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本才,信号工区的。不是挥舞信号旗的人是维修信号灯的,喏,我正在远方信号柱上换灯泡,它熄灭了刚换上你自己就送上门来,我开始还以为是一个女鬼,不,是女妖。”
“是吗?张大哥,你成家了吗?妻子漂亮吧?”胡萍故作轻松地摆龙门阵。
“呸,那臭堂客丑死了!塌鼻方脸,唉,只能嫁给我。提到她心里就有气。她在四川盆地的老家,一天到晚念叨着要起高楼要围大院子,她不甘心,心愿不平静呃!”
“唉,现在有谁的心思是安宁的?就说我以前读艺术学校一门心思要当舞蹈家,练功流了多少汗,后来奢华的生活晃花了我的眼睛,乱了我的心思。”
“哦,你是跳舞蹈的艺术家?怪不得溜光水滑的,嗞——腰是腰屁股蛋是屁股蛋。现在还跳舞吗?”
“没当成舞蹈家,我在夜总会里跳舞。你没有进过夜总会?从来没有?你多大了?四十岁了从来没有进过夜总会?你的夜生活怎么过的呢?”
“小站上哪来夜生活哟。夜总会?连门框向哪边开都不知道---听说有什么艳舞?”
“张大哥,你真可怜!---我现在跳给你看。哦,手绑着的。”
“我给你解开。你要明白,跑不了的,我的力气完全可以擒住你。”
“谢谢你给我松绑。我干嘛要跑呢?我衣服都没穿。你看着吧,我跳舞给你看。”胡萍又为自己挣脱了最后的捆绑。
夜的天空恍惚,河水的光芒迷离,背景如此虚幻;沙滩边女人的身影在跳跃,踢腿扭胯间生动得如此真实。张本才的被这种梦幻般的景象迷惑得魂飞魄散,他的心思软得如棉絮了,他心里憋闷了很久的话如牛日河水般的倾述出来。
“我恨,恨哟!恨天下的女人,知道为什么吧?
前年冬天线路刚刚进行了大修,路基上的活少了很多,我们轮换着多休一次探亲假,多难得!我连夜连晚地回去。在成都转车时我还买了花衣服、还有软糖,还有一罐奶粉。回到在山坡上的老家,我在门外敲,敲了很久,七岁的娃娃都醒了,都在喊;爸爸回来了!堂客还不来开门。她只说此时正在洒尿坐在尿罐上的。
第二天早上,娃娃问我:爸,你经常回来吧?为什么不叫醒我?
没有。
有几次半夜里起来屙尿都听到你的声音,还看到你的鞋在床边。妈妈说,你半夜回来第二天又走了,这次不走吧?
——我才知道:堂客不规矩了。我看窗,凿得大了一些,我明白了。她偷人!偷男人!我心痛哟!”
张本才说完就呜呜地无声的抽泣,胡萍搂抱着他,把他的头贴向自己的乳峰上。
“你狠狠地揍了她?”
“没有,下不了手——咦,你没有笑话吧?我讲出来时他们都在嘲笑我,你没有。”
“你的心里苦,我不会笑话。每个人心里都有苦处,我在夜总会里跳舞,那是灯红酒绿的地方,但是我过腻了过厌了,闹哄哄的日子无聊透顶,吵嚷声中孤独得要死,脸上陪笑心里在流泪。有时候我真想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冷僻的环境给我安全感。你知道吧?我跳舞也陪出得起钱的男人们睡觉。”“那么---你是妓女?唉!”
“是妓女。你不嫌弃我吗?我还是美丽的女人吧?”
“是的,你还是漂亮的女人。但是你为什么要去卖身?凭这么好看的舞姿哪里都能挣下钱。”
“跳舞挣不来大钱,陪睡才会有更多的钱。其实陪睡也挣不来大钱,你知道吧?我爸爸得了癌症,医院贵哟,那些钱都挣给医院了,所以我要挣很多的钱。”
唉!张本才和胡萍叹息在一路了。叹息后他们沉默了很久,天幕开始明亮了一些,他们彼此看清了对方脸颊上泪珠。胡萍伸手试去张本才的泪花,张本才也用粗糙的手抹去胡萍的眼泪。
胡萍禁不住扑在张本才的怀里哭出来了,这哭不像是装出来的。“妓女不偷不抢靠身体挣钱,也不奇怪。只是不好嫁人呃,以后我们不做了,不干这个了。”张本才哄小孩似地哄胡萍。
胡萍在他怀里撒泼:“我偷盗,偷了很多钱!本姑娘不仅仅是妓女还犯了盗窃罪——都怨他们哟,他们从哪里来的那么多的钱?流水一样地花,整天吃哟喝哟嫖哟,永远也抛洒不完。你是没见过他们花钱的派头。妈的巴子,才叫阵仗!奢糜晃乱了我的大脑也染红了我的眼,我也想过他们的日子。陪人睡觉挣不来大钱,当二奶也只能拣点唾沫,老子要打翻身仗——有个胖男人,是我的回头客人,是重要部门的管财务的,出手阔绰。我到他们的秘密住所里去陪睡,看见他打开保险柜,我记住了密码。也是他该遭偷,后来他又让我来陪睡。我把胖男人哄得神魂颠倒、死去活来。最后成一摊烂泥瘫在床上。
(张本才听到这里,苦涩地笑。)
我用他的钥匙打开保险柜,钱!堆成捆的钱!我席卷而空,听说是他们单位的小金库。”
胡萍叙述完后,他们两人都沉默了。张本才问:“现在你在逃窜?能逃哪里去呢?”
