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身受重伤,跟自己一起前去京师,一路奔波,只能提前将他的性命送掉!更何况,读书之人,最重视的是一世令名。令名被毁,生,何异于死?
这桩案子,最终会水落石出。但是在重刑面前改易节操的坏名声,会一辈子套在他的头上。即使他死去,这件事情也会成为他一生的污点。
“大人,小人已经招认,还请大人将小人下在狱里,然后派人去关注一下河务吧!那道河堤本来还好,但是被小人一破坏,已经挡不住桃花汛了!大人快快派人去修理一下河堤,这才是最重要的任务!”
程无双心痛如绞。这傻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将所有的罪行都背在自己肩膀上——这也就是说,即使河堤被冲毁,这狗官,也可以将罪行推在他身上!
他这样说话,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叫这个糊涂虫,赶紧去修河堤!
为了这郓城县,他可以将所有的苦难都背在自己肩膀上,将所有的罪行都扣在自己头上!
这,就是王兴平,自己认识了三年的男人!
真正的男人!
作为一个女子,程无双有着最细腻最敏锐的情感。三年同行,她当然知道,这傻子心里,想的是什么。但是她无法回应。
她很想回应,但是无法回应。
她的家里,早就给她定下了婚约。
尽管早在当年离家出走的一刹那,她就已经知道,那份婚约,已经作废。
夫家,不会再要自己。即使自己回头,他们也会退婚。
但是,她的心底,依旧恪守着女子的准则。即使被夫家抛弃,我也不能先行悔婚。
即使被夫家抛弃,我也不能嫁人。
这才叫做贞节,这才叫做节烈。
所以,三年同行,她与这傻子之间,也只是同行而已。最亲密的接触,就停留在手指尖。
那手指尖碰触的温暖……
不但王兴平记得,她也牢牢记得。很多个不梦的深夜,她就这样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指尖,那里,还停留在王兴平的温度。
那家伙,手还真粗糙呢……
很多次,程无双就这样对自己微笑。
她也愿意,将这个记忆保留到永远。
等这考察结束,他将自己所得,写成奏折,上书皇帝,为整治黄河努力,做一个当代的大禹;我呢,就找一间小尼庵,青灯古佛,然后,在没有人的深夜,轻轻的将你回忆,将这三年的故事,一遍一遍的念想。
这就是你和我之间的故事,永远的故事。
不是我要亏负你,实在是,这个世界,对女子与男子,要求很不相同。
我假如悔婚再嫁,那么,你就会成为这个世界的笑话。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也就罢了,但是,我相信,你会成为第二个大禹。
我,不能成为你身上的污点。
所以,在这段考察结束之后,我会静悄悄的离开,像从来不曾出现在你身边一样。
但是……现在,你这傻子……
你居然拿命来拼了……
为了这从来没有来过的郓城县,为了这些从来也不认识的老百姓,为了这个糊涂虫,你,居然拼上了你的性命,你一世的名声,你生命更重要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