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如同一阵飓风一般毫无预警地猛扑过来,乌斯玛德侧身一滚,躲开了它的攻击,它毫不迟疑,扑咬乌斯玛德,乌斯玛德每一次都堪堪躲过,虽然身上的衣服几次被老虎的爪子抓到,迅速地变成一堆烂布条。
乌斯玛德躲得灵巧,虽然浑身狼狈,表情却谨慎而从容,老虎一直抓不住他,不断地咆哮着,突然,它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格林斯潘和大牛,转变了攻击方向朝他们扑过去。
格林斯潘立刻带大牛撤退,乌斯玛德拿起刀追了上去,格林斯潘和大牛两个人目标大,大牛又害怕老虎,格林斯潘眼看着老虎追上来,把大牛朝旁边一推,自己引着老虎爬上一个山岗。
借着树木的掩护格林斯潘躲过了老虎的几次攻击,就在乌斯玛德朝老虎扑过来的时候,格林斯潘后退了几步,突然脚下一个踩空,迅速消失在二人面前。
乌斯玛德没有注意,他骑上老虎的背上,双手箍着虎头,全神贯注地跟老虎作殊死搏斗。
老虎用尽力气无法将他摔下,前爪也被他肌肉健壮的双腿压在地上,被破布条覆盖的双臂因为用力而青筋暴起,乌斯玛德将虎头朝后拧,那双能够打穿墙壁的大手此刻犹如两只钳子钳住了老虎的头颅,随着骨头“啪啦”的声音响起,老虎的眼中终于露出恐惧的神情,但是已经太晚了,它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被乌斯玛德一把拧断了脑袋,头颅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垂下,巨大的躯体瞬间瘫软在地。
大牛本以为几个人都要丧生虎口,没想到居然能捡回一条命,而乌斯玛德居然可以赤手空拳将老虎杀死,看得他目瞪口呆,下巴都差点掉到地上。
他迟疑了一下才从树上溜下来,战战兢兢地走过来,看那老虎的尸体。
“你……你居然能打死老虎!”大牛简直要给乌斯玛德跪下了,他从未见过有人如同他这般勇猛有力的。
乌斯玛德随意地扯下破布一般的袖子扔掉:“这老虎还太弱了,塞外的老虎才是真的老虎。”
大牛恐惧地望着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跟他根本不是一个种族的。
“格林斯潘。”乌斯玛德叫道。
格林斯潘却没有回应。
乌斯玛德疑惑地走过去,才发现茂密的草丛后面,竟然有一条巨大的裂缝,一片漆黑,深不见底。
“他掉下去了?”大牛凑过来一看,也是吓了一跳。
“我们先找地方过夜,明天早上下去找他。”乌斯玛德当机立断,现在太暗了,贸然下去寻人,有可能全都掉下沟里去了。
两个人只好把老虎挂在树上,免得别的动物觊觎老虎的尸体,这身毛皮价值不菲,特别是在金阙皇朝这种地方,一张虎皮至少也要几百金。
谁知道,第二天乌斯玛德和大牛回来找了一圈,愣是怎么都找不到那条地缝,昨夜打斗的痕迹还在地上,可是那条格林斯潘掉下去的沟壑却如何都找不到了。
大牛有些恐惧,一直劝乌斯玛德先回去再说,到时候多找几个人来找,乌斯玛德眼看着老虎的尸体也不能久放,便只好拖着老虎先下山去。
白云依等到第六天下午,奥马哈突然闯进帐篷来:“王妃!有瀑布!”
