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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演说需注重台风与个性

演讲人在演讲过程中的举止姿态,也就是台风和个性,决定着演讲的成败。若想赢得听众信任,只有表现得自然、真诚。有一次,卡耐基技术研究所曾经对100位著名的商界人士进行过智力测验。这次测验的内容与战时对陆军所进行的测试相像。该研究所最后将测验结果郑重地对外公布:一个人的个性在其事业成功的各种因素中占主导地位,其重要性远远胜过他智力的高低。

这项结论意义非常重大:对商人而言,极为重要;对教育而言,极为重要;对专业人员而言,十分重要;对演说者而言,更是十分重要。

一个人若想演说成功,除了事前的准备之外,个性也许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了。著名演说家艾伯特·胡巴德就曾经说过:“在演说中,赢取听众信任的,是演说的态度,而不是讲稿的词句。”

这句话不够准确,除了态度之外,观念也是同等重要的。然而,个性是一种模糊而且难以捉摸的东西,就像紫罗兰的香气一般,即使是最能干的分析家也没法把握。个性是一个人肉体上的、精神上的、心理上的全部组合,还包括遗传、嗜好、倾向、气质、思想、精力、经验、训练,以及全部的生活境况。它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样复杂,它也几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理解。

一个人的个性是非常难以更改或改进的,因为它是由遗传和环境所决定的;但是,我们可以使它强化到某种程度,使它变得更有力量、更具有吸引力。不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对大自然赐给我们的这项奇异的事物作最大的利用。这个目标对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相当的重要性。改善的可能性尽管微乎其微,然而我们仍然可以进行讨论及分析。

演讲之前要充分休息

在演讲前得到充分的休息,是保证在演讲过程中充分发挥的前提条件。一位露出倦态的演说者在讲台上是没有吸引力的。千万不要犯这种最常见的老毛病——把你的准备工作和计划一直拖延到最后一分钟,然后再匆匆忙忙地赶着进行,企图弥补失去的时间。这样干会对你身体造成破坏,引起头脑的疲乏。这种可能的破坏力量会拖累你,削弱你的活力,使你的头脑和神经同时变得虚弱。

假如你要在下午4点钟时向委员会发表一项重要的演说,那你就应该吃一顿轻便的午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小睡一会儿,以恢复精神。不管是在精神上、肉体上还是神经上,休息恰恰是你所需要的。

法拉的行为习惯就时常让她的新朋友大吃一惊,因为她常常很早就向他们道晚安,然后上床睡觉,留下他们和她的丈夫继续谈话。她知道她所从事的艺术工作需要有充足的睡眠。诺蒂卡地人非常喜欢参加社交活动——和朋友聊天,品尝诱人的美食。但在她当上了歌剧第一女主角后就表示,必须放弃自己所喜欢的一切。

但这里有一点需要你注意:当你要发表一篇重要的演说时,千万不可吃得太饱。你演讲前的饮食要像一位圣徒那样少。在演讲之前,亨利·毕丘经常只吃一些饼干,喝点牛奶,除此之外他不会再吃任何东西。

摩贝尔夫人说:“要是我准备在晚上演唱,我就不吃午餐,只在下午5点的晚餐中吃分量很少的食物,包括一块鸡或鱼肉,或是甜面包、一个苹果和一杯水。每一次当我从歌剧院或音乐会回到家中时,总是发觉自己饿得快支持不住了。”

摩贝尔夫人和毕丘的做法真是太明智了。我本来开始也不理解这样做的意义,以后,当我成为一名职业演说家之后,每当我在吃完一顿丰盛的大餐后要发表两个小时的演说时,我才明白个中的道理。经验告诉我,在喝完饭前酒和汤之后,马上就是牛排、炸薯片、沙拉、蔬菜和甜点;带着这样的负重感再到台上站上一个小时,到那时我不但不能保证身体的最佳状况,而且也不能尽情发挥我的台风与个性。原本应该流淌在我脑中的血液,现在全部集中到了胃部——同牛排及炸薯片战斗去了。

著名音乐家帕德列夫斯基说得好:“我如果在演奏会之前随心所欲地大吃一顿,那么我身上的兽性将会占据最上风,甚至还会渗入到我的指尖,而使我的演奏遭到破坏及变得呆板。”

