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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是夜火车。

郁春也说不清为什么,从很小的时候,便对火车怀有一种特别的情感。火车意味着旅行,意味着远方。其实,郁春是一个安静的女人,喜欢在家里,宅着,一宅就是好几天。一个人看看书,写写字,喝喝茶,乏了,在阳台的美人靠上倚一倚,看着窗外飞过的鸽阵,还有微微颤动的树影,发一会子呆。郁春住的是跃层,三百平方的复式,有些大了,对于两个人,尤其奢侈。其实,私心里,郁春更喜欢小的物事。小的,总是好的。比方说,小的房子,更容易让人感到安全,还有温暖。在这个大房子里,郁春常常会感到一种空旷,无边的空旷。她抱着肩在房子里慢慢散步,从楼上,到楼下。绣花拖鞋在地板上发出寂寞的回声。这个时候,她总是无法抑止地想念她曾经的小屋。那时,她住在北师大附近。极普通的居民楼,很老旧了。却干净。一居,正适于一个人。当初看上这房子,完全是因为窗前的一株国槐。五月的槐花已经开了,白色中透着隐隐的青。这槐花让郁春想起了家乡的小镇。那小镇到处都是槐树,每年新夏,团团簇簇,是槐花的世界。郁春的童年,便是浸染在槐花的气息里的,微甜,有一丝湿漉漉的腥味。其实,这种国槐,在北京极寻常。后来,郁春常常想,这么多年,她在北京这个城市,渐渐如鱼在水中,是不是就是因为这触目皆是的槐花?

包厢里冷气开得很足。郁春倚在床头,把披肩紧了紧。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咣当,咣当,咣当,咣当,极有节奏,像古老的歌谣。车身慢慢摇晃,摇晃,慵懒,任性,却又激情暗涌。郁春半闭着眼睛,让自己的身体随着节奏任意左右。虽则是半闭着眼,她依然知道,对面的旅伴还在看报纸。是一个男人。刚进包厢的时候,郁春有一些轻微的失望。在狭小的空间里共居一室,渡过完整的一夜,如果是同性,或许会更加愉悦和轻松一些。至少,可以不必太紧张。却是一个男人。人生往往如此。现实和梦想,总是无法相遇。

这种软卧包厢,环境很不错,称得上幽雅。郁春是下铺。对面的男人也是下铺。上面的两个铺位,并没有人。男人斜躺在床上,牛仔裤,白色恤衫,清清爽爽的打扮。郁春喜欢清爽的男人。当然,像周一洲那样,就有些过了。怎么说呢,周一洲这个人,极爱干净,却有那么一种脂粉气。他的化妆品,比郁春的还要复杂,琳琳琅琅,占去梳妆台的整整一层。周一洲喜欢漂亮衣服,在这方面,也颇有心得。有时候,看着周一洲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的样子,郁春就不免疑惑,这个人,怕是女人投胎吧。对于郁春的仪容,周一洲也总是极尽挑剔。他喜欢眯起眼睛,歪着头,把郁春上上下下地看。他让她往前走一步,再走一步,转身,回头,把衣领竖起来,把手插进衣兜里。他不看她的眼。郁春不喜欢这样的眼神。郁春知道,此刻,他不关心眼前这个女人,活生生的血肉。他只关心衣服。那些漂亮的衣服,一堆纺织物。而衣服里面的女人,只是一个道具。对,道具。其实,郁春就是周一洲的一个道具,是他挂在臂弯的一件漂亮衣服,就像他的名牌手表,他的钻戒,他的太阳镜,时尚,优雅,是身份和品位的象征。他带她出入各种酒会,沙龙,那是京城各路精英雅集的场所。他同别人寒暄,高谈阔论,她只是他身旁的一道风景。仅此而已。他不介绍她,从来不。可是,旁人看她的目光,都是心领神会的。郁春不喜欢这样的目光。每逢这个时候,她就感到格外的气馁和沮丧。这么多年的书,真是白读了。想当年,自己是怎样一番鸿鹄之志!读研之后,读博。当初,大家都说,郁春最适合做学问。性子沉静,坐得住,人呢,又聪慧。郁春也知道,自己喜欢书斋。她一直以为,同书斋之间,是有某种默契的,仿佛气息相投的朋友。可是,命运这东西,谁会料得到呢?

男人的报纸动了一下,发出轻微的碎响。依然是斜靠的姿势,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腿上。男人的腿很长,显得孔武有力,从牛仔裤的褶皱里,可以想象出大腿肌肉的坚韧和强劲。还有那平坦结实的腹肌,被白色恤衫和一条黑色皮带恰到好处地勾勒出来。肩很宽,胸肌隆起来,饱满而性感。郁春的心里跳了一下。奇怪,怎么会这样像呢?真的,太像了。尹剑初。这个名字,她以为是早已经忘记了。今天,此刻,却这样轻易地来到她的唇边。尹剑初。还有那么多的往事,在这个夜里,忽然像潮水一般,汹涌而来,令她猝不及防。郁春闭上眼睛。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传过来,一下一下,清晰有力,仿佛是夜的心跳。尹剑初。这个男人,她曾经那么狂热地爱过他。不惜一切。真的。那时候,他们多年轻啊。大学校园里的恋爱,是四月草莓的滋味,酸酸甜甜,从舌尖,一直漫溢到心底。跟所有的女孩子一样,郁春曾经以为,和尹剑初,是要终老的。他们是那么般配,金童玉女,走在哪里,都会惹来艳羡的目光。可是,谁会想得到呢?后来,郁春常常想,假如没有那件事。假如那一天,她直接去了他们租住的小窝,而不是在街上独自流浪。假如那一次,她没有喝那么多的红酒。假如尹剑初在电话里叫她一声妞妞……可是,没有假如。那么多的偶然,加在一起,其实就是一种必然,是宿命。谁能逃得了宿命的安排?

