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香袭人,柔情似水。长亭送别,相顾无语,步履沉重,草木含悲。就此留步,接过文牒,再望那含泪的双眸,无言以对,心中隐隐作痛。终狠心转身上马,却再听到那声深情的呼唤:“御弟哥哥!”,勒住马缰,再度回首,却不忍再去看那双忧伤的眼睛。
在这一系列的告别场景中,我们只能听到一声声的哥哥长,却没有半句妹妹短。唉!难道这就是因缘?我有时想也许唐僧当时经过的黑人的国度,那女王虽美,但与中国人的审美相去甚远。
其实,唐僧虽不必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但完全可以与女王搞个ONS(一夜情),天亮走人,去继续干自己的大业,这似乎不会影响他的伟大。这也许是我们正统教育中的道德洁癖。
纵马而去,一别女儿国,此后的取经之路,再也与爱无关。唉!我替唐僧惋惜,我常想,每每取经路上身陷绝境,唐长老是否喟叹: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我本白马王子,谁曾想因脑子进了天牛,偏要取他娘的什么鸟经。看今日之污浊世界,我并没有普度众生,如果上天再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女王说:“女王陛下,贫僧有点头晕,今天不走了!”
爱情遥看近却无
大学办报时,一同窗写了一篇关于早春的散文请我“指正”,具体内容记不大详。但是,他费了那么多笔墨想写出的东西在古人的诗中一句话就全有了。那就是韩愈的“草色遥看近却无”。
在我家乡,清明前后是百草吐绿的时候,这时的羊儿抢青,看见远处的绿色就没命地奔,走近时才发现稀稀落落的草芽。我们常说赶乏羊,其实,羊就是这个时候最乏。不是饿乏的,是累乏的。盐池婚俗中合婚一说,即男女双方媒妁论婚时,双方家人要问对方的属相和月份。如白马克青牛,鸡猴不到头等。所谓犯月,即每个属相在一年总有那么两个不太好的月份。时谓“正蛇二鼠三羊头,四猴五兔六狗头,七猪八马九牛头,十月老虎满山游,十一月金鸡架上愁,十二月老龙不抬头”。具体有明犯暗犯之分。犯月据说有妨本人的,有妨双方家人的,所以,一旦被知道是犯月,这桩婚事就得打问号了。我舅舅就因为这个断送了一桩好姻缘。
三月是羊的犯月。因为这个时候的羊不但吃不上草,而且为了完成对那片心中的绿洲的追逐而心力交瘁。羊能乏到什么地步?如果躺在地上如不顺坡都起不来,而它又不放弃这种努力,于是挣扎着要起来却又无力起来,至死方休。包干到户前,大概人的肚子都吃不饱,羊更顾不了了。那时每一个到春天,我们家家门前都挂着死羊肉,因为太腥,不能直接炖炒。但又舍不得扔。于是便挂在户外风干,然后将它煮熟,然后把肉从骨头上撕下来,将油和辣椒之类的调料放足,然后爆炒,好歹也是顿荤腥啊。
这世上缥缈的东西何止是早春的草芽。古往今来,被我们奉为至上的爱情不也如此吗?其实,爱情永远在路上,谁称自己得到了,失去即从那时开始。所以,爱过以后,便不再为爱玩命。尤其进入婚姻状态更是如此。围城现象其实就是羊“抢青”,跑到累死为止,仍一无所获。羊儿不智,就是吃不到,他也会拼命奔跑。人不是聪明吗?但是,为了爱,有多少人在奔跑。早些年有小说叫《不谈爱情》,其实是疲惫的围城中人觉悟了。爱情不是婚姻的全部,更不是生活的全部。
爱情在我们文学里头是最美好的东西。其实,爱情是人类自作聪明的产物。美国有精神病学家说爱情是精神病现象,因为它完全符合精神病的各种定义。比如说幻觉,对方明明就是很普通的一个人,你非视之为白马王子,朱丽叶、天使。两性相悦,完全是出于本能。你看动物世界,他们不讲爱情,看着顺眼了,遂厮混在一起。我想起我家养过一头劁过的母猪,没劁干净,跑劁时给再好的食也不吃,魂不守舍,总惦着往别人家跑。那也是“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热恋?
