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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爱德华·:道格拉斯

并不怎么温馨的午餐之后,兄弟俩抱着肚子打着嗝惬意的坐在雪地上,一脸的满足。不知道是不是看兄弟两个吃的欢快,伯恩斯也吃了很多,本来打算找机会逃跑的,现在好了,撑得根本就跑不动了……

“哥,我想到一个问题!”弟弟摸着肚子说道。

“恩?什么问题?”

“我们平时捉野牛的时候都是好多人一块儿去,围追堵截的,只有最强壮的人才能一个人扑倒野牛,这个小个子人类怎么会有野牛肉呢?”

伯恩斯暗道一声不好,这俩野蛮人吃饱了还不消停,真要下了决定,一棒子把自己给砸成肉饼,自己不是就交代到这儿了么?

哥哥想了想,疑惑的看着伯恩斯,看来也想知道伯恩斯是怎么捉住野牛的。伯恩斯脑子转的飞快,武力解决问题是肯定不行的,自己修习武技的时间还太短了,根本就不是这两个野蛮人的对手,看来还得想办法把这两个人糊弄过去。

“这个嘛~”伯恩斯想了下后说道:“其实是这么回事,当时我正在野外走着呢,忽然就看见一头落单野牛和一头剑齿虎在对峙,就悄悄躲在了一边,最后剑齿虎干掉了野牛,吃饱后就走了,我才能去割了一条腿下来。”伯恩斯可不敢说这头野牛是自己猎来的,要是让两个野蛮人感觉自己对他们有威胁,那肯定是一棒子就砸下来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弱小”,伯恩斯还从包裹里重新取出一只野鸡,晃了晃说道:“喏,这个才是我打到的猎物,像我这么弱小的人,也就只能猎这么弱小的猎物了。”

顿了一下后接着说道:“也只有像两位大哥一样的人,才能猎野牛那么强大的猎物了,看看这强壮的身体,就是一百个我也不是对手啊!”伯恩斯小小的拍了一记马屁,没敢用太深奥隐晦的词汇,就怕两个野蛮人听不懂,那马屁可就真拍到马腿上了。

兄弟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很长时间没有说一句话,正在伯恩斯担心的时候,两个野蛮人齐声爆发出一阵大笑,显然是高兴坏了。正在伯恩斯放心的时候,一只大手猛地拍在他的肩膀上,差点儿没把他拍的岔过气去,浑身的骨头都松了。

伯恩斯艰难的抬头看了过去,一个好像自己脑袋那么大的拳头挥了过来,重重的砸在他的胸口,直接把他给砸飞了两三米。伯恩斯只感觉这下完了……

可就在这时,伯恩斯听到弟弟边笑边说:“哈哈哈~这个弱小的人类,真是没见识,野牛虽然很强大,可是也就是力气大些而已,我哥哥可是猎杀过剑齿虎的勇士!”

哥哥也笑的一点儿都不输给自己的弟弟:“哈哈,我弟弟才厉害呢,你别看他傻傻的,他可是和暴熊较过力的,你看看那背上的伤口,那就是证明啊!哈哈~~”

伯恩斯这才明白,原来自己的马屁真是拍得恰到好处,自己已经得到了他们的认可,最少现在是没什么危险了,只是……这些野蛮人表示客气的方式,还真是要命!伯恩斯摸着发痛的胸口,感觉自己肋骨好像都要断了。

看着两个争相给自己展示伤口的野蛮人,伯恩斯感觉无语的不行,只是小心的陪着笑,也不敢太刺激他们了,谁知道自己这副小身板,还能挨得了几下呢。

休息好的野蛮人很快就站了起来,另伯恩斯惊异的是,野蛮人的恢复速度真是快。刚见哥哥的时候他的腿还一瘸一拐的,可是现在吃了东西,腿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走路也正常了许多。这让伯恩斯又是不禁感叹:真是强悍的生命啊!

拿起木棒,哥哥大咧咧的拍着胸口说道:“人类,看在你请我们兄弟吃牛腿的份上,这次就饶过你了。恩……你说话很中听,看你来这里,也是在人类社会混不下去了吧,以后碰上什么事报我们的名头就好了,在这一片儿好使的很!”

