举几个例子来说,多利亚式石柱头的高度为直径的八倍,爱奥尼亚式石柱的高度是柱头盘蜗直径的九倍,科林斯式石柱直径是柱头叶形装饰的十倍,要说哪一个最恰当,只能以风气和习惯为标准。当我们习惯了某种装饰的特定比例关系,再看其他的比例关系时,就会觉得不舒服。如果把各种柱式其特定的装饰物换成其他风格的装饰,会引起那些对建筑学深有造诣的人的反对。按建筑师的说法,正是根据这些精确的原则,先人为每一个石柱头配了适当的装饰,此外再无他选。无论如何,如果用同样的角度来修改某些建筑,即使动机再高雅、优美,但是建筑学的特殊准则已经被习惯定型,这些习惯都是枉然可笑的。就像一个人穿了身与他以往的装束大相径庭的衣服,出现在公共场合时会显得滑稽可笑,即使新装本身非常雅致合体。这与用与流俗观念完全不同的方法去装修房子的道理是一样的。

古代论者认为,诗歌的一定韵律体例天生表达某种感情和内容,严肃或轻快的风格各有其对应的体例。这种说法看上去站得住脚,遗憾的是现代人的感受似乎不符合这一原理。英国的诙谐诗与法国的英雄诗用的诗体相同,在拉辛的悲剧或伏尔泰的《亨利亚德》中,几乎可以找到同样的诗句:“汝之良言,吾人没齿难忘。”法国的诙谐诗也并不比它逊色。由于习惯的原因,某种韵律在一个国家代表庄严肃穆的感情,而在另一个国家,它却与诙谐幽默密不可分。如果用英语书写法国亚历山大风格的悲剧,或者用法语创作十音节诗,都是荒谬可笑的。

一个高明的艺人会用改良已有艺术形式的方式开创全新的写作、音乐或建筑风气。一个有名望的大人物穿上某种怪诞的装束之后,会使它迅速成为流行,就像一位出色的大师的新手法也会在行内成为楷模一样。在那五十年的时间里,意大利人的音乐和建筑情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这不过是出于大师的模仿,因为这些人在音乐与建筑学等各个艺术领域中已经拥有了显著的地位。昆德良批评塞尼加扰乱了罗马人的情趣,抛弃庄重理性的雄辩而煽动浮华轻佻之风。萨卢斯特和塔西佗也受到了类似的指责,说他们提倡一种虽然简洁优美、诗意盎然,但明显是劳神费力和矫揉造作的风格。究竟需要用何种素质来使一个作家的不足变为特色,我们不得而知。但当我们赞扬了一个民族的情趣的改善之后,说一个作家败坏了这种情趣,或许就是对他的最高度的颂扬吧。在英语作家中,蒲柏先生的长诗和斯威夫特博士的短诗创作都有所创新。斯威夫特式的简易流畅取代了巴特勒的诡怪神奇。虽然说德莱顿和爱迪生分别有着生动和精确的长处,但还是被人们抛弃了。而蒲柏先生那种细致简练的风格已经成了长诗的标准风格。

习惯与风气除了会影响艺术作品外,也会影响我们对自然之美的感受。万事万物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美,我们欣赏每一种动物自己特殊的身体比例之美,而且我们也不会把这种标准用在其他动物身上。渊博的耶稣会教士比菲艾神甫认为,事物的最美状态存在于其最常态的状态中。以此类推,人的容貌之美属于一种中庸状态,与各种丑恶的造型相去甚远。比如一个漂亮的鼻子,不长不短,不直不弯,在各种极端状态中处于中庸地位。上帝在不经意间就违背了这个原则。有些东西即使有细微的差别但大体还是相像的。我们对着同个图案临摹出来的画都是大体相同的,原型的最主要的特征都是可以找到的,而且最细心的作品和最粗心的作品具有更大的相似性。这与某种生物中最漂亮的具有该生物最明显的特征,而丑陋的则不是是一样的道理。根据比菲艾神甫所说,各种事物中,最为常见的即为美,所以人们要先通过实践和经验来认真研究,才能说什么东西是美的。每种事物的美都有其独特性,不同物种和国家之间的审美都有所不同。关于花朵、马匹或什么东西的美的标准,我们不能用在对人体美的评价上。同样,地域及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生物适应其生存环境不同产生的形态差别,又都产生了不同的美的标准。如摩尔马之美不同于美洲马之美,不同国家间关于人的体形和面孔的美的标准,更是千差万别。例如在几内亚海岸,白皮肤就是一种惊人的丑陋,而塌鼻子和厚嘴唇则是美的。在中国,一个大脚健步如飞的女人会被看成是丑陋的。北美的某些野蛮民族有给婴儿头上绑四块木板的习惯,这样趁孩子的骨头柔软尚未成型,就把头塑造成了四方块的形状。欧洲人对于这些凶暴荒唐的习俗很是惊骇,某些教士认为这来自那些民族的野蛮未开化。不过最令人惊讶的是直到最近的一百年来,欧洲女人都在拼命把自己漂亮的圆脑袋压成同样的四方形。尽管在所谓文明国度里,大家也都明白这些习俗会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疾病,可因为习惯的力量,它们仍然广为流行。

