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下不去手?”
遭受惊吓,手中刀立即失手落下。
“女人的心思怎奇怪,刚才还千方百计要杀的人,不过一个时辰就下不了手了。”一拿起刀,孙兴化就知道了。
“你不是在打坐吗,怎么没有入定?”看到对方醒来,长须一口气,终于不用在感到为难了。女人就是要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明明不想杀人家,却说:他醒了,我打不过他,就没有下手。
“咦,你怎么不走,难道还想再来一次?”捏着下巴,深情的问道。
“休想,你个大坏蛋。”捡起道,擦了擦脸上的泪水,飞快跑了出去。
“切,我又没有真把你怎么样,还想赖上我。”睡觉。
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形成漫天的沙云,龙卷风宛如顶天立地的柱子,将大地上所有的一切全部卷起,第一次看到牛在天上飞。这是怎样壮观的景象,百年不出一次。
“逢百飞旋龙,沙海献神门。终于来了。”拿起佩剑,向龙卷风存在的地方走去。
“上来。”一身劲装,把身体过得严严实实,漏出凸凹有致的身材,任谁也忍不住多看一眼。把手一伸,邀请兴化上马。
“恩,这妮子,好像黏上我了。”也不客气,脚一蹬地,一个起落,就落在马上,
搂着纤细柔软的小蛮腰,心里冬冬的跳。没想到,那妮子的心跳的更快,脸上升起几朵红云。
“你叫什么名字?”
那美人儿感到一股热气,呼入耳朵,浑身一个颤抖道:“凌燕儿,我叫凌燕儿。。”
“你怎么能这样?”有点儿小女儿家的样子了,“你知道,我和爹爹为什么在这里开店吗?”不等兴化回答,又说:“我们祖上有流转,说这里每一百年就会有龙卷风把黄沙吹走,漏出一个巨大的宝藏。一百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差点得到过宝藏,可惜被西厂的人破坏了。祖先们遗恨非凡,把这些事记载了下来,希望后代有人能够完成先人的遗憾。因此,八年前,我们就在这里等了。”说完看了兴化一眼,道:“也不知,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
“这还不简单,记载下这件事的绝对不止你一家,消息肯定走漏了。”手开始不安分,向着巨峰移动。
“到了,下马。”不顾反对,把她抱了下来。“走吧。”拉着人家的手,就要走。“走?上哪去?你有地图吗?”
一连三个问题把兴化问蒙了,好像是需要地图来着。
心灵一动,问道:“你有!”
“你看这是什么。”拿出一张刚画不久的地图。
“真是女大不中留啊,这是你偷画的吧。”被说中心思,俏脸一红,“管那么多干么,你去不去?”
······
“这是金蚕丝,据说是一个叫素慧容的女人的。杀伤了好多人,锋利无比。记载没有错。”凌燕儿兴奋的说道。
拿跟木头,用力一敲,就断为两节,截面平滑。
“果然锋利,这才是真正的宝物,金银珠宝和这蚕丝比起来又算什么,待我将他收取。”运用金燕横空的轻功,废了老大的劲。
看着手中缠为一圈的蚕丝,高兴非凡。
“给你保命。”等一会儿,肯定回来很多人,这丫头武功这么差,别被人辣手炊花了。
“谢谢!”她可是知道对方非常喜欢这金蚕丝的,现在能给自己,说明还是在乎自己的,嘴角不自觉的翘起,漏出一丝微笑。
“对了,你们真的做过白肉?”突然不经意的问道。
“哪有,自从嘉靖二十九年‘庚戌之变’朝廷被迫和蒙古俺答汗开马市,隆庆年间‘俺答封贡’马市更是扩大了数倍。往来的伤人出关都经过这里,特别是近些年来,商人越来越多,大多都在我们这个地方补给。一年下来,我们一家客栈也有上千两银子的赚头,又何苦做那没本的买卖。”那姑娘解释道。
“那就好。”要让自己接受一个杀人做肉的女子,怎么想怎么别扭。看着那万种风情的身姿,别有一番风味,真不愧是大漠养出的女子。“走吧!”牵着略带茧子的细长的手,这是一位劳动女子的手。“你的手指,不应该这么的粗糙,她应该晶莹如玉、嫩如鹅脂。”
“你帮我呀。”俏皮的说道,眨着晶莹的眼睛。
“好哇,我一定将你养的白白胖胖的,还要生一大推孩子。”两人牵着手一起往里面走去,恰如整天腻在一起的青春恋人。
却是没有发现,后面悄悄跟着的某人气的脸冒青筋,气呼呼,吹鼻子瞪眼。“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嘟囔个不停。
“我说凌大哥,恭喜你收了一个好女婿。”语气不善,颇有讽刺的意味。
“怎么,你嫉妒我,你想要女婿还要不上的。对了!别说女婿,你现在连老婆也没有。”粗人打扮,一副浑人派像。
“你!------”说着就要拔刀,却被人一手按下,“令老歌,不要跟那浑人一般计较。你也不过三十岁,这回发了财,多找几个老婆,生他十个二十个儿子女儿,看这不中用的老货还有何话可说。”几句话平息了那暴躁大汉的怒火。
“风小刀这话说的不错,这回发了财,大家每人都多取她几个老婆,好好乐呵以后的人生。”说话这人说话猥琐,一副贱样,一双色眯眯的眼睛,让人看了就恶心。更有一个市井小人的名字,叫赵狗,是个市井混混,特别好色。
“他们走远了,我们也跟过去吧。”声音沧桑有力,孙兴化就是从他们兄弟口中得知这黑水城秘密的。
······
“哇,好多金银元宝、翡翠宝石------”一声惊讶清脆的声音传入耳朵,看着对着诸般宝物眼射金光的美女,也很可爱。前世和女人接触经历不多的兴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说女人才是最迷人的了。
“你不过来看看嘛,东西可多了呢。”秉着好东西一起分享的心情,向兴化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好似在问:你怎么不来拿东西。
噗呲!兴化开口笑了,她怎么能这么可爱,心灵一股满足,好像拥有了她就拥有了全世界一般。就那么看着她在忙碌,看她高兴,看她发愁怎么把东西带出去。
“在我眼里,这些所有东西比不上你的一丝一毫。”情语在风中传送,撬开两人的情丝。
“你说什么,能再说一遍吗,我很喜欢听呢。”扔掉手中的珠宝,双目相对,时间在这一刻永恒,岁月在这一刻凝聚。
“闺女,女婿。傻啦?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装珠宝,晚了机缘都成别人家的了。”大煞风景,破坏气氛。
凌燕儿脸色红晕,如被抓住的偷腥的猫儿一般,万种风情。
“你就这么喜爱珠宝吗?”心想是不是要送她几个好玩儿的东西,让她开心,因为孙兴化忽然发现,让自己喜欢的女人高兴,自己也会很高兴。
无怪乎,有人因女人败家,有人因女人散财,有人因女人亡国。那些人是那么的心甘情愿、无怨无悔,这实在是能够令人心灵满足的事。
“也未必。”沉默一下,忽然展开笑颜,“我只是享受将他们从别人手里弄回来的感觉。”
意外,惊讶。这实在是令人琢磨不透的女子。
初时在店里的粗鲁,杀自己是的狡诈,被欺负时的柔弱,追寻所爱的勇敢,对财富的享受,你还有多少是我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