手机响了。是周一洲的短信。周一洲问郁春睡了吗,到哪里了,记得把自己的包看好。周一洲总是这样。在一些生活琐事上,最喜欢婆婆妈妈。相形之下,郁春倒成了一个马大哈。有时候,周一洲也会抱怨,说郁春不像女人。周一洲说这话的时候是微笑着的,郁春却从中听出了一丝别样的意味。兰小语,周一洲的前妻,典型的南方女人。据说温柔贤惠,是那种最适合做妻子的女人。郁春没有见过人,照片却是见识过的,端庄娴静,是贤妻良母的模样。有时候,郁春会莫名其妙地生一些闲气,把周一洲气得咬牙,直叹孔夫子的话精辟。郁春看着他那一副样子,暗自叹一口气。哪里是什么闲气!分明是想起了从前的那一个。照理说,在两个女人之间,郁春是胜利者。当初,郁春很是得意了一番。女人都虚荣,郁春承认自己也不能免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地,郁春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阴谋。是的,阴谋。是兰小语和周一洲,这两个人,合谋把她害了。兰小语把一个貌似光滑美好的苹果,扬手丢给了她,砸疼了倒是不怕,岂不知,一口一口咬下去,内里却已经是千疮百孔了。

怎么说呢,同周一洲的故事,如今想来,也是顶俗套的那一种。邂逅,激情,似乎是一部最令人意乱情迷的情爱小说。那时候,她多年轻!热烈到决绝,丝毫不懂得退守。那一回,整理旧物,翻出了当年的那些照片。都是周一洲帮她拍的。照片上的郁春,再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女孩子,俊俏是俊俏的,可也带着从小镇走出来的女孩子懵懂的仓皇,还有一种新鲜的羞赧。这有尹剑初的照片为证。郁春把相册覆盖在脸上,让自己深深陷入宽大的沙发里。她变了吗?周一洲就不止一回跟她说,春,你不觉得,自从跟我在一起,你变了很多?周一洲说这话的时候,有一些得意,也有一些掩藏不住的居高临下。郁春顶恨他这种样子。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她或许是真的变了。至少,不再是当年那个傻乎乎的小春子了。可是,谁不变呢?在这样飞速变化的时代,在这样飞速变化的城市。窗子半开着,新夏的风吹过来,把浅烟色的亚麻窗纱吹得鼓涨起来,涨到最饱满的时候,又噗的一声,瘪下去。相册的一角硬硬地硌着她的脸颊,有些酸麻了,拿开的时候,才发现湿漉漉的一片,是凉的泪。照片上,郁春的长发飘起来,同飞扬的裙袂呼应着,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衣裳都是周一洲的眼光,浅灰,石绿,深咖,性感的奶油色,雅致的冰蓝,至于经典的黑与白,更是郁春最钟爱的颜色。有时候,被周一洲怂恿着,郁春也有一些大胆的尝试。记得那一回,在一个派对上,郁春刚脱下黑色真丝小风衣,一屋子的目光就被点亮了。风衣里面,是一件水红的兜肚,地道的杭绸,细的带子,黑色滚边,把婀娜的身姿不折不扣地和盘托出。说不出的百媚千娇。周一洲同人们寒暄着,谈着时局,政治八卦,圈内圈外的一些轶闻,某名人的艳事。并不看身旁的郁春,也不理会人们惊艳的目光。他同女人们开着玩笑,有些调戏的意思,又有明显的漫不经心。郁春知道,这个时候,周一洲是得意的。他周一洲的女人!年轻,新鲜,浆汁饱满。当然,郁春也承认,在那样的时候,她也是得意的。虽然,这得意里有一丝隐隐的疼痛。她喜欢这种感觉。越轨,出位,跳脱,逃逸。是的,逃逸。她从平日里那个中规中矩的自己里逃逸出来,像一个冒险的孩子,带着一种破坏的罪恶感和快感。而这些,都是周一洲给她的。周一洲。有时候,郁春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周一洲面前,她就不是她了。或许,正如周一洲所说,郁春是变了。变得连她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变得连她自己都常常感到诧异。不仅仅是那些外在的东西,服饰,容颜,一颦一笑。不是。绝不是。那么,是什么呢?是气息。对,气息。一个人的气息,原来也是可以改变的。这是尹剑初的话。小春,你变了——我是说,气息。尹剑初就是这么说的。尹剑初的眉头微微蹙起来,眼睛深处有一种东西,很沉,很重,像锤子,一记下来,敲得她的心一颤。那一回,是最后一回见到尹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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