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是各国争战、重现统一的大****大变革时期。法家期求统一,结束战乱。谁来担当这一大任?强盛大国并吞诸国。如何统一?奖励耕战。奖耕以增加财富,奖战以提高军事实力。奖励耕战即走富国强兵之路。怎样奖励耕战、富国强兵?改革旧制、革除弊政,废止世卿世禄,以法治国,不论身份、尊崇,奖励能人,实行军功授爵、因能授官的文武官僚制。商鞅、吴起、韩非顶住反改革保守派的压力,在同他们的激烈争论中提出政治改革理论,以改革实践验证、充实、丰富改革理论,为富国强兵、推动统一作出重大贡献。他们都以献身改革事业惨烈牺牲而名垂青史。
1.历史进化论:政治改革理论基础
历史进化论内含历史变易辩证法和改革创新世界观及社会历史观。它是包括孔子、孟子、荀子等人在内的春秋战国思想家、某些政治家共同秉持的指导改革的理论基础。战国时期法家的历史进化论的基本特征是与当时变法运动历史潮流和变法改制政治实践密切结合,为推动历史前进、促进国家统一发出大声音,采取大动作。其中,商鞅、韩非力主历史进化,创新政治哲学,推动政治变革,也包括促进不曾料到的思想道德的推陈出新,以其改革理论的活力,思想风范的新貌,横空出世,展现出熠熠生辉风采。这里就商鞅、韩非的政治改革理论基础略述其要。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对法家政治改革理论多有贡献。商鞅首先从探索历史规律中、从历史进化视角建构其变法改制理论,为其主持的政治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商鞅认为,历史绝非简单重复、周而复始的循环。历史是不断发展向前变化的,可以划分为上世、中世、下世三个前后相继递进的阶段。上世,“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有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有别,爱私则别险,民众则以别险为务,****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胜也”。商鞅指上世社会弊端丛生,动荡不已。人类在矫治弊病、制止纷争中一步步步入中世。中世,“贤君立中正,设无私,而民悦。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上贤”、“悦仁”是历史进步,也是其特点、优点,但也呈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仁者、贤者毕竟是少数人,多数人无制度可以遵循,又总想超越别人,乱象乃生。人类社会在克服这些乱象进程中步入下世。下世,“(圣人)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别。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商君书·开塞》。创法制、立官立君,“贵贵”取代“上贤”。三世历史发展阶段说勾勒出人类社会从蒙昧时代到禅让时代再到立国立官立君时代三个不断向前进化的发展阶段。商鞅认为,三个时代各有特征,都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必然性。“上贤”、“悦仁”充溢着人类真挚、美好的情感,但历史的变动变化不受情感的魂牵梦绕,人类只能顺应时势、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冷眼向时务;如果不识时务,不顺应规律,逆历史潮流而动,必然惨遭失败。
商鞅对历史进化进程的描述,对历史进化论的例析,为其主持推动的政治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后世改革家的改革理论建构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择其要,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他提出并理析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三个不同阶段,是以三种不同的治理方式为其特征的,这些特征反映历史规律性和历史必然性,依次以“亲亲”、“上贤”、“贵贵”为原则,从中可以看出“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就是说社会和国家治理方式并非固定不变的,在历史发展某一特定时段,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方式,要依据时代、国情、社会特点和现实需要而定。这是任何改革实践必须依据的理论基础。
二是上世、中世、下世三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更替是历史进化性更替,三个阶段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在改革动力推进中、兴利除弊过程中由上一阶段过渡到新阶段的。兴利和除弊相比,重点是除弊,在除弊基础上兴利。“民道弊而所重易也。”《商君书·开塞》。这就是说,历史进化,人类社会进步,要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社会弊病顺应历史进化、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