不要忽略衣着

美国农业部曾经在其实验农场上养了几百箱的蜜蜂。每一个蜂巢都被装上一面很大的放大镜,只要按下按钮,蜂巢内部就会被电灯照耀得通亮。这样,在任何时候,无论是白天或夜晚,这些蜜蜂的一举一动都能被很细密地观察到。演说者的情况也与此类似。他也像被安置在放大镜下——被聚光灯所照射时,所有的眼睛都在看着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个人外表上哪怕是最细小的不协调之处,立刻如同科罗拉多的派克山峰展露最迷人的微笑那般醒目。

有一次,一位担任大学校长的心理学家向一大群人发出问卷,向他们询问,衣服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结果,被询问者几乎一致表示,当他们穿戴整齐、全身上下一尘不染时,他们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穿得很整齐,而且也可以感受得到。这表明衣服会对他们产生某种影响。

这种影响虽然很难解释,然而十分明确,十分真实。得体的衣服会让他们增加信心,使他们的自信心大增并提高他们的自尊心。他们发现,当他们的外表显得非常自信时,他们的思想也比较容易顺畅,他们的表达也更加容易取得成功。这就是演说者不要忽略衣着的重要性,其实,在任何场合,衣着对穿着者本人都有很深的影响。

演说者的衣着会对听众产生什么影响呢?我注意到,假如演说者是一位不修边幅的男士——穿着宽宽松松的裤子、变形的外衣和鞋子,自来水笔和铅笔都露在胸前口袋外面,一张报纸、一只烟斗或一罐烟草把西装的外侧塞得鼓了出来;假如演说者是一位女士——带着一个样子丑陋的大手提包,衬裙还露在外面,听众对这样一位演说者根本就没有信心,就好象演说者对自己的外表没有信心一样。看了他或她那个糟糕的打扮,听众岂不是也认为,这位演说者的头脑一定也是乱七八糟的,就像他那头蓬乱的头发、未经擦拭的皮鞋,或是胀得鼓鼓的手提包一样。

当罗伯特·李将军代表他的军队前往阿波麦托克斯镇表示投降时,他穿着一套整整齐齐的制服,腰边还系了一柄很珍贵的长剑。和李将军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格兰特却未穿外套,也未佩剑,只穿着士兵的衬衫和长裤。格兰特后来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相比之下,我肯定是个十分怪异的对象,而对方则是一名衣着漂亮的男士,身高6英尺,服饰整齐。”没能在这个历史性场合穿上合适得体的服饰,这也成为格兰特将军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

《美国杂志》曾利登过一篇关于纽约一位银行家的生平故事。银行家的一位朋友说了他成功的原因。他说,这位银行家总是面带迷人的微笑,这是他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乍听之下,这种说法可能显得有点儿夸张,但这是千真万确的。其他的人——也许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可能拥有更丰富的经验,而且也具备更为优越的财经判断力,但是这位银行家却拥有最随和的个性——拥有一种其他人所没有的额外资产。

在这种个性中,他那和善、受人欢迎的微笑则是其中最大的特色之一。这种微笑能使他立即赢得别人的信心,使他马上获得别人的好感。只要是与他有过一面之交的人,都愿意看到他获得成功,并且都十分乐意对他表示支持。

中国有一句谚语叫“和气生财”。在听众面前展露笑容,岂不是和在柜台后面的笑容一样受人欢迎?谈到这儿,记起了一件事,有位学生参加了由布鲁克林商会主办的演讲训练班。当他出现在观众面前时,全身都散发出一股气息,好象在向台下的人表明他很高兴能来到这儿,他很喜欢他即将进行的演说工作。他总是面带微笑,而且显得非常乐意地面对着他的听众。台下的每一位听众都马上被他的这种情绪感染了,他们立即觉得他十分亲切,并且对他大表欢迎。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演说者经常以一种冷漠、造作的姿态走上讲台,以一种很不情愿的神态来发表这次演说。等到演讲完了,就像完成一件苦差事似的。听众也会很快被他的这种情绪所感染,会十分压抑地听完他的演讲。

哈利·欧佛瑞教授在《影响人类的行为》一书中写道:

“喜欢产生喜欢。如果你对你的听众有兴趣,听众也会对你产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台下的听众,不管在外表或内心,他们也会对你表示厌恶。如果你表现得很胆怯而且慌乱,他们也会对你缺乏信心。如果你表现得很无赖,而且大吹其牛,听众们也会表现出自我保护性的自大。经常的,你甚至尚未开口说话,听众就已评定你或好或坏了。因此,我有充分的理由指出,自己必须事先确信我们的态度一定会引起听众的热烈反应。”

