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夜雨侵袭。
在软绵绵的大床上睡着的阿媚突然听到“嗒嗒”的大雨声中夹颊着一个男子的声音。
“诺阿媚,我喜欢你,我想要和你在一起!”
诺阿媚正在沉睡中……“屠小刀!”突然,她猛然地从大床上坐起来,张开大眼,搔了搔自己凌乱的头发。看了看周围,台灯还亮着,捶了捶自己的脑袋,头昏昏的,真难受!肯定是自己做了恶梦。她晃晃悠悠地伸手去关了台灯,刚想躺下,忽然又听到嗒嗒的大雨身中一个男孩的声音:“诺阿媚,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
无数声喜欢你在她的耳边回荡,诺阿媚再次惊恐地坐起来掀开被子,穿上拖鞋,跑到窗台上打开玻璃窗户往外一看,真的是屠小刀!
他站在他家门口外面,淋着大雨,一辆大车从她的身后经过,溅起了巨大的水花,扑打在屠小刀的背上,头发,衣服和鞋子全都被打湿了,他还傻傻地执着地站在那里,举着一个白色的大牌子,大牌子的上面写着六个粉红色的大字——诺阿媚,我爱你!
那一个美丽的画面瞬间戳中了诺阿媚柔软的心,她转过头,拿了一把花雨伞跑出房门。
“站住!”
“阿媚,你要去哪?”诺哈拉穿着睡衣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表情严肃,语气听起来有点生气。
“哥哥,我朋友他……他在外面淋着雨,我得去……去给他送个伞。”阿媚没想到哥哥居然会坐在客厅里等着他,她看着哥哥那透着光的犀利的眼睛,连说话都变得战战兢兢,吞吞吐吐。
“不许去!”
她不懂为什么哥哥的语气如此坚决强硬,不知道哥哥为什么生气,更不知道哥哥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这麽大的抗拒。她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哥哥说:“哥……哥,我只是去给我的朋友送个伞,要不然他……他该感冒了,您别生气,我走了哈!”说完阿媚便没敢在看哥哥脸上的表情,就飞快地溜出客厅打开门,跑了出去。
“诺阿媚!你回来!”哥哥生气地拍打着沙发,眼睁睁地看着阿媚跑了出去。
天还是下着“嗒嗒”大雨,感觉今晚注定是下不停似的,诺阿媚撑着雨伞,打开了别墅院子的大门,冒着大雨跑到屠小刀面前:“屠小刀!你个大傻瓜,笨蛋!这么晚了,你在这里作妖啊,你这是扰民你知道吗?在美国,可以随时把你抓到警察局里待上两三天,甚至半个月!”
屠小刀傻傻地笑道:“只要你愿意出来见我,愿意和我在一起,就算在警察局里待上半辈子,我也愿意。”说完屠小刀嘿嘿地笑了两声,便晕了过去。
“屠小刀!屠小刀!你怎么了?笨蛋!你别吓我,快醒醒!”诺阿媚使劲地摇晃着屠小刀,屠小刀还是没有反应,阿媚看着她通红的脸蛋,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一阵滚烫,肯定是发高烧了。
“巧姨!巧姨!帮我拿我的车钥匙过来!”诺阿媚把屠小刀扶了起来,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在屠小刀的肩上。
巧姨拿了钥匙撑了雨伞急急忙忙地走出来,“小姐,小姐,这么晚你要去哪里?诺先生他——”
阿媚接过钥匙,“巧姨,别说了,他发高烧了,救人要紧,快!帮我把它扶到车上,我要送他去医院!”巧姨不敢多说,只好帮着阿媚小姐把那位全身淋湿了的先生扶起来,把她扶到车上。
诺哈拉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透过滂沱的大雨,他看见一束弥散的车灯消失在小区的汽车通行道上,诺哈拉气愤地把手上端着茶杯狠狠地往地上一摔,表情严肃,默不作声。
诺阿媚把屠小刀送到了医院,医生给他量了体温,40度高烧!护士小姐马上给屠小刀打吊瓶,直到凌晨6点才稍稍地醒了过来。
当他醒过来的那一刻,他发现诺阿媚坐在他的床边睡着了,她冰凉的手放在他极其滚烫的手心上捂着,让屠小刀觉得很幸福,虽然她的头靠在屠小刀的手臂上,让屠小刀的手觉得很麻,可是他不愿意叫醒他,只愿意静静地看着她沉睡的样子。
雨还在下,窗外吹来的夜风还有点寒意,屠小刀伸起自己打着吊瓶的手拉了一点被子盖在阿媚的肩上,阿媚似乎感觉到屠小刀的手动了一下,便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屠小刀早已醒了,他的嘴唇苍白干裂,脸颊还是通红。她伸手摸了摸屠小刀的额头,还是有点烫。
“你的额头还有点烫,我去找医生要个冰袋,帮你敷一下吧!”
