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百合地黄汤。通其百脉。凉其百脉。
(尤)此则百合病正治之法也。盖肺主行身之阳。肾主行身之阴。百合色白入肺。而清气中之热。地黄色黑入肾。而除血中之热。气血既治。百脉俱清。虽有邪气。亦必自下。服后大便如漆则热除之验也。外台云。大盒饭出黑沫。
百合地黄汤方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汁(一升)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纳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常如漆。(常。赵本作当是。徐沈尤并同。)(程)如漆。地黄汁也。
案程注亲验之说。今从之。地黄汁。服之必泻利。故云中病勿更服。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尤)病久不解。而变成渴。邪热留聚在肺也。单用百合。渍水外洗者。以皮毛为肺之合。其气相通故也。洗已。食煮饼。按外台云。洗身讫。食白汤饼。今 也。本草。粳米小麦。并除热止渴。勿以咸豉者。恐咸味耗水而增渴也。
百合洗方上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
总病论云。煮饼。是切面条。汤煮水淘过。热汤渍食之。活人书注云。煮饼。即淡熟面条也。张师正倦游录云。凡以面为食煮之。皆谓汤饼。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尤)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伤也。
栝蒌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下行。不使上烁也。
栝蒌牡蛎散方栝蒌根 牡蛎(熬等分)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变发热者。((原注)一作发寒热。)百合滑石散主之。
(鉴)百合病。如寒无寒。如热无热。本不发热。今变发热者。其内热可知也。故以百合滑石散主之。热从小便而除矣。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两炙) 滑石(三两)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千金。一本云。治百合病。小便赤涩。脐下坚急。外台同。
郭白云云。仲景以药之百合。治百合病。与神农经主治不相当。千古难晓其义。是以孙真人言。伤寒杂病。自古有之。前古名贤。多所防御。至于仲景。时有神功。寻思旨趣。莫测其致。所以医人不能钻仰万一也。然百合之为物。岂因治百合之病。而后得名哉。或者病须百合可治。因名曰百合乎。少时见先生言。以百合汤。治一仆病得愈。余是时未甚留意。不解仔细详看。虽见其似寒似热。似饥似饱。欲行欲卧。如百合之证。又自呼其姓名。有终夕不绝声。至醒问之。皆云不知。岂所谓如有神灵者耶。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脉经。阳法作阴法。阴法作阳法。)(沈)此治百合病之要法也。微邪伏于营卫。流行而病表里。当分阴阳。以施救治可也。
(鉴)百合一病。难分阴阳表里。故以百合等汤主之。若病见于阴者。以温养阳之法救之。
见于阳者。以凉养阴之法救之。即下文见阳攻阴。或攻阴之后。表仍不解。复发其汗者。此为逆。见阴攻阳。或攻阳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徐)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治法皆以百合为主。
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案千金云。百合病。见在于阴。而攻其阳。则阴不得解也。复发其汗。为逆也。见在于阳。而攻其阴。则阳不能解也。复下之。其病不愈。文异意同。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原注)一作嗄。)甘草泻心汤主之。(巢源。作目挛不得闭。外台。作目瞑不得眠。为狐之下。巢源外台。有狐惑之病并五字。其面目。外台无目字。脉经。千金外台。并无甘草二字。然方则载甘草泻心汤。巢源外台。喝作嗄。案字书。喝。于遏切。音 。嘶声。嗄。先齐切。音西。声破曰嗄。)(程)此证因伤寒而变斯疾。故初得犹状伤寒。病后犹肠胃空虚。而有热则虫上下作。虫上作。则蚀咽喉为惑。虫下作。则蚀二阴为狐。灵枢经曰。虫动则令人 心。是以起卧不安。虽默默欲眠。而目不得闭。
虫闻食臭。则求食。故恶闻食臭。而不欲饮食也。虫动胃虚。则面目之色无定。是以乍赤乍黑乍白也。
