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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就像一注血充进了干瘪的血管,秉德的意外回来,给申家的日子带来了生的希望,他不但用一个男人旺盛的体温捂热了承中承华承民和承国,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愧疚的语气捂热了女人的心,“苦了你了,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还从褡裢里掏出一堆糖果和铜钱,让孩子们迅速有了活气。他虽然没能恣肆汪洋地在女人伤痕累累的身体里泄掉积蓄了三年的欲望,却恣肆汪洋地在女人怨怒的目光里挥洒了积蓄三年的激情,他告诉女人,清政府三年前灭亡,他跟曹司令去了外面,如今他们杀回来,已是正牌革命军,再也不用天天躲在山里了。他虽剪了辫子,可头发很长,毛茸茸披散在肩头,厚嘴唇紧抿着,两块铆在一起的钢块一样,铮铮闪亮。看着他,秉德女人两个凹下去的眼窝湿了又湿。不用别的,单单是他人回来了,把孩子救活了,就已经是吉星高照了,如今,他居然一反常态地看着她的眼睛说话——他从来没有这么看着她的眼睛说话。她早就知道现在是中华民国的天下,可她不知道,他再也不必当匪胡子躲来藏去了。如果说他的行为是旱天急雨,那么他的话就是晴空劈雷老天开眼了,她用孙中山的山字给孩子起名,用中华民国四个字给孩子起名,不过是脑袋里没词儿的忽发奇想,并不知道中华民国好在哪里,现在,她似乎知道了,它好就好在她再也不用做匪胡子女人了。

高兴是发自内心的,可秉德女人并没一下子抖擞起来,她的体力在漫长的三年里消耗太大,恢复起来还相当的难。需要恢复的也许不仅仅是体力,还有心情,她常能想起把秉东误以为秉德那个晚上的快活,因为没过几天,秉德二婶二叔直僵僵死在炕上,秉德一再问秉东秉西去了哪里,秉东为什么会掉到井里,秉西为什么会扔了老人。她编造了一些谎言和跟在谎言后面的无数谎言,却发现,那谎言能盖住事情真相,却盖不住她那已被弄脏的下体。秉德每晚都要点亮油灯,在四个孩子睡着之后,掀开被子往那里细细探看。她也常常想起为救秉德,她的奶头如何被黄保长那张臭嘴抽疼的往事。因为听说秉德活着,已经成为革命军,跟青堆子湾新政府有瓜葛,黄保长和周成官在年根儿上搞了一次联合拜访,他们颤动着头上的帽子,一进门就满脸带笑点头哈腰,他们敬的本是秉德,可自始至终都不忘夸秉德娶了个好女人,弄得他们走后,秉德鼓着眼珠子盯住她久久不动,那怪异的眼神仿佛早就看破发生的一切。

实际上,最影响秉德女人心情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另一个人,曹司令。这个人自从第一天被秉德提起,就不断有人提起,那天黄保长和周成官就说过:“秉德老侄有眼光没跟错,终于跟曹宇环走了正道。”外面讨饭回来的罗锅嫂子,一进门就隔着墙头冲她探过脑袋:“听说曹胡子回来了,你家秉德呢?”

在秉德背刀骑马,穿着一身束腰夹袄动辄就在屯街上招摇过市的日子里,秉德女人虽然家外有草家里有粮,可她的眼仁里始终罩着一片乌云。那个冬天,秉德从外面拉回来一车柞树干柴和一麻袋金灿灿的小米,秉德女人的奶头又一天天鼓胀起来,奶盘四周一天比一天发紧,只是她很少抚摸它们,哪怕是隔着衣裳。偶尔地,实在胀疼得不行,她不得不躲到犄角旮旯打开衣襟看一看,可只要看到它们,看到它们蓬勃而透明地朝她扬着头的样子,一股怜惜之情不由得奔涌上来,一瞬间就热泪盈眶。这时,像一只偏执的专爱往草垛缝里钻的鸭子,她抱住梳妆台,先是从镜子里大胆而细致地打量,之后手忙脚乱去翻柜子,当她终于翻出那个装银钱的布袋,立即得到宝贝似的把它卷成一个卷儿,放到两乳之间的沟谷里,抱住胳膊紧紧地夹住。

