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263500000009

第9章 主题研讨:经济发展与经济法(8)

Legal Regula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Executive Compensation—Perspective of Efficiency

Xiao Song

Abstract:The legal regulation goal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executive compensation is not equalizing wealth,but to fix compensation contracts,reduce the enterprise agency cost and promote the enterprise efficiency.The path of legal regulation o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xecutive compensation shall take the complete compensation contracts as the core.To strengthen compensation decision mechanism and perfect the compens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are in line with efficiency view.In this paper,som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on perfection of compensation decision mechanism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The legal limits o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xecutive compensation level and structure can not help to solve enterprise agency problem and should be cancelled.

Key words:State-owned Enterprise Executives,Compensation Contracts,Legal Regulation

注释: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

[2] 参见我国《公司法》第51条、69条和115条的规定。

[3] 高明华:《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报告(2011)》,56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 [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特、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译,1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 Sydney Finkelstein,Power in Top Management Teams:Dimensions,Measurement,and Validation,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2,35(3).

[6] 权小峰、吴世农、文芳:《管理层权力、私有收益与薪酬操纵》,载《经济研究》,2010(11)。

[7] 文杰:《公司高管薪酬法律问题研究》,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0(4)。

[8] 参见我国《公司法》第38条、47条、100条和109条的规定。

[9] 参见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2条、27条和29条的规定。

[10] 这些限薪令包括财政部颁布的《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人保部、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国资委六部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11] 李建伟:《高管薪酬规范与法律的有限干预》,载《政法论坛》,2008(3)。

[12] 陈冬华、梁上坤:《在职消费、股权激励及其经济后果——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载《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0(1)。

[13] 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国有企业的薪酬管制与在职消费》,载《经济研究》,2005(5)。

[14] 傅穹、余永宁:《高管薪酬的法律迷思》,载《法律科学》,2009(6)。

[15] 依据2010年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我们发现只有中信银行这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管年薪超过了280万元,其他公司的高管年薪均低于此数。

[16] 任光谦、付艳荣、张一鸣:《“限薪令”后国有上市银行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关系研究》,载《激励机制》,2011(4)。

[17]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李兆熙译,74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18] 高明华:《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报告(2011)》,156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19] 证监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第2条的规定。

[20] 刘西友、韩金红:《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有效性与高管薪酬研究——基于“有效契约论”与“管理权力论”的比较分析》,载《投资研究》,2012(6)。

[21] 世界银行在评估世界各国投资者保护水平时,构建了董事责任指数。董事责任指数关注在不公平自我交易发生后,股东使关联方和自我交易批准人担责的能力、获得法律赔偿的可能性以及股东提起直接诉讼或间接诉讼的能力。该指数分值从0至10分。分值越高,表示董事责任越严格。我国的董事责任指数分值为1分,表明我国的董事责任非常薄弱。参见世界银行网站http://www.doingbusiness.org。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规则评价与制度重构

贺丹[1]

【内容提要】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信息披露涉及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颇具重要意义的两部法律的冲突与联结——证券法与破产法。在这两部同样具有相当专业性、并体现公共政策考量的法律出现重叠、碰撞甚至冲突之时,原有规则与规范的调整在所难免。我国沪、深两市的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规则作出了规定,然而由于现行法律规则是在欠缺上位法的原则指引以及法院与证券监管部门尚未对上市公司重整的监管达成一致监管思路的背景下出台,在对上市公司重整信息披露规制方面仍存在不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必须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求得均衡。在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中,应建立统一的重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全面地保障重整利益相关者利益,减少因信息重复披露而带来的成本增加。同时,证监会应在重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制定、个案审查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披露不当的信息以及重整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应有权向最高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实施。

【关键词】

·上市公司重整

·信息披露

·破产法

·法院

·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信息披露涉及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颇具重要意义的两部法律的冲突与联结——证券法与破产法。在资本市场中,证券法通过对投资者的保护与对有效率的资本市场的规范,确保公司通过股份与债券的发行来实现融资;而破产法则为债权人提供公平、高效的债权收回机制以及重整制度框架。两者对于公司融资不同方面进行规制,其相互配合对于经济运行至关重要。[2]然而,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中,这两部法律的发展和作用并不均衡。在《证券法》适用于证券市场十余年后,上市公司方得以适用《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公司重整程序进行债务重整。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证券法律规则并不能够直接适应于容纳破产法的新设规则。在这两部同样具有相当专业性并体现公共政策考量的法律出现重叠、碰撞甚至冲突之时,原有规则与规范的调整在所难免。

作为证券法基石的信息披露规则,在上市公司运用破产法进行重整之时,也同样面临原有规则的调整。重整程序的进入增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利益相关者,这要求信息披露制度要作出相应调整,从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信息披露制度调整为以保护重整利益相关者为核心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中,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是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和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方式。在证券价格对相关信息高度敏感的证券市场中,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分析判断,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而当上市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上市公司的债权人成为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此时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要考虑到上市公司原有的投资者的利益,也要有利于对重整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基于此,在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实施一年后,沪、深交易所均在其2008年新版《上市规则》中包含了关于上市公司破产与重整程序中的信息披露内容。然而,由于现行上市公司重整信息披露的规则设计缺乏对证券法与破产法之间政策目标的协调,在制度设计中存在不足。