把听众聚集在一起

许多讲演者常常会在下午对稀稀落落分坐在大厅内的一小群听众发表演说,也时常在傍晚对拥挤在一个狭小空间内的一大群人发表演讲。但在这两种环境下,听众对演讲者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晚上听众们听了会开心地哈哈大笑的同一个话题,到了下午却只能使听众们的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晚上的听众会对每一段落都报以热烈的鼓掌,但下午的听众们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下午的听众大多是年老的妇人或小孩子,他们当然比不上晚上那些精力充沛并且比较有辨识能力的听众那样对讲题有那样热烈的反应。但这只是一部分的原因而已。

更真实、更重要的原因是,当听众分散开来时,他们不容易受到相互感染。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种场地里空空的和听众之间空了很多椅子更能浇灭听众的热情了。

亨利·毕丘在耶鲁大学发表有关讲道的演说时说:

“经常有人这样问我:‘你是不是认为,对一大群人发表演说,要比向一小群人演讲更有意思呢?’说向实在话,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我可以向12个人发表精彩的演说,同样,我也可以向1000个人发表同样精彩的演说。对于前一个群体,只要这12个人能够围坐在我的身边,紧紧地靠在一起,而且彼此可以碰到对方的身体;对于后一种情形,假如1000个人分散而坐,每两个人还相距4英尺之远,那也如同在一间空无一人的房子里一般糟糕……把你的听众紧紧聚集在一起,你只要花一半的精神,就能使他们大为感动。”

当一个人置身于很多听众之间时,他很容易有将自我看得特别重要,而成为这些听众中的一分子的感觉。这当然比他单独一个人时更容易受到影响,他会不由自主地随大众的气氛时而开怀大笑,时而热烈鼓掌。但假如他只是听你演说的五六个听众中的一个,虽然你对他说的仍然是同一内容,由于气氛太冷清,他却对此无动于衷。

当很多人处在某一环境中时,你很容易令他们发生反应;相反,如果你要令一个独处的人有所反应,就比较困难了。比如,当男兵们前往战场时,他们一定会采取世界上最不顾一切后果的行动:他们希望大家聚成一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士兵上战场时,互相要紧握住同伴们的手不放。

假如要向一小群人发表演讲,就应该去找一个小房间。把听众塞进一个狭小的空间,强过让他们散在宽广的大厅里。假如你的听众坐得很分散,就请他们挪到前排来,坐在靠近你的位子上。你一定要坚持让他们挪过来后才展开你的演讲。

演说者一般不要站到讲台上去,除非听众相当多,并且确实需要演说者如此,否则千万不要这样做。你可以下台去与他们站在同一高度,站在他们身边,这样可以同听众拉近距离,而非给人造成一种权威的感觉,这能使你的演说达成非常好的效果。

注意演讲场所的环境

在演讲场所,保持空气的新鲜是很重要的。在演说的过程中,氧气的供应是非常重要的基本要素。不管是怎么动人的演说,也不论是音乐厅里如何美丽的女高音,都无法使置身于恶劣空气中的听众保持清醒。所以,在一个空气不怎么清新的环境中发表演讲时,在开始演讲之前,一定要请听众们站起来先休息两分钟,同时把窗户全部打开。

在过去14年里,詹姆斯·庞德少校一直担任亨利·毕丘的经理,因此,他不得不一直穿梭于美国及加拿大各地。当时,这位有名的布鲁克林传道师广受人们的欢迎。庞德常常在信徒来临之前,先去察看毕丘将要前往传道的地点,并且细心地检查灯光、座位、温度及通风情况。庞德是一位喜欢大吼大叫的退伍陆军军官,他很喜欢运用权威。因此,假如一处传道场所太热,空气不流通,而他却打不开窗子,他就拿起书本对着窗户丢过去,一下子把窗户的玻璃砸得粉碎。他知道:“对于一位传道者来说,氧气是仅次于上帝恩典的最佳事物。”

保持场所内光线充足。这也是影响演说成功与否的另一个要素。除非你是在一群人面前表演招灵术,否则,应尽可能让房间里的光线保持充足。要在一个像热水瓶内部那样半明不亮的房间里激发起听众的热烈情绪,就好象想要驯服野鹌鹑那样困难。

假如你看过著名作家彼拉斯科有关舞台制作的著作,你将会发现,一般演说者对于适中的灯光的重要性的观点可以说是一丝一毫也没有。

让灯光照在你的脸上。人们渴望看清楚你的面容。在你五官上所产生的那种微妙变化,是自我表现的一部分,并且是最为真实的一部分。有的时候,这种五官表现更甚于你的言语表达。假如你站在灯光的正下方,你的脸孔上可能会有阴影;假如你站在灯光的正前方,你的脸上肯定也会有阴影。所以,在你站起来演讲之前,先选定一个光线最佳的地点,这岂不是一种很聪明的行动吗?

