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过去了……
两周过去了……
校园里总算是不再流传关于钟晴语割腕的事情了。人的关注点总是容易转移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国家总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转移民众的视线。
然而钟晴语的病依然没有好。这两周来,我从麻老师的口中得知钟晴语已经脱离了危险期,甚至现在已经苏醒了,但是她还是必须得住在医院里,不可以回家,更不能来上学了。至于还要休养多久,很难说,多则两三个月都有可能,少则一两周便可出院。
这一天早上,阳光明媚,小鸟儿在学校里面的榕树上叽叽喳喳地叫。
“苏雁丘,早啊。”一个动听的女孩子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是程启明。
“早啊,程启明,怎么了?”
“没什么啊,正好看到你,就打声招呼咯。”她嫣然一笑,那可爱的面庞让人顿时心旷神怡。
“哈哈,这个可以有。你今天来那么早?”
“我住校的……我只是起来得比较早而已啦。”
“住校?看起来好好玩的样子,我没有得住校,天天骑个自行车来上学好累哦。”
“哈哈,锻炼身体嘛,男子汉大丈夫没事的。话说,你既然是语文科代表,有没有听说过八中要建立文学社,准备招新的事情呢?”
“八中文学社招新?我没有听说过。我好像只是对足球感兴趣呢,这个语文科代表,是田老师误打误撞给我挑上的,你看班里那么多人语文都比我好。”
“哈哈,误打误撞就是缘分嘛。其实我看你其实很有写东西的天赋呢,要不要试一试啊?“
“试一试?开玩笑的吧,我写作文从来就没见过什么高分,满分60顶天48的人,哪里敢跟你程大作家相比哦~”
程启明的作文是真的很好。称她为“程大作家”是一点也不为过的。须知她第一次在我们班里写作文——对,没错,就是我写田老师的那次,60分满分,我才得了44,她却拿到了52分。前不久的语文测验,1到4班用的都是同一套题,作文题是一样的,然后,1班的魏子云得了58分,程启明则以55分列第二。田老师称赞她说:“程启明的作文,得《读者》体之精华,不仅仅具备心灵鸡汤之实质,且格局大气,语言精炼,思想深邃,非常的棒。”相对比之下,我的文字就只会吹牛拍马,搞笑喷饭,那就简直是恶趣横生,坑了个爹了。
“没事儿~我的眼光很准的~我猜你以后在文学上会有成就,你信不信?”
“呃……还真不信……”
“你试试看嘛。我觉得,你不妨从诗歌入手,它比较短,容易坚持,而且最好练语言。”
“诗歌?我那时候那首‘与球共问天’被你们笑多久了,哪还敢啊?”
“想做事这也不敢那也不敢怎么行呢?万事开头难嘛,等你写到一定程度了,就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啦!”
“诗歌嘛……还是钟晴语比较厉害,她是号称‘铅笔诗人’的钟晴语嘛。要不然,我让她教我?”
“噗嗤,哈哈。”程启明笑道:“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钟晴语?”
“不是啊。”
“那为什么这么在乎她?”
我愣住了。“在乎”,这是一个很重的词啊……
是啊,不一定是喜欢,然而这个“在乎”,却讲述了人与人之间心意相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