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两营,於雍正十年领帑本银三千二百二十八两,开广恩当店,营运生息。因当寡息微,於乾降三年,移解盐道衙门,借给盐商廖恩光等代运又於乾隆九年,将剩息银四百五十两,给当商林密等领运;又奉文乾隆十四年起,归还司库原本,现在以息作本,计银三千六百七十八两,每两月息一分五厘,应收息银六百六十二两四分,每吉事赏银三两,凶事赏银四两。
副总府在天河边坊,旧在酒务巷,清康熙五十年毁,移驻今所。旧址改为箭道。
都司署在天河边坊,原右营守府,嘉庆年间新设。
左营守府在梅山寺坊,嘉庆年间,移驻将乐。
右营守府在天河边坊,今为都司署。嘉庆间,本营移驻永安。
千把公署在迎仙坊,原广恩当铺,今废。
提镇行台在酒务巷坊,较武圃场内。
演武场即较场,在县治东门外,演仙下里,周围一百十丈八尺,原属民田,设较场后,苗派演仙里,每六升作七升计,今之七升即其地粮也。旧时马道不平,演武厅朽坏,乾隆二十三年,副将李如筠、知县赵爱,各捐俸重建屋二十四间,东边打靶亭一所。
教武圃场即箭道,在酒务巷坊,本旧协署基。乾隆年间,副将李如筠,因城外演武场辽远,以此时率兵弁较射,向称射圃,三十年始改今名。
火药库在普通寺左,三皇殿旧址。原在北镇街十烈祠边。康熙五十四年,知府任宗延移建,民国官产处变卖。
军装库在酒务巷坊,旧协镇署,乾隆三十年,协镇李如筠建。
威远楼在北门城堞上,最高可以望远,一名敌楼。
窝铺绕城共六十四所,左属左营,右属右营。
炮台绕城三十二座,左属左营,右属右营。
炮位无炮房,收贮城楼。大东门六位,小东门七位,延福门二位,西门五位,南门三位,北门七位。
水陆塘汛康熙五年,总督张朝璘檄行府县,凡水陆险要处所,每十里设立塘房望楼,安兵守把。每险处十名,山僻处五名,巡哨水路,则上下船只,遇晚湾泊,支更防护。陆路商贾经过,务保无虞。其兵即在延营经制内拨。
左营管辖二十五塘,共兵一百一十名。除养廉公粮外,实一百零一名。
南路
陆塘水东底三名。
十里庵五名。
麻 梨五名。
安 济五名。
桔 溪五名。
金 砂五名。
茶 洋五名。
岳 溪五名。
龙 源五名。
清 风五名。
武 步五名。
峡六名,外委一员,跟丁一名。
水塘土埠州二名。
九里潭二名。
蛟 坑二名。
铁 场二名。
漳湖坂二名,千总一员,跟丁五名,字识一名,已上赴省路。
山塘罗 源二名。
鸠 源二名。
大 盖二名。
龙岩寨三名。已上赴尤溪路。
双髻鸦三名。
巨 口三名。
遵 教三名。
大 演三名。
右营管辖三十一塘,共兵一百六名。除养廉公粮外,实兵九十六名。
东路
陆塘水东三名。
坵 墩五名。
上 京五名。
高 桐五名。
大 横五名,外委一员,跟丁一名。
水塘埂 埕三名。
黯淡滩三名。已上赴建宁府路。
西路
陆塘南 门三名。
秋 竹二名。
西 芹二名。
发 竹二名。
砂 溪五名。
渡 头二名。
青州峡三名。
水塘渔船窟二名。已上赴沙县路。
北路
陆塘城门衕二名。
吴 坑二名。
王 台四名,千总一员,跟丁五名,字识一名。
紫岭坝二名。
樟 槎二名。
筼 筜二名。
三 连三名。
水塘鸬鹚口二名。
浪 石二名。
峡 阳二名。
诏 口二名。
燕子岩二名。
王 埠二名。
高 梧二名。已上赴顺昌县路。
山塘长窠岭三名。
岩头亭三名。已上赴峡阳路。
嘉庆十二年十二月,知县杨桂森捐俸新建腰塘九座,坐址西北路,详明拨兵防守,督缉奸匪。
沙溪上绥靖塘。
渡头上泰安塘。
又沙溪上永靖塘。
城门衕上永宁塘。
吴坑上永安塘。
王台上兴福塘。
紫岭上新兴塘。
樟槎上长安塘。
筼簹上联升塘
马塘水陆塘外,水东、清风二处,加马兵四名,以为接递提督奏摺差使。如遇军政年,於峡、清风、岳溪、金砂、安济、十里庵、上京、大横、并西路南门底塘,西芹、沙溪、王台、樟槎,洋坑尾、每逢二十里,添马兵二人。
