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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你若不离,我必不弃

“魔宫中人以吸血为生,总之……很是狠毒的一个教派,在江湖上臭名昭著,教主是女子,在九国之中都有分坛,最爱抓年轻的男子回去,三十年前被各大门派围剿,各国官府也派兵剿杀,七天七夜,杀得魔宫寸草不生,可是魔女轻歌却不知去向,江湖各大门派找过她一阵子,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有人说她跌下了万丈悬崖,就这样不了了之。”

“那就凭我生蓝眼睛公主,就能说慕容烈是魔女之子?”颜千夏瞪圆眼睛,有些气愤。

千机轻吸口气,见雨又大了,索性拉她到了一边的屋檐下避雨。

“先祖的结发妻,崇禧皇后的手札中记明。她在一次乔装郊游中遇上了一位貌美少妇,正被恶霸追打,要强抢回去,她怜这女子柔弱,随救起她,带回宫中作伴,皇帝看中少妇,一夜临幸,生下皇儿之后,少妇不肯留在宫中,此时太妃产下一子,却不幸夭折,这位皇子便被过继予太妃抚养,因为是同一夜生产,少妇又自称是有夫之妇,崇禧皇后怕传出去有损天颜,便将此事捂下了。老妖后是后来进宫的,并不知晓内情。”

“那也不能证明慕容烈就是轻歌之子。”颜千夏咬了咬唇,轻声说道:“这是借题发挥,借机发难,小人行径。”

“这就是权谋。”千机低声说道。

颜千夏垂头不语,她看过明史,看过《张居正传》,里面说得特别透彻,政|治就是脏的!想取天下,就得得民心,想要得民心,就得有得让别人失民心。

慕容烈当初登上皇位,不也是靠威武铁蹄踏进皇城,又对旧臣恩威并施吗?

“千机,你去帮他吧,我一个人不要紧,我来这个世界就是一个人,没什么好怕的。”颜千夏吸了吸鼻子,轻轻地说道。

“我接受王命,要以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你,我不会离开你。”千机轻轻地抓住了她的手腕,摇了摇,微弯了腰,贴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他也不会有事,他是见过的最有魄力和胆量的男人,他并未被困在皇陵,而是带人去偷袭慕容绝。”

“那不是更危险?”颜千夏背一紧,慕容绝如今风头正劲,又高举着正牌皇子的王旗,只怕呼声正高,士气正涨。

“信他吧,只要你好好地,他便能好好的。”千机松开了她的手臂,看向远方。

雨水的清洗下,远处的山都被浸泡在这水雾萦烧之中,虚虚幻幻,如同在梦中。

——

一晃四日。

颜千夏每天都会去河边看水,据百姓们说,大水肆虐过的地方,简直惨不忍睹,今年又颗粒无收,灾民遍野,无法生存。去年是慕容烈打下了夏国,运来了粮食,今年又怎么办?

名花流没给千机传来消息,颜千夏不知慕容烈偷袭是否得手,又是否受伤,叶家是否会保护好小晴晴。

此时此刻,她既希望能和小晴晴团聚,又希望小晴晴在叶贤妃身边,她人正直,叶家又手握兵权,说不定会看在小晴晴的份上,全力帮助慕容烈。

颜千夏都恨不能生出三头六臂来,以助慕容烈脱离困境。可惜,她还不能驾驭龙珠,袖箭只能自保,她这个逃跑大王,对慕容烈来说,不起任何作用,只是个负担累赘。

河水哗啦啦往下翻涌着,不时浮下几根在河水里浸得乌黑的断木。

“千夏,回去了。”千机在她身后叫她,她吸了口气,转过身来,带着一脸笑意。

“千机,我们明天就走吧,我去找龙珠,回家。”

“可是我还没收到消息,我与他约好等足七天。”千机摇摇头,拉住了她的袖子,扶着她,让她小心地跳下小山包。

颜千夏反手揽住他的手臂,轻声说道:“不等了,我不适合他,我准备回去,明天你就给名花流的人递个消息,就算……找不到龙珠,我也不回他身边了,找个安静的地方,做点小生意,就这么过一辈子吧。”

“怎么了?”千机还是头一次听到她说要放弃的话呢。

颜千夏笑了笑,轻声说道:“我本来就不属于这里,你有没有发现,自从他和我好了之后,倒霉事就没断过,全是我给他带来的霉运,我们上次没回去就好了,说不定霉运就被我带去池映梓和慕容绝那边了。”

“傻话,这些事迟早会发生,只是你被他们利用了而已。”千机安慰了一句,她脸上的笑意却渐渐淡了,最终,唇角往下弯去,化成了满嘴的苦涩。

“千机,你不懂的,一个皇帝不可能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他必须要有大臣的支持,军队的拥戴,可他拿什么维系这些关系,只有婚姻,孩子,我把他这些路全斩断了,你让他怎么笼络人心?大臣们个个都怨他,独宠妖妃,不给女儿和他们荣华富贵的机会。就连小皇子,他都因为我的关系,未能给过多少父爱,偶尔去看看,我还会吃醋,这不是我的罪过吗?我错了,我不应该缠着他的。”

“千夏,你想歪了。”千机想劝,却不知劝什么好,因为颜千夏说的,倒真是句句现实。

就算是到了现代,豪门联姻,官商通婚,全都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帝国,何况这个年代呢?