说完潇洒的转身,带着自己的弟弟大步流星的去了。伯恩斯张了张嘴,最终也没有喊出声来: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算了,由他去吧,好不容易脱险了,再把这两个活宝叫回来,还不知道出什么事呢。伯恩斯悻悻的想。

因为确定自己已经进入了野蛮人活动的范围,伯恩斯的行动小心了很多。还好他通过家族传承,得到了很多追踪隐藏技巧,慢慢实践下来,现在越来越熟练了,一路上再也没有碰到过上次那么尴尬的场面。

期间伯恩斯发现了几个野蛮人的村庄,茹毛饮血的生活看的伯恩斯直砸舌,真是长见识了,以前只是在书本上看到过介绍,真实见过之后才发现野蛮人还真是够野蛮的。不过伯恩斯也有了些其他的想法,你能说这样的野蛮人的存在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吗?事实上更多的是人类不断的侵犯野蛮人的地盘吧。

就算是把兔子逼急了,它还咬人呢,更别提身强力壮的野蛮人了。帝国内部宣传野蛮人残忍嗜杀,看来也不尽然。就像自己碰上的两兄弟一样,只要他们饿不到肚子,根本就不屑于吃人!而导致野蛮人饿肚子的,恰恰是人类的扩张,压缩了野蛮人的生存空间。所以说,这到底是谁对谁错呢?

伯恩斯越来越感觉自己选择离开领地,外出游历是多么正确的决定了。有时候只有跳出一个圈子,才能更清楚的了解整个世界。人要是一直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那么这个人也就不会再有多大的长进了。

这天伯恩斯终于见到了野蛮人领地内的第一个城市,相比于人类的城市来说,这里肯定要简陋很多,最多就算是一个繁华些的小镇了。意外的是伯恩斯发现了这里有人类活动的痕迹,貌似还不是很少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联想野蛮人哥哥说过得话,伯恩斯有些了然,看来确实有些在人类社会混不下去的人来到了野蛮人的领地。

会是些什么人呢?伯恩斯有些好奇,大着胆子从隐蔽处走了出来,装作无所谓的慢慢接近了简陋的城门。

本来还以为会有守城的哨兵呢,可是伯恩斯却没有看到任何值守的士兵,就那么轻轻松松的进了城,城里的野蛮人也只是看了他一眼,就不再理会他。伯恩斯越发的奇怪了,人类不是和野蛮人在打仗吗?自己一个人类出现在这里,居然没有被攻击?

后来看到的景象让伯恩斯明白了,转过一条街后,伯恩斯看到了满满的士兵,人类士兵!不过他们看上去并不好,伤兵占了很大一部分,健康的那些看上去也面黄肌瘦的,没有一点士兵应该有的斗志!这是一股败兵,伯恩斯肯定道。

至于这伙败兵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正是劳伦斯亲王的军队!在帝国的全力围剿下,劳伦斯亲王最终兵败,可是他并没有束手就缚,带着败兵绕过冰封要塞,翻过了大雪山,来到了野蛮人的领地。一路上掉队的、逃跑的、饿死病死的使本来就不多的人到头来只剩下了这么一点儿。

“我们还能回去吗?”一个年轻士兵小声问道。

“闭嘴!”一个年级大些的老兵赶紧捂住了他的嘴,小心的看了看四周后,才放开。“你不要命了,到话要是传出去,亲王殿下肯定要以扰乱军心的罪名杀了你的!”

“可是……”

“没有可是了,我们现在这不是已经到了野蛮人的领地了吗,只要获得他们的支持,我们再休养生息一段时间,总会打回去的!”老兵小声的说道。看到伯恩斯过来,赶紧低下了头,不再说话了。

伯恩斯装作没有听见一般,若无其事的走了过去。心里已经想了很多,看了帝国的叛乱已经平息了,这样也好,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领地受到多大的影响了。

忽然街角出现了一匹高头大马,马上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贵族。伯恩斯赶紧闪到一边,靠着墙角,装作一个普通士兵。等那人离得近了,伯恩斯才从对方别在胸口的标志上认出来,这居然就是叛军的首领:劳伦斯亲王!

