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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她有看家本事

当天中午,宋喜离开医院回到翠城山别墅,乔治笙说顺利的话三天,那也就是最少要去岄州待三天,她收拾了几套夏装,因为不晓得到那边会是什么情况,所以又带了两条不同风格的礼服,想着无论什么场合,总不至于临阵磨枪。

都收拾完,宋喜坐在床边,胃里面一阵兵荒马乱,伴随着清晰的咕噜声,看了眼时间,这都下午两点多了,要是在医院,午饭都吃完一个多小时了,难怪会这么饿。

下楼,来到厨房,厨房桌上的鲜花从百合换成了红玫瑰,一看就是有人来收拾过。

宋喜打开冰箱门,往里一瞧,正面的都是各种大牌啤酒和饮料,有一瓶等同三瓶茅台价格的LUCID,有七百多人民币一瓶的MIX,据说一瓶等于六十个优质苹果;侧面则摆满了依云矿泉水。

这栋大别墅里面什么都有,唯独没有饮水机,因为乔治笙只喝瓶装水,而且必须自己开,活像是谁要毒害他似的。

宋喜从小到大也算是锦衣玉食的养着,但是跟乔治笙比起来,莫名的有种盗版和正版的差别。

合上冰箱门,宋喜可做不到喝水就能饱,她找了找厨房的其他位置,竟然被她找到一小袋面粉,看到面粉,宋喜脑海中第一个闪过的就是疙瘩汤,她在专门放蔬菜的冰箱里面看到西红柿和鸡蛋,可以做个炝锅的疙瘩汤吃。

这一系列的想法成形于刹那之间,不受宋喜个人意志控制,但找到食物的喜悦并没有持续三秒以上,因为她唯一会做,并且做得不错的一道食物背后,会让她想到一个不开心的人。

想到那个人,宋喜顿时连饭都不想吃了。

脑子在倔强,但胃却很诚实,又是一阵饥饿的呼唤,宋喜是不扛饿的人,饿了就得马上吃,不然低血糖也会很快找上来。

不再迟疑,她剪开面粉袋子,又拿了个稍大的碗出来,就着水龙头的细小水流,用筷子把面粉搅拌成一颗颗的小疙瘩,看她这个手法,完全不像个不会做饭的人,可事实山,她唯一会做的也就只有这个了。

毕竟曾经做过无数回,又被人称赞,她就越做越来劲儿,到了现在,哪怕几年都不做,一旦开始,所有的步骤都像是印在了脑子里面。

疙瘩拌好,宋喜又热了锅,炒了柿子,然后加水,等水开之后把疙瘩下进去,水再开之后卧个荷包蛋。

炝锅的疙瘩汤特别简单,就她这种‘天残手’级别的都能做,一碗红彤彤的疙瘩汤盛出来,上面摆着一只滚圆的白色荷包蛋,端的有食欲,可宋喜拿着筷子,却突然间食欲全无,甚至连胃都消停了不少。

三年了,她始终没办法平静的面对,就连一碗疙瘩汤都不能平静的吃。

正晃神之际,外面传来开门的声响,宋喜一愣,从厨房走出去看。

乔治笙出现在大门口,他正在换鞋,身后还跟着如影随形的元宝,三人六目相对,自然是宋喜先出声打招呼,“你们怎么这个时间回来?”

乔治笙迈步往前走,到沙发处坐下,一贯的冷淡,“收拾东西。”

元宝随后走进来,朝着宋喜稍稍颔首,然后迈步上楼。

宋喜也没打算跟他尬聊,转身欲走,乔治笙忽然问:“你买了什么?”

“嗯?”宋喜重新转头看向他。

乔治笙又问了句:“你买了吃的吗?”

宋喜稍一顿,随即道:“哦,没有,我煮了点儿疙瘩汤。”

乔治笙用怪异中夹杂着意味深长的目光看向宋喜,起初宋喜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随后想到昨晚她做的那两道黑暗料理,八成乔治笙以为她在撒谎。

她赶紧解释道:“我只会做疙瘩汤,你喜欢吃酸甜口的东西,我不会做。”

乔治笙二话没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起身往厨房方向走,宋喜忐忑的跟在他身后。

进了厨房,那股浓郁的香味儿更加明显,乔治笙看着饭桌上一动没动的疙瘩汤,又瞥了眼明显用过的菜板和锅,貌似真的是在家做的。

宋喜也不傻,乔治笙都表现出明显的兴趣,她总不能说:那我先吃了,你忙。

她只能客气的道:“你吃过饭了吗?”

果然,乔治笙说:“没有。”

宋喜说:“这碗我还没动,你不嫌弃就先吃吧。”

乔治笙说:“不用。”

宋喜暗道,还真的怕她下药,可紧接着乔治笙又说了一句:“你再做两人份。”

完全是客人进了饭店点菜的语气,宋喜不由得看向乔治笙,乔治笙也淡定的回视她,“多做点儿。”

说完,扭身走了。

可怜宋喜昨晚还在这里被他嫌弃,今天就又被当厨子使唤了,她只是客气一句好不好?

事实证明,乔治笙说好才是好。

元宝很快提着乔治笙的行李箱从楼上下来,见乔治笙坐在饭厅餐桌旁抽烟,他出声说:“笙哥,收拾好了,你中午还没吃饭,先去吃个饭吧?”

乔治笙下巴一抬,示意厨房方向,“她在做。”

元宝闻言也挺诧异的,不过他很快就放下行李箱,说了句:“那我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乔治笙没阻止,不知是认真还是开玩笑的说了句:“忙帮不帮无所谓,别让她下毒。”

元宝站在厨房门口,还敲了下门,见宋喜回头,他客气却不卑不亢的说道:“宋小姐,有什么能帮忙的吗?”

宋喜对元宝没有任何好坏之感,事实上她对乔治笙时不时的恶劣态度,都能大气的理解,所以此时面对一个主动要求要帮忙的人,她微笑着回道:“不用,这个很简单,马上就好。”

乔治笙让他在这儿看着,元宝也不敢走,就这么跟宋喜维持着几米开外的距离,等着。

宋喜拿了两个直径比手掌还大的白色瓷碗,一边装了一大份,厨房全都是诱人味蕾犯罪的香味儿。

元宝上前去接,宋喜递给他一碗,他拿出去给乔治笙。

待再回来的时候,宋喜把另一碗也递给他,元宝道:“你那碗凉了,盛些热的吃吧,把那碗给我。”

宋喜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间不确定是意外还是感动,勾起唇角,淡笑着回道:“没关系,我不怕吃凉的。”

两人说话间,乔治笙的声音打饭厅方向传来,“再客气一会儿谁都不用吃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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