“真的想走?”他沉默半晌,小声问道。

“嗯,走,不留了。”颜千夏点头。

“好,我陪你去找龙珠。”千机抓紧了她的手,用力捏了捏,似是要把自己的力量传输给她。

“千机,你跟我回去了,一定能成为大明星的,他们都没你长得好看。”颜千夏又努力让自己笑了起来,反扣住了千机的手指,笑吟吟地说道。

“大明星?”

“嗯,超级明星,可以演很多电影,赚很多钱,到时候我就当你的经济人。”

“经经人?”

“哎呀,你什么都不懂,真老土!”颜千夏讥笑着说了一句,拽住了他的手,快步往前,“走吧,我们去买坛酒,再买点咸菜,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我就来提前预祝我们的明星梦大获成功!”

她总能在逆境里笑得很真诚,千机都不知道她这样小小的身躯是怎么承受起这一切的,只是,他真的很喜欢这个来自异时空的女子,她真实,她可爱,她热情,她勇敢,她坦诚,她有他所喜欢的一切品质……所以,他甘愿为了她,付出一切,哪怕生命,只要能看到她这样的笑容,他死而无憾!

在小酒肆里买了一大坛米酒,又买了几样小菜,二人手中的现银不多了,也找不到钱庄对换银票,若明日不走,也无法再继续维持生活。

千机打开了包在白玉琵琶上的厚厚油布,拿出琵琶,拔了拔弦。

“看,有酒,有肉,有乐声,千机,和你在一起就是过神仙日子啊。”颜千夏倒了两碗酒,递了一碗到他的嘴边,他张嘴咬了碗,喝了一大口,修长的手指在琵琶弦上一拔,铮铮淙淙的乐声流淌而出。

颜千夏坐回桌边,一面喝酒,一面吃肉,一面听这绝代美男为她弹奏琵琶曲。

若能天天逍遥若此,她颜千夏便是回不去,来此古代一回,也值了!

几大碗酒入了喉,米酒虽甜,后劲也大,渐渐的她的眼睛就有些花了,看千机都能看得重影来,可是还是不想放下碗,怕一停下来,就会哭,她不想哭,她想慕容烈和晴晴。

她舍不得走,却又到了不得不舍的时候。

有她在,慕容烈就断不了情,得不到天下,会一辈子被人耻笑,耻笑他是阶下囚,手下败将,骄傲的,最威武的、她的慕容烈,比任何人都有资格坐拥江山,笑看风云。

只要她走了,慕容烈就能得到他想要的一切,那些人也没理由再反对他,什么狗屁的魔宫之子,他能很轻易地解除这些谣言之危。

“千夏你醉了。”千机放下琵琶,想拿开她手里的碗,颜千夏却嘻嘻一笑,拉他坐下,自己站了起来,拿起了一支筷子舞起来。

“千机,你看着我的本领,我若回不去,就会自创一派武功,成为一代天骄年舒舒,我要有万千门众,我要把本教发扬光大……”

她学着苏锦惠的招式舞剑,当然,学不太像,又掺了自己特创的姿势,一招一式,有板有眼,突然,她一侧身,手往千机的小腹下抓去……

“你看,对付男人的必杀技,猴子偷桃……”

千机吓了一跳,连忙往后一缩,整个人就从长凳上给摔了下去,颜千夏笑得前俯后仰着,用筷子冲着他指,“千机,我说了是绝招吧,你还害羞!”

千机的脸顿时烧得跟个猴子屁股似的,爬起来,拔腿就往外走,“我去……茅厕。”

“哦,用冷水多洗洗。”颜千夏又笑,坐下来,又往嘴里塞了一口肉,嚼着嚼着,笑容又淡了,发疯了一样想慕容烈,这样的相思,真的能被时光冲淡吗?会不会伴她一生,不得结束?

身后响起了开门声,颜千夏迅速抹了一把脸,笑着说道:“你怎么这么快?快过来坐下,我不偷你的桃了,我们划拳,输的脱衣裳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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