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岚山自葬了曌英帝后就成为了朝阴人民的旅游胜地,来此有三好,好风景,好姻缘,好吊唁。其一顾名思义,云岚山的烟云笼罩之风景,天下独绝;其二也是根据其一来的,因为云岚山去的人多,就容易发生偶遇,偶遇以后必然会犯桃花,嗯,然后请媒人准备彩礼登门提亲……其三,吊唁,吊唁的对象自然不做其他人选,曌英帝是也,其实这个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朝阴的人民对他们的曌英帝是十分敬仰敬爱的。
他们聚集在林中一方阔大的墓碑前,墓碑上写着“朝阴开国皇帝曌英帝之墓”,用朱红色的字写的,其含义再明显不过。
“陛下啊,你死的好冤啊,怎么就不能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呢?你……”
这些号丧的通常声音很大,一直传到山下遍布的酒肆里。说起酒肆,也是因为当地的旅游业过于发达,从而带动了经济发展的盛况。
山下其中一间酒肆里,老板大声命令:“关窗,小二,快把窗子都给我关了,吵死了!”
小二忙不迭去关窗,对于老板化身为黑面神很是不解。似乎,每一日老板都会这样抓狂地说,然而说了以后——
“哇!”
突然,酒肆里响起一声好比杀猪的嚎叫,源于婴儿。
是了,每次老板说完,就会有婴儿的嚎叫,然后他们的老板就会被转移注意力,飞奔着去……喂奶!
没错,他们的老板是个女人,准确来说,应该是老板娘,至于老板是谁他们从来都没见到过。当时他们被应聘来的时候,老板娘就已经大腹便便,难为她身子不便还客客气气地请他们喝茶吃点心,以茶和点心征服了他们。
老板娘是个蠢萌也精明的人,每当给工钱的时候必定很蠢很萌,每当招待客人的时候总是很精很明……
总之,千万别得罪老板娘。
且说老板娘蹭蹭蹭地爬上楼去,完全不像是一个生产不久的女子,她很彪悍地推开门,抱住了小小的娃娃开始喂奶,看着娃娃吃得津津有味的表情,面上浮现出一个绵软的笑容,顿时不彪悍了。
喂着喂着,她忽然就有些神游天外,直到娃娃吃够了奶伸手推了推她她才缓过神来。
已有几个月大的孩子粉雕玉琢,眼眸是乌墨般的黑,却藏风匿云,但那风是轻的,云是淡的,反而衬得他的眼眸清若琉璃。那眉眼清秀,肌肤白玉般的温润剔透,带着奶香的温暖,所谓蓝田日暖玉生烟大抵如是。
她的员工们在第一次看到未来的这位小老板时就十足惊讶了,因为他们觉得老板娘好像没有这么好的基因,怎么会生出这么个宝贝,难道是捡来的,或者是基因突变了?
