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宝贝,瞧这些愚蠢、无知的笨蛋怎么对你的。”我轻声说着。心里充满了悲伤和痛苦,看着这垂死的生灵,恍惚中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改变。不知何故,我好像已经感觉到,以后会有很长的一段岁月,无论我的脚印留在非洲的哪块土地上,旁边都必然会有马蹄印陪伴,这成了我的又一个爱好。
那马又颤抖着叫了一声,暖暖的气息留在我的皮肤上。然后它的四肢突然倒下,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将空气吸进已经刺破的肺里。胸膛的伤口处涌出鲜红鲜红的泡沫。我俯身蹲在它的旁边,把它那高贵的头抬起来放到我的腿上,就那么抱着它陪着它,一直到它死去。然后我站起来,走回到沙滩上,回到荷鲁斯呼吸号停泊的地方。
泪水迷住了我的双眼,我看不清道路。心里暗骂自己是个傻瓜,怎么这么善感多情?但责骂也丝毫不能让我振奋起来。看到人或动物遭受了苦难,尤其是那些高贵而美好的生灵,我总是这么容易动情。
“该死的泰塔!你去哪儿了?”看到我爬上船来,塔努斯责骂道,“我们是在打仗。不能让整个军队都等着你,而你却在一边做你的白日梦。”不过尽管责骂了我一顿,他还是没有丢下我。
我求塔努斯叫我留下来,去沙漠里追寻那群逃走的马,求他派些人跟我一起去,可塔努斯甚至都没听我说完,就粗鲁地打断了我的请求。
“我不要什么马车,不要这些肮脏邪恶的动物!”他朝我喊道。“我只是后悔我的士兵让它们逃跑了,没能把它们一个个都杀掉,只希望这些畜生现在别做那么多坏事。”我这时才意识到,他跟部队里那些最无知的笨蛋一样,都那么恨马。
“艾卜努卜平原上大败时,你难道没在吗?”我很少允许自己高声和别人争论,但是他怎么也不肯让步,我急了,大声说,“那当时站在我旁边的难道是个呆子?你难道没看见吗,敌人用马蹄用车轮袭击你,把你的士兵都砍成肉酱喂狗喂狼!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没有战车和马匹,你、还有我们整个埃及都要完蛋!”
这场心不平气不和的讨论发生在荷鲁斯呼吸号战船的艉楼上。塔努斯部下的士兵都听得呆住了,一个奴隶竟敢这么对埃及雄狮说话,竟敢把埃及军队的总指挥说成是愚蠢的呆子。不过,我控制不住了,冲动起来不管不顾,继续说道:“神把这奇妙的礼物都送到了你面前了,三百匹马放到了你的手里!有了它们,我能为你建造战车,你就这么瞎着眼睛看不到吗?”
“我有船队!”塔努斯暴跳如雷,朝我吼道,“我才不需要这些吃人的邪恶野兽。所有正直的人和仁慈的神都憎恨它们。它们是塞特和撒特克的怪物,我一点都不想要。”
我意识到自己已把塔努斯逼得无路可退,但已为时太晚。他这人很聪明,也很机智,可是自尊心太强了,影响了他自己的理性判断。我换了换语气,把话说得婉转一些。
“塔努斯,请听我说。我仔细观察了这些动物,还抱住一匹马,把它的头放在我的怀里。它们的确很强壮,但是性情出奇地温顺,眼睛里流露出看家狗那样的忠诚。它们应该不是食肉的。”
“你怎么能仅凭一次短暂的触摸就敢妄下断言?”他十分不屑,依旧一脸傲慢,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
“靠牙齿,”我答道,“它们没有食肉动物那样的锋牙利爪,猪是唯一一种长有蹄子却食肉的动物,而这些绝对不是猪。”
我看到他终于有所动摇,赶紧趁势说道:“如果这还不能够证明的话,就请看看喜克索斯人过河时船上带的那些贮备吧,若这些动物真如狮子那样吃肉,他们用得着带上成堆成堆的饲料吗?”
