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为了避免更令人吃惊的脏话讲出来,我还是试图做最后一次努力——当合事佬。
“惠茜、梦洁,听说你们是小学同学,初中的时候关系也挺好的。”
不过,事实证明,在两人都在掐架异常激烈的时候当合事佬是十分不明智也不可能的事情。
“嘁!谁和她的关系好了!”
“嘁!谁和她的关系好了!”
异口同声,非常默契。
我看到她们两人下一秒就立刻瞪着对方,眼刀子马上砍过去,我站在她们两人中间,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位置和立场都很尴尬。但上天是眷顾我的,她们两人瞪了一会儿,就又非常默契地同时转过头不说话了。
嗯,该怎么说呢,我看着她们两个人掐架,不像是掐架,就像是,嗯……怎么形容?对了!打情骂俏!真的很像打情骂俏啊有木有!
一声怒吼和一声鄙视把我的游走的神志拉回来。
“卧槽!乔漫妮你又在自动脑补什么画面!我要知道了小心我半夜上你的床扮鬼吓死你!”这是惠茜的怒吼。
惠茜长发及腰,秀发飘飘,确实有充当女鬼的潜质。
“嗯哼,缺根筋!”这是梦洁的鄙视。
果然,上天安排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是有一定道理的,每个人在你生活中亦或是扮演匆匆的过客,亦或是成为你的欢喜冤家,亦或是你此生难忘的恩师益友、恋人家人,都会你心中占据着不同的位置。
我不知道对此给出什么答复,才能避免她们两人放弃和对方掐架而转移成统一战线,一致对外(我就是那个“外”)。只能一笑带过,她们也不是会计较这种小事的人,梦洁回宿舍收拾自己一番后又出去了,好像是去医院照顾那个摔伤腿的同学,而惠茜也是回宿舍收拾自己一番后出去了,和她男朋友去吃晚饭。
等我洗澡洗完衣服再去饭堂吃了饭,从饭堂出来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突然心情大好想吃苹果,可惜学校内小超市的苹果实在是……很迷你,又略贵,吃一口就像咬了一口金子一样。但出于排斥心理,我不想才六点多就去教室晚修,扎在书堆里埋头苦干,最后决定在学校内溜一圈。
路过仍在装修的露天体育馆的时候,感慨万千,又回忆起高一那段时光:
高一的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期末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举行了校运会,整个学校都洋溢着喜悦与活力,十分热闹。上午开幕式是由各班的正班长领各自的班级进入运动场的看台上入座,何云野那时候还不是学生会会长,却是忙完班级的事就马上跑去学生会帮忙。那时候我完全被何云野一丝不苟的态度吸引了,当场就犯了花痴,完全不知脸皮为何物,就直接跑到他跟前对他说:“班长,你工作的样子超帅!”还记得他当时耳根立马就红了,还结结巴巴地叫我别胡闹,他还有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没完成,说完就快步离开了我的视线。
如果不是我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实在不敢相信像他那么自信的人竟然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落荒而逃。
那时候他已经是体育部的其中一员了,指导老师还说他是很有潜力资质的一代新生。我摸清他的生活作息,每天跟在他身边绕着他转。在体育馆没重新装修之前,他们体育生下午上完课都需要进行体育训练,而我就会早早吃了饭然后拿着一本小说或杂志坐在看台上,偷偷地时不时地看他几眼,看他训练的样子。
可能是我去的次数多了,而且有着风雨无阻都坚持不懈的魄力,在场体育训练的人大概都知道了、醉翁之意不在酒。有时还会起哄,说“云野,你女朋友又来等你了。”他不承认却也没否认。
当时的我很容易满足,不管他喜不喜欢我,对我有没有感觉,只要我能站在有他的地方,他能出现在我的视线里,让我看几眼,我就很开心了。
不过有一件事我一直很不解,就是我每次偷看他的时候,他都能及时捕捉到我的视线,回望过来。有一次偷看又被抓包,尴尬得想钻地洞。地洞肯定是没有的,这时候我手上拿着的杂志或者是小说就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了——遮脸。后来我还记得他轻笑着提醒我:“书拿反了。”
不过,现在的我认清现实了,你和我,从此陌路。
以前我怪他太清高,我放下自尊满学校追着他跑,他都不愿意松口答应我。后来想清楚了,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是对的,我和他成为陌路的直接导火线是因为我的任性。
不管你做了什么,结果怎样,更不要管谁影响了你的决定,你的判断力,都要记住,这怪不了谁,因为最后做出决定做出妥协的人正是你自己。
本来想着散心才悠闲地逛学校,结果看到体育馆想起往事更郁闷了。
现在体育馆在翻新,那他会在哪训练呢?不行不行,停!不能再想了!乔漫妮,你要争气点啊!