古人的话一点没错,饱暖生闲事,可这一瞬间生出的闲事,往往又长时间地让秉德女人在秉德和孩子面前抬不起头。有一天,她打开衣襟,还不等把奶头贴上镜子,承中那张阴着的小脸儿就提前映进了镜框。承中是个任何情况下都永远阴着脸的孩子,她大可不必在意,可已有十岁的他,严肃起来完全一副爷们儿的样子,她立即合了衣襟,用那双罪恶的手去抚弄承中的小脸儿。然而,就像狗改不了吃屎贼改不了偷人,这丝毫不能阻止那短瞬的手忙脚乱的事情的发生。到后来,为了安全,她居然把那个布袋带到山上。

又一个春天开始了,热淘淘从大地上蒸腾出的阳气,使依然把租来的土地当成唯一希望的庄稼人再一次走向了山野,秉德女人也不例外。她把布袋装在偏襟大袄的内襟里,翻一垄地到了地头,就把它掏出来,贴到脸上,之后冲青堆子湾方向长久伫立。地里翻地的人多,她没法把布袋卷成卷儿送进胸脯,但即使这样,也还是被克让家的发现了。

“傻呆呆老往一个地方看,看什么呀?”

那个布谷鸟在山野里重又叫起来的春天,克让家的其实早就被她吸引了目光。在周家关门闭户的几年里,这个女人已经是受尽委屈苦不堪言了。她从没爱过她的男人,她怀了公公的孩子心里头喜欢的却是把头刘长喜。刘长喜恭顺善良,性情里没有半点霸道之气,可水灾蝗灾给公公带来的恐慌铸就了一把大锁,把所有的把头都锁在了门外,从此她就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在几丈见方的院子里团团乱转,转到这面,是婆婆那张忽明忽暗紫丢丢的老脸,转到那边,是二妯娌那张因长久嫉恨而走了形的歪桃脸。借口看秉德女人,其实是看又被公公请回来的把头刘长喜,她一语道破秉德女人的天机,其实是自己心里装了个神秘天机。然而秉德女人可是吓坏了,赶紧收起布袋,惶惶地说:“没看什么,俺歇一会儿。”

虽然那日益乖张的举止受到克让家的阻止,可是就像河里的水遇到沙丘,它会迅速找到另一个方向,这方向恰恰就是克让家给的,她说:“女人这辈子,要是能听到自个稀罕的男人说一句暖心的话,哪怕是一句,死了也能闭上眼呵。”

这句话指引的方向,是秉德女人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向青堆子湾开拔,当然其勇气的鼓起,还得感谢在周庄一日日传讲开来的有关曹宇环的故事。其父购买高岭宋家一份地产和房屋,搬家时卖主变卦卧在马车前边赖着不起,他敢作敢为,毅然夺过鞭杆驱车前行,把卖主吓跑。在一次庙会上,他把一个偷吃烧饼不交钱的巡警打翻在地。在曹宇环夺取胜利得以现身后,有关他的传说全是正面的,这不能不让秉德女人更加疯狂。她拿出寒冷年月也没舍得拿出来的印花夹袄,借回她送给克让家的做大了的绣花圆口布鞋,以干亲家从没给孩子们照张合影为由,从周成官那要了马车,去了一趟青堆子湾。

秉德女人和克让家的热络多么合乎周成官的心意,只有周成官知道。死而复生在周庄屯街上的秉德早就让他坐立不安了。这真是一个天赐良机,周成官虽因诱骗秉德女人的事心有余悸,没有亲驾马车,可他把鞭杆交到刘长喜手里,比原来苍老许多的脸上笑出一脸褶子。当然,秉德女人心里想着的事终是没能办成,青堆子湾太大了,她不知道她要找的人隐藏在哪里,她本可以打听秉德,可在秉德面前,她根本不能提曹宇环一个字。那一天,她觉得迎面而来的每个大个子都像又都不是,关键是,当马车径直把她们和她们的一群孩子送到照相馆,照相馆门口一个年轻女子不经意的眼神儿,让她立即止步,猛一转身躲到旁边的杂货铺。对承民的喜欢,居然使她忘记了不该忘记的事情,承民是秉德和许记照相馆闺女生的野种。那个上午,秉德女人的失踪,恰恰成全了克让家的好事,克让家的把所有孩子弄到马车上,让刘长喜拉着在渔市街上上下下好一个逛。都晌歪歪了他们才又回到照相馆门口。这时,不但秉德女人对照相失去兴趣,就连克让家的也失去兴趣,在克让家的不停的埋怨声中打道回府,秉德女人心底那点念想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甚至都不知道她进城来到底为了什么。

