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还是太重,刘启宣布,再次减轻刑罚。
因为被抽鞭子的,还是会死人。非死刑变成了死刑,这不行。
把三百鞭减为两百,两百的减为一百。
而且,对于刑具也做了规定:
抽人用的鞭子,其实是一种杖,长五尺,材料是竹子,根部手握之处,竹管的直径规定为一寸,末端,就是抽人的地方,是半寸厚的薄竹片,竹片要磨平,不能要刺。而且,打人,必须打屁股,不能打其他部位。
表面看,这没什么,其实这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不统一刑具是不行的,因为竹子粗一点,那就变成了棍子,如果不打屁股,打背部,一百下用棍子狠命打下来,五脏六腑都打碎了,还想活不?
后来就有一种刑罚叫脊杖,专拿木棍往脊梁上打,挨着这种刑罚的,基本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这一规定,活了多少人命!
打一百下屁股,如果行刑的人宽松一点,也挺得过去,如果行刑的人有意要搞你,最多屁股会被抽得血肉模糊,过几个月也就好了。
如果能够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并且有监督,那么相信,一般的刑罚,还真不太会有人死了。
不过这样一来,法律的刑罚实际成了两端:极刑死刑,以及抽鞭子,有些罪不至于死,但也很恶劣,比如什么贪污腐败、贪赃枉法,或者金融诈骗金额不够巨大什么的,抽顿屁股就算完事,就显得有些轻了。
这样的后果,就是违法成本变得低廉,有可能会引发犯罪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