台戍台平之后,内地各营,拨兵戍守各汛,更番轮直,三年一换。
左营步战守兵
一起,拨戍台城守营左军二十二名,南路下淡水营十二名,北路中营十三名,左营四名,右营十名。
二起,拨戍台镇中营二十六名,左营三十六名,右营四十一名,北路淡水营十名。
马班原派马兵,因台湾无马,每马兵一名,易守兵三名。拨戍台镇右营三名,七路中营四名,左营三名,右营二名,北路淡水营五名。
以上通战守兵一百九十一名,郡汛拨六十三名,塘汛拨二十名,余拨顺昌、将乐、尤溪汛。
右营步战守兵
一起,拨戍台城守营左军二十二名,南路下淡水营十一名,北路中营十四名,左营九名,右营六名。
二起,拨戍台镇中营三名,左营七名,右营十二名。
三起,拨戍台镇中营二十三名,左营二十五名,右营三十三名,北路淡水营九名。
马班与左营同。拨戍台右营三名,北路中营四名,左营三名,右营二名,北路淡水营四名。
以上通战守兵一百九十一名,郡汛拨五十八名,塘汛拨二十三名,余拨沙县、永安、大田汛。
雍正二年,奉上谕:前往台湾换班之兵丁,守戍海外岩疆,粮饷在台湾支给。伊等所留家口,若无力养赡,则当差之兵丁,必致分心苦累,朕甚为轸恤!每月著户给米一斗,以资养赡。内地米少,即动支台湾所贮米石,合计船价雇募,运至厦门,交与地方官,躬亲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
雍正七年,奉上谕:福建台湾戍守之兵丁,其父母妻子留在内地,前已加恩,每月给与米粮,以为养赡之资。闻台兵之例,每月将所领钱粮,加留五钱於内地,为养赡家口之用。朕思兵丁远涉海洋,所得饷银,又复扣除以养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於驻台之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为内地养赡家口之用。著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宽舒,而父母妻子之在内地者,又得养赡,以示朕恤兵赏劳之至意!
今戍兵每名给路费银一两五钱,每月赡养家属米一斗,折银九分,每季赡银八钱四分八厘五毫八丝,不分战守,一体支给。
道光元年七月内奉文,裁撤马战兵十名。二年奉文,裁除马步战守兵二十八名。
咸丰二年正月内奉文,裁马改步四十名。
同治六年正月内奉文,裁兵加饷案,内裁兵五成。计共裁马步战守兵三百零五名,另设字识五十六名,号令手一十四名。十三年六月内奉文,抽赴镇武右营战守兵一百六十五名,其拨戍台湾之兵,换班至十二年止。
光绪十二年奉文,裁兵一成,战守兵二十四名。二十二年四月内奉文,马兵改支步饷。并二十三年先后奉文,裁减制兵二成,马步战守兵四十八名。二十三年六月内又奉文,裁减字号二成,裁除字识十名,号令手二名。二十七年七月内奉檄,匀裁抵补抚标练颜四名。二十九年十二月内奉文,字识号令手一概裁撤。三十三年六月内奉文,裁撤都司一员,裁兵四成。计共裁战守兵四十四名,尚存战兵一百二十名,内分左营存城四十名,塘汛一十三名。右营存城五十五名,塘汛一十二名。
镇武营练兵五百名,清同治十三年编练,原系延平协兼统,驻扎东门大教场,后移教场后纱帽山。
福安水军,清同治四年,总督左宗棠奏准开办,设管带官、哨官,分布炮船於上游内河各要地。光绪中,归延建邵道兼统。
祥胜军,光绪二十三年,福建陆军统领孙道仁,委管带官带兵一营,驻扎延平城东小教场,兵房由兵士垒筑,后改福强军。
民国
省警备队兵,属建宁府统领官徐镜清统领,派营带官一名,兵百名,驻延城普通寺。
县警备队,属县长管,设队官一,巡官一,兵四十名。
水上警察,民国四年设,南平设分署长一,巡官一,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