“吃肉还是饲料,我不想再争论下去。我已经决定,要让这群可恨的马在荒原上彻底灭绝。这是我的决定,最终决定。”他踱着方步走开了,我却鼻子一哼,嘀咕道:“最终决定?我们等着瞧吧。”
有我女主人在,我很少有不能按自己的方式处理事情的时候,更何况她现在就是整个埃及的最高权威。就在当天晚上,一等龙船驶过来,我就前去参见女主人。
我给她看了特意为她做的马拉战车模型,当然这得背着她心爱的塔努斯指挥官。洛斯特丽丝王后对马车模型十分着迷,这很自然,因为那天她并未看到战场上敌人驾着战车残杀我军的情景,所以并不像大部分士兵那样怨恨战马。看她对这辆战车模型如此喜爱,我就借机跟她描述那匹黑马遇害的惨状,我讲得如此动情,听得她眼泪汪汪,我也跟着伤心落泪,两人都为马的命运唏嘘不止。
“我命你立刻动身去救这群了不起的动物。等找到它们之后,你要为我的军队建造一支战车队。”她哭着说道。
如果塔努斯赶在我说服她之前就先跟她讲了这件事,我怀疑她就不可能下达这一命令了,那么,我们整个埃及的历史将会彻底不同。正如我所料,塔努斯得知我竟禀告了王后并且得到了她的同意,对我大为愤怒,我们的关系空前地恶化起来,俩人之间产生了一道几乎永远不可弥合的裂痕。
幸运的是,洛斯特丽丝命令我即刻上岸,我这才避开了塔努斯盛怒下的责罚。我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我需要召集一些人手,组成一支寻马小队,而最后跟我同去的人竟大出我所料。
辉随我去寻马了。辉就是我们抓获的那个施勒克人。我对他从来都没什么好感,辉在塔努斯部下负责指挥一队战舰,可在艾卜努卜一战中他的战船都让塔努斯下令毁弃了。所以这会儿他是个没有一艘船的指挥,是个急于寻找机会的人。因此一听说我要上岸寻马,他就找到了我。
“关于马你都知道多少?”他挑战似地问我,这个问题叫我措手不及,当时,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于是我谨慎地反问道:“明显不如你知道的多吧?”
“我以前是个马倌。”他夸耀道,这是他一贯的说话风格。“那是干什么的?”
“就是马夫,照顾马的人。”他答道。
我惊讶地盯着他,追问道:“你在艾卜努卜血战之前就曾见过马?在哪儿见的?”
“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父母就被杀了,我则被一个野蛮人部落抓走了。他们就在平原上游荡生活,那个地方在距离幼发拉底河很远的东方,得走上一年。抓我的那些人就有马,小时候我每天都和这些动物呆在一起,吃的是母马的奶水,晚上就睡在马肚子下,我是个奴隶啊,奴隶是不许进到他们的帐篷里睡的。后来我逃了出来,骑的就是我最心爱的那匹牝马。马带着我跑啊跑,跑到很远。但是我们还离幼发拉底河很远的时候,它就死了。”
就这样,辉跟我一起上了岸。我带着一支寻马小队,由一艘舰船送上了西岸。我只能召到十六名队员,一提要去抓马,没有几个人愿意跟我去的。跟去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军队里的渣滓。塔努斯不准他手下的好兵跟我走,他没办法违背埃及摄政王的命令,只好千方百计为难我,好让我知难而退。
在辉的建议下,我让这十来个手下都带上亚麻布绳,装了几袋碾碎的玉米。除了我和辉,其他人只要一想到我们要去找的这些动物,就吓得屁滚尿流。上岸后只过了一个晚上,等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发现这群渣滓兵居然一个个全都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我彻底绝望了,说道:“我们只能回去了。就我独自一个人,什么也做不成。这下塔努斯领主该满意了。他就盼着会有这种结果呢。”
“你不是独自一人啊,”辉乐观地说,“你还有我呢。”第一次,我打心窝儿里开始对这个自大自夸的年轻人产生了一点好感。我俩带上绳子和玉米袋,继续往前走。
此时马已经跑走了三天,好在它们是成群结队一起跑的,路上的马蹄印很明显,倒也很容易顺路追赶。辉自信地说,沿岸牧草这么茂盛,马群不会跑远的。我一度担心马会跑到沙漠里,辉却十分肯定地说不可能。
“它们怎么会往沙漠里跑呢?那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后来证明辉果然是对的。
由于喜克索斯人的到来,农民都放弃了田地,逃往城墙内避难。地里的玉米都长了一半,却无人照料。第二天不到中午,我们就看到了马群,它们正在一片田野上漫步,安静悠闲地啃着玉米。我虽然曾跟那匹受伤的黑马有过亲昵的接触,可此刻看着这成群的神秘动物,心里还是非常紧张。
“要从这么大一群马中抓几匹,一定会很危险、很困难。”我对辉说,想听听他的建议。此时我压根儿就没敢想要把三百匹马全抓回去,能抓二十匹我就心满意足了,五十匹我则会欣喜若狂。我以为我们得跑过去一匹匹地追,然后拿绳子将每匹马都绑住,我想这就是我们带绳子来的原因吧。