千万不要躲在桌子后面。听众渴望看到演说者的全部面貌。你是否发现,有的人为了把演说者的整个人看清楚,他们甚至会从座位上探出头来。

一些好意的演讲组织者肯定会替你准备一张桌子,一个水壶和一个杯子。实际上,假如你的喉咙很干,可以考虑拿一点盐含在口里,或尝一点柠檬,它们会令你的唾液再度流出来,并且流得比尼加拉瓜瀑布还要多。

你不能把水壶或杯子放在讲台上。你也不能将一般讲台上放置的那些毫无用处并且又难看的废物堆在你的讲台上。

你是不是打量过,坐落于百老汇大道上的各种品牌的汽车展示厅都布置得十分漂亮、整洁、干净,让人赏心悦目。法国巴黎那些名牌香水及珠宝店的办公室也布置得既高雅又豪华。这是为什么?因为这些产品都非常高级。当顾客看到这些展示室布置得如此美丽之后,将会对这些产品更加肃然起敬,更有信心,也将更为羡慕。

同样道理,演说者也应该为他设置令人赏心悦目的背景。在我的思维中,在演说者的后面不应该有任何吸引听众注意力的东西,在他的两边也不能有任何这类东西。也就是说,理想的布置除了一幅深蓝色的天鹅绒幕布以外,不要放置任何家具,或其他类似的东西。

但是,看一看,一般演说者的背后通常都有些什么东西呢?地图、图表及桌子,或许还有很多积满灰尘的椅子相互放在一起。这会造成什么影响呢?气氛被破坏了,变得粗俗、凌乱及不协调。因此,你一定要把没用的东西全部清理掉。

亨利·毕丘说:“演讲中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演讲者本人。”

所以,你一定要让演说者在整个会场显露出来,要像白雪覆盖的少女峰峰顶和瑞士的蔚蓝天空相互辉映那般突出。

有一次,加拿大总理在当安大略省的兰登市演讲。在他演讲时,却有一名工友拿着一根长木棒从这个窗户走到另一个窗户,在一一调整窗子的开合。可想而知,影响非常坏——听众几乎一致地暂时忘记了台上的演讲者,转而去看那位工友,就像他正在表演什么魔术似的。

不管是听众还是观众,他们都无法抵抗——或者应该说他们不愿意抗拒——向移动物体望去的诱惑。演说者只要能够不忘记这一真理,那么,他就能使自己免于一些困扰和不必要的烦恼了。

第一,他应该克制自己,避免做一些吸引听众注意力的小动作,例如玩弄自己的手指、拉动衣服或是做些能减少紧张的小动作。我记得有一次,一位很有名的纽约演说家在演讲时,用手玩弄着讲台上的桌布,结果听众们便都专心地望着他的手,足足有半小时之久。

不仅如此,这样做还会给人一种胆小而缺乏自我控制的印象。任何不能增加你的演说分量的动作都会减少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在演讲会场,是没有任何动作不会吸引听众注意力的。所以,当你站立着时,必须保持静止的状态控制好你的身体,这样才会使你在听众面前产生一种能控制心理的、泰然自若的感觉。

第二,假如可能的话,演说组织者应该把听众的座位作适当的安排,使他们不会看到迟到的听众进来,这样可以防止他们分散注意力。

第三,演说者不应该安排贵宾坐在讲台上。几年以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的演说,他邀请多位贵宾一起坐在讲台上。这样做对演说并不好。第一天晚上,很多位贵宾挪动身子,以及把一条大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等等。每一次,他们之中只要有任何一个人稍微挪动一下,听众就会把注意力从演说者身上移到这位宾客身上。第二天,罗宾斯先生,根据他人的提示注意到这种情况。于是,在以后的几个晚上,他很明智地单独一个人站在了讲台上。

演说者怎么可能允许在他演说时有一个动个不停的人面对听众坐着呢?他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明智一点,就不会这样做。正如比拉斯为了避免听众的注意力分散,甚至不允许在舞台放置红色的鲜花。

保持良好的姿态

在演说之前,演说者一般不要坐着面对听众。你应该以崭新的姿态到达会场,这岂不是比听众在你还没有演说之前就看到你的正容更好一点吗?

