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验材料上第二个可讨论本能侵犯学说的是动物行为。我们须把动物侵犯行为分为三种不同的型态:(1)捕食侵犯;(2)同种侵犯;(3)异种侵犯。
我们曾经提过,研究动物行为的人士有一个相同的看法:捕食侵犯的行为模式和神经生理学程序,是与别的侵犯不一样的,因此需要分开。
至于异种侵犯,大部分研究者都承认,动物极少毁灭别种动物——除非是他们感觉受到威胁,而且无法逃走。因此,他们的侵犯是防卫侵犯。这样,动物的侵犯现象主要便是同种侵犯,这也是娄仑兹所研究的主题。
同种侵犯有这样的特点:(1)在大部分哺乳动物中,这种侵犯并不是“嗜杀的”,目的不在屠杀、毁灭或残害,主要是摆出威胁行为,但极少像人类那种流血战斗或毁灭对方;(2)只有某些昆虫,鱼类,鸟类和哺乳动物中的鼠类,有习惯性的毁灭行为。(3)威胁性的行为是当动物感觉到自己的生存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产生的反应,因此,在神经生理学的意义上来说,它是防卫性的。(4)大部分哺乳动物具有自然发生的侵犯冲动,它像流体一样用水坝拦起来,等待适合的机会发泄。动物的侵犯是防卫性的,从这一点来看,它具有某种神经结构为基础,这是种族发生史上演化出来的神经模式。如果娄仑兹不坚持他的流体行为模式,如果他不认为人类的破坏与残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认为它们的根源是防卫侵犯,我们实际上便跟他没有什么争论的地方。
在哺乳动物中,大量的屠杀与虐待,是人类特有的。为什么?下面就是要回答这个问题。在这里,我的目的则是要详细说明,许多动物尽管同种相斗,但他们的战斗是“非破坏性的”、非毁灭性的,他们相斗却不相残;而哺乳动物与早于人类的灵长类,他们也并不能显示出他们天生俱有“破坏性”,可是一般研究者却认为人类从他们的遗传得来这种破坏性。事实上,如果人类“生而具有”的侵犯性只像自然环境中的黑猩猩那般,这个世界就要和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