(徐)毒盛在上。蚀于喉为惑。谓热淫如惑乱之气。感而生惑也。毒偏在下。侵蚀于阴为狐。谓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日月之蚀也。
(尤)狐惑虫病。即巢氏所谓 病也。
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曰狐惑。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
(鉴)狐惑。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
与湿 之为害也。或生斑疹之后。或生癖疾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姑存之。
医说云。古之论疾。多取像取类。使人易晓。以时气声嗄咽干。欲睡复不安眠。为狐惑。以狐多疑惑也。
郭白云云。狐惑。 病。多因医者汗吐下太过。又利小便。重亡津液。热毒内攻。脏腑焦枯。虫不得安。
故上下求食。亦有不发汗。内热焦枯而成者。凡人之喉及阴肛。比他肌肉津润。故虫缘津润而食之。 病又不止因伤寒而成。多自下感。或居湿地。或下利久而得。当于 中求之。案此说极是。但至言虫不得安。上下求食。岂有此理。蚀是蚀烂之义。湿热郁蒸所致。非虫实食喉及肛之谓也。
甘草泻心汤方甘草(四两案据伤寒论当有炙字)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半夏(半升案赵本作半斤非)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案据伤寒论当有擘字)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案据伤寒论。味下脱以字。三服下。外台。有兼疗下利不止。心中 。坚而呕。肠中鸣者方。十八字。)案窦氏疮疡全书。李氏医学入门。并用三黄泻心汤。盖因脉经单作泻心汤耶。三黄泻心汤。吐衄篇。称泻心汤。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巢源。干下。有此皆由湿毒瓦斯所为也九字。)蚀于肛者。雄黄熏之。(千金外台。肛下有外字。程本黄下有散字。)雄黄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原注)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徐程删此注。
(徐)下部毒盛。所伤在血。而咽干。喉属阳。咽属阴也。药用苦参熏洗。以去风清热而杀虫也。蚀于肛。则不独随经而上侵咽。湿热甚。而糜烂于下矣。故以雄黄熏之。雄黄之杀虫。去风解毒。更力也。
苦参汤方(原本缺。徐沈尤本及金鉴。所载如下。)苦参(一升) 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服。(案尤本金鉴。并无服字。是。)苦参汤方(徐熔附遗云。以庞安时伤寒总病论补之。程同。)苦参(半斤) 槐白皮 野狼牙根(各四两)上锉。以水五升。煎三升半洗之。
案二方未知何是。然以理推之。用苦参一味为佳。用苦参一味。治龋齿。见于史记仓公传。亦取乎清热杀虫。脉经所载。猪苓散。楼氏纲目云。未考。案证类猪苓条。图经云。
黄胆病。及狐惑病。并猪苓散主之。猪苓、茯苓等分。杵末。每服方寸匕。水调下。盖此方也。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 ((原注)一本此有黄字。)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玉函脉经。作目四 皆黄。总病论。 作周。)(鉴)数主疮。主热。今外无身热。而内有疮热。疮之热在于阴。故默默但欲卧也。热在于阳。故微烦汗出也。然其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是热蕴于血。故 络赤也。七八日。四 皆黑者。是热瘀血腐。故 络黑也。若不能食。其毒尚伏诸里。若已能食。其毒已化成脓也。
(程)能食者。邪气散漫。不在脏腑。而在阴肛。烂肉腐肌。而成脓矣。
(尤)按此一条。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有目为阴阳毒者。要之亦是湿热蕴毒之病。其不腐而为虫者。积而为痈。不发于身面者。则发于肠脏。亦病机自然之势也。仲景意谓与狐惑阴阳毒。同源而异流者。故特论列于此欤。