就像一湾积在土道上的雨水,掘一条沟把它放出去,那积水处也就一天天干爽起来。虽然没能见到要见的人,但经历一趟糊里糊涂的青堆子湾的折腾,秉德女人终于安定下来。其实,那天马车刚驶进来来往往的人流,她就有些后悔了,那么大的地方她怎么可能找到他!与其这样大海捞针,还不如在家耐心等待。他如果真是克让家的说的那种稀罕她的男人,终归还会到乡下找她。这放掉雨水的水沟其实是一股后悔的暗道,有了这股暗道,秉德女人再也不神经兮兮了,她把那个一直带在身边的布袋放进木柜,偶尔上山干活,再也不东张西望。收了心,并不意味那心不在,而是她把它放到了另一个地方,比如打扫房前屋后的烂草淤泥,擦洗屋子里的木柜、梳妆台、花瓶、漱口盂,比如给孩子缝补衣裳和鞋子,给自己浆洗褪旧的夹袄和夹裤。一场险些夺去全家性命的饥荒使她学会节俭,秉德交到手里那几块铜钱她一直没动,而既节俭又看上去不拖拖沓沓,就只有学母亲把外衣浆硬,叠出板板正正的线条。母亲当年浆衣裳用的是苞米粉子儿,没有苞米粉子儿,她就从稀粥里撇出上边那层稀稀的水一样的糊糊,可只要布纹上有一层黏糊的东西板着,人穿到身上就精神好看。

由于把心放到了繁琐的日子里,那繁琐就结出了一颗又青又涩的苦果。她的孩子一天天长大,老二承中已经十二,老三承华也已十岁,别人家十二岁的孩子都能挑动一担水了,可她一逼承中挑水他就横眉立目。她十岁时,都能替母亲做针钱活和洗衣裳了,可逼承华帮着擦柜洗碗,她哭叫着坚决不干。他们是不是像了申家懒惰的祖宗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他们一天天跟她治气。承中要是不得不在她目光的逼视下去了井台,那么用不上一会儿就会有人找上门来,说他把人家鸭子打了个半死,要是问他打鸭子的理由,很少说话的他会蹦豆子样蹦出几个字:“它把水甩到俺裤腿儿上了。”随着时光的推移,她发现曾经鼻涕勒勒的承中越来越像个二流子、大板先生,他不干活的理由往往是怕弄脏了衣裳。而可气的是,最该怕弄脏衣裳的女孩子承华,一天到晚拱到泥土里,不是在院墙边没完没了地挖坑,就是在屯街水道沟里打滚,赤着一双没经包扎的脚板子活像个假小子。当她拖着埋里埋汰的脚丫子,一头小猪一样把满身臭泥带回来,挨了她的巴掌,她往往指着妈妈的鼻子大喊大叫:“你就打死俺吧,你有承民不就得了!”

早在领他们上青堆子湾照相馆的时候,早在去周成官家吃那顿结亲饭的时候,早在一次次把他们弄到一起给他们开会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他们的没有教养无拘无束,就发现了他们目光中的敌意和散漫,可她从不知道竟然会到了如此地步。在用心建造这个从饥荒中挺过来了的家时,一连好多年秉德女人都伤心欲绝,因为她无法控制自己对承民的偏爱,她那粉嘟嘟的小脸儿永远盈盈透明,她不管穿什么衣裳都永远干干净净,不但如此,她身上还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槐花一样的香气,而只要她一不留意把疼爱的目光投到这孩子身上,或者有时控制不住要教她认字,承中和承华必在身后给她惹一场很难收拾的大祸,不是把一盆粥扳倒在地,就是把一盆脏水倒进锅里,使她不得不把他们拖过来,发出划破玻璃似的嗓音,气急败坏冲他们喊道:“人,快念,这是人——”