胡萍摇头,她说:“我到处逃,我在找一个隐蔽的地方,找一个可靠的人然后隐匿起来。但是我找不到。妈的,这世道除了妈是可靠的什么都靠不住。”
“唉,真是这样。你就回去吧,把钱交出来。自首也许还轻松了。”
胡萍的心里蓦然点亮:“张大哥,你放我走?”
张本才不想杀她了,但是他还是迟疑地没有回答。他这时才意识这事态发展完全转了向,从杀机勃勃到放下屠刀,这中间的变化让他短暂时间里不肯承认或者不知所措。问题就出在他的迟疑上。
胡萍继续试探他:“我们一起逃吧,我有钱,你也是可靠的男人。行吧?”
张本才深深地长叹:”能和你这样不取笑我的女子一起逃亡是多好的事。但是我犯事了,犯了比偷钱更麻烦的事,我---杀了人,杀了一个女人。
就在十多天前,就是在沙木拉达的河岸边。那女人是出来寻死的,她跳进牛日河里,我看到了这一幕,我从信号柱梭下来跳进河里,把她捞起来。然后我升火烤干她的衣服再让她穿上。后来我们聊天,我对她说起家里的堂客偷人的事——这丑事搁在我心里是块石头总是忍不住要说出来。就是这女人,她嘲笑我,说我连自家的老婆都守不住,活着不是丢人现眼吗?说我也应该去死。我恨她骂我,老子又不想死了,只有让她死!我又把她的衣服扒下来---”
“然后你就杀了她?”胡萍身体颤抖起来。
“当然。也许---唉,我恨她,给我的都是塌方断道,没有路可以走。现在我明白女人也能暖心,真好!”
说到这里正有一列客车通过,一把闪亮的刷子在山腰处轻轻一挥动就溜走了,只余留汽笛声在河谷飘荡。
看: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远方都在昼夜兼程的奔向远方,仿佛满世界单独地丢下他们溜走了,他们困在河滩上无路可行。汽笛声让他们感觉孤单,也触动他们心里柔软的部分。
“唉,我真不该偷钱,偷钱把我的路断绝了。他们有灯红酒绿的命,也许是短命;我有自己的穷日子,唱歌跳舞嫁人的长久日子。一样地过,没必要偷钱嘛。”
“这么说,我也明白了堂客在家里务农活是累人的事,她偷人我容不得她,就让她走人,或者我回家守着她,哪样都是路嘛,为什么要在心里搁一块石头呢?”
说到这里,俩人都相视一笑。道理想通后心里就轻松下来,俩人都抬眼瞧着远处,天还没有亮,千山万壑间只有路基上的远方信号灯在悠悠地闪亮。胡萍想吻吻面前这个有些丑陋的男人,因为她怜惜他也怜惜自己。她把嘴唇鼓成一朵花儿送过去,张本才犹疑地看看,喉结上下滚动,却摆过头去。
张本才说:“不,我们不是一路人。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拂晓是人最疲倦的时候,俩人说了心里话,身体也疲软了,最后他们俩人都倚靠着打起盹来。
天边已经露出的鱼肚白。胡萍先醒来,借着晨曦仔细地看清楚男人的模样:三角眼、道碴似的尖脸,刀刻一样的皱纹从眼角拉到嘴角,此刻全部的皱纹都舒散开来,嘴角随鼾声扯动,有点婴儿样的憨痴。真丑!胡萍觉得有些恶心。
胡萍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办?他醒来时会怎样?胡萍的经验告诉她:迷醉时分男人的话都是信不得的。他会再起杀机吗?这么想时,胡萍摸到身边的钢丝带子轻轻地套在他的颈项,这条钢丝带原来是绑缚胡萍的脚踝的,胡萍只是下意识地这么做。
钢丝带的冰凉让张本才陡然醒来,苍促间男人睁开腥红的眼睛,脖然大怒:“臭女人,你骗我!我已经打算要放你走了,现在我要弄死你!”