诺阿媚才转身,屠小刀便抓住她的手腕,用力地扯回来,诺阿媚一不小心扑倒在屠小刀的怀里。她的手触碰他的胸口,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扑通扑通的。
诺阿媚的脸瞬间变得通红起来,她紧张地问道:“屠小刀,你……你想干嘛?”
“别说话!我想……吻你……”
诺阿媚听到“吻你”这两个字,敏感的想要挣脱屠小刀的怀抱,可是屠小刀用双手紧紧地捆住她,不让她离开自己的怀抱。
屠小刀把她的脑袋虏到自己的面前,深情地对视了一眼,便闭着眼睛轻轻地闻着阿媚的嘴唇,阿媚的嘴唇没有涂口红,少了那一层0.1微米的“红色隔膜”,屠小刀才真正地觉得自己与诺阿媚的心灵距离很近很近声……
“这可是我的初吻!没想到却被霸道的屠小刀强取豪夺了去!”诺阿媚着睁大眼,脸颊羞红着,爱情来得太突然,一切都来得那么地猝不及防。她的双手紧抓着屠小刀的衬衣口,两棵心似乎相互触碰着,他们可以感受到彼此惴惴不安的心跳。
情到深处,屠小刀深情地“咬”着诺阿媚的嘴唇,仿佛咬着一颗甜蜜的糖一样,那甜甜的爱意让他不能自己。
“嘶!屠小刀!你干嘛!”阿媚用力地推开屠小刀,用手掂着自己被“咬”出血的嘴唇。
屠小刀的头被诺阿媚推撞到枕头上,坏坏地笑了,“阿媚,我想然呢记住我的吻在你的唇上留过痕迹,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要让你记住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一个男人他,很爱你。”
阿媚用袖子擦了擦自己嘴唇上的血,愤愤地对屠小刀说:“屠小刀!我说你是脑子烧坏了吧,别说傻话了,你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苟且地活得好好的。”
“不,我还很清醒,自从来到拉斯维加斯,我想了很多,如果那一天,在邮轮上,我不会游泳,恐怕我已经——”
“我屠小刀不怕死,我唯一怕的,就是再也见不到你。”
在那一刻,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停止了流动,他们彼此看着彼此对方的眼睛,不说话。
“诺阿媚,你真的被这个比你小三岁的小男孩“俘虏”了吗?他对我真的是真心的吗?一见钟情这东西可信吗?不!他只是个冲动的小男孩,他比你小三岁,他给不了你安全感,更保护不了你。”每每诺阿媚觉得心动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暗示自己。
“屠小刀!我诺阿媚不是凭着你的一句简简单单的我爱你就可以被收买了的,我不是那种整天听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对自己说情话就可以很容易满足甚至可以什么都不干的小女人,我需要有自己的学业,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工作,不能像你一样整天吊儿郎当,没事到处乱跑瞎晃悠,你说得对,我们女人就是虚荣,喜欢踩在高跟鞋上,炫耀自己的美丽,如果一个男人给不了女人高跟鞋,我们女人,只能凭着自己的努力踩在高跟鞋上。”
屠小刀听了他低头沉默了一会儿,他知道阿媚说这句话的意思,他也明白她心里真正倾慕的男人是那种能让她的生活过得殷实丰富的男人,而屠小刀除了自己还是自己,一无所有。
他的脸突然冒出了许多热汗,脸上有点苍白,嘴唇干裂,吊瓶里的药水已经滴尽,他的紧紧握着白色的被子,血管里的血冒出了吊瓶的针口。
阿媚打开水壶,发现水壶里的开水已经没有了,“我帮你去叫医生换吊瓶,你40度的高烧还没有退,你先躺下好好休息吧,我到楼下帮你打一点开水,顺便给你带个早餐,医生说你低血糖,平时要按时吃饭,多注意休息!”诺阿媚说完后,便拎着水壶下了楼。
屠小刀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想想自己朝九晚五,吊儿郎当,放荡不羁的生活。确实是觉得可笑,为了这个她喜欢的女人,或许,他自己真的应该为她改变些什么。
静静地想了想,便坐起来,把了自己手上的吊瓶针头,独自一人走到医院的前台,把剩余的费用缴完,在病房的桌子上流了一张纸条,走了。
当诺阿媚拎着水壶,拿着早餐回来的时候,他发现病床上的屠小刀已经不见了,她发现屠小刀在桌面上留了一条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大字:“总有一天我会成为让你踩得上高跟鞋的男人,等我!”
诺阿媚走出病房到处去寻屠小刀,可是他已经走了,天还下着雨,她站在医院的大门口,目光逡巡着那个夺走她初吻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