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夫查理·埃文斯五十多岁了,他个子不高,性格坚毅,脸色红润,下巴上长满了胡子,脸颊上总是带着笑容。他的衣着前卫,外套很休闲,颜色很明亮,里面是印有红黄格子的马甲,马甲上面挂有一条纯金怀表链。当他进入埃弗雷特先生家中的起居室时,他左手正握着一顶浅灰色毡帽,手上的钻戒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显然,在收到警察送来的消息时,他肯定特别惊慌失措,以至于完全忽略了他那身不合时宜的装扮。但在去市区的路上,他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疏忽,并迅速采取了补救措施。于是他买了一条黑色丝绸围巾,并用金色马蹄形别针把它固定在了胸前。
这场悲剧让他感到悲痛,在向埃弗雷特夫人询问情况时,他的一只手一直放在我手背上,另一只手不时轻拍我的背部。埃弗雷特夫人的回答一直被姨夫发出的叹气声所打断。姨夫不停地摇着头:“可怜的家伙!”他每隔几分钟就会说一次“可怜的家伙”。
我鼓起勇气询问姨妈的病情,他告诉我姨妈的病情只是稍微好转了一点,不过有护士照顾她。他要我不要担心,他会陪我一起处理这些麻烦事。当我们坐下来喝茶时,埃弗雷特先生刚回家,并和姨夫相互打了声招呼。善良的埃弗雷特夫人多次表达了同情之心,她还建议我们在出席审讯前一直在她家里住下去,姨夫带着感激接受了她的建议。由于姨夫离家时走得太仓促,没带生活用品,那天晚上他带我去大道商业街购买了很多东西。他给自己买了一件黑色大衣(对他来说非常不合身)——主要用来遮挡他的浅色外套,还买了一顶黑色礼帽。同时,他也给我买了一套黑色西服,一条领带。我不但可以穿上这些出席审讯,以后还可以穿着它进出其他场合。
庭审当天的早晨,姨夫和我吃过饭后便与埃弗雷特夫人一起出发了,她推掉了身边的事情陪我们一块出席审讯。这场悲剧吸引了很多旁观者,他们聚集在我家附近的道路两旁,有个拿着笔记本的年轻人还曾试图穿过人群向我们询问问题,姨夫用胳膊把他挡住了,拉着我继续往前走。场面十分混乱,我有点晕头转向。我已经忘记了具体的庭审地点,应该是在大道商业街附近吧,因为我记得姨夫曾停在菲利普小巷和大道商业街的交汇处对老旧水塔发表评论。然而,我对庭审大厅保留了清晰的印象,它是一个相当高大的房子,内部墙壁是白色的,就像一个大教室。我还记得屋子里面全是人,几个没戴帽子的警察在门口附近来回巡逻。
我已忘记了具体的审讯过程,只记得一些孤立的琐碎细节。我当时感到有点失望,因为具体的庭审过程并非像我想的那样正式、庄严。我以为验尸审判官会像法官那样头戴假发,但他看起来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并且穿的是便服。我以为陪审员会坐在陪审席上,结果他们只是坐在两排光秃秃的木质长凳上,动作笨拙,表情窘迫。他们几乎不知道应该把胳膊放在什么地方,最终他们觉得双臂交叉后抱在胸前是比较舒服的姿势。
我们被安顿在了其中一张长凳上。验尸审判官坐在同一张椅子的末端。坐在我们旁边的是老女佣梅森夫人和西姆医生,他俩和我们中间还坐着一对打乡下来的夫妇,身穿丧服——后来我知道他们是玛丽的父母。
我没有出席整个庭审过程。他们把我叫到一张桌子旁,给了我一本黑皮书。我按照要求把手放在书上面,并大声朗读了固定在桌子上的卡片上的誓言。接着验尸审判官向我提了一些问题,我已在埃弗雷特先生家回答过了这些问题,当我重新回答这些问题时,验尸审判官会在笔录本上移动手指,他在确认我的回答是否同之前的书面记录一致。每当他抬头看我时,我只能用胆怯的声音回答“是”或“不是”,这跟我之前想的回答问题的方式完全不一样。当我回答完验尸审判官的问题之后,他把头转向了西姆医生,这时,姨夫踮着脚走到了验尸官面前,同他窃窃私语了几分钟。我猜他在向验尸官询问是否有必要让我留下继续听接下来的证词,因为之后他对我说想和我一起出去溜达一会儿再回来。
我很不愿意这么做,但除了跟他出去,我没有其他选择。我们沿着大道商业街一直往前走,途中经过了我所就读的那个学校和一个救济院,我们还沿着布鲁斯城堡绕了一圈。沿途姨夫一直喋喋不休,试图把我的注意力从我一直注意的事情上转移掉。但是,不管他怎么说,无论他讲什么内容:学校里的事情、蒸汽有轨电车、约翰·吉尔平、布鲁斯国王……我的脑袋总是被家里发生的事情占据着:躺在地板上的那两个蜡像,蜡像喉咙上的刀口,以及地板上的那片鲜血……那天晚上,在埃弗雷特家中陌生的床上,我整晚都在翻来覆去地想那些场面,直到眼睛红肿、口干舌燥。或许“想”这个词并不恰当,那些画面是如此清晰,仿佛我当时就站在手术室里,见证了整个悲剧的上演过程。有时,我刚打个盹,在梦境中看到那两张脸开始扭曲,鲜血随之向四周扩散,到处飞溅,那两尊蜡像开始痛苦地爬行,双手乱摸起来。
我们在外面的这段时间,姨夫会时不时看一下他那只大金表。等到他觉得审讯即将结束时,他陪我一起回到了庭审大厅。我们并没有返回原来的位置就坐,只是站在过道里。验尸审判官正在讲话,显然,他正根据陪审团的裁定做判决。他对玛丽的死因做出了结论:“卡纳克医生所实施的非法手术直接导致了玛丽的死亡。因此‘上述卡纳克医生’犯有过失杀人罪。”同时,父亲还犯了故意杀人罪:“由于神志不清”,他先是杀死了我母亲,然后又选择了自杀。
审讯结束后,西姆医生朝我们走来。他看似被整个事件震惊了,向姨夫做完自我介绍后,他同姨夫轻声交谈了一会儿。接着,验尸官负责人也朝我们走来,并把姨夫拉到验尸审判桌旁——上面放有一份提前准备好的文件。他把文件交给了姨夫,之后两人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话。谈话结束后,姨夫回到了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臂带我走出了审讯大厅。
“为什么他们说父亲‘神志不清’?”当我们走上大街时,我问他,“他们是说他疯了吗?”
姨夫解释:“陪审团常常用‘神志不清’来解释审讯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他补充道,“这样的话,那个可怜虫的尸体才可以下葬于圣土之中。”他还告诉我,以前,自杀者只能下葬在十字路口,下葬时人们还会在他的胸部打入木桩。我当时一直存有疑问:如果陪审团没有引述那个“保留条款”,他们会不会按照姨夫所说的方式下葬父亲。果真如此的话,他们会选择哪个十字路口下葬他呢?又是谁把那根木桩打入他的胸部呢?还有,他们会不会让木桩的末端露出地面以便大家都能知道自杀者埋在什么地方呢?
我还想问姨夫令外一个问题:父亲实施的“非法手术”到底是什么?但是直觉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想那是很丢脸的事,是不被允许讨论的。后来,又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理解那个术语到底意味着什么。
父亲和母亲下葬于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当天晚上,姨夫带着我去了他位于佩克汉姆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