可是,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也要十分注意我们的坐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吧,那是不是很像一头猎犬在找一处可以让它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首先是到处张望着,当他们发现一张椅子时,便加快脚步奔上前去,然后就像放置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放在了椅子上。

知道如何坐的艺术的人就不这样,他一般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并使自己在内心的完全控制下,让整个身子从头部到臂部都保持轻松的直立姿势,然后慢慢坐下去。

当你准备站起来向听众发表演说时,不要匆匆忙忙地开口。这是业余演说家的通病。你应先深深吸一口气,对着你的听众大约望一分钟的时间,假如听众席上还有嘈杂声或骚动,就暂时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直你的胸膛。这种姿势会让听众感觉你非常自信,让听众从你这儿感受到一种力量。当然,也不是说当你站在听众面前的一霎时就能站立得笔直,你应该每天都这样练习,只有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你才会很自然地挺起胸膛。

卢瑟·克里克在他的《有效率的生活》一书中说:“每10个人当中,我们也找不出一个能令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使颈部紧紧贴住衣领。”他提议人们每天从事下述这种练习:“缓慢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与此同时,把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这一套动作非常夸张,也对你只会有益而无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介于两肩之中的背部能够挺直,同时也会使胸部加厚。”

如何摆放你的双手呢?最理想的摆放姿态,便是将它们很自然地下垂于你身体的两侧。

这样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就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无法批评你的这种姿势。当然,如果需要,你还可以自然地打出各种强调性的手势。

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感到它们就如同一大串香蕉似的,千万不要认为没有人会去注意它们,或是没有人对它们感兴趣。

但是,如果你发现,把它们放在你背后,插入口袋中,或是放在讲桌上,能够令你减少紧张的情绪,你该怎么办呢?运用你的常识去判断。我曾经聆听过我们这一时代许多有名演说家发表的演说。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演说时,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安、德普、罗斯福总统都曾这样做过。就像英国政治家狄斯雷利这样注重仪态的绅士,有时候也会向这种诱惑投降。

但是,如果一个人准备演讲的内容是有价值的,并且他也能很有说服力地说出来,那么,他究竟如何处理他的双手或双脚,那当然是小事一桩。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心中热情澎湃,那么,这些次要的细节大都是可以自行解决的。毕竟,发表演说最重要的部分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然而,演讲中的姿势中的姿势问题很自然地被很多人夸大,滥用。卡耐基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讲授的。卡耐基后来说,这一堂课讲的主题就是姿势问题。遗憾的是,这堂课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观念错误,绝对有害。这位院长教导说,讲演者应该先让他的手臂松弛地下垂于他身体两侧,手掌心向后,手指半弯曲,拇指与他的大腿接触。他还训练他要以优雅的曲线举起他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转一圈,然后先把食指伸开,接着是中指、小指。

等到这堂具有美学及装饰性的训导进行完毕,还要求讲演者的手臂再循着同样优雅但不自然的曲线放下来,还要再度贴住大腿外侧。整个表演非常呆板,并且十分造作,完全不合情理,也很不真实。十分可笑的是,在他内心深处还觉得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别处学不到的。

在整个训导过程中,他没有教学生应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学生培养做出手势的感觉;也没有要学生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显得自然;更没有要求学生放松心情,学会自动自发,突破保守的外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谈话及行动。整个表演使人感到十分遗憾,就像一架打字机一样机械,也像昨天已筑的鸟巢般毫无生气,更像电视闹剧那般荒唐不堪。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到了20世纪,这样荒谬的言谈居然还能得以教授。几年以前,书店里还曾摆放过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整本书的内容都在企图训练人能摆出一个机械的、造作的姿态。它居然告诉读者,在讲到这个句子时应该做出什么手势,讲到那个句子时又该做出什么手势;哪种情形要用一只手,哪种情形要用双手,哪种情形要把手举高,哪一种要举到中等高度,哪一种要放低;怎样把这根手指弯起来,以及怎样弯起那根手指。

许多人之所以对演讲教学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正是这种机械化的演讲观众。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的院长最近说,他的学校不开设教授演讲班,因为他一直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实用而且能教学生合情合理发表演讲的教学方法。这位院长的做法。

有关演讲姿势的全部著作,9/10都是废纸一堆——它们不只是浪费了好纸张、好油墨;更为糟糕的是,学生从这些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不但无助于演讲的发挥,更是对演讲气氛的破坏。你要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研究,从自己的内心,从自己的思想,从你自己对这方面的兴趣中去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使用独特的手势

手势和晚宴服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后者只是一个人内在本能的一种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及晕船一般。

而一个人的手势就好比他的牙刷,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并且,诚如人人特点各异一般,只要他们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应该都各不相同。

很显然,每个演讲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训练等合自己性情的手势。你们可以想象,假如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想缓慢的林肯,和说话很快、个性急躁而且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一样的手势,那将是多么荒谬无比!

