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当狄月看到一输警车停在饭店门口时,马上就明白了任飞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任飞表哥和美女班主任的事,大伙儿都是多少知道一些的,显然的,今天表哥过来,不知道韩美灵就在里边,从任飞之前的表现,和现在挤眉弄眼的表情狄月就猜到了。
“表哥你可算来了,你看她们都等不急出来接你来了。”任飞嘻嘻哈哈的没个正形:“都等着你来陪我们喝酒呢!”
表哥哈哈一笑:“正好今天不忙,过来陪你们呆会,酒可不能喝,我还开着车呢。走吧进去吧。。。:”拉起任飞就往里走。
当任飞表哥走进包间的一瞬间,这个世界安静了。韩美女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下看到任飞表哥,其实两人都互有好感,上次两人在操场聊天就聊了好长时间,直到傍晚才分开。而青峰也就是任飞的表哥呢,和韩美灵同样心思,两人的立刻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体会到了各种不同的感觉,有兴奋、激动、尴尬、局促、心跳加速、有话要说却张不开嘴。而任飞的几个损友则被任飞的大胆儿吓到了,太猛了,给自已班主任介绍对像,对像还是自已表哥。是就是吧,你偷偷的进行也行啊,现在居然如此的光明正大,如些的理所当然。。。。太猛了,佩服佩服。。。。
现如今,清醒的也就任飞和狄月了,他们两个早料到会出现这情况了。看时间也静止了不短的一段了,任飞捏起嗓子“咳咳”两声,然后立时再看这包间中什么声音有都。眼镜酒神装做若无其事的聊天,猩猩还举着杯子喝着水,大口大口,眼睛却偷偷的看向班主任及青峰表哥。狄月嘿嘿直乐。任飞拉着嘴都合不拢的狄月坐了下来,然后猛的起身:“安静安静,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表哥青峰,大家欢迎。。。。”
“哗啦哗啦”一群人拍着巴掌。韩美灵也发觉了自已的失态,稍稍平和了一下心里,微笑着站了起来,努力让自已回到最自然的状态:“你怎么来了,事先也没通知一声,坐吧大家一起吃个便饭。”
“我。我。。。噢,这小子叫我来的,都不知道你在这儿,早知道肯定给你打个电话说一下。”边说边更自然的做在了韩美灵的一旁。
“哟,你们什么时候都电话联系了呀!!”任飞怪声怪气的一说话,立刻引起了几位看热闹的家伙的哄堂大笑。而青峰表哥和韩美女的脸立马就红了起来,韩美灵嗔怒的看着任飞,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心里却有些小甜。。
表哥的出现,使的这次聚会的气氛空前热烈。这天晚上,都喝了不少,最后表哥开车将他们一行一一送回,才独自离去。
经过了这次的事后,青峰表哥和班主任之间的感情急剧升温。让任飞看在眼里,美在心里,真心的替表哥高兴。而表哥也不用借找任飞的机会偷偷会美女了,常常自已直接就来学校,两人的关系也随之公开。自然这种事是没人反对的,朗才女貌,天作之合。
平静的日子过的总是很快,将近一年的时光匆匆而过,转眼就到了高一过去,要放暑假的时候。十九岁的任飞,显的更结实了,这一年来,他的生活平静而充实,上课,打球,玩牌,没事的时候就看正气歌,元真子老道送给他的那本书。其中“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这句话让任飞深深的进入其中。每次想到这句话,任飞都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要抓到一些东西,偏偏这东西虚无缥缈,抓也抓不到。拿给眼镜他们看,都觉得只是一句诗而已,没有什么奇怪的。直到有一次,任飞不小心将那本“正气歌”不小心掉到了还有洗脚水的脸盆里,却发现,书不仅没有湿,从盆里拿出来之后,水珠好像一串串的珍珠,从书页里滚落下来。“咦,居然不怕水?”这让任飞很是好奇,长这么大,任飞见过的所有书沾水既湿,只要是纸做的书,没有不怕水的。而这本正气歌,材料明明就是发了黄的纸,可是掉水里一点事都没有。任飞又将此书往水里浸了一下,还是如此,果然不怕水。哇,原来是本宝书啊,太神奇了吧,以前看小说电视之类的,总有说什么宝贝水火不侵的,自已还不相信,今天看来,真有这种东西啊。。。。莫非这书连火都不怕?找来一个打火机,往书的一角烤了烤,呃,还真是的,烧了半天,没有动静,手摸上去,书还是温温的,软软的,一点热的感觉都没有。