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嘉永还想说什么,老韦伯把他的围裙一解,挥手就推着他走开:
“赶紧走开,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值得,走走走,耽误了正事,你那几十万的年薪就泡汤了,知道不知道?快点办正事去!”
周围的人一片唏嘘,这不但是个高颜值的帅哥,原来还是个钻石王老五啊!
韦嘉永脸红了,这几十万的事情也不知道是谁告诉老头的,这他算是记住了,隔一段时间就会念叨一次,呵呵,不过,老人家应该都是这样吧,孩子有出息了,总会炫耀张扬一番的!
韦嘉永走到一边接电话,果然是林龙打来的:
“嘉永,我订好位子了,来江汉饭店,1378包厢。”
韦嘉永一阵崩溃,吃个午饭还要去豪华饭店,林医生越来越大方了,哦,可能他一直就是这么大方,尤其是对待他们父子俩,不然的话,他当初怎么会那么轻易地收留自己的老爹呢?
林龙之所以请韦嘉永在江汉饭店吃饭当然是有原因的,他跟韦嘉永谈话的内容很机密,在公司也有点担心隔墙有耳,而江汉饭店的风评在这附近是最好的,据说他们的老板在每个豪华套房都安置了防窃听装置,为的就是方便谈一些机密事宜的商务人士谈公事。
林龙定好包间之后,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房间的周围,对这个老板的做法他很欣赏,但是却并不完全相信他。
直觉上,林龙感觉饭店老板的想法并不单纯,甚至还有些企图。
果然,林龙在饭桌桌脚的一侧发现了一个微型摄像机,如果不是小心谨慎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发现这么高精尖的小玩意儿。
林龙对着摄像机的细小屏幕啐了一口,手指用力,把那小玩意捏成了粉末。
刚做完这一切,韦嘉永的声音就响了起来:“龙哥,我来了!”
林龙阴云密布的脸很快转晴,笑着转过身说道:“这么快,来,今天哥请你吃大餐!”
想必摄像机的事情还是跟轩辕家的人有关系,林龙生生忍住自己想要发脾气的冲动,拦着韦嘉永的肩膀,小声问道:
“你来的时候,有人跟踪吗?”
韦嘉永一愣,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林龙叹息一声,让这个年轻人注意到这种事情,真的是太为难他了。
两人对着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开始大快朵颐,韦嘉永还没忘记正事,一边吃一边问:
“龙哥,你找我是不是要谈新药的事情?”
被刚才的监听设备一折腾,林龙谈事情的兴致早就没了,他笑着看了看韦嘉永:
“臭小子,嘴都不够用了,不谈了,先吃先喝,饿着肚子谈事情可不是我的风格!”
韦嘉永有那么一丝错愕,他很快就感觉到林龙似乎有点不爽,不会是出什么重要的事情了吧,他也没敢问,只是听话地吃着大餐,想着林龙真正要跟他谈的是什么话题。
与1378号包房只有一墙之隔的1376包房里,坐着面色不善的两个人,都是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此刻,他们面前也摆满了好酒好菜,但是这两个人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约翰,怎么办,摄像机被发现了!这下子,没法跟轩辕先生交代了!”
其中一个高个子的男人愁眉苦脸地问另外一个长发微卷的小个子。
约翰微微一笑,伸手拿过筷子,给对方夹了一块狮子头,放到他面前的小碟子里,说道:
“汤姆斯,难道你忘了我的绰号是什么了,摄像机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我听说上次艾一伦他们也是栽到这小子的手里了,他很厉害很敏感,你不用紧张,接下来你的任务就是吃喝二字,一切都看我的了!”
“对了,我差点忘了,你可是一个异能者,顺风耳,顺风耳,他就是再厉害应该也想不到这一点了,哈哈,怪不得你一点都不紧张,原来你是早就做好了准备!”
汤姆斯哈哈大笑,接下来他就可以胡吃海喝了,约翰的异能自然能够探听到轩辕先生需要的消息。
此刻的轩辕山庄,轩辕邱翘着二郎腿,嘴里袅袅地喷着烟圈,得意洋洋等着即将传来的消息。
玉兰花坐在沙发的一角,给轩辕邱削着苹果,慢慢地放下心来,一开始她还以为慕容苍穹会很快抢回对轩辕邱身体的掌控权,但是两天的时间下来,她渐渐习惯了轩辕邱的一切,看来是慕容苍穹自己出了什么事情,没有意外的话,他应该不会回到自己脸前招人讨厌了。
“邱儿,你找的人可靠吗?他们真的会弄清楚林龙和韦嘉永到底在密谋什么?不要忘了,上次韦嘉永的事情,那个报社的家伙就没有办妥!”
削了一个苹果之后,玉兰花伸手递给轩辕邱,顺便把他嘴里快要烧着嘴唇的烟屁股扔进烟灰缸。
轩辕邱意犹未尽地看了一眼烟灰缸,很嫌弃地咬了一口苹果,含糊不清地说道:
“兰姑姑,上次那个是意外,我是没想到韦嘉永那小子在萧家眼里那么重要,为了他,竟然把兰城的大小媒体都公关了一把,唯一不受萧家待见的那个小报社,又是个胆大包天的货色,社长都不敢接的事情,他一个副主编接了,接就接吧,还做不好,半天时间就被天兴的人把他老窝给端了,算我倒霉吧,不过无所谓,跟林龙相比,韦嘉永始终是个小角色,这次他们神神秘秘地谈判,肯定是要放大招,姑姑,你知道我找的那两个外国人最擅长的是什么吗?是偷拍和窃听!”
玉兰花心里猛地激动了一下,她突然想起林龙的狡猾之处,不由得连连摇头:
“你还是太小看林龙了,他根本就不怕这些,只要是普通人,很难对付得了他这个小狐狸!”
轩辕邱又狠狠地咬了一口大苹果,嘿嘿一笑:“普通人当然不是他的对手了,嘿嘿,可惜他林龙这次做梦都想不到,我请来了一个异能者,号称‘顺风耳’的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