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君主****主义政治理论原创者之一,有重大历史影响的政治改革理论创始人。韩非“善著书”,《五蠹》、《孤愤》、《显学》等传到秦国,为厉行改革的秦王嬴政赏识叹服:“寡人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乃发兵攻韩国,招非至秦,为秦始皇改革、治国出谋划策,招忌、受陷、惨死。其名声远播,其著作流于今,立不死文化丰碑。
韩非对历史规律的探讨和对历史进化的论证较商鞅更深入、更有条理、更有说服力,也与现实需要更适应。韩非以其历史进化论为依据,也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划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新旧递进交替的时代。他对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的发展变化作如下描述和理析:“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从上述可知,韩非把构木为巢、钻木取火作为文明标志的表征,表明上古之世的特征,以有巢氏、燧人氏为代表;把整治洪水作为人力调动水资源的表征,表明中古之世的特征,以鲧、禹为代表,彰显中国古代水利专家对文明的贡献。这样对时代特征的归纳和总结,鲜明且得体地标示出人类社会不断进化的历史变易轨迹。同时,它也使人们清楚知道,这种历史进化、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由此可见,政治改革是以历史发展、历史进化的客观规律为依据的,不论其理论还是其实践都如此。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不仅叙论了历史进化的时空和过程,还探讨了历史进化的原因。他指出历史进化的原因在于人口增长与财富供不应求的矛盾。他具体地历史地分析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韩非子·五蠹》。韩非以其古代人口论解释历史发展之原动力,尽管不太科学,但他能从物质生活和供求关系经济学角度探求历史发展之因,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两千多年前能如此,亦属难能可贵。
韩非还以道德历史进化论批驳了儒家的道德历史退化论。儒家悲观地认为,当下人们的道德水准大不如昔,以“古人”和“今人”对比,美化古人,批评今人,以道德退化的判断推导出历史退化论。韩非从探讨道德变化的根源入手,批驳了儒家的道德退化论。韩非依据史实指出:“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减,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韩非以尧、禹、今县令所处物质生活条件之不同,解释三者有不同时代特征规定性的道德意识,其意指对道德不能不顾社会历史条件作抽象的解说和评判。韩非指出:“故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是古之易解,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离也,势薄也;争土橐,非下也。权重也。”《韩非子·五蠹》。韩非断言,道德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肯定不是在退化。韩非以其道德进化观增加历史进化论的分量,而不是在评估道德价值;韩非不赞成以德治国,是以为德治的效率低、效益小,并不是从根本上全盘否认道德和德治。
怎样估价法家的历史进化论?简括言之,法家的历史进化论,为其变法更制为内容的政治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有力的理论支持。承认历史是不断进化的,必然承认变法改制、政治革新的现实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法家的历史发展阶段论,注重阶段的飞跃,在阶段与阶段之间,划出一条明显界限。由于这一条古今、过往现实的分界,人们在从事变法时,完全可以不必沿袭历史陈规旧制,也根本不用循守古代圣贤的成法,他们可以顺应历史进化的大趋势,勇于否定过去,关注现实,展望未来,以富国强兵为目标,进行变法改制的政治改革创新。这种理论和思维方式,使法家大刀阔斧地在各国展开改革,特别是帮助秦国完成了统一大业,建立了强大的秦帝国。
当然,法家的政治改革理论也存在因个体思维局限带来的缺陷,主要是不注重总结古代文化的优秀成果加以批判借鉴,使改革的各个时段缺乏连续性和传统文化传承性。追求富国强兵的短期效应,有急功近利之弊,治理方式单一和偏执,强调法治的唯一性,忽视甚至否认道德教化、德治的社会效益。商鞅即不无偏见地认为:“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商君书·农战》。又说:“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征也。慈仁,过之母也。任举,奸之鼠也……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商君书·说民》。法家甚至认为,如果老百怀有仁爱之心,便会由于爱其所爱,而隐瞒亲朋好友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利于法制的实行。如果人们只爱自己,自私自利,便会为了个人私利,暗中刺探他人情报,以便将其违法犯罪行为报告官府领赏,这种相互监视、相互揭弊的紧张人际关系,有利于法制的实行。韩非也如商鞅一样崇法抑儒,甚至把宣扬仁义道德的儒者贬为“五蠹”之一,斥为社会蛀虫,指摘“儒者以文乱法”,仁义道德不仅不利个人成长,也无益于社会治理。