不会相思,学会相思,就害相思。古往今来,为伊消得人憔悴的都是早春的乏羊。为情所困,殉情的,自杀的,其实都是精神病突发。比翼之鸟死于木,比目之鱼死于海。怎么死的?累死的,干啥累死的?寻找爱情呗。其实,即使再轰轰烈烈的爱情,到最后都是以平淡的生活结尾。有些傻女人总是想不通:当初你追我时如何如何,现在结了婚你就变了。其实,男人没变,只是他过了发病期。
人类的智慧或说是狡猾在于,表现动物本能时却以爱的名义。张爱玲说,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因为距离太近产生的审美疲劳,索性开始了婚姻的疲惫状态,不谈爱情不说,也懒得离婚,那首歌唱“这一辈子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慢慢变老”。这话太虚伪了。喜新厌旧是人的本能。我们之所以不敢喜新,不敢厌旧主要是基于道德、责任。
世上本没有爱情,忽悠的人多了便有了爱情。
蠢驴的爱情
一个懒惰的花喜鹊总是不愿意外出找虫吃,她喜欢蹲在一头小毛驴的烂脊背上叼几口腐肉,而小毛驴恰好那地方痒痒,舒服极了,一来二去,他们成了朋友。
小毛驴背着花枝招展的喜鹊感觉非常自豪。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小毛驴以为自己得到了真爱。有一天,他鼓足勇气向喜鹊求婚,喜鹊明知道自己不爱他,但言语暧昧,含糊其辞,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小毛驴将之理解为少女的羞涩。于是他更加死心眼,非它不娶。
有一天,花喜鹊说,我的家人一致强烈反对我们的婚姻,说我们不般配。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再说了,结婚后你拿什么养活我?小毛驴说,今天我的脊梁烂了,过两天我的屁股烂了,只要我让身上的病多一点,总有你吃的一口。
在无法说服小毛驴的情况下,喜鹊家答应结婚,但对婚礼场所提出了要求,必须在树上。小毛驴并没有放弃,他请来猴子教他上树,一个月过去了,除了鼻青脸肿外,他一无所获。驴又犯难了。面对自己自由婚姻遭到的粗暴干涉,他无能为力,他们的婚期也因此被搁置。
百般绝望之余,他决定与喜鹊相约,一起跳崖殉情。花喜鹊与他相拥而泣:亲爱的笨蛋,你要是会飞,我们就远走高飞。可如今,证明我们爱情的也只有殉情了。于是花喜鹊与小毛驴一起跳下了悬崖。
故事的结局大家都清楚。小毛驴摔死了,而花喜鹊在半空中本能地张开了翅膀。后来,人们在谷底发现了小毛驴腐烂的尸体,一群鸦鹊在分食,其中有一只鸟不时飞起落下,口里叼着小毛驴的段段柔肠,吃得津津有味,她就是那只花喜鹊。
这是一头蠢驴的爱情悲剧,然而,面对爱情,谁也不必自作聪明。
中国的美女在哪里?
若干年前,有作家说过关于上海美女的话,大概如此:上海的美女一半跑到了外国,还有一半在KTV包房里。
我上高中时,一个哥们说,你看街上的小混混,一个个身边美女如云,而我们左看右看,一个美女也不见。美女缘因人而异。老闵入伍那时,曾在班里与小兵厮混,在那种环境下,义务兵与军官等级森严,那些小兵平日见了干部低眉顺眼的像三孙子一样,但一旦放出去出外勤,准给你搞点情况。每当退伍时,到车站送他们时,才发现,人家的小美眉涕泪涟涟、肝肠寸断。而他们的那些适龄上司,整天忙着找对象,却找不到美女。
前两天老闵逗一个和我关系很好的士官,找女朋友了吗?找了。哪里的?银行的。听说人家姑娘家把房子都给你准备好了?他嘴一撇,大言不惭:丈母娘说了,带套设备就行了!然后一副坏笑。老闵哈哈大笑:“狗日的,有这样的老岳母吗?”