那时,她肚子里又揣了一个孩子,接二连三的麻烦让她疲劳不堪,到第五个孩子承信出生,她恨不能偷偷把他掐死在血泊中。

曾经,她之所以被秉德抢,是因为她迷恋一张地图,是她心里有一个周游世界的美梦,要是不到绸缎庄绣那个地图,就没有她如今的命运。如今,她有了这样不堪细想的命运,却早就把曾经的美梦忘得一干二净了。原本,她要建设家园,是她心里装着一个男人,为等待那个男人,她才发动孩子全民皆兵,可眼下,当她在发动中一不小心挖掘出埋藏在那一颗颗幼小心灵里的仇恨,她又把那个男人忘到了九霄云外。在这样的日子里,秉德女人最爱过的时光是秉德没回来的夜晚。一段时间以来,秉德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说花园口一带有一帮盗贼从海上来。她常常在晚上给他们训话,她因为养了鸡鸭和猪,活儿太多,她上炕时,孩子们往往早就睡了,但即使睡了,她也要把他们叫醒,就像以往有过的那样,撸下手上的戒指放到炕上。以往召集孩子,都是检讨自己,现在不是。现在,她要教育孩子,她把戒指放在孩子们对面而不是他们旁边,她就像一个看管长工把头的大地主,手里拿着扫炕条帚,指着承中承华鼻尖儿,压低嗓门道:“当着你大哥的面,给妈妈赔个不是,你们大哥在看着呢。”这样的时候,承中承华从没认过错,他们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只要点一下头就可以倒头大睡了,可他们就是不点头,有一次,承中还一气之下把戒指扔到柜空里。生气的秉德女人于是过了这个夜晚等着下一个夜晚,而在那个连接着夜晚的劳作的白天,她常常陷入一种无助的忧伤,她一面干着活,一面发呆地看着撒野在屯街上的两个崽子,看着看着,就流出伤心的泪水。

一个陌生男人,就是在她婆娑迷蒙的泪光里向她走来的,最初,她以为是秉德,秉德好长一段时间不再骑马而改步行了。像秉德一样,来人有一个高高的个头,宽宽的肩膀,所不同的是,他的头上没有长发,腰间没有腰带,身后也没有刀鞘,他穿了一双长筒皮靴,在罗锅指点下,迈着大步向她走来时,满脸带笑。秉德女人心口扑通扑通跳开了,一些碎片样的记忆顿时涌到她的眼前,她在脑中搜寻着曹宇环的模样,显然不对,他一脸麻子不说,眼神是阴冷的,这时,另一个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影像一下子闪现出来。他闪现出来,缘于他脚上那双黑亮的皮靴,它让她想起那个外国人艾迪,当发现来人竟是那个外国人艾迪,一股血顿时涌上了她的脸,她放下正在梳理的须草,两手撑地慢慢站起,可屁股刚刚离地又坐了回去,因为这时,陌生人高声大嗓喊道:“姐!”

“艾迪——”秉德女人热泪盈眶。

“姐,我不是艾迪,我是你兄弟介夫。”

“你——你是介夫?”

对于秉德女人,这个名字消失得实在太久了。十几年前,她还是青堆子湾王家大小姐时,他们天天在一起。虽然她不愿意读书也不愿意随他们和父亲一起去教堂,可在她天天跑绸缎庄的日子里,他总是陪她走过那段穿越渔市街的石板路,她昂首挺胸的样子之所以被人们铭记,都因为她身边还有一个昂首挺胸的小圣人。他们是一奶同胞,他聪明、听话、好学,一小就想当圣人,不像她聪明是聪明,却贪玩调皮,脑袋净装些不着边际的事儿。就像两个结在一根藤上的瓜,分别在属于自己的藤蔓上攀爬、成长,到有一天瓜熟蒂落,裂开来,却发现里边装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瓤。他衣领高高竖着,衬着他洁净的脖子、尊贵的下颏,而她,不想为食物而劳累,却反而陷进深井,一刻也没有停止为食物而劳累。在短暂的时间里闪回往事,羞愧和一种诉说不清的东西蒙住了她的眼,使她不但看不清他的面孔,连他脚上的皮靴也碎成了片片。

那一天,要不是介夫兄弟要求看看姐姐的孩子,秉德女人压根就没想把孩子送给当舅舅的看,她的空空荡荡的家已经够让她寒碜了,她不想让没有教养的承中、承华在舅舅面前更加寒碜。可说来奇怪,这两个从不听话的孩子,那天的表现让秉德女人大大意外,他们不但轻轻一喊就跑回家来,听说来人是舅舅,还脆生生地喊着舅舅,当他们的舅舅问他们想不想出去念书,从来没有笑面的承中居然露出大板牙羞怯地笑了,鸡啄米似的一个劲儿点头。不知是被他们感动,还是被别的什么感动,秉德女人竟一抽一抽抖开了肩膀,不出声地哭了起来。