韩非认为:“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郡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因此,韩非完全否定儒家的道德教化,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秦始皇采纳为治国指导方针,从而使秦国调动全国人力、物力、财力、军力,迅速富强,战事席卷天下,吞并六国,完成统一大业。秦帝国初期业绩显赫,秦始皇政治改革成就为后世王朝继之,对卫护中国政治独立、统一,贡献巨大。然而,秦王朝的某些错误政策和举措也迅速激化了国内社会矛盾,最终被农民起义颠覆。其责不在法家,责在秦始皇及其亲信臣吏误用了法家的理论。
改革坚持“便国不法古”原则
政治改革必然面对如何对待沿袭已久的古制和圣人成法问题,存在“法古”还是“不法古”的争议。保守派主张“法古”,改革派要冲破古代圣人成法的限制,变革旧制,创立新制,主张“不法古”。为此,要排除“法古”思想的阻力,有效实施改革措施。为此,商鞅明确提出了“便国不法古”的指导政治改革的基本原则,与主张“法古”守旧大臣甘龙、杜挚展开激烈辩论。
甘龙以为“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杜挚则露骨地提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君书·更法》。商鞅与甘、杜针锋相对,以“时”与“势”这对范畴,驳斥甘、杜的“法古”论。商鞅指出:时与势是法产生的基础,也是法存在的合理性的基础,基础变化,导致法的变化。由于历史、时、势是发展变化的,一代人有一代人发展变化了的史、时、势。“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由此观之,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商君书·画策》。历史上,圣人能顺应时、势的变迁,因时处势变法,“周不法商”、“夏不法虞”,才使三代在不同法制下,“皆可以王”《商君书·开塞》。古代圣王之为圣王,不在法古,而在不法古,因时应势而变制。“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当时而立法,因时而制礼”《商君书·更法》。,才是明智之举。
商鞅根据法与时势相适应原理,分析了当时的形势与古代圣王所处的形势之不同,指出:“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修汤、武,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虞、夏和汤、武所处的时势迥异,因此其法已失去存在的基础,丧失了合理性和效法的价值,所以三代为止没再出现四代,且“古之民朴亦厚,今之民巧亦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商君书·开塞》。法治、耕战与当时时势契合,“法宜其时则治”《商君书·六法》。,因此能收富国强兵之效,不识时务法古循旧,会导致国家贫弱,甚至危亡。“殷、夏之灭也,不易乱而亡。”商鞅还指出,古代圣王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都各不同法,“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其后的诸位圣王立制施政各不相同,如欲法古,究竟效法哪一位圣王呢?“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商君书·更法》。所以,“法古”在事实上是不可能实行的。
韩非继承、发展商鞅“便国不法古”的思想原则,提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原则,强调“古今异俗,新故异备”《韩非子·五蠹》。,以反对“无变古,勿易常”的守旧法古观点。他说:“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勿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勿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勿变殷,太公勿变周,则汤武不王矣。管仲勿易齐,郭偃勿更晋,则桓文不王矣。”《韩非子·南面》。变与不变视客观时势而定,随形势之变适时变法,“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商君出·五蠹》。,才能成就伟大事业。韩非将效法古法,比喻为“以尘为饭,以塗为羹,以木为胾”,而“尘饭塗羹,可以戏不可以食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为此,他以“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讽刺复古主义者:“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子·五蠹》。复撰“郑人买履”故事疾之:“郑人有且买履者,先由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复履,人曰:‘何不试之足?’曰:‘守信度,勿自信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其讽喻之意再深刻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