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森林的雨和这里的雾气一样,反复无常,有时候几个月不下一滴,有时候下起来就没完。流浪,圣堂,全能和复仇,在大树的草屋中一直呆了三天雨才停下来,其实并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大树告诉他们在下雨的时候想走出迷失森林,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因为雨水会冲刷掉所有的脚印和道路的痕迹。
三天中全能帮助圣堂和大树很快恢复了身体,他的治愈系法术绝对是在世界上排得上前五甚至前三的。
雨过天晴,流浪发现即使是迷失森林也有让人觉得美丽的时候,树木如洗,碧空如洗,森里中不再诡异,恐怖,而是显得平静,安详。
复仇等了几日,已经不耐烦,道:“圣者遗物已经被幽鬼抢走了,我们是时候回雨琼树城向先知交差了。”
圣堂道:“在祭月村分别时,兽王说五日后在迷失森里会合,现在过了五六日了,兽王怎么还没来?”
流浪道:“可能有事耽搁了行程,我们再等几天。”
全能道:“也好,圣堂的伤还没有痊愈,我可以继续为她治疗几天。”
于是众人继续在迷失森林中等待,流浪每日和大树切磋武艺,全能继续为圣堂疗伤,又等了三日,圣堂伤势痊愈,兽王和月女还没来会合。
复仇道:“兽王向来守时,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流浪笑道:“会不会和月女在百兽山成了亲,准备隐居山林。”
圣堂道:“兽王的家乡百兽山距这里也就俩日的行程,既然他迟迟不来,一定是有事缠身,不如我们自己过去。”
全能笑道:“我也想见见新娘子。”
复仇冷冷道:“你们有心情你们去,我自己回雨琼树城。”
众人知道复仇因为圣者遗物的事不开心,也不强求,商定了结果,去告别大树。
流浪道:“前辈做何打算?”
大树道:“我在这里呆的时间够长了,也想出去看看。我和你们近卫的导师先知是旧时好友,多年不见,正好和你们一起回去见见老朋友。”
于是众人回到黑夜酒馆,去找来时骑的翠绿马。自从圣者遗物争夺结束了,酒馆的生意一落千丈,矮人族老板见众人回来,以为又有生意,高兴的迎接众人。流浪道明来意后,老板叽叽喳喳大骂一通。众人一笑,去马厩牵了马匹。
复仇和大树结伴回雨琼树城,流浪,圣堂,全能三人往百兽山奔来。
百兽山虽然是以山为名,其实地势并不高,属于平原中的一片山洼地,有水,有树,有山,有谷,环境优美,森林茂密,是自上古起就存在的一片原始森林。所以山中居住了为数不多的人类,却生存了品种繁多的动物,还有很多自上古就存在的原始猛兽。兽王从小在山中长大,和所有动物都很亲近,并且和动物之间有一种特别的沟通方式,能让动物们听从自己的训练,接受指派的任务。在战斗时也可以召唤各种动物参加战斗,不过因为兽王爱惜动物,很少会派动物们参加一些危险的战斗。
兽王觉得动物是朋友,不是奴隶。
流浪,圣堂,全能没俩日就来到了百兽山下,三人一路上各自描绘着心中百兽山的样子。流浪觉得百兽山一定是猛兽凶禽的天堂,虎豹成群,圣堂觉得百兽山一定是十分美丽,兽王和月女在林中徜徉,旁边有孔雀和猴子服侍,全能觉得百兽山一定有不少稀奇动物,也许能找到一些好的药材。
可惜眼前的百兽山和他们想的都不一样。
流浪和全能眉头紧皱,圣堂翻身下马,不停的呕吐起来。
百兽山已经面目全飞,浓烟滚滚,树木焦黑,尸横遍野,恶臭扑鼻。无数动物的尸体横在断木焦土之中,大多已经被烧的只剩一具白骨。整个百兽山如用一座烧焦了地狱,横在三人眼前。
三人催马往前走,越走越惨不忍睹,动物的尸体甚至阻断了百兽山的河流,河流中尽是白色的尸骨,焦黑的皮毛,散发出腥腥的恶臭。
三人虽然经历过大小战斗无数,但见了如此惨状都震惊不已。事实上这不是一场战斗,而是一场屠杀。
圣堂道:“什么人下手这么狠,把整个村子都毁了。”
流浪道:“我走过不少地方,生性好斗的部落不在少数,但对无辜的生命这么漠视,把毁掉别人的家园当作乐趣的,只有一个。”
圣堂道:“又是天灾干的!只有他们会干这种事!”
流浪握紧了拳头,已经做了拼命的准备,但整座山除了尸体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
三人一直往山中深处走,流浪道:“天灾为什么会来百兽山?”