这位老板娘正是“落崖”的娵音,娵音早想隐遁,以这样的跳崖方式隐遁,英雄气且悲壮,有利于让人民景仰景仰,以及给史官创造一些丰富的材料来写。
“娃,来,给你娘我笑一个。”娵音有点萧瑟地摸了摸娃娃的头,又想起了娃他爹。她跳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希望引出殷司,然而他是真的死了,她再怎么引也引不出来。
娃娃像是听懂了她的话,开始“咯咯”地笑,笑得眼睛都亮晶晶地汪着水光,黑水晶般潋滟不已,美不胜收。
娵音瞧着却落下泪来,娃娃不明白母亲为何要哭,茫然地伸手为她擦去眼泪,结果她的眼泪反而更多了,他擦不完,有点着急了,就开始和母亲一起哭,声音大得惊人。
娵音将脸埋在娃娃满是奶香味的身上,娃娃抱住她,小小的手儿轻轻拍在她背后。他记得自己难过害怕的时候母亲也是这么拍他安慰他的。
被他这么一拍,娵音倒是有点哭笑不得了,松开抱着娃娃的手臂。
三年后。
曾有一个故事,吴越王夫妻的关系很好,一日,王妃回了娘家许久未归,吴越王甚是思念,又因为爱她不愿强迫她早回,便写了一句“陌上花开,可以迟归矣”,王妃遂心生感动回到了他的身边。
此刻,娵音亦在陌上,亦有野花,却没有给她寄信望归的人。
“娘,别人都有爹呢。”
“是啊。”
“我有娘就很好。”
“嗯。”
小小的娃娃眼神清澈,这一刻却稍显黯然,衬得那双迷离之眸更是聚集了不少云雾。
“乖,迟归去玩吧。”三年的时光让娵音过去凌厉的眼光别的平和,说风就是雨的性子也沉静安然了许多,只是偶尔会露出一些端倪。比如现在,娵音让迟归去玩的地方全是石头。
迟归是个很乖的孩子,答道:“好啊,娘!”然后就冲进石头里开始搭城堡了。
娵音朝着春风微笑:“殷司,曾经我多喜欢孩子的眼,那样亮晶晶的,像星星。与所爱之人一起拥有一个这般的孩子,并一起看着他长大,更是一件幸福美好的事情。但是如今我有了,你呢?终究失去了你啊。”
云岚山的另一侧,一道通天之柱一霎而过,现出两个缥缈的人影。
“你一直是重权的,有这种选择实在不该。”
“师父,我知你为我弃天下之举感到可惜,我也感激你助我重生之恩。然,对于权,我已无心,又如何能驾驭呢?任何时候,我都只是在选择一种于我有利的生活方式,所谓重权不过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方式罢了,所欲有甚于权者,舍权而取欲也。过去我心空洞多年,甚至因为掌权更加空洞。而这一刻,我不想再做洞悉天地高踞玄天之外的操棋者,我将久涉红尘,再不归来!”
“该为你喜还是该为你悲?”
“无需如此。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若能伴她一生,涉红尘又有何妨?”
“那么,青涟锐呢?你们之间的天堑,是否太深了?”
“她既非青涟解语,我也再非殷司,何必执着于前尘往事?”
“也罢,你难得执着,这大概是你此生唯一的执念了,我便不再置喙了。”
“好再来”酒肆。
毫无疑问,这么标新立异的店名,自然是娵音的杰作,她刚与自家儿子郊游回来,就怔在了店门口。
店门口常年挂着一个牌子,上面有一段诗句——一梢风雨过,一指尘烟隔,一寸相思雨中藏,百年独悠悠。
她一直在等人续笔,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或者说,等了许久她都没等到那个她想等到的人,没有看到那超拔字体。然而今日,她看到了!
她不知人在何方,也不想去找,轻轻念出那对出的句子:“几杵疏钟度,几声归雁来,几许情深此中寻,一世长依依。”
她如入魔咒,僵立在原地。
许是很久以前他说“姑娘醒了”的时候,她就已经被他用全部心意编织的密网轻轻罗住,再也挣扎不得。最终,她看着他渐渐消失的身影,终于埋葬了心的温度。她一直记得山巅那抹淡淡血迹,是无痕的他留给世界的唯一痕迹,只是它渐渐被雨水稀释,融入记忆深处,明朝来此,可曾留下一点痕迹?
所幸,她没有错过。
“姑娘,你我有约,你说过永世当为吾妻,如今可还算数?”
有人轻轻道,自“好再来”酒肆走出。
她止步,看见脚边一朵野花亭亭盛放,然后她抬头,微笑:“欢迎光临本店,买烧鸡十对,我嫁你!”
尘里莲花,光里疏影,终在他淡淡的笑意中消弭,他既轻且柔地道:“店家太坑,在下来时匆忙,哪有闲钱买烧鸡十对?”
“哦?那看来我只能亏本大甩卖了,把我和迟归都交给你,可好?”
“幸何如之!”
日晚,晴天,风歇之时,再度相遇。这一次,你我再不会错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