他看上去精神并不太好,头发都不是很整齐。看来兵败的影响还没有过去,他一边走还不时的和旁边的幕僚说着什么,伯恩斯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起来。

“野蛮人简直是猪一样!都是猪!不识好歹!”

“亲王大人息怒,野蛮人都是一根筋,他们看不到亲王大人带给他们的好处,那么我们直接去找兽人好了,兽人要比野蛮人精明多了。”

“你听到刚刚蛮王说什么了吧,啊?他居然说要吃了我,**,他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牙口!”

“亲王大人,我们暂且给他记下,等到大事一成,收拾这个蛮王还不是小菜一碟,现在需要忍耐啊!”

“总有一天……”

声音渐渐远去了,伯恩斯冷笑一声,看来这个劳伦斯亲王是在这里碰了钉子了。不过他真是固执,估计下一步他们就要去兽人那里了,不知道他到底还有什么底牌,居然都到现在了,还一直想要攻打帝国,他也不掂量掂量他自己的牙口,能啃下偌大的帝国吗?

虽然伯恩斯把老巴乔的死记在了劳伦斯亲王的头上,可是他看的明白,自己依然是一个小人物,想要干掉劳伦斯亲王,那简直是痴人说梦,就算劳伦斯亲王现在落魄了,那也比自己强的太多了,自己贸然出手,只能把自己给赔进去,换不来一点成果!

趁着劳伦斯亲王的人还没走,伯恩斯在城里还不怎么显眼,就自顾自的在城里溜达了起来,其实还真没什么可转的,城里什么都没有,仅有的几个商店居然还是人类开的!这是一些大商会在这里设立的分店,只要不贩卖帝国禁止贩卖的商品,商人的行为是不受限制的,所以就算在这里,依然能看到人类商人的踪影。

不得不赞叹人类商人那比所有冒险家都要强大的心脏!这里可是野蛮人的领地啊,一言不合就能把你给吃了,居然还有人敢来这里做生意。

促使他们敢于冒险的只有利益,足够高的利益!野蛮人捕猎得到的野兽皮毛、骨头,在人类社会都有很大的市场,自然就有商人冒险前来了。他们和野蛮人交易的物品却让人感到可笑,本来野蛮人想要人类的武器的,可是这是明令禁止贩卖的,商人们换了一种野蛮人更喜欢的东西,居然是玻璃!

没人能够想到这些笨手笨脚、没有一点艺术细胞的野蛮人为什么会喜欢那些一碰就碎的玻璃制品。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商人们运来一车一车的便宜的玻璃,然后一车一车的运走在人类世界非常受欢迎的兽皮、兽骨。

这里有件事不得不提一下,那就是野蛮人脑袋里偶尔还是会闪耀一下智慧的光辉的。因为起初两方对多少玻璃交换多少兽皮根本就谈不拢。商人为了这事儿头都要大了,最后居然是野蛮人想到了办法,那就是按车算,满满的一车玻璃,交换满满的一车兽皮兽骨。商人把玻璃堆得越满,野蛮人就把兽皮堆得越满。这简直不能想象!野蛮人竟然会想到这种办法!商人感觉自己用便宜货换了珍贵的兽皮,野蛮人感觉自己用没用的东西换了喜欢的玻璃,最后竟然皆大欢喜了……

伯恩斯在听完老板讲述的这些故事后,直乐了整整一天。他在一家商店里坐了一下午,就听老板跟他讲那些野蛮人世界的故事了,老板已经在这里做了几十年生意了,了解的自然比伯恩斯要多的多了,伯恩斯在这里学到了许多在野蛮人领地行走的常识,这为他以后的行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出城的时候伯恩斯有些迷茫,还要往北走吗?是不是走得够远了呢?再往北好像就极度严寒了,完全不适合人类生存,传说那里是冰雪女神的领域,也不晓得到底是真的假的。

回去又能做什么呢?伯恩斯自嘲了一下。迈步向北方继续前进!

“佩儿,你终于回来了,真是担心死我了。”一阵瘆人的声音响了起来。佩儿心里顿时一哆嗦,他怎么来了!

