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既然马歇尔已经带走了“幽灵”,那我也能相信他,一定能取出这个所谓的异世界的物质。
我还继续坐在公园的板凳上,如果不作解释,或许在别人眼中,我现在就是一个抱着孩子在公园享受夕阳的妇女吧。事实上,我也正想这么打发时间。因为我回不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小布说的事实对于我来说,太过突然了。这让我无法快速接受,也让我没有办法回去面对。于是我只能选择在外面坐着。我还真是一个多么孤单的人。
兰彻在我怀中翻了翻身。呵,睡得真是香。现在活得最惬意的会不会就是你?我很自然地就把兰彻抱好,自己也百无聊赖地坐着,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大家也开始回家了。那我也把兰彻送回医院吧,趁他还在熟睡的时候。
我正想着,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站起来,可是突然觉得手好重,我几乎完全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的手了!天啊,我的手居然麻了。想想也对哦。我在这里坐了这么久,不麻才怪。我还是先活动一下,再起来吧。我这样想着。可是,结果还是一样。这却让我发现,这并非是我手麻,而是,兰彻变重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企图把兰彻抱起来,可是他真的是越来越重了!
我有些害怕,叫起来:“喂。这是怎么一回事?兰彻,快点醒醒。醒醒。”看来,唯有叫醒兰彻,才是最正确的做法了。至少他会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回事。可是兰彻就是一动不动的,一点都没有醒来的意思。这让我受到不少惊吓。兰彻还在继续变重当中!
怎么一回事?不带这么玩的。
对了,我是不是在做梦?
我使劲想要从兰彻身子下面拉出我的手,可是怎么也拉不出来。他太重了,让我没有办法移动。
害怕得手足无措的我,闭上眼睛,俯下身来想要大叫一声,可是居然撞到某种东西!
疼痛万分的我睁开眼睛,还没有看清楚,结果就先被骂呆了:“笨女人,你想要做什么?痛死了!你就是这么迎接我的?”
啊!这是兰彻!大号的兰彻!
我疯狂地大叫起来:“大号兰彻!”
兰彻横躺在我的膝盖上,准确地来说,他现在就是一个大号辣条!他正翻着死鱼眼盯着我。
他恢复正常了!我看着正在努力站起来的兰彻,他的衣服早就被崩坏了!这个场景有点似曾相识。
对了,我见过他!今天,那个人就是他!
我惊喜地看着兰彻在我面前站定,大叫:“我今天看见的,是你吗?”
兰彻一脸无语地望着我,说:“啊?不是我,那还会有谁?”
不管怎样,看到他恢复正常,一切我都觉得很正常,并不值得生气。
我笑着,不停地重复着:“那就好了。那就好了。”可是,明明心里很高兴,眼泪却落了下来。
兰彻看着,脸色开始变得沉重,他慢慢走向我,慢慢俯下身来。这个距离,让我清楚地嗅到他身上的味道。是兰彻的味道。我依然傻傻地笑着,期待着他会跟我说什么。兰彻的嘴慢慢动了起来。说点什么吧,好让我开心一下。
可是,兰彻的话,却让我瞬间就崩溃了。
“你有病吧?又哭又笑。真是奇怪的女人。无趣。”兰彻懒懒地说着话,快速就站起来了。他开始左右张望了起来,好像在了解自己所处的方位。
我有病······
我咬着牙笑着,一边抹去眼泪,一边说:“你没有来过这里吧。”
本以为能跟兰彻好好说上一句话的。可是他居然不屑一顾地回答说:“切。老子几十年前就来过了。”
他的话,短短才几个字,却让我无言以对。没关系,他恢复正常就好了。
也对。兰彻是没有办法真正恢复正常的。每一次复活,每一次苏醒,他都要重新过一次人生。这是何等的喜悦,又是何等的悲伤。
我突然想起在地下城时,兰彻看着我说,他一早就知道的。我一直记得他的眼神,我喜欢他的眼神,喜欢他专注的样子,喜欢他犯傻的样子。可是每次重来,他就会忘记。这就是兰彻和红狼的区别。
一个不停地重来,不管以前有没有结果。一个不停地前进,不曾想要结果。
不停地重来,意味着不停地受伤,不停地喜悦。然而,喜悦最终会淡忘,伤痛则会一直累积,直到身体无法承受。这是兰彻的痛。
不停地向前,意味着没有停留,没有结局。无法驻足,便无法欣赏到那朵花的花开与花落,便意味着,人生总是一次次的过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永远都只是昙花一现,无法拥有。
这便是重生的忧愁,永生的悲哀。
你开心吗?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兰彻身后,看着他。他一直都没有变。无论是重生多少次,复活多少次,他始终都是他,一直都没有变。所以无论在哪里,只要见过他,我都能记得他。
兰彻好像意识到了他身后的目光,突然慢慢转过身来,皱着眉头望着我,问:“你谁啊?怎么老是看着我?”兰彻说着就停了下来,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事情,连忙补充说:“你认识我吗?我记得我刚才在你膝盖上睡着了。”
啊,你记起来了。一定会慢慢记起来的吧。
我慢慢点点头,语言有些梗塞,没有办法说出口。兰彻似乎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开始上下打量我。打量完毕之后,不屑地说:“你不会是我妈吧?该死。怎么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喂。女人,告诉我。我这是怎么了?”