内心做着激烈的斗争,在向精神分裂这一级别提升前我赶到了教室。
“漫妮,你又在发呆吗?”刚坐下,一只爪子就从窗口伸进来。
我的内心吐槽一:喂喂喂,什么叫“又”。
为什么说爪子?因为这实在是不能用人类的“手”这个名词来形容,这就是一个爪子,带着猫型毛绒手套的爪子。
我的内心吐槽二:班长大人,你这是在卖萌吗?
话说你一个男孩子戴着粉白色的猫型毛绒手套真的合适吗?不觉得很不和谐吗?谁能告诉我这强烈的违和感是怎么回事?
李自成见我没反应,竟然一脸包容的看着我。
对,没错,就是包容,那种圣母玛利亚看着犯错人类的包容。
我嘴角一抽,“你是想说我‘天然呆’吗?”
平常不说话的同桌突然插了一句:“错!不是‘天然呆’,是‘死蠢’!”
同桌的一句话,使我的仇恨值在飚升。
“说!班长拿了几个冰淇淋收买你!我翻倍!”
“两个。”
我是在说笑,只是想不到李自成还真拿冰淇淋收买了她。
窗户那头李自成笑得都腰都弯下去了,把他手上的毛绒手套取下来,又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只手的,一起放在我桌子上,“给你的。”
我一脸警惕地看着他,有一句古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你不是觉得手冰不好拿笔写字吗?送你的。”
不可能,哪有没事送我东西的道理。
我看到他口气一顿,笑眯眯的,“这个星期的早餐就拜托你了。”
我就知道!
天下哪有吃白食的道理!
我接受了他的提议,这里的天气时冷时热,我是手脚冰凉,体质偏寒的一类人,正想买手套,都有人送上交易了,不接受说不过去。而且总感觉班长是特地买给我的,好贴心啊,不愧我跟他混了三个学期,“班长,不如你下辈子当我爸吧。”
他又笑了,好像他很喜欢笑。
他说:“好啊。”
他回自己座位了,我拿着手套戴在手上,很保暖,而且是我偏爱的粉色,不过基本上没人知道我喜欢粉色,因为我表现出来的都是喜欢蓝色的样子,所以我同桌也不会知道我真正的喜好。李自成他算是误打误撞。真巧。
至于我为什么偏爱粉色,那就要怪我妈妈了。小时候穷怕了,长大一点家境殷实了些,估计为了弥补穷困造成的缺憾,妈妈在穿着和伙食上拼命地实现她的粉色公主梦。“父母小时候未实现的梦想,会放诸孩子身上实现”这句话说的很对,我深有体会。
为什么隐藏我偏爱粉色的属性仅仅是因为长大后,妈妈跟我说我已经长大了,穿粉红色幼稚!这种事是不能较真的,就像小时候家长教育你要相信梦想,长大后他们又告诉你要认清现实。
我戴手套戴得开心,这时候我同桌悠悠问了我一句:“漫妮,你听过一句话叫‘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吗’?”
我想都不用想就回答说:“听过啊,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她默默地看着我,然后低头做练习,又抬头默默地看着我,再低头做练习,还配合上世外高人那种无声的叹息和看破红尘了然一切又无法补救的摇头。
我默然,最受不了有人说话说到一半,吊人胃口。
“你到底想说什么,能不能直接点,,,,,,”==
我同桌又默默看了我好几眼,才缓缓开口:“没有,就是觉得……乔漫妮,你已经没救了,你真的是死蠢。”
晚修告一段落,可我万万没想到,到了第三节晚修的时候,我又在教室里看到了许航渊!
而且他在写练习!
天!我这是近视加深了多少度!
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认真考虑什么时候去眼镜店复查眼睛视力。
打架旷课的消极分子在学习!没错!打架旷课的消极分子在学习!!没错!!打架旷课的消极分子在学习!!!
这句话我在心里默念了三遍才能勉强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