按照那位渊博而睿智的神甫的美学体系,美感的全部魅力在于人们出于习惯而形成了对特定事物的深刻印象。但是习惯是否是人们判断外在美的全部标准呢?人们可能喜欢任何形状,因为它们有益于达到某种目的,这好像与习惯无关。人们的眼睛见到某种颜色会愉悦不已,迷人的外表、姿态万千总比丑陋更让人们喜悦,逻辑关系清晰的互相联系要比杂乱无章的组合更受钟爱。习惯不是美感的唯一准则,但我们很难认可与习惯冲突以及不常见的形态;相反,如果符合习惯,最差也是凑合的效果。

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感的影响

习惯和风气对于美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以至于行为美也不例外。但习惯与风气对行为美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由于习惯的作用,不管开始时外在形态与习惯或者风气多么水火不容,但时间久了总能让人们看顺眼。但是习惯和风气永远不会接纳尼禄式的残暴或者克劳迪厄斯式的轻蔑。美感本身往往美丽而柔弱,所以通过习惯或教育很容易纠正,但人性中最强烈的是道德的赞许或批判之情,美感与道德可以有些细微的偏差,但不能被完全歪曲。

习惯和风气影响道德情感的途径和其他美感相似,虽然作用不大。当习惯和风气与人们天生的是非道德观相吻合时,人们的情感会更加敏锐,更加爱憎分明。比如,受真正良师益友影响的人习惯于正义、谦逊、人道和理性,而不能容忍它们的对立面。那些在暴力、堕落、虚伪中长大的人,由于已经习以为常,即使良心未泯,也会完全丧失自己对恶行的愤慨。

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风气也会赞同某种程度的混乱,或者冷落某些本应受到尊重的品质。在查理二世时期,落拓不羁被看做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烙印。那个时代的习惯看法较为另类:放荡不羁是一位绅士而非清教徒的特征,并与慷慨、真诚、高尚和忠心耿耿联系紧密;庄重的举止和得体的行为则跟欺骗、狡诈、下流、伪善一道。当时的浮华之徒都爱赞美大人物的缺陷,好像这些缺陷体现着高尚的美德,代表着自由、独立、坦诚、大度和温文尔雅。与之相反的如节约、勤勉和诚信的人,只因为他们的地位较低,这些美德在浮华之徒的眼中都是粗俗可憎的,并一相情愿地将这些美德与卑鄙、怯懦、暴躁、伪诈等缺陷相提并论。

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感情因为职业和生活境遇的不同而不同。每个阶层和职业都有其惯常的准则。可是由于人们普遍认同的中庸的思维方式,在各个阶层中,特殊的生活条件和境遇给特殊的人群的烙印并不会太深或者太浅。体现职业特征很正常,但无时无刻故意卖弄就不招人喜欢了。同样,不同的生活和年龄阶段也都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人们习惯于老人庄重沉稳,衰老多病和饱经风霜,习惯于年轻人的机敏、活泼和朝气蓬勃,不过,人们不喜欢老年的保守迟钝或者青年的轻浮虚幻。人们还是希望青年学习老人的老成,老人也保持轻快活跃。但是如果老年人的呆板、拘谨出现在年轻人身上就很滑稽,年轻人的放纵、轻率和虚荣出现在老年人身上反而会被人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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