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塔努斯告诉我马已饮好准备逐猎时,我感到一阵遗憾,回头看见战士们都已经登上了战车。我原本应该很高兴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可以和我的王子一起,观看平原上这场壮观的皇家打猎表演,但此刻我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惆怅,不情愿地拿起缰绳,把车赶回到队伍前面。
其他战车的踏板上,弓箭手都已经拉弓搭箭,狩猎的激动心情包围着每个人。他们像待发的猎犬,鼻子里满是猎物的气息。
“咳,塔努斯领主,”克拉塔斯向我们这边喊道,“要打赌吗?”
还没等塔努斯回答,我小声说道,“算我一个。他这个老吹牛大王还从没在飞奔的战车上射中过猎物。”
“只算自己猎杀的,”塔努斯回答他,“有别人的箭在身上的猎物不算。”每个弓箭手都用自己特别的标识在箭杆上做了记号,以便稍后认领战果。塔努斯的标识是乌加特——荷鲁斯受伤的眼睛。“你的箭每射中一头羚羊,就可得一块金德本。”
“赌两块金子”,我建议道,“有一块算我的。”我不是赌搏,不过这赌博也没什么风险。塔努斯用的是新式弯弓,而我是整个队伍中最好的战车手,我们胜券在握。
虽然还是新手,但我已经学会了喜克索斯战车的使用方法。自艾卜努卜平原上那个可怕的日子以来,我们军队里的每一点改进都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对我来说,今天这场狩猎不仅是为了食物或锻炼,而是一场为以后沙场作战而进行的战车培训与练习。我们必须学着改进,发挥出战车的最大优势,在真正的战争中,情况会随敌情、随形势而不断变化,我们要学会在混乱的战斗中、在战马疾驰时仍能控制好战车。
我们乘马车一阵小跑,来到平地上时,我发出信号,队伍立刻分成三列,像百合花瓣一样顺利展开。整个阵列犹如一头斗牛,侧翼部队像两只牛角,成曲线形展开去围堵猎物,而我的队伍则是牛的前胸部分,在中央部署成横排,相邻两车间留出三辆战车的间距。牛角会将敌人围住,牵制住敌人,而我们则会趁机冲上去将受困的敌人击垮。
在我们前面,分散的羚羊群抬起头来看着我们,此时才开始有点警觉。它们开始慢慢往前走,沿途的羚羊都加入其中,分散的羊群开始聚向一起,队伍变得更大了,像一块大石头滚到坡下时引起的山体滑坡一样。它们奇怪地摇动着身子,慢跑起来。很快,整个地面活起来了,到处是走动的长角羚羊,长长的尾巴左右摇摆。
我让我的队伍慢下来缓步前行。因为若追逐起来又费时又耗力,我可不想让马都耗尽体力。我观察着前方两侧,两路侧翼纵队正迅速朝羊群围去,扬起的尘烟越来越浓,越来越高。
最后两处尘烟终于在前方远处汇合,将羊群围了起来。羊群速度慢了下来,因为它们发现自己的逃路被堵上了。领头羊转过身来跑进后面跟随的队伍,这下羊群开始乱了起来,四处打转。
按照我的命令,侧翼部队一旦完成了包围行动,就也开始放慢速度缓步行进,并且折转回来把羊群慢慢往回赶,赶进我们的包围圈内,我们前后左右围过来,将包围圈逐步缩小。巨大的长角羚羊群中,大多数动物都迷茫地停了下来,不能确定往哪个方向跑。因为无论哪个方向都能看到一排战车向它们驶来。
我们走得越来越近,步履坚定,我们的马精力正旺,急于狂奔。它们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断甩着脑袋,在原地顿蹄,发出哼哼声,滚动着的眼珠露出了白眼仁儿。羊群又开始移动了,只是没有明确的方向。它们相互冲撞,朝一个方向迟疑地冲一阵,但很快就冲到了头,然后又转回来,往前冲。
我对我们各路分队的控制和纪律感到很满意。我们严格地保持着队形,战车既没有成堆挤在一起,也没有留出空隙。我的指令信号一队队传过去,立刻得到了响应。最后队伍形成了一个整体。相信不久的将来,面对任何敌人,哪怕是喜克索斯战车上久经沙场的老兵,我们都能够展现出这种作战的优势。
我把手伸到了后面,牵住了迈穆农王子的胳膊,向前拉,让他倚在挡板上。我用自己的身体夹住他,让他抓紧前板。这样塔努斯两手可以自由射箭,而王子也很安全。
“让我来牵缰绳,我来驾车,”迈穆农请求道。他是认真的,因为我先前也让他驾过。只是他的高度才刚过挡板,不过我不敢嘲笑他,因为他说得很认真。
“下次吧,迈穆农。这次只能观看学习。”
终于,我们离最近的羚羊不足一百步了。它们已经不能再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一百多头羊由一头受惊的母羊带着,一起向我们这边进攻而来。我发出信号,各辆车距迅速缩短,车毂靠着车毂,形成一面由马和人组成的铜墙铁壁,号手们吹起了冲锋号。我扬鞭策马快速前行去与它们交锋。
塔努斯从我的右肩处开弓。我看见他的箭一支支飞过我们与猎物之间的空地。这是他第一次从飞奔的战车上射箭,而且战车还正飞快地冲进奔跑的羚羊群中。他的头三支箭远远偏离了目标,但他是一个弓箭大师,很快调整了目标。他的第四支箭射中了带头冲锋的老母羊的胸部。箭一定射中了它的心脏,因为它倒下了,鼻子插进了沙子里,滚了两个前滚翻。后面的羚羊在它两侧甩开,为塔努斯提供了更多的射击目标。可是叫人遗憾的是,他接下来一连两箭都射偏了,箭都落在了目标羚羊的后面。