“姐,我已经从燕京大学毕业开始教书了,这是我留给外甥念书的钱,青堆子湾成立学堂,一定把他们送出去上学,让他们多学知识成为有用之才,将来好为国家服务。”

兄弟介夫走后,秉德女人好长时间回不过神。关于送孩子念书,她从来没有想过。一些年来,她像一头老母猪,在猪窝里拱拱蹭蹭把猪崽带大,对付了这一天再想着下一天,对付了崽子们的吃喝拉撒,还得对付风霜雪雨天灾人祸,她从没为更远的事情想过。现在,秉德女人心里有了更远的事情,那远,不仅仅是青堆子湾,而是国家,把孩子送青堆子湾读书,为的是更远的将来,他们的孩子成为有用之才,好为国家服务。她虽不知道国家是怎么回事,但她知道孩子的舅舅是怎么回事,他那身正派雅致的派头太像给她地图看的艾迪了,让孩子在更远的将来坐上大船,畅游大海,替她去看一丈多高的海浪,成群结队的海鸥,比船还大的鲸鱼,实在是老天的照应。这么想着,秉德女人从周成官家借来剃头推子,把承中承国全剃了光头,之后去打开那块被她塞在柜子里的绸布,顺着路线查找哪里是青堆子湾,哪里是太平洋,哪里是地中海,哪里是丹麦。那代表着青堆子湾那块浅绿的丝线,因为受潮已经有了黑黑的斑点,可空白部分那几颗星星依然耀眼。

承中真正走上学堂是那一年的秋天。秉德听说舅哥儿来家里串门,并扔了钱要供孩子上学,兴奋得好长时间睡不着觉。那年去王家,丈人的眼神他至今不忘,要不是丈人看他的眼神里充满鄙视,他真的打算把他闺女送回来的;用刀逼着丈人写出那张纸条,是那鄙视的眼神刺激了他,是想让丈人知道匪胡子也照样能娶你教书匠的闺女。他没上过学,不懂得读书的好处,他也不知道王介夫念书的燕京大学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他兴奋,是王家终于承认了他这门亲戚——孩子的舅舅登门认亲,就等于不再记恨他当年的行为。尽管长期的流浪山野,独往独来,使他早就淡薄了对亲情的渴望,可这东西就像身后的炉火,只要挨近它,你就没法不感到暖和。他同意让承中上学,与其说是想让孩子学什么,不如说是为了向丈人示好。那一天下了一场急雨,道边的庄稼在风中抖着湿漉漉的叶子,秉德让承中坐自行车前杠,让女人坐自行车后座,在浅浅的泥泞中一路风驰电掣向青堆子湾驶去,溅起了又一场急雨。因为是第一次坐车,秉德女人揪住秉德裤带吓出一身冷汗,承中大张着嘴巴直往秉德怀里贴的样子,仿佛马上就要掉进前边的泥坑。而秉德,后边有老婆揪他裤带,前边有孩子蹭他下颏,他觉得脚后跟里的血从没这么畅快过。

秉德奔的不是学堂而是丈人家,这么做,他没和女人商量,可因为秉德女人对秉德当年把刀架在父亲脖子上逼出那封信的隐情点滴不知,拐出渔市街,明白男人的意图,她也没有丝毫反对。即使男人一进门向父亲跪下,重重地叫声“爹”,父亲不应,男人不得不从地上爬起来退了出去,她也没有任何察觉。在她看来,秉德把她掳到乡下,父亲当然平不下这口气。所以,在父亲的脸渐渐恢复了平静以后,她看着父亲,一字一板地说:“爹,俺和秉德决定送承中念书。”

父亲没有接话,只是伸出他青筋突起的手,轻轻抚弄着承中的后脑勺,面无表情地念道:“这是上帝的旨意。”

见父亲抚弄承中,秉德女人欣喜地说:“俺又生了一个,现在你有三个外孙子了。”

父亲看了女儿一眼,眼角慢慢洇出一丝亮晶晶的东西。

听说秉德出了匪胡子窝,归了革命军,他曾暗自长吁了一口气,正因为知道他的女婿不再打打抢抢,才敢让介夫独自去周庄。他告诉介夫,他老了,帮不了闺女了,当兄弟的一定负起这个责任,供她的孩子上学。他让介夫供闺女孩子上学,仅仅是为了闺女,并非对闺女的孩子有什么感情,可就想不到,当真见到闺女的孩子,听闺女说自己已有三个外孙子,心里会升腾起什么样的暖流。