“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都传言说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奴隶。”辉咧着嘴朝我笑,又是骄傲又是高兴,觉得他知道得比我多。“可见,传言不实啊。”
他教我把绳子编成缰绳,我们一连做了十几个他才满意。然后我们各拿着一个缰绳和一袋碎玉米,朝马群走去。我学着辉的样子,并不直接朝着它们走,而是略有偏斜,溜溜达达慢慢走过去,走到最边上的几匹马附近。
“现在,慢点儿。”辉提醒我,这时马抬起头看着我们,眼神里带着特有的坦率和孩子气,我后来对这种眼神非常熟悉。
“坐下。”我们一动也不动地蹲在玉米地里,一直等到马儿又开始吃草,我们才又慢慢起身往前走,等到它们再抬起头来,我们就又停下。
“蹲下!”辉命令道。我们又在玉米地里蹲下来,辉接着说,“它们爱听温和的声音。我小时候总给马儿唱歌,让它们安静下来。你听着啊!”他开始用奇怪的语言轻声唱了起来,我想这应该是他童年时那个野蛮民族的语言。
辉的嗓音,要说悦耳的话,那连乌鸦争咬腐肉时发出的叫声也动听了。离我们最近的马儿好奇地盯着我俩。我把手放在辉的胳膊上示意他静下来,我敢肯定马儿听了他的歌也一定像我一样痛苦。
“我来试试吧。”我轻声说,唱起了我给王子编的摇篮曲。
睡吧,小迈姆,统治黎明的神;
睡吧,小王子,将来要统治世界的人;
休息吧,卷发的小脑袋,快进入奇妙的美梦吧;
休息吧,胖胖的小胳膊,长大了既能拉弓又能舞剑。
离我们最近的一匹母马朝我们走了几步,然后停下来,嘴里也发出同样温柔的响动。它这是好奇,于是我继续柔声唱着,诱它过来。它后面还跟着匹小马驹,是一匹可爱的红棕色小马,抬着脑袋,竖起耳朵,模样楚楚可怜。
我对鸟和动物有着特殊的敏感,所以此刻就开始明白如何抚养这群陌生动物了。凭着直觉,我很快就学会了如何跟它们相处,不用再完全依赖辉的指示了。
我仍然轻轻地唱着,同时抓起一把碾碎的玉米伸手递向那只母马。我立刻就明白以前它也曾这么被人用手喂过食物,它知道我这是要给它吃的。它宽大的鼻孔里传出粗粗的呼吸声,往前朝着我又走了几步。我到今天还能清楚地记起当时的情景,它走过来,优雅地低下头,把嘴凑到我的手上,舔了几口,那一刻我又是兴奋又是颤栗,心跳都差点停止。玉米粉粘到了它的腮须上,我心里一阵喜悦,伸出另一只胳膊绕住它的脖颈,它也丝毫无意挣脱我,我把脸颊轻轻地贴在它的脸上,嗅着它身上那陌生却又温暖的气味。
“缰绳。”辉轻声提醒我,于是我照他事先教我的样子,把缰绳套在那马的头上。
“它是你的了。”辉说。
“我也是它的。”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但的确如此,我们是互相俘获了对方。
剩下的马都看着这一幕。缰绳一套住母马,它们就都平静下来,信任地由着我和辉在它们中间来回走动。它们开始吃我俩手里的食物,还让我们挪挪马蹄,拍拍马脖子,摸摸它们那结实的马背。
在当时看来,这一切简直不可思议,而后稍一细想,我就觉得这再自然不过了。这些马一生下来就由人照顾、喂养,它们总是与人在一起,习惯了人的触摸,习惯了让人套上马具。我后来还发现,它们能识别出什么是爱,而且还能全力以赴去回报爱,这才是真正的奇迹。
辉也选了一匹马,套上缰绳,不停地吹嘘他有多了解马,跟我大夸自己的驯马经验。我心情畅快,所以这次倒不怎么厌恶他的狂傲。
“很好,”最后他说道,“我们现在要上马了。”说完他就把两手都按在马背上,身子往上一提,一条腿跨过马背,端正地骑在了马上,看得我目瞪口呆,惊讶万分。我疑虑重重地盯着他,觉得马肯定会激烈反抗,暴跳起来把他摔在地上,或者,至少也会用它那洁白的大牙咬住辉的腿把他拽下来。可是这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安静顺从地站着。
“嘿,驾,宝贝!”他朝马叫道,把脚后跟往马肋骨上一蹬,那马竟听话地开始往前走,他又使劲催它,马小跑起来,然后疾驰飞奔。我想不通,辉怎么就能毫不费力地操纵了它。马在田野上驰骋,划出优美的轨迹,转了一圈,最后回到我站的地方。
“上来啊,泰塔,骑马跑一会儿!”从他的神态和语气中,我知道他其实是料定我不敢,这态度反而使我克服了胆怯,我决定试试看。我绝不能让这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比我强。
我试着抬腿往马背上蹬,但没能上去,却见那匹马依旧稳稳站定等着我,辉嘲笑道:“这马是要教你,还真有耐心。你就叫这可怜的宝贝佩兴斯吧。”当时我可不觉得他这话里有什么幽默,不过这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自此以后,这匹马就叫佩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