无路可退了!胡萍狠命地勒紧钢带,钢带又勒紧了张本才的脖子。男人的脚在沙滩上蹬踢,鳄鱼一样的翻个滚要挣脱钢带,胡萍拚命的后退,本能地拉紧带子向后拽。事情的变化就这么快,俩人都没有时间解释和争辩,只有先活出来再说。
胡萍拖着翻滚的张本才,拖过河滩,拖向路基。胡萍拽着他,不让他翻身站起来。张本才编成的钢丝腰带正好用,交叉地勒在他的颈项,最后把他拖向远方信号柱。中间胡萍也跌了跤也被他抓着了身体,幸好是光溜溜的胴体,在皮肤上划出深深的指甲挖痕,张本才没有抓牢她,胡萍一直在用力勒紧钢丝带。应该感谢胡萍跳舞练功铸就的好体力。
胡萍把他勒在信号柱上,自己站在另外一面。张本才的眼睛都鼓突呼吸也短促了。胡萍以为男人快死了。稍微松劲,男人猛然抓牢了她的头发,反手揪住她脑袋撞击信号柱,一下,两下,三下------血液从胡萍的头顶淌下来,她张开嘴,把嘴里沁出的血丝吞咽回去,钢丝带勒在柱子上一直不敢松手。眼前一片黑暗,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她仍然更紧地勒紧钢丝带,仿佛溺水的人抓紧救命的稻草。
渐渐地男人松手了,身体也松驰下来。
直到警察赶到时,夺下胡萍手里钢丝带。钢丝带已经勒断了张本才的气管,他的身体冰凉了。鲜血泼湿了信号柱的下端。
七、离别
沙木拉达站的凌晨。余秋被警察推醒,要他回去。他环顾四周:“胡萍呢?她怎么了?”
“惦记着她?她还活着,张本才却死了,是被她勒死的,真是不可思议。”
“她?是她杀死了张本才?”
“张本才是杀人犯。她却能把杀人犯弄死。这女人厉害!她已经在5262次车上,列车已经启动。你再也见不到她了。”
余秋长啸一声,推开面前的人,扑向站台。
车轮已经滚动得看不清轮辐,余秋从移动的人影里认出了水逐清,余秋宁愿她叫胡萍。他嗖地飞上车门吊在把手上,以列车出站的速度他可以上下翻飞如履平地,他嗵嗵嗵地敲击着车门。
胡萍看见车窗上贴着一张受挤压的脸,是余秋!她摆脱羁绊的手臂,扑向车窗,胡萍抬起手腕亮出手铐给他看,余秋在点头,又在摇头,胡萍隔着玻璃流着泪缓慢地摆着头,示意他快下去。余秋在喊话,急速地大声地喊,但车轮的辗击声中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一张一合间,好像是要等她。胡萍果断地摇头。
列车驰过远方信号机,拉响长笛音准备加速了。余秋知道他必须飞车而下,再有能耐的调车员也不敢粘在驶出远方信号的列车上。他必须下,于是躬身,把腰张开如弓,倏然弹射在路基上,脚步紧跟着列车向前方惯性地碎步急跑。
列车摇曳着红色的车尾灯,渐行渐远,一颗红色的流星消失。余秋依靠在远方信号柱上合上眼帘,满脑子里都是胡萍披着亮晶晶的水珠向他走来的模样。
圣人升级后,也许是怪人
文/郑在欢
郑在欢
1990年生人,小说作者,音乐人,电影从业者。小说作品见于《芙蓉》《青春》《天南》《山东文学》等刊,短篇小说集《撞墙游戏》。
菊花一辈子都在保护两样东西,她的贞洁和枣树。退掉第二桩婚事后,村里有迷信的人说菊花这样不肯改变,是不是因为这棵枣树,是不是这棵枣树经年累月吸收了日月精华成了精,把菊花的魂勾了去,所以她才不喜欢男人。
一、圣女菊花
不知道这样称呼她是不是合适,她既不像圣女贞德那样统帅千军,冲锋陷阵,也没有被万民拥戴,视死如归,她只是一个誓死保卫自己贞操的倔强姑娘而已。虽然她现在已经四十大几,可以说是很老很老的姑娘了,但不论如何,人们还是得叫她姑娘。她没有向那些男人屈服,不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她从不动摇,成功的保住了自己的处女之身。在四十多年的人生路途中,她打退了三任丈夫,赶走了无数闻腥而至的狂蜂浪蝶。她完全可以说自己圣洁如初。
圣女贞德保卫的是法国,菊花保卫的只是自己。贞德因此被千古传诵,菊花却要被万人唾骂。人们说她是怪胎,骂她是疯子,说她一心只为自己,不管家人死活,她不为所动,一意孤行,坚决抗争到底。她成功了,代价是孤老终身。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每一天,她拿着铁锹,站在枣树下,无忧无虑,怡然自得。她的父亲死了,没有人再逼她结婚。她的容颜一天天老去,来烦她的男人也越来越少,她终于不用再被迫把铁锹砍在别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