秉德送儿子上学,这件事给周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动,最受震动的不是周成官,而是他的大儿媳妇克让家的,她的儿子和秉德的闺女结了干亲,她暗自就有了攀比,可她不知道她的公公只认种地,她的公公把地当成了命根子,有钱置地,绝不会用来供孩子上学。她天天饭桌上使性子拉着个脸时,公公就说:“人家是沾了娘舅的光,你有有本事的娘舅吗?”再说西院的罗锅,他哥哥有病,从七八岁开始就一天到晚汗珠子甩八瓣给周成官当把头,看到承中神仙一样一早一晚大步流星飞翔在东山岗,眼珠子鼓灵灵的样子仿佛也要跟着去飞。他飞不起来,就不厌其烦地在屯街上说:“谁看见他舅舅了,就俺看见了,那天是俺送他上秉德家的,穿大皮靴走道磕愣磕愣可带劲啦。”弄得村里人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传讲这神奇的舅舅。

人们传讲秉德女人孩子的舅舅,不过是希望交一个屋巴掉馅饼的好运,在那个灾难年景刚过,田野到处一片金黄,有了五谷丰登气象的新一年的深秋,在那个有了一年好收成,佃户们交了租,粮仓粮囤都有了一点种子留到第二年的初春,一切迹象都在表明好运才刚刚抬头。很长一段时间,村里人有事没事,都眼巴巴望着东山岗,期待着那里走出来一个陌生的亲戚,细一打量,原来是自家娘舅。然而对某种东西的长期传讲和盼望,无形中就包装了秉德女人。她从河里洗衣裳回来,挑水的人们会在屯街慢慢等待;她从家里端盆草灰出来,在草垛旁拿草的女人会停下来张望。秉德女人还是原来的秉德女人,只不过服饰上有了稍微改变,她原来无论冬夏,只穿一件打着补丁的黑色夹袄,现在,那夹袄里边衬进了白色衬袄,领口和袖口露出了白色的边儿,可在人们眼里,那从领口和袖口里露出来的白边释放着看不见的底气,散发着看不见的展耀。它们像贴在糖纸上的银屑,不但使她从上到下都闪闪发光,还让她在村子里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地位。除了周成官家,村里所有十岁以下的孩子都剃了光头。此时的人们完全忘了“她是一个不祥女人”的说法,刘二两家闺女嫁到徐家炉,生孩子时居然找到秉德女人,非要她接生,说她接生的孩子保准有出息。而那个巫里巫气的姜水婆,儿子娶亲时竟把秉德女人请去,说要想后人有出息,必须让秉德女人去坐喜床,光坐还不行,必须把手上的戒指撸下来放在喜床上。说秉德女人日子的好转,都多亏有一个附在戒指上的儿子在保佑。神奇的是,在姜水婆家,把戒指撸到喜床上,那戒指真的显灵了,它在床褥上蹦了两下突然就不见了,害得入席的人到处寻找,结果,居然在新娘地下的柜空里找到。戒指把喜气送到了姜水婆家犄角旮旯的消息不胫而走,有一天,村里来了一个锔锅锔盆的轱辘匠,锔完锅盆之余,用细铜丝打戒指换苞米高粱,女人们纷纷端出苞米和高粱。

一场打戒指的运动席卷周庄和周庄外面的村庄时,一场以秉德女人为中心的招魂运动也开始了,因为人们从姜水婆那里了解到,光有戒指根本没用,秉德女人的戒指上有她儿子的鬼魂,你没有儿子的鬼魂,又不能把儿子掐死,就只有一批一批来秉德女人家招魂,希望她儿子的鬼魂也附到她们的戒指上。而恰恰这时,周成官又从外面带回消息,说上边有令,女人再也不用包小脚了,已包了的立马揭除,还没包的坚决不允许包了。为了向秉德女人讨好,他在发布消息时故意提到秉德女人多么有远见,她就没给两个女儿包小脚。能预见未来的光环于是霞光一样打在了秉德女人身上。