白云依迷惑了一下,奥马哈满脸喜色,也不多做解释,拿着水桶就跑出去了,白云依从帐子里出来,远远地看到那废弃的采石场上面的石壁上,垂下来一道玉带一般的白色瀑布。
隐约的水声响起,奥马哈撒开脚丫子跑过去,戈萨斯正站在瀑布下,脱了上衣在洗澡。
王全一抚须笑道:“王爷他们成功了,这水道又打通了,以后的灌溉不成问题。”
白云依感慨地点了点头,从来没有一天见到水能够让她这么感动,这块荒地因为这些水的到来而被注入了生命,以后将会不同以往的荒芜了。
“现在应该把池塘和沟渠挖好,不能任由水这样流出去。”王全一提醒道。
“是啊,难得有水了,不能浪费资源。”白云依点点头,让王全一把奥马哈和戈萨斯叫回来,他们两个一到瀑布底下就欢脱了,也不挑水了,全都剥了衣服洗澡,天气热太阳晒,荒地上更是炙烤,清凉的泉水无疑是一种让人无法抵抗的诱惑。
白云依吩咐了奥马哈和戈萨斯把池塘挖出来,乌斯玛德虽然不在,但是事情不能拉下,王全一依旧不动手,只是在旁跟白云依讨论如何将荒地和池塘用起来。荒地可以开垦农田,现在什么都没有,肯定要先种一季水稻才能有饭吃,池塘挖好了既可以储水防止缺水,也可以养鱼、种莲藕、养鸭子。白云依想好了,还要在池塘边上搭一个竹架子,种瓜,然后再养几只鸡,就可以吃瓜吃鸡蛋了。
戈萨斯和奥马哈老是住帐篷也不行,金阙皇朝比塞外比,雨水多,如今又有水源,帐篷里肯定又闷又潮湿,必须搭多几个木屋,得雇几个人去后山那边伐些杉木回来盖房子,还要砍竹子回来搭养鸡鸭的窝棚、做围栏,事情多如牛毛。
王全一隔天去了一趟南泽城,带了四个人回来,据说都是从南边的田家村来的,家里头兄弟多,田地不够种,就出来做做短工,也有想去铺子里当帮工,谋个出路的,在南泽城的集市里呆了好几天了,没找到活儿干,正好王全一问了他们肯不肯来种田,他们就答应了。
看到荒地,几个人都觉得挺难办的,石头太多了,但是王全一保证了第一年给他们优惠,又包种子,包他们一个季度的吃食,肯定不会饿肚子,等收了稻子,就能自给自足了。他们都同意了,签了合同,便各自圈了地开始开荒。
白云依看着吃饭的人又增加了四口,很无奈但是也没办法,发展的必经之路,只能打发奥马哈去集市里再多买些米回来。
正对着所剩无几的钱粮发愁,担心这一季度要怎么才能挨下去的时候,乌斯玛德回来了。
他一身衣服破破烂烂的,袖子都是半截的,灰头土脸,这都不算什么,让人震惊的是他扛着一头死老虎,回来把老虎往空地上一扔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地上好像震了一下。
“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久,这老虎怎么回事?”白云依连续问了几个问题。
“绕了远路回来,山上的蜈蚣太多,打不过,后来遇到这老虎,就把老虎打死了,不过格林斯潘失踪了,我得回去找他。”乌斯玛德说完,抽了刀开始扒皮。
把老虎的皮扒了,骨头剔出来了,其余的肉叫戈萨斯切块拿去烤了。
四个佃农都过来看热闹,对能够打败老虎的乌斯玛德又敬又畏。
“老爷真是力大无穷!”
“老爷,这老虎少说也有六百斤重吧……”
“叫王爷。”乌斯玛德说道。
“噢!王爷,王爷!”众人来之前都听王全一说了,他们是给西蛮国的王爷干活的。
原本他们混口饭吃,也不在乎老爷是谁,但是一听是西蛮国的王爷,还是相当有兴趣的,都听说西蛮国的人跟野人似地,不识字也不怎么会说金阙话,很野蛮脾气也不好,现如今一看,却又跟他们想象的不太一样,这个西蛮王爷虽然看起来很魁伟雄壮、确实也是野性十足,可是总觉得脾气是很好的。
“五百多斤,你们是什么人?”乌斯玛德问道。
“我们是王先生招来的佃户,给您种地的,您看,那边就是我们圈的地。”
乌斯玛德看了一眼,确实有开始整饬的痕迹,便点了点头:“分点虎肉去吃。”
几个人千恩万谢,这被老虎吃肉是很容易的,吃老虎肉可是一生都遇不到一回的机会。
分了肉,白云依把自己关于开荒的一些想法跟乌斯玛德说了,乌斯玛德同意他们的做法,毕竟他对这方面没有半点了解,只能靠白云依和王全一想办法。
虎皮和虎骨,乌斯玛德都交给了王全一去卖掉,卖之前问了白云依要不要自己留着,白云依看那腥臭的皮子就觉得恶心,摆手拒绝了,王全一惦着那东西,眼睛滴溜溜地转,他要是就这样带着虎皮虎骨扬长而去,再也不回来了,乌斯玛德也找不着他,天地之大,萍水相逢,他不知道为什么乌斯玛德这般没戒心。
乌斯玛德吃完饭,又带了几个饼,装了一皮囊子水,就出发去找格林斯潘了。
但是连续去找了十几天,每天都无功而返,大牛也叫了几个村民到山上去找人,也没有找到,那条裂缝就像完全没有出现过一样,吞没了格林斯潘之后,就彻底消失了。
“找了十几天没找到,估计死了。”王全一说道。
“别这么晦气,也许他在某个地方活下来了,只是找不到路回来。”白云依只能自我安慰道。
格林斯潘微微睁开双眼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尖锐的黑色的长喙,再仔细一看,黑棕相间的羽毛、目光锐利的双瞳和高大的身躯与翅膀,一只巨大的鹰正低头看着他,巨爪正在地上抠着一条小蜈蚣,抠断了带有毒腺的头部之后,再低下头把蜈蚣吃进肚子里去。
格林斯潘只觉得头痛欲裂,回忆起来,自己是一脚踩空,头磕在了什么地方撞晕了,如今正躺在一个山谷里,山谷顶部是云雾氤氲,完全不知道身在何处。
乌斯玛德、大牛,还有那头老虎,都不知道在哪里,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晕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