赤小豆当归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两案原本缺两数今根据宋本及俞本补之千金作三两徐熔附遗引庞安时当归一两)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程)当归。主恶疮疡。赤小豆。主排痈肿。浆水。能调理脏腑。三味为治痈脓已成之剂。此方蚀于肛门者。当用之。按后先血后便。此近血也。亦用此汤。以大肠肛门。本是一源。病虽不同。其解脏毒则一也。(浆。酢也。炊粟米热。投冷水中。浸五六日。生白花。色类浆者。案浆水法。出本草蒙筌。)张氏医通云。此方治肠痈便毒。及下部恶血诸疾。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脉经。无鳖甲二字。)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肘后。七日不可治。作过此死三字。脉经千金。升麻以下十字。作甘草汤三字。)(尤)毒者。邪气蕴蓄不解之谓。阳毒非必极热。阴毒非必极寒。邪在阳者。为阳毒。邪在阴者。为阴毒也。而此所谓阴阳者。亦非脏腑气血之谓。但以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其邪着而在表者。谓之阳。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不唾脓血。其邪隐而在表之里者。谓之阴耳。故皆得辛温升散之品。
以发其蕴蓄不解之邪。而亦并用甘润咸寒之味。以安其邪气。经扰之阴。五日邪气尚浅。发之犹易。
故可治。七日邪气已深。发之则难。故不可治。其蜀椒雄黄二物。阳毒用之者。以阳从阳。欲其速散也。
阴毒去之者。
恐阴邪不可劫。而阴气反受损也。
(沈)阴毒者。非阴寒之阴。即阴血受寒为阴。而血凝不散。故成阴毒。
后人不解其义。视为阴寒直中。变为阴毒。拟用霹雳散正阳丹。(案徐程注意。并如是。)皆是未入仲景藩篱耳。惟元时王安道。辨非阴寒直中。(案出溯洄集。)可谓言直理正。惜其又云天地恶毒异气。混淆未明。使后人无所措手。(案金鉴本于王氏之言。遂云阴毒阳毒。即今世俗所称痧证。阴毒反去雄黄蜀椒。必传写之讹。故治是证者。不必问其阴阳。但刺其尺泽委中。手中十指脉络。暴出之处出血。轻则用刮痧法。随即服紫金锭。此说亦叵从。)升麻鳖甲汤方升麻(二两) 当归(一两) 蜀椒(炒去汗一两) 甘草(二两) 鳖甲(手指大一片炙) 雄黄(半两研)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汗。
(原注)肘后千金方。阳毒用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案四升。肘后。作五升。一升玉函。肘后。作二升。似是。
兰台轨范云。蜀椒辛热之品。阳毒用。而阴毒反去之。疑误。活人书。加犀角等四味。颇切当。
董氏医级云。此汤兼治阳毒阴毒二症。阳毒用此方治疗。阴毒亦以此方。去雄黄倍川椒为治。以阴毒不吐脓血。故去雄黄。阴盛则阳衰。故倍川椒也。大抵亢阳之岁多阳毒。流衍之纪多阴毒也。但每遇此症。按法施治。曾无一验。凡遇此证。多以不治之证视之。百岁老人袁云龙曰。细详此二证。俱有咽喉痛三字。窃论疡科书。有锁喉风。缠喉风。铁蛾缠三证。其状相似。有面色赤如斑者。有面色凄惨而青黑者。
有吐脓血者。有身痛如杖。有气喘息促。谵语烦躁者。总以咽喉痹痛为苦。一发之间。三五日不减。即无生理。岂非阳毒阴毒之类乎。再详其脉。缓大者生。细促者死。予见此二症。先用咽喉科利痰方治之。全活甚众。
案巢源云。夫欲辨阴阳毒病者。始得病时。可看手足指。冷者是阴。不冷者是阳。又云。阳毒者。
面目赤。或便脓血。阴毒者。面目青而体冷。若发赤斑。十生一死。若发黑斑。十死一生。千金亦云。阳毒。
狂言或走。或见鬼。或吐血下利。其脉浮大数。阴毒。短气不得息。呕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由此观之。阳毒乃不得不用活人阳毒升麻汤。及化斑汤之属。即后世所谓阳斑也。阴毒乃不得不用庞氏附子饮霹雳散正阳丹之类。即后世所谓阴斑也。而以升麻鳖甲汤一方主之者。可疑。董氏无一验之说。觉不诬矣。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证二条、方六首
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之。弦紧者可发汗针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弦紧下。脉经有数字。风发。外台作风疾。)(程)内经曰。 疟皆生于风。其蓄作有时者何也。岐伯曰。疟之始发也。先起于毫毛。伸欠乃作。寒栗鼓颔。腰脊俱痛。寒去则内外皆热。渴欲饮水。方其寒。汤火不能温。及其热冰水不能寒。此阴阳交争。虚实并作。邪舍于营卫之间。风寒之气不常。故休作有时。而作往来寒热也。木郁则发热。热则脉数。此邪气微者。故以饮食消息止之。经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不喜者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