“爱德华,你的消息可真是灵通啊,我才刚刚到家你就过来了。”

“哎呦喂,瞧你这话说的,我关心你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嘛,就算是所有人都抛弃了你,我依然会爱着你的,亲爱的~”黏黏糯糯的声音听得佩儿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就算这种声音都听了十几年,依然适应不了。

伴随着声音,一个穿着绣花长袍的男人轻飘飘的走了过来,为什么说他轻飘飘呢,额……你看他那小心的点着脚尖,扭着小腰的样子就知道了。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好吧,你说话怎么就不能正常点儿呢?”佩儿嫌弃的拿开了他搭在自己身上的手。

“你还是这么嫌弃我,我对你哪里不好嘛?你说嘛,你说嘛!”男人漂亮的脸蛋上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竟然诡异的给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佩儿直接被打败了,牵起他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好了吧,真是麻烦!”

虽然佩儿嘴上依然在抱怨着,可是那个美男子却一下子高兴了起来,“还是我们家佩儿对我好!来来来,亲亲~”说完就嘟起了嘴。

佩儿赶紧就跑开了“滚滚滚~你个死**,再这样我不理你了啊!”

“讨厌~总是这样对人家!”爱德华轻轻一跺脚,身体自然的扭了扭,居然毫无违和感!

爱德华·道格拉斯轻飘飘的追了过去,很自然的把手搭在佩儿肩膀上,“刚刚想什么呢?看上去心事重重的。”

佩儿不得不佩服爱德华的观察力,都不知道他从哪儿看出来的。看着眼前平静的湖水,佩儿又想起了北方那被白雪覆盖的森林、仿佛能冻结一切的低温。在那里,伯恩斯和他的老管家失踪了,她的心也丢在了那里!

她不知道该怎么和爱德华说,父亲叮嘱自己不要把伯恩斯的事情说出去,好像是国王不太希望宣传这件事情。

当时在她好转后,伯恩斯依然没有消息,她就想亲自去找伯恩斯,而罗伯特想要把她送回去帝都,最后兄妹俩都快翻脸了,老元帅终于出来打圆场了。可是老元帅发现自己也不好使了,只好和佩儿做了一个简单的交易,如果佩儿乖乖的回帝都,就会发动格拉汉姆家族的力量寻找伯恩斯。衡量了一下自己和家族力量的区别后,佩儿才不情不愿的回了帝都。

“爱德华,你一个人能在骑士团的冲锋下活下来吗?”佩儿悠悠的问道。

爱德华一愣,随即掩嘴轻笑道:“开什么玩笑,什么人能在骑士团的冲锋下活下来呢,除非我带着自己的骑士团,那我敢保证,就算是别的的骑士团和我们对面冲锋,活下来的也肯定是我们!”爱德华说话忽然有些冷冷的,身上涌现出一股难以言喻的自信。可是佩儿并没感觉有什么奇怪,她感觉爱德华这样才算正常!可惜他很少有正常的时候。

果然,爱德华转眼就恢复成原样,明亮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儿,“都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呢?你这次立了大功了,我准备给你呀~哼哼!”话还没说完呢,他自己先乐了,“咳咳~我准备给你办一个庆功晚会,怎么样?想要什么?我这就给你准备~哼哼!”

佩儿看着眼前的湖水发愣,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爱德华使劲儿摇了摇她,她才回过神来“你说什么?怎么了?”

爱德华幽怨的说:“我想给你办一个晚会,你都不理我~佩儿,你不是爱我嘛,你怎么能不理我呢!”

佩儿头疼的闭上了眼睛,“好吧好吧,你想办就办吧,我很高兴!”

爱德华又高兴起来:“这就对啦,我这就去准备。晚上记得要把自己洗的香喷喷的哦!”

佩儿听后吓了一跳,“爱德华你个死**,你要是敢开无遮大会,我一定会杀了你!”

本来兴高采烈的爱德华好像被揪住小尾巴一样,赶紧回头,干笑道:“怎么会呢,怎么会呢,正常的~正常的!嘿嘿……”说完急匆匆的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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