本文将在对美国上市公司重整信息披露框架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建议。要解决的问题是,破产法是否需要建立独立的重整企业的信息披露系统?如果建立破产法框架下的重整企业信息披露系统,则原有证券法中建立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在上市公司重整的情况下需要作出何种调整?更进一步的问题是:这涉及两个法律系统的执行机构——法院和证监会,完善法律规则的首要问题是,在法院和证监会中,应由哪个部门主导上市公司重整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一、现行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不足

我国《证券法》与《企业破产法》均未对上市公司在重整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门规定。目前,上市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信息披露主要是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具体的法律规则规定在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版)[3]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版)[4]中。两市的上市规则在对这一问题的规范方面,除个别字词的细微差别外,基本上是相同的,因此在下文分析过程中,统称为“现行上市规则”,不再作出沪市与深市的划分。

(一)现行法律规则的规制思路

现行上市规则是对现实中出现的重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无序状态的回应。在2008年交易所推出新版上市规则之前,处于破产程序中的上市公司的信息在法律规则中是一个空白。因而在2008年10月以前的上市公司重整过程中,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并不统一。在此期间,还出现了S*ST兰宝在重整期间未按时公布定期报告的案件[5]。现行上市规则主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两个核心问题——披露义务人不明确,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不清晰作出了规定。

1.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规制思路

由于《企业破产法》对进入重整程序的上市公司规定了可以选择的财产控制模式——管理人管理运作模式与管理人监督运作模式(也称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在管理人管理运作模式下,原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机关失去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控制权,由管理人进行经营监督与财产管理。在管理人监督运作模式下,债务人公司行使管理人的权利,控制上市公司的经营与财产管理。因此,现行上市规则区分重整中的不同财产控制模式,来明确其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市公司采取管理人管理运作模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管理人。管理人及其成员应当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向所有债权人和股东披露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应当由管理人成员签署书面意见,披露的临时报告应当由管理人发布并加盖管理人公章。这是上市规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的一次扩张。

上市公司采取管理人监督运作模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原公司机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本节所涉应披露事项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信息披露内容的规制思路

在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规制的方面,现行上市规则补充规定了在上市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对重大重整事项的信息披露。这样,重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就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上市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出现的重大重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是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对原有根据证券法需要进行披露的事项的披露规定。后者是证券法与破产法重叠规范的重点。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最新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最新修订本)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天路尽头我为仙

    天路尽头我为仙

    末法时代,天道崩碎,仙路飘渺不可寻。古来无数王者举众生念力欲返天地于太古以求仙路,可最终都被一股未知的力量灭杀……古仙铸体,荒古传承,且看林凡如何逆推乾坤,何为道,何为仙?天路尽头我为仙!
  • tfboys之最美的幸运草

    tfboys之最美的幸运草

    当时代峰俊boss的女儿遇上霸气的王俊凯,当全国首富的女儿遇上高冷的易烊千玺,当全国第二富得女儿遇上萌萌哒的王源,他们之间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 别惹本公主之仙魔对决

    别惹本公主之仙魔对决

    那被称作尊主的小美女此时已经睁开了双眼,缓缓起身坐在贵妃榻上。。。。。
  • 武技狂潮

    武技狂潮

    新年了,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牛气冲天:)新年期间基本没有断更过,再在小海重新回来了,所以请大家继续支持哈!最后再次祝大家新年快乐,走牛运。第一次混起点,经验严重不足,新书需要支持,正在努力码字ing。觉得还行的,请支持下小海!读者群:16933597
  • 霸道总裁女保镖

    霸道总裁女保镖

    最红大卖:霸道总裁有情有义。女保镖一心捍卫不离不弃。
  • 初初都是漂亮

    初初都是漂亮

    陈乔言说,何解初初都是漂亮。梁初初说,心动不如心定。
  • 灰色星球

    灰色星球

    暮色四合。悲伤在黎明到来之前,接踵而至。你不能接受的,是灰色的世界。邪恶从来都是用美丽的外表来欺骗世人的眼睛,它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完美的欺骗。我们的生活的星球,是灰色星球死亡,不过如此。这不是凭空想象,它是真的存在。年纪是十八九,故事是不能提。她是一个从小失去至亲的人;她迷恋一个长自己三岁的男孩子;她的孩子尚未见天日就已胎死腹中;她始终无法与最爱的人相守。灰暗,是她的世界,亦是我们心里最底层的风景。
  • 十劫圣人

    十劫圣人

    世人眼中的神棍,风水学中的大师,我作为一个饱读诗书,当然了,我是被那个臭老道逼迫着读了一些关于风水,茅山术之类的书。从此之后,降妖除魔便不在话下,且看贫道如何大闹阴曹地府,如何除魔卫道,精彩不容错过,欢迎加入企鹅群:147717139。
  • 一剑破道

    一剑破道

    炼体成圣,入道成仙,破道成神。这是一个底层武者的崛起的鸿篇巨制,这是一篇充满热血与激情的爽文,这是一本充满了无尽谜题的书,一个个未解的悬疑等待着······
  • 支教先生

    支教先生

    老师:理想就是一场梦,你醒来就是梦,醒不来就是理想。学生:我明白里了,老师是说让我坚持自己的理想,总会有实现的那一天。老师:你知道个屁,上课就知道睡觉,上墙角站着去,什么时候精神了在回来。这道题我再讲一遍,下次谁再做错了,别说是我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