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讲廉政就是给干警最大福利”的理念,坚持对廉洁和司法作风建设常抓不懈。1.建立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司法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大讨论、廉政承诺等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各种廉政规定,进一步深化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廉政工作机制。3.结合法院工作特点,组织全院干警查找廉政风险点168个,制定防范措施151项,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不定期抽查,进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加强预警跟踪和防范。4.将全市法院100万元以上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机构选定权统一由市中院行使,防止在大额财物评估拍卖机构选定中发生舞弊现象。5.严格落实审务、作风督查制度,先后11次不定期对本院各部门及基层法院进行督查。6.增加《廉洁执法监督卡》监督范围,公开举报电话和网址,要求各基层法院设立院长信箱,不断拓宽接受廉政监督途径。7.聘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相关部门的5名领导担任廉政监督员,对办案干警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2013年市中院共收到涉及全市法院干警的各类举报信件19件,处理19件,其中向自治区高院、市纪委上报处理结果5件,转办5件,答复6件。 (马玉红 赵志栋)
【参与社会管理】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委领导干部务虚会议精神,围绕中卫经济发展大局,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1.服务全市重点工作。针对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妥善处理涉及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案件,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针对市委“一园一区四基地,四城八镇十村”建设,积极出台相关保障性实施意见,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中卫市未成年人犯罪、土地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法院情况反映》向党委、政府反映7件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统一全市法院酒驾案件的量刑标准。针对酒驾入罪以来,全国法院尚未形成统一量刑标准的情况,为统一全市对酒驾案件的量刑标准,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公检法联席会议,就限制酒驾被告人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在全市法院施行,已对31件危险驾驶案件的22名被告人限制了缓刑。3.积极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案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漏洞,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力促相关单位规范管理。全市法院针对农村土地管理、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4.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定《关于加强重大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案件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不稳定风险,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情况,争取领导和支持。5.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开展领导干部“321”定点联系基层、“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积极组织中院和沙坡头区法院90余名干警先后有215人次深入14个乡村27家企业、学校,55名困难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和对司法工作的需求,调解邻里纠纷20余起,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90余次。
(马玉红 赵志栋)
·沙坡头区法院·
【概况】 201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12件,比上年同期上升 15.2%。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375件,比上年同期上升27.9%,审结1942件,结案率81.8%;受理执行案件1337件,比上年同期上升3.6%,执结1020件,结案率76.3%。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414件,执结标的2767.6万元,执结历年旧存案件122件,执结标的619.58万元。活动中加大对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共采取拘留措施81人,限制出境15人,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15件,对不守诚信的187名当事人列入金融机(马玉红 赵志栋)
构“黑名单”。
(冯婧茹)
【稳步推进非诉解纷工作】 召开特邀调解工作会议,加强特邀调解员的培训;提高特邀调解员办案补助标准,及时兑现特邀调解工作季度奖励。全年非诉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1件,调解成功并当庭履行218件。
(冯婧茹)
【审务管理】 制定《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细则补充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制定《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巡回立案服务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小额诉讼工作和巡回立案服务室的工作进行详细规定;制定《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执行小组案件讨论制、实行案件抽查监督制、建立执行案件暗访制等六项措施加大执行行为的监督。
(冯婧茹)
【政务管理】 制定《沙坡头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院内议事规则,切实改进干警工作作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大信息调研宣传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制定了《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办案办公出差补充规定》《沙坡头区法院车辆使用规定》《沙坡头区法院派车管理办法》《沙坡头区法院接待就餐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车辆、出差、接待的管理,压缩不合理开支。(冯婧茹)
【安全管理】 设立法官约见室,重新调配警力加强院机关和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重点信访案件通报制度,各庭室对重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将重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庭室,做到及早防范,妥善处理。
(冯婧茹)
【干部选拔任用】 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推行竞争上岗,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对立案庭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纪检监察室主任3个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多方协调解决干警职级待遇问题。及时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警充实到审判队伍中。健全妇女工作组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21名人民陪审员。
(冯婧茹)
【信息化建设】 建成多功能会议室,实现音频、视频、计算机、电视电话会议、灯光、监控、机电环境的智能集控,同时满足本院会议、培训和大型文化活动的需要;启用优盘禁用系统,购置访客机,对群众来访综合管理和控制。
(冯婧茹)
检察
【概况】 全市共有干警260人(检察官134人,书记员66人,工勤人员16人,其他人员44人)。核定政法专项编制75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实有干警7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70人(缺编5人),工勤人员6人。内设机构16个: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装备处、监所检察处、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法警支队。有党组成员7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3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2013年,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惩防腐败、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张 莉)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市检察院作为自治区确定的五个基层试点单位之一,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努力创新“自选动作”,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出8类突出问题,从18个方面狠抓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试点工作得到中央和自治区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张 莉)
(张 莉)
【深化平安中卫创建】 突出严格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快捕快诉和少捕慎诉,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4件570人,批准(决定)逮捕354件50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9件929人,提起公诉643件898人。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评估分流、限时办结、领导接访等制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举报宣传专项活动,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379件,同比上升33%,均依法妥善处理。
(张 莉)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 完善侦查一体化建设,采取“集中突破、快速分流、统一协调”的方法和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式,形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盘棋”格局,整合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突出查处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件50人,件数同比上升10%,其中大案35人、要案3人,大要案比例达76%,市检察院立案查办10人(均为大要案,同比上升43%);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4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开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共查处教育、农牧系统和镇(乡)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人。
(张 莉)
【构建“大预防”格局】 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提出“335”预防模式,初步构建起了“部门参与、检察承担”的职务犯罪“大预防”格局。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办法、量化考核细则,将预防工作纳入县(区)和机关的整体考核;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机制,开展职务犯罪行业预防、专项预防和预防“六进”专项活动,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查堵风险漏洞。筹资80余万元建成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已接待近30家单位,1000多人参观学习。开展预防调查16次、警示教育活动66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77人次,发预
防检察建议书48份(均被采纳)。 (张 莉)
(张 莉)
【刑事诉讼监督】 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范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调配合,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规范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共向公安机关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0份,监督立案13人,监督撤案15人,纠正漏捕1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7人,纠正遗漏罪行9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采纳率97%;发检察建议书8份,采纳率88%。提出抗诉3件(法院已审结改判2件),提出量刑建议500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69件(次)。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件28人,批准(决定)逮捕13件2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件167人(含二审案件),提起公诉26件55人;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评估分流、限时办结、领导接访等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处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80件。
(张 莉)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按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完善民事行政监督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检察民事执行案件44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2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30份,同比上升66%;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审查监督案件6件,发检察建议书7份,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3件;重视对民事审判违法情形的监督,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35份;加大督促起诉工作力度,督促及时收回国有资金6041万元。
(张 莉)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建立监所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机制,在看守所建成检察官心理疏导室和谈话室,加强监管监督和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4份,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着力监督解决市看守所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混关混押等问题,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
(张 莉)
【执法规范化建设】 开展“规范执法巩固年”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自侦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内部制约防控等机制,严把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抗诉“五个”关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纪律约束,防止冤假错案。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执法办案活动实现网上全程、实时、动态流程监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交叉评查、逐案评级等形式,评查案件1028件。建立“周计划、月总结、季分析”业绩展评和警示曝光等内部管理机制,对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监督纠正。
(张 莉)
【外部监督制约】 建立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月”活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7人次,召开座谈会3次,发出征求意见表616份,征求意见建议181条,全部及时办理。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共邀请监督员监督评议拟不起诉和拟撤销案件14件。建立监督员参与信访案件办理和评查机制,促进监督员职能作用发挥。
(张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