一直以来,任飞拿着这本书只是看,从来没有想过这书居然神奇致此,他又找来一只笔,想写字在书上,书面上连痕迹都没留下。用手撕了撕,没反应,哪怕是发黄的地方的一个小角,都撕不动。能试的都试过了,果然不会让这本书损坏分毫。任飞没有将这事告诉别人,既然这是宝贝,总得防人偷吧,以前人都以为是本破书,没人动,这事要传出去可保不齐有人来抢。于是任飞将自已复读机的布的外套取出来,将书放进去,然后将书放在自已外衣的内兜里,贴身放着。这样一来,安心了许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任飞是懂的,自从知道了这本书的神奇,他就很少再让别人看了,虽然除了他看有效果,别人无论怎么看都是一本破旧的薄薄的黄颜色小书儿。
知道了书是宝贝,任飞对里边的内容也越发关注起来。他发现,每次他过长时间的看书皮上“正气歌”三个字时,就会进入一种奇妙的状态。自已就好像悬浮在漆黑的宇宙里,前边三个大字金光灿灿,字周边有金黄色的气流绕来绕去。但当他起靠近时,那三个金字就会以同样的速度往远处飘。让任飞一直保持着这个距离。看来想摸一下是摸不到了,于是任飞就经常的看。白天进入这种奇怪的地方很难,等到了晚上,尤其是睡觉前,很快的就进入到了这里。如今,任飞称这里为正气界。他进入这个奇妙境界的时候,外人看来他就是睡着了。除非很剧烈的动作,能够惊动在正气界看字的他,一般来说他很少会被惊醒。导致宿舍的几个哥们都称他为睡神。。。。
在正气界看字,让任飞受益非浅。第一个好处就是任飞的身体越来越结实,以前的任飞个子虽然高,但就好像高而瘦的树,耐不住狂风吹的。正气界的字看时间长了,任飞现在的身体有点往坦克方向发展,吃的越来越多,身体越来越结实。这让任飞觉得自已如果一直这么看下去,迟早会变成一块铁疙瘩,可身体没有变笨重,打篮球时,以前速度最快的同学都碰不到他的衣角了。第二个好处就是任飞的感观。在任飞眼中,这个世界变的不一样的,更多姿多彩起来。平时不太注意的东西,在任飞眼中都已无比的丰富起来。如果说以前任飞见到的任何东西是骷髅的话,现在任飞看到的就是有血有肉的真人。而他的听力也越变越强,当他想听的时候,可以分辨出是哪一位自已认识的同学走进了楼道口,而他不想听的时候,却可以让自已快速的进入以前半仙所谓的眼观鼻鼻观心的境界,不受外界打扰,想自已所想,听自已想听。还有任飞的嗅觉味觉都比以前更为强大。至于任飞是如何知道自已嗅觉跟平常人不一样的,还有一段插曲。狄月和他在操场聊天,任飞突然问狄月,是不是受伤了。狄月说没有啊,就问任飞为什么这么问,结果任飞很蠢的说从狄月身上闻到了一股很怪的血腥味。狄月无语,捂着脸骂了一句臭流氓,跑了。后来任飞明白了过来,那粗厚的老脸破天荒的红了一次。感觉太强,也有太多的坏处,这让任飞烦恼了好长时间。最烦恼的就是去厕所,那臭味让不会控制自已五感的任飞十分痛苦,而那色彩鲜艳的排泻物,就更不用提了,以至于好长一段时间任飞去厕所都要闭眼带口罩。。。。。。后来在拥有这本书近一年的时间后,任飞终于发现,自已能控制五感了,身体的控制感越来越强,这让任飞心中窃喜,变超人,不再是梦,总有一天会自已把内裤穿在外面就立刻可以变身超人。。。。。
让任飞不解的是,这本书如此之好,简直就是至宝啊,为什么老道士就随手给了自已了呢?当初老道的想法,也许是让自已多看正气歌,从而变成一个正直勇敢的人,可现在看来,自已的心性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并没有因为看这本书多了就变成了热血青年,也没有因为看正气歌太多去刻意的英雄救美什么的,有一点色,有一点坏,有一点点自私的心性好像也没有太多变化啊(这是任飞给自已性格的一个自我定位)。最奇怪的是这本书的效用这么好老道士元真子自已为什么不用?还是说修道者宝贝真的很多,这种在平凡人看来是至宝的东西,他们多的数不清,不把这种货色看在眼里(任飞在墙角划着圈圈,切,这世界哪有那么多宝贝)?也许老道士也不知道这本书里的秘密,那自已下次见到他,要不要把这秘密告诉他。如果他知道了会不会把这书再要回去呢?不管了不管了,送出去的书就是嫁出去的闺女,想收回去,门都没有。。。。。。打定了主意,任飞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以后的事谁说的清呢,能不能见到老道士还不一定呢,何必庸人自扰呢。。。。。。于是任飞在呼呼大睡中,继续看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