在射击奔跑的猎物时,人往往会受到诱惑,总想着直接瞄准正在奔跑的目标,而忽略了目标前面的空间。而实际上,箭在飞,猎物也在往前跑,等箭到时,猎物已经跑到前面的位置了,因此瞄得越准,箭反倒会落在移动的目标后面。而这种对前面目标位置的计算则很复杂,因为还要考虑到一个因素,即战车也正在向目标移动。我试着调整战车,尽量保持与奔跑的猎物方向一致,以便给他提供最易于射击的角度。塔努斯的另外两支箭还是射到了目标物的后面,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不过塔努斯到底是弓箭大师,只见他随后再度调整目标,一支箭飞了出去,深深扎入一只羚羊的肚子里。他又用三支箭射中了另外三只。这时,我们周围的猎杀活动形成了混乱的战斗状态。灰尘迷漫了一切,只能看见到处奔跑的战车和猎物。
我们紧紧追着两只羚羊,慢慢超过了它们,这时其中一只羚羊飞奔的蹄子踢起了一块锋利的燧石石头,有我大拇指那么大。迈穆农还没来得及低头,那石头就打中了他的前额。当他抬起头看我时,我看见他眼睛上方砸出了一道浅浅的伤口,鲜血正一滴滴流下来。
“你受伤了,迈穆农!”我喊道,开始抓紧缰绳停下马。
“没什么”,他一边说,一边用斗篷的一角擦血。“别停下,泰塔,继续追它们。如果你不追,克拉塔斯就赢我们了。”
于是,我们继续驶向灰尘里,在我身边,塔努斯的箭嗖嗖作响,小王子像第一次追兔子的小狗一样欢呼雀跃。
一些羚羊冲破我们的包围圈,逃进了广阔的沙漠,而其他的则被赶回了包围圈。人声沸腾,马嘶不断,充满着胜利的兴奋,而羚羊则嘶嚎哀叫,因为利箭不断射进体内,它们不断倒下,弯刀般的羊角与飞扬的马蹄乱成一团。周围都是蹄子声与车轮声,而我们则被淹没在灰尘黄烟里。
即使是最优良最善战的战马,它的奔跑速度也有极限。最后我让佩兴斯和布雷德放慢脚步时,它们身上的汗水和灰尘粘在一起,都变成泥块状,两匹马垂着脑袋,筋疲力尽。弥漫的飞烟慢慢地飘散了。战场上景象骇然。我们的队伍四散在整个平原上,我数了数,有五辆战车在追赶中掉了轮子,翻倒的战车像一个坏脾气的巨人摔坏的玩具。受伤的士兵躺在摔毁的车旁,其他一些士兵跪在旁边,为他们处理伤口。
那些没有损坏的战车也停下来了。马都已筋疲力尽,肚子两侧因大口喘气而鼓得很高,白沫从马嘴上滴落。每匹马都满身是汗,好像刚刚游过一条河。
猎物也一样乱七八糟地分散在战场上。很多羚羊都已经死了,侧身倒在地上,还有许多非瘸即残,也有一些垂着头站着,或是一瘸一拐地从沙丘间走开。杂色的兽皮暗淡无光,上面有一个个的暗色血迹,那是箭杆留下的痕迹。
每一场逐猎,结局都难免叫人神伤:猎人的兴奋和热情都已冷却,却需要收拾受伤的猎物,结束它的痛苦。
在我们附近,我看见一头老公羊瘫倒着坐在后臀上,前腿直直地挺在我前面,后背上高高地插着一把箭。我知道箭头已经刺入了它的脊梁。我从战车的侧板架上拿出三支箭,从踏板上跳到地面,向着这只公羊走去,那羚羊甩过头来看我,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拖着瘫痪的后腿向我进攻而来。它用那两只又黑又长的角向我冲来,但眼里充满了死亡时痛苦的泪水。我被迫朝它心口射了两箭,它最后哼了一声,滚在地上,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
我爬回车上时,看了看王子。他两眼泪水,血渍斑斑的脸上流露出对这头羚羊的无比同情。他把头扭开,以免我看到他的眼泪。但我为他自豪,因为,对自己追逐的猎物没有同情心的猎手,绝不是真正的猎手。
我托起他长满卷发的头,让他的脸对着我。我轻轻地擦去他额头上的血,并用一条亚麻布把伤口包扎好。
那晚我们就在那个开满鲜花的平原上宿营,花的甜美芬芳在黑暗中袭来,掩盖了这场屠杀的血腥味。
天空中没有月亮,但撒满了星星。群山沐浴在它们的银光中。我们围着篝火坐到很晚,把羚羊的肝和心放到火上烤着吃。起先小王子坐在我和塔努斯中间。但各队将领和士兵争着引他注意。他已经偷偷赢得了所有士兵的心,他们邀请王子到身边来,而王子也毫不拘束地从这群战士间转到另一群。他们说些小王子能听懂的话,善意地跟他开着玩笑,小王子跟他们待在一起,一点儿也不紧张。
战士们对他头上那点小伤大加赞扬,“现在你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了,”他们告诉他,“就像我们一样。”于是,他们把自己的伤疤露出来给他看。
“让他和我们一起来,你是做对了。”我告诉塔努斯,我们两人自豪地看着他。“这是对将才苗子最好的训练了。”
“人们已经喜欢他了。”塔努斯赞同地说,“一位将军需要两样东西,一样是运气,另一样是军队的献身精神。”
“只要不是太危险,每次出征都要让迈穆农随行。”我这样做出决定,而塔努斯哈哈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