有了有本事的娘舅,有了一个保佑兴旺的戒指,有了能够预见未来的本领,秉德女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其实,最让她腰杆挺直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听秉德讲,他参加的那一股革命军已自动解散,曹宇环跑到朝鲜去做起了生意,让秉德一伙人在青堆子湾和大孤山一带开的两个曹家烟草店铺帮他巡逻守候。男人做了曹宇环的护卫,曹宇环自然也就成了她说不出口的亲戚了。倒是这所有的一切,并没让她忘乎所以,那些招魂人们送来的米粮她颗粒不收,某个日子,她还装满秉德从青堆子湾买回来的两升小米,穿着浆洗得板板正正的衣裳,让周成官亲自赶着马车,去下河口黄保长家走了一趟。毫无疑问,这是给两个乡间地头蛇男人重新做人的机会,周成官非常知趣,一路上规矩得就像一个老夫子,而黄保长几乎把她当成了男人,连说“爷们儿爷们儿你来啦”,之后喊出屋里女人,叫把两升小米倒出,装上两升黄豆,送行时,连往她胸脯瞅一眼都没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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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一场惊世赌约改变了三个人的宿命:他是七魄宿主性格孤僻内敛注定无法与相爱之人厮守终生他说:‘其实一开始她就在骗我,我不是不知道但我可以装着不知道;她是乾坤宿女性格乖张外强内弱注定为情所困她说:其实我至始至终爱上的不过是一个梦境,却为他执迷不悟,终究伤人又伤己;他是混沌魔体性格狂傲,不愿意遵循命运的他决定逆天而行他说:‘神若挡我我杀神,天若挡我、我逆天’……命运的交知究竟是是缘是孽,是对是错、什么又是正什么又是邪魔、正邪魔的交锋谁又才是最后的赢家尽在本文小说倾世离殇……欢迎大家观看
  • 琉璃劫

    琉璃劫

    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很多人都是困惑的,觉得世界有些不对劲,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人人都活在梦中,任人摆布。冥冥中总有一个声音在询问:你坚信不移的东西都是真的吗?你能从那样的梦中醒来吗?当你真的醒来时,你能面对这一切吗?面对强大的敌人,个人的挣扎显得那么苍白和无力。对于未来,人们不安着、恐慌着,但是人们又梦想着、寻觅着一个真实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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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途2009》由8个短篇小故事组成,是过去一年的细小切面,是这个切面上普通人的生活状态,是微缩的时间景观,是年轻人的纪念品,亦是给2010最亲切的第一声招呼。2008,我们说,慢走不送,2009,我们在征途……$$此时此刻,2009只是生命里不能忘记的一角风景,或萧瑟或绚烂,过客自知。$$这也许是最坏的一年,但绝对没有经典到恶俗的下半句,因为这绝对不是最好的一年。灾难后遗症、奥运扫尾、经济缓慢复苏,生活在大转折以后发生着微妙的变化。那些经历过的事情无不指向一个模棱两可的2010,比起去年此时,今年多的是忐忑和惴惴。然而2010一定会来,我们也一直在路上,不会错过任何一隅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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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沐以为自己着辈子再也不会爱了,可当时过境迁再次相遇时,自己的心却没骨气的一下两下的跳动着······慕沐暗暗的告诉自己,不可以着样了,他已经不要自己了。
  • 诗林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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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鬼秘辛

    神鬼秘辛

    在那个世界里,有着许多种族而他们有着自己的力量,最强大的8族便上4族是神族,鬼族,龙族,阴族下4族破族,岩族,闪族,焰族.他们有各自的力量,互不打扰,可有一天有人打破了那种宁静,传说中的神器,破神剑降临世界.各族的安宁瞬间被打破,而神族族长的儿子,慢慢的长大了.
  • 蛮荒斗,萌妃不哑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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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穿越成小国公主?——不错不错!还是个和亲公主?——将就啦,凑过吧!已经打入冷宫了?——冷宫怕什么?为了活命,臣妾什么都可以做到!此冷宫非彼冷宫?——喂,一次性把话说清楚行不?好吧,你男人叫獒战,獒蛮族小王子,别号犬灵王,善突袭狩猎奔驰,据说每秒速度绝杀那个刘某某;外形可观,身体健硕,是结婚旅行扛包拉行李必备之猛男,唯一有个缺点就是不喜欢你这个从夷陵族下嫁过来的小公主!纳尼?半文明的蛮荒部落?你有本事再给我塞远点?咳咳!另据小道消息称,另一部落的落难公主已经抵达獒青谷,正在对你男人进行正面侧面贴面地“攻陷”,你好自为之吧!喵呜……可以申请返程吗?此乃单程,无返程,开工吧,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