在一些大型歌会,歌迷中的女性从来就比男性多。她们那种声嘶力竭的狂热,那种与偶像同生共死的激情,就像刚从钢筋水泥禁锢的牢笼中解脱出来,让自然淳朴的嗓音唤醒她们心底的渴望。从某种意义上说男女都有原始崇拜,即抵不住对外在东西的迷惑。街上的小混混老带着美女,我们不能说美女有眼无珠。一个女人若是脸蛋、身材俱佳,她的人生会因此精彩,至于文化、品德那是次要的。你不服不行。
你还找第一次与你的恋人约会的感觉吗?还记否,第一次与你的情人在远离尘嚣的一角默默对视的感觉吗?当女人的趋众情结完整而自然地在滋润和清新的空气中流动时,无数双“可恶”的眼睛已经盯上她们了,对,就是那种急切、新鲜、刺激的,想剥玉米棒子的眼神。
女人美的时候大概也就是最无知的时候,待有了知识,有了阅历后,已青春不再了。阮玲玉香消玉殒时才二十五岁,她十六岁就与第一任男友同居。她所以流芳,因为她不负青春。张爱玲也过早涉入情场,以至于发出女人成名要趁早的宏论。
而这个竞争的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部分女性,她们任青春在无声的奋斗中流逝。二十岁前是高中阶段,你不能怀春,你要读书。二十岁后,基本上是大学阶段,你要努力学习准备就业。二十五岁左右就业,找上工作后,你得先安心干两年,等谈婚论嫁时少说也二十六七了。一晃成了老姑娘,刚结婚不待几年甜蜜,生了孩子,忙忙碌碌把孩子拉扯大后,发现自己已成了半老徐娘。
哀莫大于心死。四十以后的女人要美大概得靠点知性。女人二十岁前的美是父母给的,二十岁后的美则是自己修的!正如当下评选的中国最美丽的五十位女人中杨澜雄居榜首,于丹也位列三甲,夺得铜牌,而青春少年推崇的李宇春之流却名落孙山。于丹的胜利是女性知性美的胜利。是对众多青春美眉的打击吗?是对众多相貌平平的中等之姿的女人的安慰吗?似乎不是。对于胸大无脑的美眉,人家只比三围,决不比脑容量;对于中等之姿的寻常女性,在知识方面,她们不知要逊于丹几筹,所以,更是自惭形秽。拿于丹和李宇春比,对二者都不公平。
中国的美女究竟在哪里?是钻在包房里不出来,还是赖在国外不回来?我又仔细琢磨,近期的选美与名气和财富有关。看来,如今评判美女首先得剥去裹在她身上的金包装。
女特务与猪八戒
我们小时候看的红色影片多了,好人是好人样,坏人是坏人样,一看就知道。那时的影片正面人物多是高大全,一脸阶级斗争,一身革命正气。凡是正面女性角色出现,你永远也别想看出她身上的曲线。语言更是机械呆板,张口闭口之间言必称“同志”。就是行将赴死时也是高喊“中国共产党万岁”之类的口号。如果落得有气无力时,也要断断续续地说:“记住,这——是——我的——党费!”那是一个扭曲个性、异化人性的时代,那是一种扼杀真与美的时代。
相反的是,每当影片中反面女性角色出现时,我们还觉得她们真还有模有样,像个女人。记得《保密局的枪声》里有一个女特务,影片中她和国民党军官跳舞,旁边一些人边啃肉块边看着她取乐。那时我还小,不懂男女之大别。但那个女特务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印象:真美。只是我不敢说,因为她是坏女人。
我们受正统教育时间长了,对女性的标准也有了微妙的变化,从小学到大学,我一直喜欢那种安静的女孩子,如诗经中的“静女”。其实,这是一种认识的误区,活泼的女孩子有什么不好?前几日在画家李东星的工作室,我看了他画的人体速写和水墨人体画。东星先生善画那种颇有风情的动感美人,搔首弄姿,顾盼神飞。有人说他笔下的女人都很风情,我说,真正有味的女人就是所谓正人君子所言的“骚女人”。画人体模特时,模特一动不动时,他觉得无多趣味,相反的是伸个懒腰或拨弄头发时却悄然有姿,于是,他捕捉着她们的瞬间动作。其实,所谓的骚,用现在的话说不过就是性感二字。男人对风情的女人深恶痛绝地说骚时,带着性恶思想和性别歧视。
文怀沙先生对一美女记者说:“女人可以略输文采,但绝不可以稍逊风骚。”尤其在画家笔下,过于安静的女人给我们的是唯美,而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更有魅力,更值得用丰富的艺术手法去表现。我建议东星先生下步创作时不妨以都市“坏女人”为题材画一组人物,想来应该别有风味。我说,有个前提,必须集平日所见之风情万种于一身。如果完全的写实,似乎也不见得。
有人说,女人不怕男人脸皮上食肉动物的那种欲念,却怕男人视而不见的淡远。有个所谓对女性情感取向调查,即唐僧师徒四人你选哪个作终身伴侣。据说绝大部分女性的选择是猪八戒。唐僧虽迂,但他信念执著,一心要取真经,对唐僧来说,取经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他的眼里只有事业,爱情是多余的,如果有,也是可以牺牲的,最糟糕的是他可能有女性恐惧症。孙悟空虽机灵,但不解风情,整天打打杀杀,和天斗和地斗和女妖精斗,其乐无穷,就是不肯和女人飞个吻,扮个鬼脸,乃至什么和小姐唱歌跳舞、喝花酒,他全不会玩。而手持戒杖的沙僧只会效忠,一切听从组织安排,从来没有什么个人爱好。相比之下,猪八戒可爱多了,他总是在第一时间发现女人的美,并且涎皮赖脸地赞美,继而产生可爱的愚蠢的非分之想。猪八戒就是典型的臭男人。女人需要他时,他就是开心果,他可以背媳妇,女人可以戏弄他;在取悦女人方面,猪八戒比较全能,知冷知热会疼人。只有猪八戒才会躬身做她们忠实的奴隶,所以深得女性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