他好像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我有点揪心,但是还是保持着笑容,说:“你生病了。所以暂时会忘记一些事情,不过很快就能记起来的。”
兰彻好像不相信,坐到我身边,动作弧度十分大,说:“什么病?我觉得自己很好啊。”他一边说着,一边观察自己。可是说到最后,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下去了。因为他最终还是发现了自己的衣服,破破烂烂,还是超级短的那种。他开始变得慌张起来,但是还想保持着他的神气,说:“这可能是一场意外。喂,给我买套衣服过来。”
我惊住了,愣眼看着他,说:“什么?”我不问还好,我一问,兰彻就变得特别烦躁,说:“买衣服啊。你听不清楚吗?哎,笨女人就是笨女人。买衣服,买衣服,给我穿。快去。”
“你不觉得你该给钱给我吗?”我板起身,就回应说。不知怎么滴,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搞笑,连兰彻都笑了。
他把连别向一边,说:“这个······你不是认识我吗?那就是我的朋友了。给朋友买衣服天经地义,怎么还要钱。谈钱多伤感情。”
行行行,你说的都有道理。
虽然听着很不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生不了气。我二话没说,就站了起来。兰彻突然就抓住我的手,我连忙转身望向他,兰彻突然害羞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谢谢。”
他这两个字,居然好像裹了千分的糖一样,甜到我心里去了。我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如果说了的话,我一定会哭的。于是,我只好点点头。
可是,兰彻这个家伙居然迅速就板起脸来了,说:“那你还不快去!”
我勒个去,这个变脸变得也真是太快了吧!
哼,我走了!
干嘛我今天要给他买两次衣服啊。兰彻这个家伙!真是欺人太甚。真是无论在什么年龄,他就是这么喜欢欺负我。真是死性不改,死性不改。
我快速穿过了街道,随手给他买了他最喜欢穿的衣服款式,要不要多选几套,换换风格?我居然一个人瞎想了起来。心里莫名地很高兴,真的希望他不会再变回去了。今天第一次看见他,他也是大人的模样,可是一转眼就变成了小孩子。之后就一直都在睡,没有醒。直到刚才才又变回大人的模样。
“你别看他这个样子,他一天只能活动3个小时。”
马歇尔的话突然回荡在我的脑海中。
我仿佛遭受一个晴天霹雳。
或许,这是兰彻的昙花一现呢?我好像已经离开他很久了。我得快点回去。
不然的话,兰彻可能随时会变回小孩子。不行,我还有很多话想要跟他说,还有很多话想要跟他说。我还没有看够,还没有看够他的样子。
我咬着牙,撒腿就往回跑。
拜托你,一定不要变回去。一定要在我回去之前。因为,我还没有跟你说够话,我还没有好好跟你说话。
前面再过两个路口,再拐个弯,就能到达公园,穿过公园的小路,就能到达兰彻身边,他就在那里。保佑,请保佑他一定在那里!
我冲过公园的树林,跨过小河,差点就摔了下去了。
而兰彻却懒洋洋地坐在公园板凳上,看着早就上气不接下气的我,说:“哟,这么快。”
看着他的笑脸,我居然差点就哭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