圣堂摇了摇头,道:“希望兽王和月女没事。”
突然听到一株已经拦腰断掉的树后有微弱的声音。圣堂立刻跃了过去,只见一个小女孩十三四岁样子,浑身是伤,脸上满是泥土,呼吸十分微弱。
全能立刻祭起治疗术,手轻轻抚在女孩背后,过了十多分钟,女孩脸色开始好转,缓缓睁开了眼睛,惊恐的看着三人。
圣堂柔声道:“小姑娘,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兽王的朋友。”
小女孩见三人不像坏人,又知道兽王的称呼,慢慢变惊恐为委屈,‘哇’的哭了出来。
圣堂将女孩抱在怀中,全能想问一些百兽山的问题,圣堂摇了摇头。女孩显然是疲惫不堪,没多久竟然在圣堂怀中沉沉睡去了。
流浪道:“天色已晚,我们也不熟道路,贸然进山可能有天灾的伏击。就在这里呆一晚上,明天再往山中深处走。”
三人就在小女孩刚才藏身的树后坐下,圣堂取出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喂给女孩。过了半响,女孩缓缓醒来。
圣堂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道:“一一。”
圣堂道:“你怎么会在这里?百兽山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一一呆了呆,哇的哭了出来,边哭边向众人讲述了百兽山的遭遇。
原来在世界的南极雨琼树城,和北极冰封王座之外,世界海洋的尽头有一片沙漠一样的地方,被称作世界的尽头。在世界的尽头没有任何动物,植物,只生活着一只守卫世界平衡的火凤凰。没有人见过火凤凰的真实样子,但传说中火凤凰有无比强大的魔法,能呼风唤雨,主宰世界。《光明大陆简史》中记录,火凤凰在光明大陆出现之后诞生,而百兽山正是火凤凰的故乡。火凤凰平日居住在世界的尽头,但每隔很长时间会回到百兽山,产下凤凰蛋,孕育后代。火凤凰的后代和其他物种不同,凤凰蛋中的生命会根据周围的环境,生物等不断自我演化,最后孵化出的生命不一定会是小凤凰,可能是任何一种世界上已有的物种,也可能是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新物种,无论怎样,这种生命一定拥有凤凰的一部分能力,有超强的法术。
凤凰产下蛋以后,就会回到世界的尽头。凤凰的蛋是由百兽山的族长保护,等待孵化。而百兽山现在的族长就是兽王。
几天前兽王和月女回到百兽山,火凤凰在一个夜晚突然到来,产下了凤凰蛋。而天灾军团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得到了这个消息,为了凤凰蛋,派出了大群食尸鬼来争夺,并且烧毁百兽山,屠杀了无数的动物。
圣堂道:“那兽王和村民都到哪里去了?”
一一道:“百兽山的深处有一个山谷,是我们祭拜祖先的地方,兽王带着大家逃进了谷中。”
圣堂道:“你怎么没有和大家一起逃走?”
一一道:“敌人太多了,还有俩个很厉害坏人,兽王寡不敌众,受了伤,没能保护所有的人和动物藏进谷里。”
全能道:“那天灾的人现在在哪里?”
一一道:“他们围住了山谷,断掉了水源,逼兽王交出火凤凰产下的蛋。”
流浪道:“你知道那俩个很厉害的坏人什么样子吗?”
一一顿了顿,全身颤抖了起来,回忆中似乎充满了血腥和恐惧,道:“一个家伙个子很高大,满身趴着苍蝇,能把动物的尸体变成很多和他一样的小矮人,特别恶心。一个家伙个子不大,但嘴特别大,牙齿很长,爪子很尖,喜欢喝血,每杀死一个动物就喝他们的血。”
流浪听了一怔,和圣堂对视道:“原来是尸王和血魔来了。”
圣堂点了点头道:“尸王和血魔的武功远远高过夜魔和斧王,尸王能把死去的尸体复活并控制为自己所用,血魔生性嗜血,手段残忍。天灾派出他们俩来,看来火凤凰蛋一定有很大的用处。”
全能道:“既然这样,我们事不宜迟,这就出发赶往谷中,也许他们已经杀进了谷里。”
三人上马,圣堂把一一放在身前,一路奔向百兽山谷中。
来到山谷中,已经是清晨,一片喊杀声,嘶吼声从四处传来。只见大群的犀牛,老虎,豹子等猛兽和无数的食尸鬼缠斗在一起。猛兽虽然爪牙锋利,但食尸鬼数量太多,一只接一只倒在了地上。
突然流浪看到一个人,上身赤裸,站在战场中央,盯着对面一个小个子兽人。小个子兽人面容诡异,似笑非笑,似哭非哭,露出俩排牙齿占据了头部的二分之一的长度。
小个子的兽人正是天灾四魔中的血魔,而对面站着的正是兽王。