贺恩登曾经和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他公布了林肯在演讲时所用的方法:

“林肯用手做手势的次数,不如他用脑袋做姿势那样多。他常常使用脑部——在加强部分,他会用力甩动头部。当他想要强调他的某种说法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突然顿住,仿佛将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一样。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说者那样猛挥手势,好象要把空气及空间切成碎片一样。他从来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动……随着演说过程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后达到优美的程度。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所以他显得富有尊严且十分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于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指则蕴含着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的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快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希望拥抱他所喜爱的那种精神。假如他所要表现的是厌恶的情绪——例如,指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的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表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拉下来,丢在灰尘中予以践踏。他总是站得中规中矩,两脚的脚指头踏在同一条线上;也就是说,他决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住任何东西来支撑身体。在整个演说过程中,他只对他的姿势和态度作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

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把林肯的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像,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与林肯相比,在演说过程中,罗斯福则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在演讲时常常伸出一只手,手常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者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并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说者的思想和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说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自然,有活力,这是演说的至美表现。

然而有很多著名演说家的手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很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说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马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让人不敢恭维。葛拉登也是一样。巴尼尔也一样。已去世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说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说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假如演说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演说曾经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他也使用手势——并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使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实际上,运用手势的最理想方式,就是让你的思想怀情感达到一致。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将发现,你的手势同样富有渲染色彩,令听众难忘。任何姿势的法则都无僵于演讲,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说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说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或许对初学者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使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假如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一则错误。这种错误会减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形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说时,如果你能全身心投入到演说中去,顺其自然而做出的手势最理想。当你在练习时,假如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做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请记住一点,把所有关于演说姿势的著作统统扔进拉圾桶,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的。当你在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听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法则都更具有价值。

假如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作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说,你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把全部心思都放到演说上去。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和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假如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对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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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可以让生物延长一倍生命的药剂在一个小实验室秘密的诞生,张少钦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驾车离开。途中,车子突然爆炸。骤然醒来,突然多出了许多没有经历过的记忆。定神一想,自己身处一个叫做平山的小镇。附身在一个叫艾尼-金的灵魂沉睡的少年身上。是机会还是使命?QQ群11240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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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针对企业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念建设和实践的需求,阐述了把工作做到位的重要性,剖析了工作不到位的种种表现,最后告诉人们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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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杀之局,谁能扭转乾坤?绝世厄体,谁能涅盘重生?生死之间,灭族之际,谁又能惊天逆转?邪夜之光,夜光之威,何时又能重现世间?苍狼少主,修天命,悟奥义,转灵轮。控虚星,主生死,握命运。破苍穹,动乾坤,释天下。新人新书,拜求大家支持。有意见尽管提,小梦会多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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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名为地球的美少女,一个本来世界的少年,他们因为龙族签下了姻缘,他们肩负了龙族的使命。火影之中的龙族究竟会是什么样子的?使用沸遁、冰遁、水遁的水龙族;使用溶遁、火遁、爆遁的火龙族;使用尘盾、风遁、岚遁、雷遁的风龙族;使用木遁和圣盾古木龙族;使用土遁、砂遁、金盾的地龙族。还有一些特殊血迹界限的龙族,幻术无敌的灵龙族加上龙族的身体;无敌的身体加上冲遁和力遁的骨龙族;免疫一切物理攻击的幽影龙族;五系忍术加上306度无死角的忍龙族;拥有绝对破坏力破龙,那么机械龙、拟人龙、西方巨龙,他们又是什么龙族。--------------------------------------------无节操的换个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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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阴阳道士。我穿着得体举止从容,吃得下烤地瓜也喝得了葡萄酒;我脚步匆匆行走江湖,抓得了妖邪也战得了仙魔。我们不为外人所知,不被社会所接纳。但,我们就在你们的身边,从不曾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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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明:我还是个初中生,作业很多的我欲成魔,天耐我何。戏鬼王,逗无常,命犯桃花咒,战天道,救世灵。身穿血灵甲,手拿魔刀弑神,我是纯阳之体,又身付魔王转世之命。我是魔王我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