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那天,是一个丹桂飘香的金秋季节。那天,晚风很轻,拂在脸上很舒服,没有月亮,但天很蓝,星光璀璨。这样的夜晚,会使人神思遐想。
这是郊区的一个小站,我踯躅在候车室,焦急地等待着公交车,去城里参加同学的聚会。室内人声鼎沸,耳际回荡着嗡嗡的响声,让人烦躁不已。好久,公交车才来,人们一拥而上。我夹在人群里,你推我搡,一不小心,踩在一个人的鞋上。哎哟,传来凄惨的叫声。我抬头一看,她龇牙咧嘴,柳眉倒竖,愤愤地瞪着我。我连忙赔不是,一脸和气,她才息怒,转身往里挤去。我有的是力气,眼疾手快,抢到了一个空位置,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我往左右一看,竟发现她坐在我的旁边,旁若无人地瞧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显得高雅而安静。她有一双很美的丹凤眼,清澈而透明,一头齐肩的短发,白嫩的脖子上系着一条艳丽的红丝巾,显得自然温柔,夺人眼目,是那种脱俗的清纯的美,充满青春的朝气。
我被她的美貌迷住了,却不敢有半点造次,正人君子般地正襟危坐,心思却像秋风一样在广阔的天空中轻扬。忽然,吧嗒一声响,她从座位上跌落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白皙的脸顿时涌出红晕。原来她的坐椅坏了。看着她尴尬的样子,我不由自主产生一丝爱怜,忽然萌发一种男子汉的豪气。于是,我很诚恳地要求她坐我的座位,她推辞了好久不肯落座。我嬉皮笑脸地说,算是我将功补过吧!她瞅了瞅我,眉梢轻轻一扬,嘴角微微一翘,两个酒窝若隐若现。禁不住我的再三请求,她羞答答地说了一声谢谢,才坐到我的位置上。我看见她坐好了,就靠在她座椅旁边,保持身体的平衡,英雄救美的豪情在胸中激荡。
夜风吹进来,凉丝丝的。窗外的夜在星光里显得神奇而不可捉摸,远方的灯火一如缥缈的点点流萤。今晚的夜真的好美!
车子像喝醉了酒似的摇摇晃晃。我随着车的颠簸站立不稳,好几次身子靠在她的身上,有几次肘部不经意地接触她丰满的前胸。她毫不在意,平静地看着窗外,很专注。窗外的景致显得朦胧,怎么有如此神气的魔力,牵动了她的心?我暗自思忖。为了不至于难堪,我极力保持身体的平衡,这样硬撑着,痛苦不堪,手脚都麻木了,心里一阵骂,这破车。
车子行驶一程又停下,上上下下的人很多,车厢里熙熙攘攘。过了几站,她看着我皱着眉,轻声说,你坐回来吧!虽然我苦不堪言,还是豪气万丈地说,没关系,这一点困难算什么?我的话一脱口,心里暗暗发笑,自己是一个英雄了,名副其实的一个****。也许她过意不去,便和我随意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闲谈中我知道她是我的校友,同一个系的,而且是老乡。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真是应验了那句话。有了同学加老乡的关系,我和她没有了距离感,话题越来越轻松,似有久别重逢的感觉。忽然,她抽出一支口香糖递给我,自己也抽出一支,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口香糖嚼在嘴里,甜而带酸,有一股美妙的清香。这是我第一次跟异性近距离地接触,我很珍惜,无心留恋窗外的风景,一直和她聊天,兴致勃勃,感觉真美妙。我们海阔天空地聊,聊了我们的学校,聊到了她的家乡。她的话语深深地表达出对故乡的眷恋,她有个打算,毕业以后回家乡。她的信誓旦旦匪夷所思,是什么力量驱使她这样坚定不移?看见她坚决的表情,我的心情很古怪,五味杂陈,因为我不希望自己回到那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到终点了。我们一起出了车站,望着来来去去的人流,我不时提醒她小心。她对我说,要是有事就先走吧。看着她一泓清泉般的目光,我不由有一点怜惜,也有了依恋。怎么能放心呢?于是,在人潮汹涌的车站里,我们有说有笑,好像老朋友似的在人群里钻来钻去。
倏然,她惊喜地喊起来,向前走去,又回头洒脱地对我说声再见,就像一条鱼在人群里向前游去。随着她的身影,我发现一个小伙子冲着她微笑,挥手。高高的个子,很英俊,很帅气,英姿勃发。小伙子牵着她的手,笑容灿烂而满足。
望着她牵着他的手离去,脖子上的红丝巾在微风中飘动,耀人眼目。我目瞪口呆,心里酸溜溜、空落落的。我愣怔了一会,才回过神来,轻舒一口气,在灯火阑珊中坚定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